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母亲的离开给他们带来了悲哀,这种悲哀持续到我与孩子平等交流这个问题时出现了好转。孩子继续原来的生活规律,住同一间屋子,上同一间学校,也没有出现特别的问题或烦恼。我并不阻止孩子与母亲会面,且从不打听他做些什么事、见过什么人,宁愿他自动告诉我。现在我生活得很好,孩子了解我为他尽了全力,我也为孩子的成熟懂事而快慰。”
可见,亲子之间的沟通,大人尊重孩子的感受,让他与父亲(或母亲)保持联系,都可以帮助他们接受生活上的转变。
经验表明,在即使大人也无法平衡的时候,孩子往往是最懂事,最能给人安慰的。他们把离婚当作成人的事。如果你问及要跟父亲住还是母亲住的问题时,许多小孩都说要住在原来的家,跟谁住倒无所谓,可见熟悉亲切的环境相当重要。
很多父母离婚相互视若仇敌,老死不相往来,也不准孩子提及双方,其实这恰给孩子造成更大压力。父母离开后也应保持联系,目的只是为了安排好共同生下的孩子。许多父母都说成人的事不会影响小孩,事实正好相反。一对充满怨恨的离婚夫妇,便不能以理智的态度去处理事情,而这些事情往往会影响子女的前途。如果夫妇能抛开歧见,坦诚地跟子女谈论他们的心情和处境,也让孩子对自己的前途拥有发言权,这样小孩便容易接受转变,对安排日后的生活更有切实的帮助。由此可见,只要小心处理,父母离婚对小孩的伤害,是可以减轻的。
太可怜孩子,太因离婚而感到内疚会使孩子更深地陷入哀伤的泥潭。孩子很敏感,若因他们的不幸遭遇而表示过分的关怀与同情,更令他们感到不安。有些单亲为了补偿子女的损失,无论孩子有什么要求都设法应允,如此只会养成孩子骄纵的性格,却未必能填补心灵的空虚。因此,单亲应坚持原则,倘若孩子的要求不合理,应直接向他解释,让他明白个中道理。
离婚家庭的孩子往往早熟,家长如果能与孩子商量和共同对付生活中的一些问题,会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让小孩参予家中的大小事务,共同处理与分担,不但可训练他们独立解决问题,更增强了他们对家庭的投入和归属感。
婚姻破裂后,爱的反面便是恨,不少怨偶总想打倒双方,同时尽力拉拢小孩站到自己的一边来,并教小孩知道离婚是对方的错误所引起的。要孩子怨恨父母其中一人,是很可怕的事。离婚家庭的小孩,也应该像完整家庭的小孩一样尊重及信任父母。即使你暂时赢得孩子的心,使他们与你站在同一阵线仇视对方,但当他们稍长(通常是青春期)时,如果在外面有人对他特别好,那他就会一下子反抗你,对你有所反感。如果能够以理性的态度去处理与对方日后的关系,更能保持孩子对你们的敬重和感情。
离婚后父母正确的做法是:避免再争吵和相互指责,让孩子与两方自由地联系,仍与孩子亲密接触,这样孩子受的负面影响会小一些。无论在情绪上还是学习上,孩子仍能有良好的表现。
报告同时指出下列几点:
(1)离婚后父母冲突愈少,孩子在校的学习情况愈佳,行为问题也较少。
(2)非监护人家长仍持续对子女尽责,会使孩子在学习上及游玩上更独立。
(3)离婚后,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心理方面能保持平衡健康,孩子的安全感愈高。
(4)父母离异后仍争吵不休,而子女又常和非监护人家长联系,对孩子有更坏的影响。
父母一定要注意,孩子的成长需要一个良好的氛围,争吵只能破坏孩子成长的环境,使其心理不正常。至于孩子该跟哪一方生活,应以“孩子究竟跟谁生活会成长得更好”为原则,父母对子女的第一要务是令他们安全、健康和快乐。所以,请放下私心,为孩子的未来幸福设想,双方心平气和地达成协议,解决矛盾。
离婚后,要让孩子感觉到他的生活还是健全的,父母都还在为他而付出。联系是重要方式。如果双方在住处有相当的距离,可以让孩子在周末或对方有假期的时候去探访他,不管是每星期一次或一年一次,有规律地相处总是比较好的。当孩子去拜访父亲(或母亲)回来后,不要盘问他在那一边所做的一切事,套查对方离婚后的生活,或恶意批评对方。这样只会令孩子在下次相聚时显得精神紧张,最后甚至引起孩子对你的不满。不监护孩子的家长在与孩子相聚时千万不要让他感到疏远和巧谈,否则会使他下次怕再见到家长,更感到孤独。
