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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加勒比海盗(16)

除了死刑之外,最残酷的刑罚就是把犯人放在船的龙骨下拖,海盗们习惯称之为“侧放”。这种惩罚历史悠久,在13世纪的汉萨同盟的一份指令中曾记载着这样一段话:“凡是说下流话、赌博、滥用自己的武器或在值班时睡觉的人,都要被放在龙骨下拖行。”所谓的拖龙骨,就是把犯人用绳子捆起来从左舷绕到右舷来回不停地拖拉。受刑者一般要剥光衣服,捆住双脚,拖得慢的话受刑者会很快淹死,拖得快的话很容易撞上船底的突出部分。有的时候绳子突然断了,还得重新来过。大多数的木制船底满是剃刀般锋利的毛刺与碎片,大部分人最后都因流血过多而死,就算受刑后能侥幸活下来的也会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感染而死。如呆你犯了十恶不赦的罪行,那么就要遭到绞刑。绞刑的过程跟一般没什么两样,不过死后却要遭殃。被吊死的海盗,尸体用链条纠起来或者装在铁笼子里悬于高处用来示众,惨不忍睹。对于迷信的人来说,死后尸体不被掩埋就表示灵魂不能升天,这比受任何刑罚都要来得痛苦。四、笛福的灵感丹尼尔·笛福(1660—1731)是英国18世纪启蒙文学的重要作家,他被誉为“英国和欧洲小说之父”和“现代新闻报道之父”。他从59岁才开始创作小说,先后写成了代表作《鲁宾逊漂流记》、《海盗船长》、《杰克上校》等。他在作品中所称颂的个人进取精神、冒险精神和探索精神我们不妨称之为“海盗精神”。笛福的作品一直长盛不衰,受到各国人民的欢迎。本书中很多的海盗故事也出自于笛福的作品。《鲁滨逊飘流记》应该是大家最熟悉的笛福作品。这本小说的创作来源有其真实的故事,当然跟海盗的关系密切。公元1703年5月,塞尔科克搭上查尔斯·皮克林指挥的私掠船从冰岛的金塞尔港出发,然后跟丹比尔指挥的圣乔治号会合,一同为了袭击西班牙船而前往太平洋。船来到巴西海上的时候,皮克林死了,副船长汤姆士·史特宁继任船长。

这个人对全体船员是不幸的。丹比尔是一名优秀的航海家、探险家,却缺乏决定性的指挥能力,不是一个适合当船长的人。然而史特宁却是一名更不适合当船长的人。两艘船绕过南美大陆最南端的合恩角进入太平洋。公元1704年2月,抵达智利的胡安·费尔南德斯群岛。这座群岛由三座小岛组成,是1563年由西班牙籍航海家胡安·费尔南德斯发现的群岛。常常有西班牙籍的盖伦帆船靠岸修理船身、补充食粮及水。丹比尔和史特宁打算在此岛埋伏,袭击西班牙船。然而两艘船的船员都对各自船长的无能感到受不了。塞尔科克向史特宁建议应该跟丹皮尔分开行动。然而塞尔科克的建言却让史特宁不满,将他流放到小岛上,只留下衣服、枪、少许火药、子弹、小刀、斧头、药罐、少许日用品及基本圣经而已。不过塞尔科克的运气很好。不但不缺少饮用水,而且也有丰富的食物:海龟、小龙虾、过去西班牙殖民者带进来的山羊、食用芜菁。《鲁滨逊飘流记》就来源于塞尔科克的故事。在小说里,主角鲁滨逊对凶猛的食人族总是非常警戒,而灵感来源的塞尔科克最警戒的是常常会靠岸的西班牙船。胡安·费尔南德斯群岛是西班牙的领土。如果被发现了,一定会受到处罚。塞尔科克在岛的深处盖了一间房子,在非常防备西班牙人的情况下,在岛上生活了4年4个月。塞尔科克在公元1709年2月被救出。那是在武兹·罗杰兹率领英国私掠船队靠岸的事情。当时的塞尔科克穿着山羊毛皮做的衣服,头发跟胡须长得乱七八糟。看到这么奇怪的人出现,这些凶猛的男人也下了一大跳。罗杰兹在《世界巡航记》中,记录了当时塞尔科克上船时的模样:“他长时间没有说话,所以连英文都忘了,不管说什么,听起来都只是片断,根本听不懂,此外,我们也拿了少量的酒给他喝,然而他却完全不肯喝,因为他在岛上只有水喝。不只饮料,连食物也是一样,花了好长一段时间,他才敢吃我们吃的东西。”从这段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得出来4年零4个月的无人岛生活,让塞尔科克完全野生化了。当时丹皮尔也在罗杰兹的船上,他以航海员的身份搭上了罗杰兹的船,跟罗杰兹挑战航行世界一圈。不管过去发生了什么事,再度遇到丹皮尔,对塞尔科克是幸运的。丹皮尔不仅证实了塞尔科克的身份,还向罗杰兹推荐说:“他在善克波特好上是非常优秀的船员。”因此,罗杰兹船长收留了塞尔科克,使其平安的回到了英国。因此,在费尔南德斯群岛的三座岛屿中,有一座岛屿被命名为塞尔科克岛。从《鲁滨逊漂流记》中我们也可看出对于海盗的惩罚是很严厉的。海上的生活是异常艰难的。

