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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孤独的秀梅岭(1)

外婆去世后不久,舅舅一家便决定搬到县城去住。原来作为中学特级教师,舅舅夫妻俩早就受到县城第一中学的青睐,只是为了照顾外婆他们才留在了山水镇。还有一个原因是考上一中的小哥哥必须住校。他们只有迁到县城,一家人才能经常团聚在一起。

搬去县城的前夕,舅舅一家到山上与我告别,这使我有机会再次见到我的小哥哥——他长高了,长成了一个很英俊的小伙子。同时,也变得更加文雅、脱俗。

感谢舅舅、舅妈给了我们一个单独告别的机会。

小哥哥拉着我的手来到清清的小溪旁。清清的溪水映着一对金童玉女。

“水水,跟我们一起走吧!你还这么小,一个人呆在山上多孤单啊!”小哥哥情真意切地说。

小哥哥的话让我怦然心动。这也是我想说而无法说出口的心事啊!没人知道我是多么多么地迷恋小哥哥,多么多么地想紧紧地抓住他的手永不松开。可我心里清楚迷恋的结果只是无边无涯的痛苦,我必须把手松开。我不能跟他走。

我的喉头发紧说不出话来,只能连连摇头。

“不行吗?是因为舍不得离开秀梅岭?水水你可真傻,秀梅岭又跑不了,等你在山下完成了学业长大成人,照样可以回来做她的主人。”

我用双手蒙住眼睛一任泪水滂沱。

“水水,你为什么哭啊?”快乐的也是单纯的小哥哥从来都不知道我的心事。因为我什么也没对他说过。我羞于开口是因为我还太小远不到谈情说爱的年龄。可悲的是命运过早地催生了爱情种子的萌芽。

“小哥哥,我会想你的……”我不由放声大哭。

小哥哥不知所措地用手替我拭去泪水:“别哭,水水,别哭嘛!”他想了想,一下有了主意,“对了,水水,你不是很喜欢这个小挂件吗?我要把它送给你。”

小哥哥不由分说,就从自己的脖子上摘下串着红绳的晶莹剔透的玉麒麟。

“水水,快摸摸玉石,它会给你带来好运。我妈妈送给我时就是这么说的。”

透过泪眼,我凝视着带着小哥哥生命体征的玉石——它只有一元硬币大小,圆圆的,翠绿翠绿,一对麒麟栩栩如生地雕在正面,翻面则刻着代表小哥哥姓氏的“吴”字。顶端是一个光滑的细细的小孔。我对它再熟悉不过了。记不清有多少回,我坐在小哥哥的膝上,贪婪地把玩着吊在他脖子上的这个精致奇特的小挂件。

小哥哥亲手给我系到脖子上。

我很想对小哥哥说声谢谢,可我仍然说不出话,只是哭个不停。在与我前生今世唯一的爱分别之际,我几乎把这辈子的眼泪都流尽了。自那以后,我没有为任何事情这样伤心过。

后来,小哥哥像是终于明白了我的心意,他眨着眼睛想了一会儿,便牵着我的手,朝家的方向跑去。

“爸爸,我们带水水一起走吧!”他把我拉到舅舅面前,恳求着。

舅舅用悲天悯人的目光望着我:“按说我是应该把你带走,水水,但这必须得到你母亲的同意。在不知你母亲人在何处的情形下,你只能留在秀梅岭,等待她回来找你。”

这时,舅妈也插话说:“水水,这事我和你舅舅商量过多次。我们不能带你走,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一旦你回到出生的县城读书,身份很容易泄露,多年前的老账被翻出来,你重新出现在公众的视野,让媒体炒来炒去,你和我们都将家无宁日,到那时,局面将是不可收拾的……”

我一口一口地吞咽着泪水,亦吞咽着这无望的苦果。

舅舅从沉重的背囊里取出全套小学到中学课本和一部崭新的现代汉语字典及所有小哥哥读过的文学书籍,放到桌上:“水水,凭着你的聪慧和毅力,我相信无论在哪儿,你都能完成学业。”

“来,笑一笑,水水。你看这套课本多棒,还带着墨香呢!”小哥哥把一本书放进我沾满泪水的手里,拿眼瞧着我,期待着我还给他一个笑脸。

于是,我边吸吮着泪水边咧嘴笑了。

舅舅一家终于要走了。就像有人用快刀斩断了一条维系着我生命的绳索,我绝望地拽着绳子的这一头。天哪,我是多么多么地希望他们能把我带下山去。我是多么多么地想和他们生活在一起。是的,我爱秀梅岭,可我更爱小哥哥,更爱亲人们的怀抱。没有人群的地方即使再美丽也只能是一种没有生命的图画啊!

