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素曰∶清之清者,发腠理;清之浊者,实四肢。浊之浊者,归六腑;浊之清者,走五脏。附子气浓,为阳中之阳;大黄味浓,为阴中之阴。茯苓气薄,为阳中之阴,所以利小便,入手太阳,不离阳之体也;麻黄味薄,为阴中之阳,所以发汗,入手太阴,不离阴之体也。
凡同气之物必有诸味,同味之物必有诸气。气味各有浓薄,故性用不同。
杲曰∶味之薄者则通,酸、苦、咸、平是也。味之浓者则泄,咸、苦、酸、寒是也。
气之浓者发热,辛、甘、温、热是也。气之薄者渗泄,甘、淡、平、凉是也。渗谓小汗,泄谓利小便也。
宗 曰∶天地既判,生万物者五气耳。五气定位,则五味生。故曰生物者,气也;成之者,味也。以奇生则成而偶,以偶生则成而奇。寒气坚,故其味可用以软;热气软,故其味可用以坚;风气散,故其味可用以收;燥气收,故其味可用以散。土者冲气之所生,冲气则无所不和,故其味可用以缓。气坚则壮,故苦可以养气。脉软则和,故咸可以养脉。骨收则强,故酸可以养骨。筋散则不挛,故辛可以养筋。肉缓则不壅,故甘可以养肉。坚之,而后可以软;收之,而后可以散。欲缓则用甘,不欲则弗用,用之不可太过,太过亦病矣。古之养生治疾者,必先通乎此,否则能以人之疾者,盖寡矣。
李杲曰∶夫药有温、凉、寒、热之气,辛、甘、淡、酸、苦、咸之味也。升、降、浮、沉之相互,浓、薄、阴、阳之不同。一物之内,气味兼有;一药之中,理性具焉。
或气一而味殊,或味同而气异。气象天,温热者,天之阳;凉寒者,天之阴。天有阴、阳,风、寒、暑、湿、燥、火,三阴、三阳,上奉之也。味象地,辛、甘、淡者,地之阳;酸、苦、咸者,地之阴;地有阴、阳,金、木、水、火、土,生、长、化、收、藏,下应之也。气味薄者,轻清成象,本乎天者亲上也。气味浓者,重浊成形,本乎地者亲下也。
好古曰∶本草之味有五,气有四。然一味之中有四气,如辛味则石膏寒、桂附热、半夏温、薄荷凉之类是也。夫气者天也,温热天之阳,寒凉天之阴;阳则升,阴则降。味者地也,辛、甘、淡,地之阳,酸、苦、咸,地之阴;阳则浮,阴则沉。有使气者,使味者,气味俱使者,先使气而后使味者,先使味而后使气者。有一物一味者,一物三味者;一物一气者,一物二气者。或生熟异气味,或根苗异气味。或温多而成热,或凉多而成寒,或寒热各半而成温。或热者多,寒者少,寒不为之寒;或寒者多,热者少,热不为之热,不可一途而取也。或寒热各半,昼服则从热之属而升,夜服则从寒之属而降;或晴则从热,阴则从寒,变化不一如此。况四时六位不同,五运六气各异,可以轻用为哉。
《六节脏象论》云∶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五气入鼻,藏于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声能彰。五味入口,藏于肠胃,味有所藏,以养五气,气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又曰∶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
王冰曰∶五气者,燥气凑肝,焦气凑心,香气凑脾,腥气凑肺,腐气凑肾也。心荣色,肺主音,故气藏于心肺,而明色彰声也。气为水之母,故味藏于肠胃而养五气。孙思邈曰∶精以食气,气养精以荣色;形以食味,味养形以生力。精顺五气以灵,形受五味以成。若食气相反则伤精,食味不调则损形。是以圣人先用食禁以存生,后制药物以防命,气味温补以存精形。
五味宜忌
