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0年路德维希·凡·贝多芬出生于德国波恩。
1778年跟随艾登学习管风琴,并于同年第一次登台演出。
1781年离开学校,专心学习乐理、风琴和提琴。
1782年在聂斐门下正式学习音乐。
1784年新登基的选帝侯佛朗兹委任贝多芬为第二任宫廷乐师,并支付薪金。
1785年拜李斯特为小提琴老师,并创作三首钢琴四重奏。
1787年在维也纳逗留时,曾拜访过莫扎特。
1787-1789年创作《f小调前奏曲》、两首前奏曲和两首钢琴三重奏等。
1790年创作《骑士芭蕾》(献给华尔斯坦。1791年3月6日上演)
1792-1795年创作作品第1,2,3,87,103,19,46,129号等。
1795年结束学业,在维也纳第一次公开演奏自己的作品,三首钢琴三重奏出版。
1796年赶赴布拉格、德累斯顿、莱比锡和柏林,觐见普鲁士国王费迪南。
1796-1797年创作了《降E大调弦乐五重奏》(作品第4号)、两首钢琴和大提琴奏鸣曲(作品第5号)以及作品第6,7,8,25,16,71,816,15,65,51(1)号。
1798年听觉日渐减弱,其一生的大苦闷、大烦扰和大压抑即始于此。
1800-1801年创作作品第17,18,22,23,24,26,27,28,29,37(即《第三钢琴协奏曲》),43,85,51(2),49号等作品。
1802年创作作品第30,31,33,34,35,40(即G大调浪漫曲),50(即F大调浪漫曲)和36号(即《第二交响曲》)等作品。
1803-1804年创作《第三交响曲》,进入创作的成熟期。
1804年改原来献给拿破仑的《第三交响曲》为《英雄交响曲》。
1805年首次公演《英雄交响曲》。
1804-1805年创作作品第32,53,54,57,56和72号等作品。
1806年首次演奏《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创作《第四钢琴协奏曲》、三首弦乐四重奏(作品第59号)和《田园交响曲》等作品。
1807-1808年创作《命运交响曲》、《田园交响曲》以及作品第62,69,70,80和86号等作品。
1809-1810年创作《第五(皇帝)钢琴协奏曲》、《埃格蒙特》以及作品第74、76、77、78、79、81(a),即《钢琴奏鸣曲》,75,83和95号等作品。
1811-1812年创作《第七交响曲》、《第八交响曲》及作品第96,97,113和117号等作品。
1813年写完《威灵顿的胜利》。
1813-1814年创作作品第89,90,94,115,118,116,91,136号等作品。
1815-1816年创作作品第98,101,102,112,108号等作品。
1817年创作《五重奏赋格》(作品第137号)。
1818年创作《B大调钢琴奏鸣曲》(作品第106号)
1819年开始写《弥撒祭曲》。
1821年创作第110号钢琴奏鸣曲。
1823年《弥撒祭曲》完成。
1824年《第九交响曲》完成,创作《弦乐四重奏》(作品第127号)。
1825年创作最后几首弦乐四重奏,在维也纳首演《第九交响曲》。
1826年计划写作《第十交响曲》,重病。
1827年3月26日因病在维也纳辞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