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皈依信众的不断增多和在当地部落首领的支持下,喇钦·贡巴饶赛开始集资修建寺庙和佛塔等佛教建筑物.并以这些寺院为中心传法授徒,弘扬佛教。由于喇钦·贡巴饶赛的勤奋努力,他的个人威望日益提高,于是有很多人依从他出家为徒,前来他座前学经的弟子不绝于道。丹斗成为安多地区佛教传播的一个基地,他的弘法事业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声誉远播。经过喇钦·贡巴饶赛及其弟子们的大力传教,佛教在安多地区很快兴盛起来,影响不断扩大,使安多地区成为闻名遐迩的佛教传播中心。《安多政教史》中说:“由于三大智者(即藏·饶赛、约·迥和玛·释迦牟尼)和喇勤(钦)的恩泽,圣教复兴之火种从丹斗燃起,因此颂誉丹斗为次于圣域‘印度中土’之第二圣地的说法,即由此而来。”
随着喇钦师徒在卫藏东部安多藏区继承佛教律藏传承、发展佛教比丘僧团、弘扬佛法事业的不断发展,由“三贤哲”开创的“下路弘法”声势日高,名扬整个藏区,消息很快传到了卫藏地区。当时统治山南桑耶地方的领主——吐蕃赞普朗达玛的儿子永丹的后裔察纳·益西坚赞闻知后,非常高兴,立即选派鲁梅.楚成喜饶等10人前往多麦丹斗地方,随从喇钦受戒学法。鲁梅等人向喇钦·贡巴饶赛及其弟子学习佛法律典多年,学成后陆续返回卫藏。
鲁梅·楚成喜饶等人从安多地区返回山南桑耶地区后,虽然原来的领主察纳·益西坚赞已经去世,但是受到他的儿子赤巴领主的欢迎和嘉奖。在领主的积极支持下,他们首先共同参与建造了娘麦坚恭寺,这是藏传佛教后弘期内修建的比较早的寺院。随后,他们各自分赴各地建寺弘法,开展宗教活动。这10人中的鲁梅·茨诚喜饶在桑耶地区担任噶琼佛殿的主持;热希·茨诚迥奈兄弟先后任格杰协玛林的主持;章·益西永丹担任侃松桑康林的主持;巴茨诚罗追担任桑耶寺主殿的主持。后来,他们为了在前藏拉萨地区扩大各自的宗教传播范围,又大兴土木,建造寺院,藏传佛教后弘期由此在西藏的前藏地区全面展开。
二、藏传佛教的形成
任何外来宗教要在一个地方扎根,必须吸收当地一部分的土著文化。佛教传播到藏区,同样也不能例外。藏族在接受佛教时并非原封不动地全盘吸收佛教,而是在接受佛教的同时对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造并使之最终形成了适合藏族文化特点的宗教.即藏传佛教。吐蕃王朝时期的佛教还不能称作“藏传佛教”,只能称为“佛教”,因为这一时期的佛教基本上照搬照抄印度的佛教,还没有僧人根据藏族的传统文化对佛教作出合理的阐释。藏传佛教形成的时间,一般认为在公元10世纪后期,即后弘期兴起的佛教才能称作“藏传佛教”。如果把“朗达玛灭佛”作为吐蕃王朝时期佛教发展的一个阶段的结束,那么从这之后到公元10世纪后期这100余年时间,就是吐蕃引进的“佛教”向“藏传佛教”发生转变的重要孕育期,也是佛教被藏族传统文化改造和本土化的重要阶段,这一过程主要是通过佛教的传教重点开始转向普通民众和整个藏区来完成的,通过对吐蕃时期佛教特点和藏传佛教形成初期特点的对比可以看出这个转化的具体历程。
(一)吐蕃王朝时期佛教的特点
自从松赞干布时佛教从印度和汉地分别传人到末代赞普朗达玛灭佛时,佛教在吐蕃200余年的发展过程中有两个基本特点:
第一,佛教主要依靠赞普和王室的扶持来传播和发展,所以佛教的传播对象主要局限于贵族、大臣等统治阶层和上流社会中间,因此当时的佛、苯斗争更多地以王朝政权内部政治斗争的形式表现出来。松赞干布时期建造寺庙的事例,各类藏族史书中记载颇多,“法王松赞干布在位时,他修造了能依的佛像、佛经、佛塔等,和所依的许多寺庙;翻译了佛的正法——佛经;创立了闻、思、修等很好的规则”。在迎娶尼婆罗赤尊公主前后,松赞干布延请许多尼婆罗工匠前来吐蕃帮助建造宫室庙宇。自此以后,历代吐蕃赞普每逢营造建筑之事,总是少不了邀请尼婆罗工匠参与。由于尼婆罗与印度相邻,而且早已信仰佛教,佛教寺庙遍地皆是,所以尼婆罗工匠自然把包含佛教特色的建筑工艺及风格带到了吐蕃。