岐伯曰∶木生酸,火生苦,土生甘,金生辛,水生咸。辛散,酸收,甘缓,苦坚,咸软。毒药攻邪,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此五味各有所利,四时五脏,病随所宜也。又曰∶阴之所生,本在五味;阴之五宫,伤在五味。骨正筋柔,气血以流,腠理以密,骨气以精,长有天命。又曰∶圣人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以从其根,二气常存(春食凉,夏食寒,以养阳;秋食温,冬食热,以养阴)。
五欲 肝欲酸,心欲苦,脾欲甘,肺欲辛,肾欲咸,此五味合五脏之气也。
五宜 青色宜酸,肝病宜食麻、犬、李、韭。赤色宜苦,心病宜食麦、羊、杏、薤。
黄色宜甘,脾病宜食粳、牛、枣、葵。白色宜辛,肺病宜食黄黍、鸡、桃、葱。黑色宜咸,肾病宜食大豆黄卷、猪、栗、藿。
五禁 肝病禁辛,宜食甘∶粳、牛、枣、葵。心病禁咸,宜食酸∶麻、犬、李、韭。
脾病禁酸,宜食咸∶大豆、豕、栗、藿。肺病禁苦,宜食苦∶麦、羊、杏、薤。肾病禁甘,宜食辛∶黄黍、鸡、桃、葱。
思邈曰∶春宜省酸增甘以养脾,夏宜省苦增辛以养肺,秋宜省辛增酸以养肝,冬宜省咸增苦以养心,四季宜省甘增咸以养肾。
时珍曰∶五欲者,五味入胃,喜归本脏,有余之病,宜本味通之。五禁者,五脏不足之病五走 酸走筋,筋病毋多食酸,多食令人癃。酸气涩收,胞得酸而缩卷,故水道不通也。苦走骨,骨病毋多食苦,多食令人变呕。苦入下脘,三焦皆闭,故变呕也。甘走肉,肉病毋多食甘,多食令人 心。甘气柔润,胃柔则缓,缓则虫动,故 心也。
辛走气,气病毋多食辛,多食令人洞心。辛走上焦,与气俱行,久留心下,故洞心也。
咸走血,血病毋多食咸,多食令人渴。血与咸相得则凝,凝则胃汁注之,故咽路焦而舌本干。《五伤 酸伤筋,辛胜酸。苦伤气,咸胜苦。甘伤肉,酸胜甘。辛伤皮毛,苦胜辛。
咸伤血,甘胜咸。
五过 味过于酸,肝气以津,脾气乃绝,肉胝 而唇揭。味过于苦,脾气不濡,胃气乃浓,皮槁而毛拔。味过于甘,心气喘满,色黑,肾气不平,骨痛而发落。
味过于辛,筋脉沮绝,精神乃失,筋急而爪枯。味过于咸,大骨气劳,短肌,心气抑,脉凝涩而变色。
时珍曰∶五走、五伤者,本脏之味自伤也,即阴之五宫,伤在五味也。五过者,本脏之味伐其所胜也,即脏气偏胜也。
五味偏胜
岐伯曰∶五味入胃,各归所喜。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入肾。久而增气,物化之常;气增而久,夭之由也。
王冰曰∶入肝为温,入心为热,入肺为清,入肾为寒,入脾为至阴而四气兼之,皆为增其味而益其气。故各从本脏之气,久则从化。故久服黄连、苦参反热,从苦化也。余味仿此。气增不已,则脏气偏胜,必有偏绝;脏有偏绝,必有暴夭。是以药不具五味,不备四气,而久服之,虽暂获胜,久必致夭。故绝粒服饵者,不暴亡,无五味资助也。
杲曰∶一阴一阳之谓道,偏阴偏阳之谓疾。阳剂刚胜,积若燎原,为消、狂、痈疽之属,则天癸竭而荣涸。阴剂柔胜,积若凝水,为洞泄、寒中之病,则真火微而卫散。故大寒、大热之药,当从权用之,气平而止。有所偏助,令人脏气不平,夭之由也。
标本阴阳
李杲曰∶夫治病者,当知标本。以身论之,外为标,内为本;阳为标,阴为本。
故六腑属阳为标,五脏属阴为本;脏腑在内为本,十二经络在外为标。而脏腑、阴阳、气血、经络,又各有标本焉。以病论之,先受为本,后传为标。故百病必先治其本,后治其标。否则邪气滋甚,其病益蓄。纵先生轻病,后生重病,亦先治其轻,后治其重,则邪气乃伏。有中满及病大小便不利,则无问先后标本,必先治满及大小便,为其急也。故曰∶缓则治其本,急则治其标。又从前来者,为实邪;后来者,为虚邪。实则泻其子,虚则补其母。假如肝受心火,为前来实邪,当于肝经刺荣穴以泻心火,为先治其本;于心经刺荣穴以泻心火,为后治其标。用药则入肝之药为引,用泻心之药为君。《经》云∶本而标之,先治其本,后治其标是也。又如肝受肾水为虚邪,当于肾经刺井穴以补肝木,为先治其标;后于肝经刺合穴以泻肾水,为后治其本。用药则入肾之药为引,补肝之药为君。《经》云∶标而本之,先治其标,后治其本是也。