舅妈把我搂在怀里对我说着只有亲人才会叮咛的话。

我哽咽着不停地哀告着:“你们要来看我啊!你们要来看我啊!”我的心却告诉我他们不会来了。将要读高中的小哥哥本来学习任务就繁重。而舅舅和舅妈早就厌倦了攀崖爬坡。

我没有送舅舅一家出门,那会儿我一直在哭。就在他们走出小院时,我莫名地赤脚追了上去。我追着他们的背影来到了山下——这也是我第一次走下秀梅岭,茫然不知所措地站在山水镇窄窄的泥泞的街道上。在这个太阳如火球般燃烧地面蒸腾着滚烫的水汽的午后,我眼睁睁看着舅舅一家有说有笑地走向一座有着雪白的外墙、像鱼鳞般青瓦屋顶的小平房。

屋门在我面前打开了。

此时此刻,我还在妄想着小哥哥会突然回过头来,像我们在秀梅岭捉迷藏时那样一把抱住我:“嗨,水水,你这个小鬼头,我早就看见你在我们身后。”说着,便把我拥进门里。

可是,什么也没发生。

屋门在我面前关上了,永远地关上了。

有人从我身边走过,却没有人看见我。我就像一个幽灵一个鬼魅般被人视而不见。

我痴痴呆呆地站在那里。我霍然明白我从来也没融入过这个家庭,从来都是个局外人。所有的情意不过是假惺惺的怜悯。

我用最恶毒的字眼嘲弄着自己的幼稚可笑和异想天开。

在那个充斥着燃烧和滚烫的午后,我的心深深地被灼痛了,这还算不了什么,我想让它痛上加痛,我必须刻骨铭心地在上面留下疤痕。我紧咬牙关将锋利匕首刺向心脏,我看见鲜血在肮脏的街道上流淌,散发着恶毒的气息,一点一点地把褐黄的泥土染成紫黑色。

我觉得浑身发冷,内心感到无比悲愤。奇怪的是我没有哭泣,我最后看了一眼那座屋门紧闭的小平房,便毅然地转过身去。

后来,为了用山货换一点油盐酱醋,期间,我又到过山水镇几次,但除了跟小店老板以物换物外,我从未接触过别的什么人。小镇对我依然是陌生的,没人知道我是谁。

山下的世界的确不属于我,因此,我只能守住这片安睡着外公和外婆的熟悉的山峦。我不知道自己以后会怎么样,我只想一个人留在秀梅岭,让曾经的日子继续下去。

秀梅岭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当那种难以言表的孤独像磨牙的老鼠不分昼夜地啃噬着我的身心时,唯一能填补这旷世寂寥的便是那套课本了。读书,读书,除了伺弄那些我不至被饿死的庄稼和牲畜外,我无时无刻不在发狂地读书,一部现代汉语字典被翻烂了、嚼碎了,我倒背如流地将其化为营养在我的血液中循环不止。

天晴的日子,有时我会跑到外婆和外公的墓地坐上一会儿,跟他们聊聊天。我学着外婆那样采一束野花放在坟前,然后开始问候他们,讲山上万物在这个季节里发生的变化。接下来我会背书给他们听。毕竟,我还是个孩子,我需要与人交流、得到长辈的肯定和赏识。我兴趣盎然地高声地背诵着课文,我仿佛看到外公和外婆像小学生一样坐在坟头上,正又惊又喜地望着我。我想像着他们一迭连声的赞叹,不由羞红了脸。这时,我的正逐渐变得坚硬的心开始软化,就像冰雪沐浴着阳光,在外公外婆的褒奖声中融成一池清澈柔顺的水。

除此之外,在我孤寂的生活中占有重要位置的还是李小影。外婆死了,不可能复生。尽管我很想自欺欺人,但即使我对着坟墓说得口干舌燥背得喉咙肿痛,空荡荡的坟地里也只能回响着我自己的声音。而李小影还活着,活在遥远的他乡亦活在我的心里。毕竟,她是我唯一的亲人是生我养我带我逃出牢笼的妈妈。