大量的父母离婚后走得远远的,永远成了孩子记忆中的人物。大多数人都是在三年内就与孩子断了联系而达到自然极点的。这些非监护人的家长并不一定是逃避责任,他们的处境也不好。在他们约定跟子女相处的时间里,总得找个地方去,气氛显得很不自然,他们无法轻轻松松的和孩子在一起。
说来很自然,孩子在周末便被爸爸拖出去,日久渐渐感到烦厌,父亲本身也觉得这种情况太叫人泄气与伤心,干脆不来了。因此,有些人故意抽身,深信这样对小孩比较好,他们认为完全退出可使孩子不用夹在父母中间进退两难,双亲敌对的状态也减低了。
大多数专家对此说法持反对态度。他们强烈主张子女该和双亲保持接触,认为“联合监护”是最理想的做法。让双亲都有同等的权利见到孩子,为子女的前途作决定。此外,双亲仍善尽养育子女的天职,孩子的愤怒可以减轻。由于不常见面的一方会被小孩理想化,造成各种管教困难,彼此多接触可减轻这种困扰。
经济困难是绝大多数单亲家庭所要面临的问题,“联合监护”能使这一问题得到缓解,给孩子一点安慰。
不过,联合监护与否,最重要的是靠成人的良知,倘若父母能以子女的利益为大前提,抛却歧见,专心考虑子女的需要,也许不少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父母只要在离婚后孩子的照顾问题上花了心思,孩子受到的伤害是会小得多的。正如林先生和林太太,他们决定离婚后,协议要设法使他们的孩子受最小的影响,令他们自觉仍属于父亲,也属于母亲。分居后,他们依然保持联络,共同决定孩子的教育、零用钱、文娱活动等各种问题,学校举行家长会时也一起抽空出席。虽然在当初,双方仍难以忘掉彼此的歧见,但他们都深爱孩子,知道子女需要父母双亲,所以尽力克制,为子女作最好的安排。时间可以冲淡一切,这对离婚夫妇最后竟然变得很友善,甚至觉得比未离婚时更了解对方。
□丧母或丧父的孩子
在父母一方遽然长逝的幸福家庭中,鳏父或寡母深感迷惘和忧郁,觉得自己完全陷于孤立境地,以后得一个人应付种种问题,丧父或丧母的孩子对幸存的单亲深深怜悯,人们往往将此反应误认为是孩子已经能接受这种事实。
孩子受到的伤害是同样的,他还小,非常需要大人的帮助。如果单亲能看出孩子跟自己一样可怜,就会减轻孤立无援的感觉,而将眼光扩大。小孩“有弹性”、适应力强,只是将问题按下不理,徒增日后的困扰,被视为“包袱”的小孩可能真的变成一大负担。鳏寡的父母更要当心,不能过度求子女同情,或自私地要求他们付出代用的感情。
要交会孩子诉苦,引导他把想的,想说的都告诉自己,自己也豪无保留地告诉他。不要看孩子木无表情,像很冷漠似的,就不考虑他的心情。有时候他们的内心非常不安,却又怕加深成人的伤感,才故作冷漠的。
别人都有父母,丧父或丧母的孩子当然想知道自己父母的情况,再试图给他讲述,让他形成印象多一点安慰。如果我们禁止小孩谈及已故的父母,孩子的生命无疑有了缺憾。孤儿也该像幸存的单亲一样受到尊重和体恤。
很多单亲往往把孩子当作终于的负担。其实并不是孩子是单亲生命里的焦点、生活的重心。
单亲和孩子相依为命,互相依赖,如果单亲未能认清孩子最终需要自立的事实,往往容易造成亲子太亲密的危险。
单亲家庭的父母不能单独生活的痛苦,往往不愿意孩子离家远走高飞。在这一刻,孩子不再是一种责任,而是单亲生活中必要的一环。孩子已经长大,父母反会想念他们年幼的时光,争吵、辛劳、烦恼都变得微不足道,成人只记得彼此亲亲密密、相互依靠、安安全全的感觉。
孩子有权力选择自己的前途,父母应该做好这种准备,应该要愿意为孩子做一些牺牲。当然,要切断亲子间的脐带并不容易。单亲的生命与子女紧紧连结在一起,但为孩子日后着想,应该从小就不让他们过度依赖。鼓励子女独立是单亲的职责之一,以防你一朝意外身亡,如果处处留住孩子,未免太自私了。
不论是成人或小孩,每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需要有自己的私生活。因此,彼此保持一点距离,对大家都有好处。单亲必须放开子女,给他们机会学习独立处事,找寻自我。如果你能做到这点,往往能跟孩子建立更良好的关系。你不只是他们的母亲(或父亲),更是他们的朋友,子女反而会常常回家探望你,而不只是基于责任感才回来。