升降浮沉
李杲曰∶药有升、降、浮、沉、化,生、长、收、藏、成,以配四时。春升,夏浮,秋收,冬藏,土居中化。是以味薄者,升而生;气薄者,降而收;气浓者,浮而长;味浓者,沉而藏;气味平者,化而成。但言补之以辛、甘、温、热及气味之薄者,即助春夏之升浮,便是泻秋冬收藏之药也。在人之身,肝心是矣。但言补之以酸、苦、咸、寒及气味之浓者,即助秋冬之降沉,便是泻春夏生长之药也。在人之身,肺肾是矣。淡味之药,渗即为升,泄即为降,佐使诸药者也。用药者,循此则生,逆此则死;纵令不死,亦危困矣。
王好古曰∶升而使之降,须知抑也;沉而使之浮,须知载也。辛散也,而行之也横;甘发也,而行之也上;苦泄也,而行之也下;酸收也,其性缩;咸软也,其性舒,其不同如此。鼓掌成声,沃火成沸,二物相合,象在其间矣。五味相制,四气相和,其变可轻用哉。本草不言淡味、凉气,亦缺文也。
味薄者升∶甘平、辛平、辛微温、微苦平之药是也。
气薄者降∶甘寒、甘凉、甘淡寒凉、酸温、酸平、咸平之药是也。
气浓者浮∶甘热、辛热之药是也。
味浓者沉∶苦寒、咸寒之药是也。
气味平者,兼四气四味∶甘平、甘温、甘凉、甘辛平、甘微苦平之药是也。
李时珍曰∶酸咸无升,甘辛无降,寒无浮,热无沉,其性然也。而升者引之以咸寒,则沉而直达下焦;沉者引之以酒,则浮而上至颠顶。此非窥天地之奥而达造化之权者,不能至此。
一物之中,有根升、梢降,生升、熟降,是升降在物亦在人也。
四时用药例
李时珍曰∶《经》云∶必先岁气,毋伐天和。又曰∶升降浮沉则顺之,寒热温凉则逆之。故春月宜加辛温之药,薄荷、荆芥之类,以顺春升之气;夏月宜加辛热之药,香薷、生姜之类,以顺夏浮之气;长夏宜加甘苦辛温之药,人参、白术、苍术、黄柏之类,以顺化成之气;秋月宜加酸温之药,芍药、乌梅之类,以顺秋降之气;冬月宜加苦寒之药,黄芩、知母之类,以顺冬沉之气,所谓顺时气而养天和也。《经》又云∶春省酸、增甘以养脾气,夏省苦、增辛以养肺气,长夏省甘、增咸以养肾气,秋省辛、增酸以养肝气,冬省咸、增苦以养心气。此则既不伐天和,而又防其太过,所以体天地之大德也。昧者,舍本从标,春用辛凉以伐木,夏用咸寒以抑火,秋用苦温以泄金,冬用辛热以涸水,谓之时药。殊背《素问》逆顺之理,以夏月伏阴,冬月伏阳,推之可知矣。虽然月有四时,日有四时,或春得秋病,夏得冬病,神而明之,机而行之,变通权宜,又不可泥一也。王好古曰∶四时总以芍药为脾剂,苍术为胃剂,柴胡为时剂,十一脏皆取决于少阳,为发生之始故也。凡用纯寒、纯热之药,及寒热相杂,并宜用甘草以调和之,惟中满者禁用甘尔。
五运六淫用药式
厥阴司天(巳亥年),风淫所胜,平以辛凉,佐以苦甘,以甘缓之,以酸泻之(王注云∶厥阴气未为盛热,故以凉药平之)。
清反胜之,治以酸温,佐以甘苦。
少阴司天(子午年),热淫所胜,平以咸寒,佐以苦甘,以酸收之。寒反胜之,治以甘温,佐太阴司天(丑未年),湿淫所胜,平以苦热,佐以酸辛,以苦燥之,以淡泄之。湿上甚而热,治以苦温,佐以甘辛,以汗为故(身半以上,湿气有余,火气复郁,则宜解表流汗而祛之也)。
热反胜之,治以苦寒,佐以苦酸。
少阳司天(寅申年),火淫所胜,平以酸冷,佐以苦甘,以酸收之,以苦发之,以酸复之(热气已退,时发动者,是为心虚气散不敛,以酸收之,仍兼寒助,乃能除根。热见太甚,则以苦发之。汗已便凉,是邪气尽;汗已犹热,是邪未尽,则以酸收之;已汗又热,又汗复热,是脏虚也,则补其心可也)。
寒反胜之,治以甘热,佐以苦辛。
阳明司天(卯酉年),燥淫所胜,平以苦温,佐以酸辛,以苦下之(制燥之法以苦温。
宜下必以苦,宜补必以酸,宜泻必以辛)。
热太阳司天(辰戌年),寒淫所胜,平以辛热,佐以苦甘,以咸泻之。
热反胜之,治以咸冷,佐以苦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