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样的任务让他不解,毕竟他是暗影,平时做的都是事关凌家堡甚至天下安危的事情,现在却有些大材小用地跟踪一位没有任何优点的女子,难免有些灰溜溜的,高兴不起来。
但是这是主子的命令,惟命是听,这便是暗影的职责所在,不得违抗,不得追究问底,只有服从,贯彻到底。
林梦清迈开步子轻快地走出了二十来米,才惊喜地显现出自己潜藏的本性,欢快地连蹦了几次,从此以后自己再也不为奴为婢了,而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主人。
“再见了凌云阳,再见了红袖,再见了凌家堡的一切!”林梦清抬起手放在嘴边充当大喇叭地兴奋喊道,没错,她要让全世界都知道并分享自己的喜乐。
紧跟其后的柳毅不禁皱了皱眉头,真是唯恐天下不乱的性子,这种事情至于大声嚷嚷吗?果然是个没见识粗俗的乡野丫头,竟然直呼主子的名讳,真是的。
“今天天气好晴朗,处处好风光,好风光,蝴蝶儿忙,蜜蜂儿忙,小鸟儿忙着,白云也忙,啊~马蹄践得落花儿香,马蹄践得落花儿香,眼前骆驼成群过,驼铃响叮当,响叮当,这也歌唱,那也歌唱,风儿也唱着,水也歌唱,啊~绿野茫茫天苍苍,绿野茫茫天苍苍”
如清风拂面般绵柔的嗓音欢快地在山路上流动,引得茂密葱翠的苍松翠竹中一阵啁啾的应和,毛色亮泽的山林之鸟好奇地探出小半个脑袋,尖细的小嘴一张一合的,可爱得紧。
林梦清看着左手边茵茵的绿草间点缀着星子般的小野花,红若胭脂,粉若玉腮,白如香雪,黄若琥珀,热热闹闹地流窜了一地,而右手边则是大片大片的翠色沉沉的湘妃竹,一看就是人工栽培的,精心地呵护着,郁郁葱葱随风起舞,竹节间的斑斑紫泪让人不由得想起那个动人心魄的神话传说,君妃二魄芳千古,山竹诸斑泪一人。
娥皇和女英的眼泪,洒在了九嶷山的竹子山,竹竿上呈现出点点泪斑,有紫色的,有雪白的,还有血红血红的,而在巍巍云国又是谁的沥沥血泪洒在竹竿上,形成了这感天动地的潇湘竹?
是穿越千年甚至万年的情缘,缠绵再续,还是淳朴的民风濡染出的一点点斑斑紫泪凝珠?
有如此旖旎风光相伴,岂能无丝竹之乐耳?活跃的她自然要好好尽情尽兴一把了,顿时一阵手舞足蹈,歌舞纷呈,将原本清幽中带着几分活力的旷野瞬间调动起来,一时间蝶飞莺歌,袅袅缤纷。
很奇怪的音调,很奇怪的动作,很滑稽的表情,很活跃的女子......这些便是黑影一般静默的柳毅心底的一番触景生情之感,夹杂着一点一滴的无奈与难言之火。
柳毅本来就看不惯她的那副疯疯癫癫的野猴样儿,一个大家闺秀居然穿着男人的衣服载歌载舞的,实在是有失体统,实在是世风日下,有辱闺秀风范。
嘴上是断断不会承认她的美好之处,有什么出众之处吗?貌似没有一点可取之处,心里却忽然闪过一个难以招架的念头,她的歌声很美,像百灵鸟般悠扬婉转,如山间清泉般叮咚作响,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喜悦。
自从进了凌家堡做凌云阳的护院头领后,他已经习惯用冷硬的表情武装自己,心早已沉寂了很久,现在突然看见她那么的欢喜真挚流露,像一缕冬日的晨光和暖薄凉的心,原来自己冷寂太久了,心中的某一处坚硬的角落刹那间坍陷柔软下来,紧抿的唇瓣轻轻地上扬,柔化了本存的坚硬,泛起一丝几不可查的柔情。
“哎呀,接下来我该去哪里呢?”林梦清看着眼前的分岔路口开始迷糊了,虽然自己在休养期间看了不少关于这片架空大陆的风土人文地理志,可是真要她去摸索实践确实极为困难的,“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这话说得太对了,光是看书根本就是盲人摸象不得了解其全局规划。
她可是地地道道的路痴一枚,以前每隔两周都要去好朋友妍妍的住所,可是每回都不得不借助手机一通电话请教她怎么怎么走,一路叽里呱啦地打电话才到了她的家。这次破天荒的一个人闯荡天下,路在脚下,自己却不知道该踏向何方,路漫漫水迢迢,吾将何往?