□父亲或母亲长期离家的孩子
长期在外的父母往往只顾自己的事业,很少关心自己的孩子,这是一种失职。
做单亲的,必须负起联络沟通的责任,让对方知道子女一点一滴的消息,或将对方的近况告知小孩。
要想方设法与孩子联系,让孩子在没有自己守候的岁月里成长得快乐依旧,照相、写信、拍录影带,电语都是好办法。将孩子日常生活的详细情形,用摄影、文字种种方式记录下来寄给对方,他必定觉得子女就像在自己面前似的,看得津津有味,乐不可支。这些生活片段,必须经常地、持续地寄上,不要偶然才寄去一大堆。
父亲们虽然在外较多,但却希望成为家庭中的重心人物。假如母亲只是告诉他如何解决了问题,而不事先让他知道有什么麻烦好共同分担,他会觉得自己一无是处,对家庭帮不上忙,没办法尽到做丈夫、父亲的责任。所以,如果孩子已懂得写信(也可以利用电话),母亲应鼓励孩子多与父亲联络,在某些事情上征求他的意见,好让父亲也有机会来分享“替孩子决定事情”的快乐。例如“署假里,我可以学游泳吗?”、“我的近视眼,可以佩戴隐形眼镜吗?”、“妈妈说玩花式单车很危险,但我的同学全部都是BMX的高手,我可以学吗?”总之,多让父亲晓得孩子的一切消息,对遥远的父亲和家里的孩子都有莫大的裨益。
对于父亲长期不在家的孩子,让其结交一些年长的男性,可以让其感到安全。祖父、叔叔、舅父、家中的老朋友、学校的男老师等,如果他们与孩子相处得很好,又经常接触,受到孩子的尊敬,小孩子也会感受到类似父爱的情感,有所弥补。
□私生子或被离异的孩子
自古以来,私生子享受不到合法的地位,其命运一般不幸,遭人歧视。
在一个以土地和财产为基础的社会制度中,拥有继承权的是经过正式结婚所生的子女,以制裁无媒苟合所生的子女,他们不但不能继承父母的产业,更被社会所排斥,在世俗人眼中是没有权利的。由于经济和伦理的因素,私生子在社会上得不到承认。
受到传统的俗世眼光影响,即使在90年代的今天,有些人还不愿与他人建立亲密的关系,就是怕自己身为私生子的秘密被人发现。
时代不断进步,人人平等的观念普遍受到世人认同。以往对私生子不合理和落伍想法已被摒弃。现在愈来愈多的母亲未婚生子,就算她们固定和孩子的父亲同居,也往往不愿为子女的合法身份而正式结婚。“私生子”在社会文化逐渐改变了的当今社会中逐渐成为人们接受的事物。
在这方面,欧洲国家走在前面,私生子与婚生孩子地位相等。挪威早在1915年就给予私生子与合法结婚所生的孩子相同的法律地位,而法国在70年代也已看齐。
虽然已经到了一个平等开放的时代,未婚妈妈也仍然会引来人群中异样的注视。要知道,大多数私生子的母亲不是自愿如此,她们也希望有正常的婚姻生活,在双亲家庭中抚养小孩,或者根本不生小孩。
大多数未婚妈妈都有一段背判亲属的遭遇,但有些未婚妈妈却得到了家人的安慰。很多私生子的母亲都表示,如果没有家人的帮忙,她们一定难以支撑下去。不过,有一位曾花大量时间协助未婚妈妈的研究者发现:家人的支持并不普遍,许多父母对女儿未婚怀孕仍抱着50年前的看法,硬将女儿赶出家们。
摆在未婚妈妈眼前的第一个难题,也是最难下决定的——要不要生下孩子?今天堕胎很方便,可以拿掉不想要的小孩,但很多人基于各种理由不愿意这样做。
接着,当一个未婚妈妈决定生下孩子后,她会面对另外一个问题:她该自己负起育儿的责任还是将孩子送给别人?
理智与情感往往是矛盾的,未婚妈妈在对待孩子的去留问题上尤其觉得不知所措。大多数私生子的母亲,都在迷惑、气愤和幻灭的情形下生下孩子,留下小孩或送给别人往往很难决定。未婚妈妈必须看清前路,一旦决定,就尽可能不要后悔。如果决定开始单生涯,必须自审能否坚毅地承担责任。
孩子突然闯进了未婚妈妈的生命,她所有的人生计划都给打乱了。由于有了小孩,未婚妈妈要做大量的牺牲。不少私生子的母亲往往需要花几年的时光才能与孩子建立起轻松自在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