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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爱的挽歌(2)

“哦,水水,他们说……说你已经烧死……了……在秀梅岭那场山火中……可我想知道……为什么……水水……小挂件掉……掉在了我父母惨死的现场?”他的眼睛陡然间瞪得大大的,死死地盯住我,回光返照让他的话越说越流利,“那一刻,我坚信你还活着,我开始找你,到处找你……”

的确,这是我犯下的终生不可饶恕的错误——也许是上天的旨意,慌乱中,小哥哥送我的小挂件居然从脖子上滑落下来,掉在了火灾现场……从而留下祸患,让他开始追踪我。

我不由在心里冷笑了一声。我想说:不错,我没逃过你的眼睛,可你也没逃过我的手心。但我强忍着没有把这么恶毒的话说出来。在这个我挚爱的男人面前,我说不出口,恨不起来。更何况,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把我当成烧死他父母的凶手。在他的心目中,我仍然是秀梅岭上那个百般依恋他的小女孩。

他的眼里再次流露出无辜的神情:“水水,你好像很生气?”

这样的目光让我霎时没了锐气:“我没有生气。”

“我只是想……想把小挂件还给你!”小哥哥的目光逐渐变得散淡,生命正在一点一点地消逝。

“它在哪儿?”我赶紧问。

“在我脖子上……”

说完这些,像是终于完成了前来的使命,小哥哥脖子一歪,停止了呼吸。

那一刻我的心像是被恶魔的爪子给撕碎了。

我把浑身是血的小哥哥紧紧地抱在怀里。我心痛欲裂地看着他那双温和的眼睛渐渐失去光泽,看着他英俊的面庞慢慢变得惨白。

我一遍又一遍吻着他已没有血色的嘴唇,哽咽着问他“你为什么要认出我?为什么要追上来啊……”

我小心翼翼地从他的脖子上取下了不祥的小挂件,在手里把玩着。我不知道该把它怎么办?是销毁还是永久地保存下来?我对它真是爱恨交加啊,就像我对小哥哥的那份复杂的感情。最终,我还是把它放进了保险柜。

我含泪把小哥哥连同他永远关机的手机埋在门前的小花园里。我在他的身体上方移栽了一棵白杨树。我悄声对小哥哥说,小白杨就是水水,她长在你的身体里,将永远陪伴你。

当天夜里,我做的另一件事是从小哥哥的车子里取出他的笔记本电脑,然后,把车子开进我偌大的车库里,用废旧家具作屏障,封存一隅。

一个星期的病假之后,我照常去陶姐的舰队上班。

我有条不紊地做着老本行。有时想起小哥哥会一阵心痛,但我的自控能力很快就让我镇定自如。

陶姐简单地给我讲了刑侦人员来舞厅调查小哥哥失踪的事。

“其实,警察真没必要兴师动众地问话。那个叫吴建的男人跟我们舞厅没有任何关系。像许许多多的客人一样,他来了他又走了,仅此而已。”末了,陶姐轻描淡写地说。

我为之浅浅一笑。

最终,小哥哥的死亡是作为失踪处理的。据说像小哥哥这种情况,只要找不到尸体,就算是失踪人员一直作为悬案放在公安局那成千上万份卷宗之中。

那些天,我一直关注着本市的报纸,小哥哥失踪的消息是在他死后近一个月才出现在报端。除此以外,再就没了下文。由于陶姐的影响力,可怜的记者连“鲜花舞厅”四个字都不敢写。这样的消息登出来能起什么作用?不过,它对我还算是福音。毕竟,把某舞厅换成“鲜花舞厅”,会让无数读者的眼睛聚焦成一点,影响舞厅的生意是小事,更重要的是我将时时感到芒刺在背。

陶姐严格的治军条令限定我们不能谈论工作以外的事情,这让我除了从报端找到凤毛麟角之外,无从打听吴建失踪案的任何后续消息。

我悬着的心渐渐落地。的确用不着担忧。人海茫茫,一个人失踪了,对他的家人是大事,对不相干的人来说,那只是报纸上的一段可以不屑一顾的干瘪文字。

不过,多日之后登在白云市晚报上的一则“寻人启事”还是引起了我的注意:吴建,男,三十多岁。两月前从本市一家歌舞厅走失。身高一米八一,长方脸,皮肤白皙,头发黑而浓密。失踪时开一辆黑色轿车,上身着金利来白色衬衣、下身是爵士牌黑蓝色长裤,脚上穿一双鳄鱼牌黑皮鞋。吴建家人悬赏五万元人民币寻找他的下落。如发现此人行踪,请与陆雪女士联系,电话136XXXXXXXX。