诚然,我和李小影之间有些疏远,由外婆亲手带大的我,更像是外婆的孩子。在我长大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始终没有养成一般女孩同母亲那样的亲昵情感,不会去亲吻她的脸赖在她怀里撒娇,甚至不再充满爱地喊一声“妈妈”。在我的记忆里,她也从未把我揽在怀里像一个母亲那样连声叫着“宝贝”。相反,她更像我的一个不苟言笑的上级,常常板着面孔简短地向我发出指令。

但无论留在记忆中的往事是苦是甜是酸是涩,在我的心底李小影这个比我大十五岁的母亲仍像我的连体姐妹一样与我密不可分。随着岁月的流逝,有时我甚至记不起她的模样,不过,随至变得模糊的还有我对她的怨恨。为了让可怜的心灵得到慰藉,我会把她塑造成一个慈母、圣母,我自欺欺人告诉自己她爱我,从没有抛弃我,每时每刻都在想念我,总有一天会回到秀梅岭回到我身边……

一天夜里我梦见李小影回来了。她穿着那件永驻我童年记忆的天蓝色风衣,漂亮得让人眩目。

远远地,她从山下走来:“水水,水水!”她站在陡坡上挥着手臂呼唤我。

“妈——妈,妈——妈!”狂喜漫过我的脑际,我听见自己的喊声震天动地,我朝山下跑着,跑着,突然脚下一滑跌倒在地……

我醒了,没有妈妈,只有夜的黑暗在床前徘徊。

神差鬼使般我跳下床朝着通往山下的路口跑去。我傻里傻气地认为梦中的一切会在现实中再现——李小影回来了。她穿着那件标志性的风衣正风尘仆仆地走上高高的秀梅岭。

月光,只有清冷的月光照着我的影子。

“妈——妈!”对着空旷的山峦我失声哭喊着,哭喊着。

所有栖息的动物都被我惊醒了。整个秀梅岭都被一个孩子想妈妈的悲情打动了,从而发出呜呜的悲鸣。只是,李小影又在哪儿呢?

她把你忘了,水水。我对自己说。一会儿我又对自己说,她不会忘记你的,水水,妈妈永远不会忘记自己的孩子。她只是离你太远,听不见你的喊声,更无法了解你的心事。

就这样,我在上天为我铺设好的人生轨道上小心翼翼地走着。我力求在李小影和我自己之间保持一种相对平衡,即爱的均衡。这样我就不会莫名地对她因爱生恨了。

原来孤独也是可以慢慢适应的。在熬过了最初难耐的寂寞和痛苦的思念之后,我渐渐地习惯了眼下的生活。当我做完活计一人独坐在庭院之中,望着门外的大山时,那颗曾经纷乱的心竟变得止水般宁静。

我已很久不去想我的小哥哥了。自那次我跟踪舅舅一家下山之后,他在我的心中便死去了。偶尔能让我记起他的便是胸前的玉石小挂件。但我只是把它当做一个死者馈赠的吉祥物系在脖子上,再不会让那残酷而又无望的爱去折磨我千疮百孔的心灵了。

据说亲人之间是有心灵感应的。这天当我从半开的屋门里看到一个男人站在院墙边,朝着屋内张望时,我的心立刻怦怦跳得仿佛要飞出胸口。我竟然一眼就认出他来了——我的父亲、“证据”的父亲陈新潮。

他穿着一件深棕色的八成新的皮夹克,拉链大敞着,从中露出质地考究的棕白相间的细格子衬衣。下身的石磨蓝牛仔裤看上去很破旧,膝盖磨得发亮,裤角全是毛边,看上去邋邋遢遢的。后来他告诉我,这是一种最时髦的穿法,那时候有品味的男人都喜欢穿破损的牛仔裤。

