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男权自然天生论的人很多,例如韦斯特马克。他说:在最低级的未开化人和最高级的文明人中,我们发现家庭都是由父母和子女组成的,而且,父亲是家庭的保护者和供养者。(韦斯特马克,42)按照他的理论,男权制在所有的社会都是最自然的秩序。
但是,人类古代生活状况研究表明,一对一关系并不是唯一的天然关系,群交也曾是人类社会天然关系的一个形式。在远古时代和某些文化中,也的确存在过“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情况,因此,不能得出男权制是所有人类社会的自然秩序的判断。男权制之不“自然”的另一个证据是它并不是从始至终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变迁,在世界各国,男权制家庭在近几十年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这种变化表现在包办婚姻的减少,平均初婚年龄的提高,婚后小家庭比例的增高,婚后生活冲突的减少等。
山东农村婚姻状况的比较(%)
包办婚姻已经从过去的100%降低到两三成。婚后建立小家庭的比例也从三成半增加到七成,增加了整整一倍。
反对包办婚姻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在婚姻家庭领域中的一个大动作。它的效果是包办婚姻基本上退出了中国社会:在城市包办婚姻降低到5%以下;在农村中降低到两三成。这是一个伟大的变化,是中国婚姻家庭从传统走向现代的一个巨大的成功。
城乡男女自主初婚者(%)
调查结果也反映出,在有些问题上,城乡差别高于男女差别——男女之间虽然还有一些差距,但是在包办婚姻的问题上城乡的差异已经远远超过性别差异。
在江南农村某乡的调查表明,在确立婚姻关系的途径上,最主要的形式是“经人介绍、逐渐建立感情”,占86.7%;“自己认识”的占4.8%,“由父母做主”的占6.35%。(金一虹,175)
此次调查也验证了包办婚姻不再占主要地位的事实。一位农村中年男性这样谈到一门被他拒绝的包办婚姻:
高二时家里给我定了一门亲,我坚决不干,觉得那和大清朝大明朝的婚姻有什么区别?我找女人从来不看她长得好看难看,爱应当是个心情。后来家里给我介绍好多对象,我都不答应。好多有钱的我都没答应。你让我娶哪个我坚决不娶,你们越不同意的我越要娶。我也没想后果。
目前,不仅是城市青年,就连农村青年也都追求自由恋爱和自主婚姻。可以说,包办婚姻习俗的改革是我国婚姻家庭制度最具革命性的一个变革。所谓革命性既指参加人群之众多,也指习俗变革之剧烈。由于大多数婚姻都是自己决定的,男权制或父权制的权威就削弱了。一位农村青年女性谈到她哥哥的自由恋爱:
哥哥跟她是“自由”恋上的,他自己认识的。我们这一代人,要是特别乖的就不自己搞去,听父母的,等人介绍。一般男孩都自己搞去,我哥哥他们都自己搞对象,然后请个中间人介绍一下,画蛇添足似的。当媒婆的人就是喜欢干这个,顶多就是订婚、结婚的时候吃顿饭,没有给她们钱的。
男权制的式微还可以从家庭日常事务的决定权上看出。在全国妇女地位调查中发现,家事由夫妻共同决定已经占到半数,甚至许多家庭还出现了由妻子作为主要家事决定者的情况(一至两成),由男性作为主要家事决定者的家庭已经降低到两至三成。
家庭日常事务的决定者(%)
此次调查表明,在城市,许多家庭已经是男女基本平等的模式。一位城市女青年说:
一般琐碎事像洗洗涮涮,做饭都是我妈做。像一些修理呀,买米买面体力活都是我爸干。我爸做饭也不错。他们俩没有大冲突。我觉得这样安排基本上还可以。我和我爱人跟我父母相比好像那种共同负担的情况更多一点,就是没有什么界线。像洗衣服就是你洗,我不洗。没有太多的界线好。我觉得两个人都参与进去应该更好一点。
对于男女两性谁有家事决定权的问题,一位都市女性说:
我没觉得应当父亲挣钱养家。我们家是母亲说了算。母亲力所能及的都干,妈不舒服爸也干,就是老爷子太胖,不爱动弹。两人都干活。相比之下是母亲说了算。她有主见。
一位做过商店经理、后来自己开了一间小商店的退休女性说:
有时买什么,商量不通我就愣买去。拿钱就走。开这个商店他不同意,说,你要是开了店,我都不从你这儿走,后来一忙了,他也就帮着干了。什么事我都跟他商量一下,实在商量不通了,我就愣办了,该怎么办怎么办。
家内男女平等的模式在农村也并不少见。一位农村青年女性说:
我们家大事都是我妈说了算,小事就马马虎虎了。我爸老实,有事不爱出头露面,开了工资都给我妈,我妈掌家挺好的,我爸挺满意的,这么多年他没说过什么,他要买什么,就让我妈拿钱。他到时候把钱挣回来,别的什么都不管。我妈退休后,身体一直不好,老上医院,最近这两三年家务事都是我爸干。我觉得他们这代人苦也是挺苦的,但感情挺结实的。真的。
一位北京郊区农村的女青年说:
我觉得母亲比一般家庭妇女强,她又上班又搞家务。大事他们夫妻商量,小事可自己做主。父亲也干家务,父母挺默契的,里里外外地忙。
另一位农村青年将自己这一代人的夫妻平等追溯到自己父母所做的榜样。她说:
我的父母相处是平等的,在我家里没有男尊女卑。我觉得夫妻没有什么你高我一头,我高你一头,我非要压你,应该是平等的。我们夫妻的关系也受他们的影响,很平等。
一般来说,谁挣钱谁有家事决定权;谁挣钱挣得多谁的权力就大。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家庭都如此,有时女性虽然不挣钱也有家事决定权。一位家住农村的女性说:
父亲是个老好人。父亲挣钱,母亲安排。母亲是一家之长。父亲也干家务,没有说因为他是工人就不干活,早上起来就和面给我们烙饼吃。家里大事都商量,不会一人说了算。哥哥姐姐岁数也大了,父母有事也和他们商量。
虽然许多家庭在现实生活中已经实现了男女平等,但是人们心中的常态还是“男主外女主内”,这就是一位农村女青年将父母关系视为“调换”的原因,她说:
我妈跟我爸调换了。我妈扮演我爸角色,我爸扮演我妈角色——我妈出去干活,我爸管家。我爸做家务,我妈承包地,我爸做饭洗衣服,我妈说了算,我妈管钱,所以她说了算。父母觉得这样挺好。我觉得我妈什么都管。
我在北京郊区访问到一个三代同堂的农户,家里有老奶奶,她的儿子、媳妇,她的孙子、媳妇。三代女性全都非常肯定地说:现在在家里是“女的占上风”,“真的是女的说了算”。她们的丈夫在旁也不反对这种说法。我问,是不是因为娶个媳妇太贵了,他们认可。儿子媳妇说:
我结婚那会儿只花了两三百块钱,那是1978年,提倡婚事简办。现在结个婚得3万,这还只是买家具、买衣服、办喜事的花费,要是娶媳妇带盖房一个人得10万。我家一个亲戚有俩儿子,都结婚就得20万块钱。
在单亲家庭中,母亲是唯一的家庭供养者,完全不存在男尊女卑的问题。一位农村女性说:
我父亲早就没有了。我母亲又当爹,又当娘。又要下地干活,又要扎针连线洗衣服做饭,那时我们小,知道什么呀。我母亲没有老伴,就守着几个孩子过,她真疼孩子啊。
在当代的中国家庭中,在家里谁说了算有时已经不决定于性别,而是决定于人的个性了。一位家庭收入主要靠丈夫的都市女性说:
我家是他说了算,大事还是他做主,他拿主意。我就管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我妹妹家就是我妹说了算,我妹主事,办事都是我妹去办。我妹去办事就能办成,妹夫去办就办不成。我从小就不主事,所以现在也不主事。
在当代中国女性心中,虽然家庭还是很重要,但是绝不是她唯一的活动空间了,事业和家庭的重要性是并列的。这一点在农村也不例外。一位农村的青年女性这样谈到心中理想的女性:
从社会上说,要做个宽宏大量、心胸宽阔的女人,能搞事业。从家庭上来说,要做个贤妻良母,把家弄得好一点。就说经济上达不到,也不能破破烂烂,不收拾不弄。要是经济上达得到,就要把家收拾好一点,温馨一点。让大人孩子回来舒舒服服的,尤其是吃的方面。他们中午都不回来,晚饭给他们好好弄三两个菜,弄得好一点,可口一点。不能不顾家。
一位农村女青年说:
理想的女性就是在外边有一技之长的工作,在家里是贤妻良母。我正在努力这样做。
在一些家庭当中,由于女强男弱,已经出现了如何保护男性自尊心的问题了。一位城市女性对此就深有体会,她说:
如果工作与家庭有冲突,必须做出选择,我当然是选工作。真正的好女性,应当兼顾,也能够兼顾,你不要觉得自己太了不起。就像那个演女市长的电视剧。家里来了客人,你可以悄悄跟丈夫说,你能不能到那屋去一下,看看电视。如果你说:你出去吧,我们俩要谈事!你要那么跟丈夫说话,不是制造矛盾吗?你让他觉得家里没有温暖,他就到外面找温暖去了。一定要注意男同志的自尊心。不能因为你在外面做事,就觉得了不起。在家里你们是平等的,你不是领导。这就像那位女市长的妈妈说的,你在外面当市长,回来家里你不要当市长。女性要是不注意这个,夫妻关系就不会好。
在中国社会中,干部家庭是比较特殊的,它们往往没有男女谁该做家务的问题,在地位上也比较平等。一位成长于此类家庭的女性说:
因为父母都是老干部,比较忙,家务主要靠保姆。父母都很民主,他们都是知识分子型干部,没有那种官僚作风。我觉得应该这样,两人都是革命同志嘛。
在孩子随谁姓的问题上,可以看出中国已经从一个绝对的父权制社会变成了不那么绝对的父权制社会,只有不到半数的人们认为孩子必须随男性家长的姓。这是一个意义十分重大的转变。因为传宗接代、继承男性家庭姓氏已经变得不那么绝对了。过去女性如果不生儿子,名字就不能进入宗庙的传统已经显得那么遥远,孩子跟父亲姓还是跟母亲姓已经变成一个无所谓的问题了。这种观念变化已经在《婚姻法》中反映出来了。我国的《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对孩子随母姓的态度(%)
在孩子随母姓的问题上,只有四成半的人还持坚决反对的态度,其中农村人有五成人坚决反对,城市人只有三成人完全难以接受了,其余的人都持或赞成或无所谓的态度。这种态度在一个男权制社会是不可想象的,由此反映出人们观念的变化和男权制的式微。
中国革命胜利之后,主流意识形态一直在强调男女平等,对男权制也造成了不小的冲击。更重要的是现代化和都市化过程的进展对盛行了数千年的男权制家庭制度在客观上造成了冲击,它主要是以釜底抽薪的方式使传统家庭的形式发生了变化——传统的从夫居式的家庭越来越少了,建立在它上面的男权制家庭也就处于一种“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境地了。
男权制家庭制度有很多特征,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女方进入男方家庭居住的从夫居制。在这个基础上,形成了一整套对女性不利的制度、规则、行为规范、习俗和思想观念。这套制度虽然在现代生活中受到了或多或少的冲击,但是还不同程度地保留着。男权制残留的程度因地域(城还是乡)、阶层、地方的风俗习惯的不同而不同。但是,只要从夫居制还存在,它就会继续存在,这也是男权制成分在农村还大量保留的原因之一——在那里,婚后从夫居仍然是一个相当普遍的现象。
女性对男权制家庭的反抗是多种多样的。在一些地区,这种反抗演化成某种特殊的风俗,例如珠江三角洲产丝地区的妇女近百年来形成的拒婚风俗。拒婚的女子,不论是未婚的“自梳女”或已婚不从夫居的“不落家”,都可以有生活出路,成为一种独特的生存方式。(张妙清等,87)
广东顺德地区女性的抗婚有三种形式:一种是父母逼婚下的不落夫家,她不肯和丈夫共同生活,因此拿出一笔钱作为赔偿,让丈夫再去纳一个妾,她自己则住在与姊妹伴共同投资购买的“姑婆屋”里,称之为“不落家”,直到年老或死亡后才回到夫家。另一种是父母同意她不落夫家,并拿出一笔钱买一个小妾作为女儿的替身,也就是所谓的“买门口”办法。第三种称为“自梳女”,亦即年轻女性不愿结婚,终其一生住在“姑婆屋”内,经济独立自主。顺德自梳女由于有蚕丝业的关系,可到丝织厂工作,经济上可独立生活。(马建钊等,32~33)
拒婚风俗的起因和意义是多重的,其中最主要的是厌恶父权和夫权,不愿做别人家的媳妇,摆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父权制婚姻的束缚。这一点可以从这个风俗开始于富有之家得到验证,她们是最有资源不做低声下气、逆来顺受的媳妇的人。她们把男权制的婚姻视为奴役和屈辱。她们用哭嫁歌的形式来表达这种情绪,表达对婆家占统治地位的男性意识形态的抱怨。
不落夫家的人们中流传着这样的《鸡公仔歌》:“鸡公仔,尾弯弯,做人媳妇甚艰难。早早起身都说宴,眼泪唔干入下间(厨房)。下间有个冬瓜仔,问过老爷(家翁)煮或蒸?老爷说煮,安人(家姑)说蒸,蒸蒸煮煮都唔中意,拍起台头闹(骂)一番。三朝打烂三条夹木棍,四朝跪烂九条裙。”(马建钊等,100)
除此之外,这一习俗的意义还有反对男居制,即从夫居制;反性禁欲,即守贞倾向;以生育为不洁罪行的观念;女性经济独立的观念以及孝敬父母的观念。不嫁是反对和逃避父权制的最恶形式——在夫家做媳妇;自梳是维护了父权制的次恶形式——在父母家做儿子。自梳女都有极强的孝的观念,养家是天职。家庭也把她们当儿子看。对于父系家庭来说,她们扮演了男性子嗣的部分角色。这或可视为自梳制度与父权制家庭的妥协。(马建钊等,74)为夫家买妾也可视为对男权制的一种妥协,因为虽然她自己回避了男权制的直接压迫,她却把这一压迫转嫁给另一个女人,这只能说是对男权制的妥协,而不是彻底的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