这则“寻人启事”虽然没有让我过于紧张,但陆雪的名字还是像一颗钉子般深深地扎进我的心肺,痛得我呻吟不止。

又过去了两个月,我辞去了陶姐舰队的特殊工作。我告诉陶姐我想去念大学。年龄不饶人,青春总有一天会耗尽再美丽的花朵也终将凋残。因此我更向往那种“腹有诗书品自华”的人生。

陶姐感谢我在为她的舰队服务的这些年里所做的一切。但她又十分支持我的选择,并热心地为我推荐了一所南方的名牌大学。不知为什么,我很害怕去外地读书,我只想近距离地守护着睡在白杨树下的小哥哥。因此,吞吞吞吐吐了半天,我说出了想在本市就读的愿望。

“也许你该像那些歌星影星那样,直接去读研究生。”陶姐建议说,“这应该比念大学容易得多。只要你能付得起昂贵的学费就行。”

“这……可以吗?”我不无忧虑地问。

“当然可以。他们中有很多人连中学还没毕业。而你的文化程度至少也能达到大专水平。”

的确,这仅仅是个钱的问题。当然,对我来说,更有诱惑力的不是一张文凭,重要的是学习知识。因此我接受了陶姐的建议。

“还有,在读学位之前,你需要做一件很重要的事。”陶姐又说。

我莫名地望着她。

“去整容,爱琳娜。让自己变成另一个人,一个无人能认出你的全新的人。”

“陶姐……”

“照我的话去做,爱琳娜,干我们这一行的,如果想重新走向社会,整容是唯一的途径。至于费用,全部由我承担。”

我郑重地点了点头。

数月后的一个夜晚,我以一张酷似混血女孩的新面孔去陶姐选定的地点同她告别。

在一间对我来说十分陌生的房子里,陶姐把一张写着艾思林的身份证交给我,出生年月日是随便填的,我整容后的照片赫然其上。这让我又一次分享了陶姐的通天本领,在这个世界上,我不知道还有什么事情是陶姐办不到的。

“好了,现在你变成另一个人了,变成了艾思琳。”陶姐上下打量着我,“但这还很不够,你必须忘掉你的过去,塑造一个全新的你。”

我认真地听着。

“还有,艾思琳,不要轻易用你的身份证,以免给自己惹麻烦。我把你应得的报酬全部存在这张银行卡上,你只需记住我贴在背面封条里的密码,随时可从取款机提取。”陶姐边说边将银行卡塞进我手里。

我激动得说不出话。

“对了,我差点忘了。”陶姐拉开抽屉,从一本书中抽出一个印着舰队地址的信封,“也许我们没有机会再见面了。把这也带上吧,艾思琳。这里面是一封我写给你就读大学负责人的亲笔信。”

热泪顺着我的面颊淌下来。

“陶姐,如果你允许的话,我会来看你的。等学校那边一安排好,我就来看你。”泪水流进我的嘴里,苦涩而又甜蜜。

“可我很快就要离开这儿了,艾思琳!”陶姐突然站起身,走向我,依依不舍地握住我的手。

我不敢相信地望着这个至善至美的女人:“你要去哪儿?”

“国外。我要移居国外。”

“你的舰队怎么办?”