我的父亲其实是很有魅力的男人。至今我还记得那一幕场景,就像一幅涂了浓厚颜料的油画凝结在我记忆深处经久不曾褪色——

在夕阳淡淡的余晖下,一个细高个男人后背倚在矮墙上,两手半插在夹克衫的斜兜里,用那双狼一样迷人的眼睛注视着茅屋。他的肤色像刚出炉的烤饼一样呈浅褐色且柔滑而又光亮。下巴上一撮小胡子透着青春的滑稽。鬓角则刮得净光,裸露着一片深秋天空样的灰青。他的鼻梁像剑锋一样高峭挺直,嘴角微咧着,一缕发自内心的笑意挂在上边。

我几乎是在瞥见他的那一瞬间就喜欢上他了。我迫不及待地走到屋外,歪起脑袋望着他,就像望着一位异性老友那样心旷神怡。

“哇,我看到了什么呀?是仙女吗?瞧瞧,你是一个多么可爱的小美人啊!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就是‘证据’!”他操着一口很地道的普通话,用夸张的语调大声说。他的嗓音十分好听,是那种优美的男中音。

我被他赞美得如醉如痴几近疯癫。长这么大,还从没有人夸我漂亮,但我的父亲却一眼就认识庐山真面目,喊我“小美人”。

我即刻被他打动了。我不无羞涩地告诉他我叫“水水”。

他哧地一声笑了:“水水?这应该是你后来的名字。你出生时的名字轰动了整个县城。至今过去了这么多年,人们提起有关你的往事,仍喊你‘证据’。”

他的话让我感到一阵说不出的悲凉,自出生以来我还没有真正融入这个社会,就被人当作了一段“往事”给废了。也就是说,在我出生的县城,我已经陈旧得像外婆那口紫黑色木箱里的一块祖传的家织老粗布,泛着灰冷和土黄。

我摇摇头佯装不解。我不想如此痛快地在他面前承认我就是“证据”。

他认起真来。看样子他是个心无城府的单纯男人,竟识别不了我这小小的花招:“怎么,你对自己的身世半点也不晓得?”他笑着,露出雪白齐整的牙齿。无论从那个角度看,他都像是个上等人,都与我和母亲所处的阶层格格不入。

我不吱声。

“你妈妈叫李小影,对不对?我不会看错的,你浑身上下都有她的影子。不过,你比李小影更漂亮。”

我仍然双唇紧闭,我觉得此时选择沉默是最佳的明哲保身的武器。

“我想你可能很讨厌‘证据’这个名字,那我就叫你小美人行吗?反正我不愿喊你水水,这名字太苍白,太轻浮,太没质地。”

我无言以对。

“那么,小美人,你猜猜我是谁呢?”他转了话题,继续爽朗地笑着,那样子要多开心有多开心。我暗忖自己并没继承他多少基因,因为我很少像他那样快活过。

“一个过路人。”我说。

“猜对了一半。还有呢?”

“没有了。”

他几步上前亲切地搂住了我的肩膀。仿佛有一股电流迅即袭向我的脑际,我的全身不由一阵颤栗。于是,他更紧地搂住我:“我是爸爸!小美人的爸爸!难道你妈妈从没告诉你,你有一个既帅气又可亲的父亲?”

天哪,我还在娘胎里就知道你是个流氓、无赖、强奸犯,你是多么的可恨可憎!

在这样的时刻,我真该毫不迟疑地将胸中的块垒一吐为快。谁知我那上了愤怒子弹的枪膛却哑火了。我实在舍不得破坏这开心的一刻。我被人类遗弃得太久太久,我渴望得到亲情的滋润,只想尽情地享受这久违的父爱。我的整个身心都恣意徜徉在他的怀抱里,我的身体开始慢慢地瘫软成一堆蜜糖。

他就这样紧紧地搂了我好一会儿,像是要借此将亏欠我的父爱全补回来。直到我那仿佛喝了迷魂汤一般的灵魂在一阵山风吹来后渐渐苏醒时,我才猛地挣脱开来。我想我得表现出一些恨意,否则就太对不起我和李小影所遭受的那些苦难。于是,我跑到门里,用力关上了屋门。

我的有些拙劣的表演丝毫也没有激怒他,反让他觉得十分可笑。他站在屋外,用保养得如女人般细致的指尖很有节奏感地轻轻击打着门扇:“小美人,你这是干吗呀!你要跟爸爸捉迷藏吗?”

“我没有爸爸!”我装作气鼓鼓地说。尽管这显得很幼稚很勉强,可为了他欠下的那些孽债我不得不当一回蹩足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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