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根据类型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农药与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及国家重要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区破坏事故等。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根据程度不同可分为: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