她微笑着:“全部留给我的后任。我准备净身而退,艾思琳,这些年我打拼得太累了,我需要休息。需要找一个宁静的港湾停靠在那里修身养性。”

“可是……”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艾思琳,你认为我的事业欣欣向荣蒸蒸日上,认为我无所不能所向披靡。可事实上,我内心里很苦。有些事你并不知道,我和你一样,出身卑微,几乎是两手空空地来到了这个世界上,陶叶这个名字是孤儿院的一个阿姨给我起的。由于我的伶俐乖巧,她很喜欢我,甚至想收我为养女,遗憾的是她的丈夫不同意。我像一棵无根的浮萍在茫茫人海中漂浮着,无着无落。你能想象到一个孤儿要想混跻于社会有多艰难,可我就是不甘沉沦,为了能有今天,我付出了比之一般人成千上万倍的努力。然而,这也叫事业吗?钱究竟有什么用呢?一切都没有改变,我还是那个孤儿陶叶。退去金钱镶就的浮华,夜晚躺在宽大的镶着金边的床上,那种孤独和无望就像一条粗大的蟒蛇一样将我缠绕得透不过气来。”陶姐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这个我眼中的超级女强人顷刻间变得那么柔弱、颓然、忧伤,“艾思琳,尽管我对你的过去一无所知,也没有窥探你身世的欲望,但我从你的身上却看到了自己的影子。美丽、倔强、自强,把所有的苦难都深藏在心底……”

“陶姐,如果你想知道我的过去……”在这同病相怜的真情面前,我突然有了一种诉说的冲动。

“哦,不,艾思琳,别说!无论你做了什么还是发生了什么我都不想知道。甚至不要轻易去回忆,这会让人平添痛苦和愁烦。往前看吧,我希望你有一个比我美好的未来!”陶姐紧紧地拥抱了我。

我顺利地成了陶姐推荐的那所大学的一名中文系研究生班的学生。

寒假到来时,我重访了我出生的坐落南方一隅的偏僻小县城。

那是一个阴云密布的早晨,我把自己打扮成纯情女大学生的模样,背着双肩带背包,走在县城异常清冷的街道上。

我是为了寻找始终困扰着我的某些问题的答案而来。

我在大街上没有停留多久。尽管肮脏的街道两旁依然有衣衫破旧的山民拉着我的胳膊向我兜售农产品,但看着那一筐筐山货我毫无兴趣可言。这只能让我想起秀梅岭,想起那些苦乐参半的往事。

我来到一座破旧的老房子前,它可能是县城里最古老的房子,主体建筑是十九世纪的青砖青瓦。木格子窗棂还是纸糊的那种,通体都透着一股衰败的气息。在两扇油漆斑驳的沉重大门的左侧挂着一个长方型的牌子,上面用毛笔写着“图书馆”三个字。

门没有上锁,我顺手推开走了进去。

幽暗的电灯光下,一个戴着老花镜的老男人从报纸上抬起头问我:“姑娘,你找谁?”

我连忙解释说,我是当地一所大学中文系的学生,临近毕业,想来此查些资料以备写论文之用。

老男人起身打开墙上的两个开关。室内大亮。

“查吧!查吧!想看什么就看什么!这里好久没有人来查资料了。幸亏房子太破旧,要不早被那些有钱有权的人给占用啦……”

老男人牢骚满腹地唠叨起没个完。我懒得搭话,只是一头钻进尘埃中,沿着一排排报纸架子翻阅起来。

县城之行大有收获。在那些堆满故纸的报架子上,我不仅看到了我出生时的许多报道,知道了李小影以我的名义死于秀梅岭大火,还查到了有关小挂件的记载——胡警官把从现场拣到的一个刻着“吴”字的玉石挂件让死者唯一的儿子辨认,他立刻认出这是他母亲的遗物……

事到如今,我已无法知道小哥哥认下小挂件的初衷。但他的缄默,无疑让我躲过一劫。的确,我再也没有什么可后怕得了。

研究生即将毕业的前夕,我还做了一件胆大包天的事——在一个春风沉醉的夜晚,我搭出租车去了鲜花舞厅。尽管此行充满了风险,万一那里有人认出我,这些年我所做出的种种努力都将付之东流。但我还是要去。这是我走上社会融入人群的第一关,过了这一关,从此我便可随心所欲地过新我的生活。

感谢陶姐的忠告,整容和塑造新我让我变成了唯一的艾思琳,鲜花舞厅里那么多我曾经的同事,竟没有一人认出我。

我的小哥哥吴建失踪已经三年了。根据法律规定,失踪案三年之内查不出结果,就会被警方打入死档。也就是说,随着那些有关吴建的卷宗逐渐被尘埃掩埋,我手上的鲜血也将会被岁月漂得洁净纯白。