十八 海盗们生活在海上

一、海盗们的年龄层我们在小说及电影里看到的海盗经常有白发苍苍的老者,但事实上,上了年纪的海盗相当少。18世纪初的调查中出现过50岁海盗的例子,但这是非常罕见的。海盗的工作是要求24小时劳动:必须爬上船桅,操纵沉重的船帆;必须死命拉起浸在水里的绳子;必须监视是否有猎物出现;如果浸水了,必须长时间拼命用排水管排水……再加上船内非常不卫生,到处都有老鼠跑来跑去,船底积满了污水,一起同居的是猪、山羊及鸡等家禽。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下,从事重体力劳动,所以海盗这行是非常辛苦的。没有高龄的海盗,也是因为无法忍受这种辛苦的航海生活。此外,战死、病死、海难死的比例很高,所以海盗很难活到高龄。所以海盗的平均年龄是25岁。超过30岁已经算是中年了。从殖民地总督发出的通缉令当中,发现也有10岁左右的少年,猜测应该是流浪儿为了有口饭吃而加入海盗的行列。二、航行中的食物航海中的海盗,几乎只吃肉。有时候会用掠夺品换肉,有时候会袭击沿岸的村落,夺取猪及山羊等家畜。此外,也常常停靠在无人岛上狩猎,补给新鲜的肉类。海龟的肉是海盗们最喜欢的食物。他们会将抓到的活海龟反过来放在船最下层的船舱,乌龟一旦被反过来,是没有能力自己返回来的,所以不用担心它们会逃跑。当肉吃光、乌龟抓不到的时候,他们才会拿出饼干来吃。不过饼干这种食物非常恐怖,硬到就像是陶瓷做的,而且都已经长蛆了。这时候可以将死掉的大鱼放在装饼干的袋子上,利用鱼来引诱蛆的办法,除掉蛆,不过这很花时间,当肚子非常饿的时候,也只能连蛆一起吃下去。蛆里面有一种黑头的大蛆吃起来冰冰的,不甜也不苦。因为一连串的重体力劳动,所以海盗们的食欲很旺盛。因此如果食粮的补给做得不好的话,海盗船马上就会陷入恐慌。一旦发生危机,就会连不能吃的东西都拿来吃了。老鼠因为偷吃了许多船上的粮食,因此长得肥嘟嘟的,非常好吃。如果连老鼠都吃光了,听说连老鼠大便都会拿来吃。据说亨利·摩根曾因为受不了肚子太饿,而吃皮革袋子。公元1670年,摩根占领了位于太平洋海岸的西班牙人殖民地巴拿马市,但是他在横穿巴拿马地峡时陷入粮食不足的困境,只好吃西班牙人丢弃的搬运粮食用的皮革袋子。