赤松德赞曾经多次派遣使者从天竺、唐朝、迦湿弥罗(克什米尔)等地先后延请许多高僧到吐蕃翻译佛经或者讲经说法。其中,来自天竺的著名僧人有寂护、莲花生、莲花戒等三十余人。唐德宗建中二年(781年),赤松德赞又特地派使臣到唐朝请求派遣高僧到吐蕃传播佛教,“初,吐蕃遣使求沙门之善讲者,至是遣僧良绣、文素,一人行,二岁一更之”。赤松德赞时期汉藏佛教文化交流非常广泛,汉传佛教禅宗僧人摩诃衍曾经进入前藏.将汉地特有的禅宗学说传到了吐蕃宗教界。
在吐蕃王朝后期,由于僧人地位提高。所以高级僧人都公开参政。赤热巴巾赞普时期,专门设立钵阐布之职,由僧人充任,钵阐布的权力凌驾于众臣之上,可以左右朝政,此举被视为藏族历史上僧人参政的开端。僧官的地位高于外戚和王族中的许多权贵,名列尚论之首。参与决策一切军国大事。僧人参政是吐蕃职官制度中一个最为重要的特点,而正是这一点对整个藏族社会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僧人参政削弱了贵族专权,巩固了专制王权,把佛教作为王室仰赖的意识形态用行政命令的手段加以传播、发扬。同时,进一步限制了当时被旧贵族把持利用而对王室不利的苯教的传播和发展。
赤祖德赞执政后期,吐蕃社会各种矛盾日趋尖锐。王室对佛教的扶植使僧人的地位扶摇直上;兴建寺院、供养僧人,耗费了吐蕃王朝的大量财力物力,普通民众的负担日益沉重;王室规定的一系列保护僧人的严刑峻法促使社会上反对佛教的情绪不断增长。在这种社会背景下,保守的苯教势力迅速抬头。当时与钵阐布争夺权力的权臣韦达纳坚首先设计除掉了钵阐布阐卡云丹,接着谋杀了赞普赤祖德赞,最后支持朗达玛夺取了政权,然后采取了一系列的行政措施杀僧毁寺,展开了大规模的灭佛运动,使佛教势力在吐蕃一度严重受挫。从这些史实看来,佛教在吐蕃初期发展过程中渗透了政治因素.吐蕃王室利用佛教来巩固专制政权,而保守的贵族以苯教为依托极力保护他们的既得利益,这样佛教就成了统治阶级手中的一件工具.用以达到各自的政治目的。因此,佛教不得不随着政治斗争的波动而起伏.崇佛与灭佛的现象经常交替出现。
第二,佛教盛行的地区主要是以拉萨为中心的前藏地区.也就是吐蕃王朝政治统治的核心地区。吐蕃王朝时期第一座具备佛、法、僧三宝的寺院桑耶寺就修建在拉萨地区,开创了吐蕃人出家先风的“七觉士”也是在桑耶寺出家为僧的。佛教在吐蕃王朝的这种布局是由当时赞普与王室首先提倡和推行佛教,佛教只在统治阶级中流传的情形决定的。佛教当时在卫藏地区之外的安多和康区的传播,主要是通过驻军和移民的方式来进行的,所以传播的范围和地区自然是有限的。
佛教在吐蕃王朝时期发展的这两个特点.既是一种优势.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定的局限性。从优势方面来说,任何一种外来宗教要想在非本土社会中得到传播和发展,没有当地统治者的支持和提倡是很难实现这个目的,而且自上而下的传播所遇到的传统阻力相对来说是比较小的,所以传播需要付出的成本也是比较小的。佛教自从松赞干布时期传人吐蕃,后来逐渐与苯教形成分庭抗礼之势,最后终于取得压倒苯教的优势地位,就是因为得到了赞普和王室对它的大力提倡和扶持。另外。佛教流行于吐蕃王朝统治的中心地区并且主要流行于上层社会的特点.对于佛教的推广、发展和繁荣非常有利。通过社会地位很高的世家大族的皈依,可以最大限度地扩大佛教在全社会的影响.有利于佛教在藏族传统社会的发展,这两个特点使吐蕃王朝时期佛教在吐蕃社会中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
同时,这两个特点也为佛教在吐蕃社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佛教主要依靠赞普和王室的提倡与扶持来传播和发展的形势,就意味着佛教的发展与繁荣很大程度取决于王室对它的态度和支持程度,佛教对政治的强烈依附性使得佛教的盛衰往往与王室政权的盛衰相联系.尤其当发展佛教与王室政权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佛教便很容易受到压制和打击,佛教的发展便面临厄运。朗达玛灭佛可以说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证。另外,吐蕃时期佛教主要流行于社会上层并集中于拉萨地区的特点,也说明当时佛教在吐蕃整个社会中普及程度不高。从侧面说明佛教在吐蕃社会中不仅缺乏普遍的民众基础,而且也缺乏地域的广泛性。这对于佛教在吐蕃社会中的进一步发展显然是非常不利的。