对了,不如让落叶决定一切吧,落叶归根嘛。林梦清如是想着,手边便开始行动了,俯身捡了一片卵圆形的长梗绿叶,默念了几句“菩萨保佑,佛祖显灵,上帝同在”,便将轻盈的叶子抛向了天空,一切可就看你的了,叶子同学。
林梦清的眼睛随着飘摇的绿叶轻移着,快了,快了,叶子终于带着林梦清的希望孤独地落回了地面。
“叶尖是偏向左边的,那么就是往左走了。”林梦清自言自语道,将叶子捡起来郑重地放在手心,这是一片有特殊意义的叶子,自己可要仔细地收藏着。
她往盈绿的叶片上轻柔地吹了一口气,将叶子贴身放在了衣襟内,轻柔地按了几下,才继续前进。
起初柳毅还狐疑着她怎么突然停了下来,莫非发现了自己?
不会吧,自己内力颇高,而她应该是没有内力的,怎么会觉察到自己呢?正在他思虑着要不要稍等片刻再跟上去,眼睛无意地一瞥,发现了她怪异的举动,一句话如风般拂过他的耳畔,原来如此,这个丫头竟然用这种笨办法决定自己的走向,可见是没多少智慧的,幼稚得紧。
林梦清才不管什么幼稚不幼稚呢,在她看来只要是能帮她解决问题的都是好办法,在现代她可没少干过这样的事情,只不过用的是很普及的投硬币方式罢了。
走咯,走咯,向左走。林梦清一步一步地往前走着,嘴中不忘一个一个地数着,“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这句话说得一点也没错,虽然今天天晴气爽,又有凉风习习拂面,可是自己现在却是香汗淋漓了,看来这具身体还是缺乏锻炼,不是什么娇娇小姐,体力毕竟还是有限的,跟自己比起来可就不是一个档次的了。
于是乎,林梦清便寻了一块略微平坦的大石头,用华润的绢帕铺在上边,一屁股坐在了上头。
休息了一盏茶左右,便又开始了新的征路了,长路漫漫何处于归。
就这样走走停停,估摸着走了一个小时,林梦清才有些幸运地遇上了几个人,衣着朴素,手里拿着篮子或者肩上扛着铁锄,样子憨厚和善,应该是这一带的乡民吧。
林梦清清了清喉咙,压低嗓音向他们和气地打了声招呼,意料之中的,他们也对他报之一笑,笑容满面地屈身施了一礼,毕竟很少有这般贵气的公子亲和地向他们这样质朴到极点的农家人问好。
于是彼此亲切地聊了几句家常话儿,倒也是其乐融融,爽朗无瑕的笑声衬得溶溶阳光越发暖心。
先打好关系,循序渐进地来个自来熟,三两句话便拉近彼此的距离,再慢慢地道出自己的询问,这便是林梦清的一个小策略,是她在工作中学来的一套法子,在现代时人际关系的维持便是有大半的功劳是归因于它的。
而古代人大多民风淳厚,心眼儿实在得很,对于这类面色和善、衣着考究的少爷公子们是既敬又畏,被林梦清这么一个小策略,心里便舒服了许多,对他越发的敬重了,没有豪门大户公子哥的恶劣嚣张脾气,简单得像自家的小儿子一般,话语柔中带刚,温温地滑进耳中,特别的顺心,彼此心意有些相通,话篓子自然也就多了起来,熟络得跟自家亲戚似的。
“林公子,要不要到家里坐坐,你瞧日头正大,容易中暑气,中暑了可就不大好了,吃不好,睡不好,闲着也累得慌。”一位圆脸慈眉的大娘亲厚地说道,糯糯的口音听着好似春风化雨丝丝入心。
“大娘,谢谢您的好意,我还要赶路呢,实在是耽误不得,迟到了可是对对方大大的不尊敬,所以我一定要准时赶到那边。呵呵,林希初次来这边谈生意,对这边的地形不是很清楚,请问天然居在哪里?怎么个走法?有没有近路可走?”林梦清自然是要先赶路了,甜笑着推却了大娘的好意邀请,因为缺个导游指点方向走线,便缓缓地问道,而她知道的地方也就是天然居了,既然凌云阳这厮提及,以他的品味去的地方也是有档次的了,那么那边一定是繁华肥庾之地,自然是可以往那边发展发展。
“天然居?”谢大娘思索了片刻,眼中染上几许困惑,看这位林公子的打扮穿着,应该是富家子弟,而天然居又是出了名的第一楼,他怎么一个人徒步前往呢?从这里到那边可是有好大一段路要走,看他那副瘦弱的样子,能行吗?莫非是与下人走散了?可能,真的有可能。
“大娘?”林梦清见大娘呆在那里,便出声提醒了。
“林公子,您不要着急,谢大娘估计正在想怎么个走法呢?我们乡下人哪里见识过什么天然居呀,也不过是听过路人说说罢了。”李大叔憨憨地说道,随后不轻不重地咳了一声。
谢大娘经他一提醒,也回过神来,扯了扯嘴皮子道:“林公子,这路程远着呢,你的小厮随从呢?怎么一个人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