在白云市警方对吴建失踪案的侦破毫无头绪的三年中,我除了在多个长假中不断整容,就是龟缩在位于郊区的校园里苦读圣贤书。为了更好地隐藏下来,我还租了一间狭小的农舍,课余时间,大多独居在里面。在导师的眼里,我是最聪明最勤奋的学生;在同学们的眼里,我是冷美人、高傲的公主。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是多么渴望重新走进人群,过正常人的生活。可我不敢,我担心身上浓重的血腥味会将自己毁于一旦。

我一天天地计算着小哥哥失踪的日子。三年期满的那天刚好是我研究生考试答辩获得通过的日子。我兴奋地从蜗居的出租屋里钻出来,背上行囊,在夜幕的掩护下,回了我三年不曾涉足的家。

踏上通往别墅的单车道,老远我就看到了我的城堡。在初升的圆月下,它那乳白色的楼体显得苍白而又冷峻,仿佛一座新修的庙堂,远离尘世不食人间烟火,孤傲而又孤寂地矗立在那里。

站在我的家园门口,我真是百感交集热泪滚滚。我的四周围着浅蓝色栏杆的大花园里,绿茵茵的草坪因无人养护已变得黄绿混杂,看上去有些荒芜;园中央花坛里的几株蔷薇也因了水肥不足而藤蔓干枯;惟有花坛东侧的那株白杨树显得枝干强壮颇显突兀地站在那里。那是我的小哥哥的血肉之躯。

我用藏在背囊里的钥匙打开了别墅东侧的电动门车库,黑暗中,我的米黄色爱车安然无恙地卧在那里。我感情冲动地朝它扑过去,趴在车体上久久不起。

之后,我才偎进我的小巢——别墅二层的一个足足有五十平米的宽大房间里。

房间里一片漆黑,厚重的窗帘将月光挡在了窗外。但这并不影响我在房间里烦躁地走来走去,间或还会停下来用力地跺脚。几年来,我已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将自己关在黑暗的房间里,像一头野象那样撞来撞去。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缓解我心头日日剧增的焦虑。

但今夜,整容后的艾思琳已成为一个新人,研究生顺利毕业的艾思琳从此将要过另一种生活。这个对我来说是非凡的也是重生的夜晚,我例外地没有扮演野象的角色,而是轻轻地拉开了经久不动的窗帘。

月华似水的夜晚是如此美丽,本是肮脏不堪的世界在一片银白中陡然变得圣洁起来,所有的罪恶都被月光覆盖着,隐藏于见不得人的地方。皓月当空的夜晚又是如此宁静,宁静得可以听到落叶坠地的声音,可以听到自己的呼吸。目光由远及近,先是无边无际的红松林,黛黑色的密密匝匝的枝叶挡住了我远眺的视线。我只好将目光折回来,于是,白杨树定格在突然注满泪水的眸子里。

“你还好吗?亲爱的,你不知道我该有多么想念你……”我喃喃自语着,“从今往后,我们又可以相伴在一起了。”

许久,我才怀着一缕淡淡的忧伤坐到沙发上,随手打开了电视机。

荧屏上,一群手拿长枪短炮的记者正围着一个眉目清秀的年轻警察在问着什么。就像遭了电击般,我立刻瞪大了眼睛,刚刚松弛的神经霎时绷得就像弦上的箭。

这也是我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之一。我关注所有警察的动向,哪怕走在路上碰到一个普普通通的交通警,也会让我把心提到嗓子眼。

我告诉自己没什么可担心的,记者围着警察问东问西的画面电视里几乎天天都会出现,只不过这三年里为了让惶恐的心平静下来,我不曾看过电视罢了。然而,这样的安慰对我来说无济于事。看着年轻警察那张熟悉的脸,我猛然记起他就是调查吴建失踪案的警官马森。虽然我从未跟他正面交锋,但背地里我偷窥过他多次,这张脸对我来说,印象是极其深刻的。

这太不吉利了,为什么偏偏在今天晚上偏偏在我三年来第一次打开电视的当儿,他就出现在我面前?这是一种暗示还是一种警告……

犹如五雷轰顶般,我预感我的厄运要来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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