那皮革袋子怎么吃呢?“首先将皮革切薄切细,用石头敲打,柔软。然后再浸泡到水里,让皮革更软后,再用水煮一阵子。最后将煮过之后的皮革再切细,和水一起喝下去,这么一来,就能让肚子有饱足感。”到最后真的没有食物了,就会开始吃人肉。如果有死掉的同伴的话,会先吃死者。如果没有死者的话,第一个被吃的是船长,因为船员会陷入饥饿的困境,责任全部在船长。处在这样的饮食条件下,会生病也是理所当然的。事实上,因为坏血病而丧命的海盗比因为战斗、判刑及发生意外而丢掉性命的海盗多得多。坏血病是一种缺乏维生素C而引起的疾病。一旦患坏血病,首先会脸色苍白、眼镜下陷、牙龈变软、牙齿掉落,接着会体力不足、疲惫、极度肌肉疼痛、眼球突出、下泻,渐渐地会手脚浮肿。当浮肿的现象扩散到全身时,这个人就完了。船员们知道要吃新鲜的蔬菜及水果来预防坏血病。然而船上不可能有那么多的新鲜瓜果蔬菜。一旦无法补给,坏血病马上就会蔓延。坏血病在18世纪时得到克服,是英国的詹姆斯·库克船长在航海探险时发现的方法。身为探险家、同时也是优秀科学家的库克,装载了大量能够保存的泡菜,作为维生素C的补给来源。一开始,船员们都很抗拒,不肯吃,不过看到库克和士官们都吃,后来其他的船员也慢慢接受了。没想到居然受到欢迎。到最后,居然还必须采取配额制。结果船员们都没有患坏血病,能够顺利地进行航行。三、海盗们的酒海盗们跟酒有切不断的关系。在航海中,海盗总是喝啤酒跟葡萄酒代替水。就某方面来讲,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因为水放在木桶里会发臭,变成奇怪的绿色液体。海盗们最喜欢的是朗姆酒,特别是一种被称作“恶魔杀手”的朗姆酒。当他们在陆地上的时候,几乎是每天狂喝这种强烈的朗姆酒。现在我们稍微介绍一下朗姆酒。16世纪,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在西印度群岛一带广泛种植甘蔗,榨取甘蔗制糖,在制糖时剩下许多残渣,这种副产品称为糖蜜。人们把糖蜜、甘蔗汁在一起蒸馏,就形成新的蒸馏酒。但当时的酿造方法非常简单,酒质不好,这种酒只是种植园的奴隶们喝,而奴隶主们喝葡萄酒。后来蒸馏技术得到改进,把酒放在木桶里储存一段时间,就成为爽口的朗姆酒了。

那么,为什么称这种甘蔗酒为朗姆酒呢?说法很多,其中英国人对朗姆酒的起源有这样的描述:1745年,英国海军上将弗农在航海时发现手下的士兵患了坏血病,因此,他命令士兵们停止喝啤酒,改喝西印度群岛的新饮料,凑巧把病治好了。这些士兵为感谢他,称弗农上将为老古怪,而把这种酒精饮料称为朗姆酒。朗姆酒是微黄、褐色的液体,具有细致、甜润的口感,芬芳馥郁的酒精香味。海盗们对朗姆酒情有独钟,用它驱散寒气,扫尽孤独。战斗前喝上几口朗姆酒可以壮胆,受伤时能为伤口消毒。但是大量的酗酒,身体是承受不了的。实际上很多海盗因为酒而生病,甚至很多因为酒而丧命。海盗里面也有因为随时有酒喝而加入的人。特别是在海盗船上,酒等于是船员们最好的润滑剂,所以一旦船上没酒了,那情况就会很糟糕了,船员们会变得急躁、互相仇视、怒骂,有时候甚至会发生叛乱。比较有经验的船长会在船上预备朗姆酒藏起来。但是对于从不喝酒的人,也会被人怀疑。因为海盗们会认为不喝酒的人是不是有什么阴谋。顺利掠夺成功后,带着大把的钱,意气风发的海盗们会上岸疯狂的消费。他们的娱乐很固定——酒、色、赌。在一阵狂欢之后,下一次的航行就要开始了。这就是海盗们的生活。也许有些刺激,也许有些狂放,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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