(二)藏传佛教形成初期的特点
相对于吐蕃王朝时期,佛教在藏传佛教形成初期(即后弘期的初期)具有明显的不同于前弘期的一些特点。佛教从印度和汉地两路传人西藏之后,在吐蕃王室的扶持下,佛教在传播过程中与当地的苯教开始接触,通过几个世纪的斗争,最后结果是相互吸收、相互融合。佛教在原有教义的基础上吸收了苯教的神祗和仪式,在教义上兼容大小二乘而以大乘为主,大乘中显密兼备,尤重密宗,并以无上瑜伽密为最高修行次第。到公元10世纪后半期,终于形成了具有浓厚地方民族特色,有藏文三藏经典和严密的寺院组织、学经制度等内容的新的佛教派别——藏传佛教,藏传佛教因此具有不同于前弘期佛教的一些显著的特点。
朗达玛灭佛并没有使佛教在藏区完全绝迹.灭佛结果只不过使僧人向边远地区扩散,从而使佛教在藏区的传播与发展方式发生了两个具有重大意义的改变,使佛教由以前主要传播并流行在统治者和上层社会的状况转变为开始普遍地面向整个民间社会:同时引起了佛教由过去主要流行在以拉萨为中心的卫藏地区向多康、阿里等边远地区的全面扩散和转移。
第一,佛教在广泛传人民间之后,呈现了较为松散和民间化的特点,在传播的内容和形式上也开始更接近普通民众的生活。佛教传播者通过索取供奉,收徒传法:用身显神通变化和其他术数吸引民众;利用掌握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借机宣扬佛教;开展教育事业.加强佛教的普及和深入:选择合适的建寺地点等方法使佛教深入民间。同时普通民众通过对深入民间传教的僧人耳闻目睹,对佛教所具有的思想内涵和信仰功能有了更多的认识,并越来越信服,于是他们也开始主动地去接近佛教。
朗达玛灭佛时卫藏地区的僧人逃往安多地区之后.并没有停止传教活动,只不过转移了一个传教地点而已。所以他们的逃亡,实际上是把传授佛法的地点由卫藏地区转移到了安多地区,这就推动了安多地区佛教的传播与发展。朗达玛灭佛、提倡苯教的事件表明:佛教要想在藏区立足,就必须考虑到广大民众已经长期信仰苯教这个事实,应该采取变通的策略.佛教在内容与形式上只能走与藏区苯教文化相结合、相适应的道路。而佛教僧人向民间扩散和向边远地区的转移.无疑为佛教与藏区苯教文化的结合开辟了现实可行的新途径。随着佛教在民间的发展,迫于传教客观环境的变化,佛教在传播的内容和形式上开始逐渐发生了变化,在现实中采取一种相对变通而且较为民间化的方式,这种方式开始是佛教为了适应普通民众宗教信仰的需要而作出的一种自我调整,结果反而使佛教更容易为一般民众所接纳.从而促进了佛教在藏族社会的全面普及。
第二,传播对象的扩大使佛教掌握了越来越多的群众,成为大众化的宗教。这一时期实际上是佛教为了生存,在被动的形势下主动地改造自己并使之本土化的重要时期,同时也是教义深奥的佛教真正接近民众,并且逐渐同藏区传统文化相融合、相协调的时期。这个相融合的转变过程持续了一百多年的时间,结果是佛教逐渐植根于藏区整个社会并得到所有民众的认同和信仰,从而使佛教由外来宗教真正转化为藏传佛教,为后弘期藏传佛教在藏族社会中的大规模复兴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逃往安多地区的僧人由于没有以前国家政权在经济上的支持,因而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只好以向民众化缘来维持基本生活。这就迫使佛教僧人在灭佛之后不得不脱离对上层统治阶级的依附而转向了民间,通过向民众化缘来维持基本生活的方式,使得僧人与民众之间的联系得到了加强.也使佛教与普通民众的亲和力增大,有利于佛教的广泛传播。在安多地区传教期间,甚至连牧童(即后来的喇钦·贡巴饶赛)也在“三贤哲”的影响下对佛教产生了信仰并出家为僧.就与他们传教方式的改变有很大的关系。这与吐蕃时期包括“七觉士”在内最早出家的300人全部是贵族子弟和大臣之子的情况形成了鲜明对照。这说明灭佛后佛教信仰由社会上层逐渐向下层民众发生转移,而在“三贤哲”影响下出家为僧的牧童就是后来对藏传佛教后弘期下路复兴发挥了重要作用的著名大师喇钦·贡巴饶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