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80年哥本哈根的联合国妇女大会上,公布了一份惊人的统计资料,该资料表明,女性承担了世界上2/3至3/4的工作量,但只得到全世界1/10的收入,1%的财产。这1%的财产中的一部分还只不过是男性所有权的假面具,为了逃税而已。(French,30)女性的工作量之所以如此之大是因为无酬的家务劳动也被计算在内了。针对男性不分担家务劳动这一现实,女性主义提出了工作不平等的双重负担理论,该理论认为:女性总是受到家务的拖累,不得不在工作、家庭中选一样,男性则不必。在美国,一般来说,男性只做20%的家务。因此一周劳动时间女性比男性多21小时。(Kourany,et al。,167)
在传统的男权制社会中,一个对女性最不公正的现象就是女性的劳动(家务和养育)没有被国内生产总值计算在内。女性没有被计入劳动力,因为她们的劳动没有报酬,或者是因为男性拿走了她们的报酬,或者是她们的工作不被当作工作。(French,32)在女性普遍参加社会生产活动之后,又出现了新的问题:女人做着有酬和无酬的双重工作,男人却只做一份家外的工作。女人的家务劳动和养育孩子的工作不被承认为劳动。男女两性的文化和历史经验是如此不同,原因就在于这种性别化的劳动分工。有酬工作属于公领域,无酬工作(家务)属于私领域。
一般说来,家庭成员的就业状况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双职工,双全职;双职工,妻子兼职;单职工,丈夫全职。在1986年,美国16岁以上的女性中有32%为家庭妇女,她们所做的大量家务劳动是无报酬的,她们的状况还不如保姆。(Kourany,et al。,203)除了“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之外,男女双双就业的家庭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男性不分担家务,由女性单独承担繁重的家务劳动。在工业国,女性每周做家务56小时。在非工业国,女性每周做家务时间更长。(French,31)
在马拉维(Malawi),女性做家务的工作量像男人种棉花的工作量一样多,而女性种玉米的工作量有时是男性种棉花工作量的两倍。在布吉那法索(Burkina Faso),人们在雨季体重减轻,因为女性长时间下地劳动以致没有精力烧饭。女性除了做全部家务之外,在大田中劳动的工作量比男性多82%。
在英国,虽然男人分担家务的比例在一些家务项目中能够达到50%以上,但是总的看来,家务劳动分工中“总是女人做”和“女人做得多”的比例还是大大超过“男人做得多”和“总是男人做”的比例。(Hatfield,68)
在中国,虽然在几乎所有的方面城乡差异都超过性别差异,但是在家务劳动问题上,性别差异却实实在在地超过了城乡差异。
城乡不同性别一天平均家务劳动时间的比较(小时)
虽然在家务劳动分工方面城市是一个比农村更平等一些的地方,虽然农村男权的色彩比城市更重一些,但是城镇女性每天平均做4.66小时的家务;农村女性每天平均做5.17小时的家务;而城镇和农村的男性每天平均全都只做两个多小时的家务,二者全都不到女性工作时间的一半。
城乡家务劳动主要承担者(%)
在城市家庭中,除了买粮、买煤换煤气和辅导孩子功课三项之外,其他各项家务劳动负担都是女性超过男性;在农村家庭中,男性是主要承担者的家务劳动只有喂牛马一项。
在此次调查中发现,家务劳动分工共有三种模式:
第一种是以女性为主的模式。
调查中一位具有男女平等观念的老年男性知识分子批评了女性的工作家务双重负担的现状,他说:
妇女在市场劳动力中占了二分之一。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条件都不具备的情况下提倡妇女解放,8小时之内工作,8小时之外还要做家务劳动,结果妇女解放成了劳动加倍。男人的观念没有改变,现在依然如此。所以妇女解放与其说是把妇女从压迫中解放出来,不如说是给她们加上了双重的压迫。
在我国的社会生活中,一个残酷的现实就是:女性在家外工作中赶上了男性,而男性在家务劳动中却远远没有赶上女性。虽然“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分工状况已经完全改变了,但是传统观念还没有退场。结果成了男主外,不主内;女主外,又主内。从一位农村老年妇女的叙述可以明白为什么全世界女性会担当三分之二的工作份额,这位农村妇女嫁的是一个铁路调度员:
我家老头是个书呆子,啥也不会干,就知道上班。他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没这些毛病,就是不干家务活,不会过小家庭生活。我家大小子黑夜哭,气得他翻身打滚,也从来不说管一下孩子。我上山背柴禾,采野菜,我家困难,我得上山采蕨菜、榛子、蘑菇补贴家用。我还打过石头,捡铁捡破烂,卖过水果。他工资低,300块,工资刚高起来,拿700多,没多长时间他就死了。他把工资交给我,我买东西,过日子。家务全都是我一个人的事。要说现在的优点,就是让男女平等,早先老爷们儿给女人气受,现在不行了。缺点就是女人干的活真多,比男人都多。女人这辈子摊不上好老爷们儿就糟了。摊上个老爷们儿吃喝嫖赌就糟了。我家老头这方面倒都没有。
直到如今,在我们的社会中还是有很多男性从不分担家务。虽然夫妻俩都是在外面辛苦工作一整天,但是家务理所当然似的就该女性来做。一位城市女性说:
孩子上学有病都是我的事。他反正钱交给你就什么都不管了。什么都不干,一块尿布都不洗,跟他吵也没用。洗衣刷碗都不管。我没跟他吵过架,你不干我干。没有办法,他起来就上班,我又弄孩子,又做家务。男人应该分担家务,应该帮助点。我要是让他干点家务,他肯定不同意。他上班确实比较远,回来累了就抽烟。我没跟他为这个吵过。
有相似经历的女性还有很多,另一位城市女性说:
家务都是我的事,他就给点钱就完了。我对他不满意。我上班那阵没坐着吃过饭,都是一边走路一边吃。上班一分钟都不能迟到。他(丈夫)觉得女的就得干家务,你不干家务谁干呀。
许多男性不做家务是从小耳濡目染形成的,因为在自己家,父母就是这样的家务分工模式,所以把家务完全推给妻子去做好像是天经地义的。一位城市女性说:
家务我大包大揽,他什么都不管。全是我干。现在我挺不满的。男同志应该干家务。他同意家务分配当然最好一人干一半,但他不同意。他说过,他在家(他父母家)时连手绢都没洗过。
有些女性是因为男性不会干家务而不得不自己把家务包下来,而男性之所以不会做原因就是传统的家务劳动分工的结果。一位农村女性说:
他也做点家务,但他不会做,所以我不怎么用他,他炒菜炒得不好吃,洗衣也洗不干净。重活他干,弄个煤什么的。家务分工那要看谁工作轻省,谁累,谁忙谁不忙。就应该谁轻省谁多干,谁累谁少干。谁不忙谁多干,谁忙谁少干点,不要争辩,谁能干就多干点。他不是大男人那种作风,可你要赶上那样的人也没办法。他也能干点,就是笨手笨脚。
一位老年退休女性十分反感丈夫的大男子主义,可是由于老伴根本不会做家务活,也不得不自己把家务全部负担起来:
他有大男子主义。家务在老年人那一辈都是女人的事,他还能帮我干点家务。有时候下班回家炉子火灭了,他能帮助拢着了火,都是逼出来的,他一点不干,我一个人干不过来呀。我怀的第一个孩子是个男孩,就是因为洗衣服端那个大铁盆流产了。后悔还不如让他端那个盆呢。让他干他也干,就是什么都不会干,结果还不如我自己干呢。让他擦个桌子,就擦中间那一小块儿,擦了还不如不擦。做个饭吧,家什摆一桌子,弄半天弄不出个结果。后来我也就不用他了。买煤拉煤这些力气活倒都是他干。
有些女性虽然希望男性分担家务,但是确实有男性工作负担比自己更重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女性自愿多做一些家务。一位丈夫是司机、自己在家务农的农村女性说:
家务应该是两人干,可他没时间管,他一出去就是一天。要是一人一半他肯定有意见,我开一天车了家务还得指着我,他不会高兴。
还有一位女性包揽家务也是因为丈夫工作太累。这位交警的妻子说:
我老公挺辛苦的,交警老在外站着,挺辛苦的,回来尽量让他舒服一些,一些小事还是自己来做好。
一位司机的妻子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不得不包揽家务的,她说:
我管家里事,家务事都是我做,我知道他开车累,我也不希望他再受累。孩子的事,孩子的教育他也不怎么管,他时间少。我对这种分工不满意。我觉得丈夫应当为妻子分担一点,比如扫扫地啊,擦擦桌子呀,他也应当帮助干一点。
在有些家庭中,也有女性主动不想让男性干家务的情况,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家务较少的家庭。一位中年女性说:
我不想让他干。他什么都会干,可是他岁数大了,人也懒了,就不干了。他不干我就干呗。
在两性家务劳动分工上的第二种模式是男女分担家务的模式。
在当代中国家庭中,男性分担家务已经比较常见了。在我1994年所做的一项北京市婚姻质量的调查中,做家务以女性为主的约占60%,而男女分担家务的已经占到约40%。一位城市女性是这样描述他们夫妻二人的家务分工的,她说:
他做家务。他做早餐。晚上我回家,很累了,我做菜,他做米饭。小衣服我们自己洗自己的。洗衣机洗衣多半是我,谁有时间谁干,没有分得那么清楚。
在夫妻分担家务的模式中,家务常常是谁有时间谁干的,并不按性别分工。一位城市退休女工说:
现在我们家的家务大部分都是我做,那是因为他还没退休。我没退休时,我在家我干,我不在家他也干。他也做饭弄孩子,没都推在我身上。我对他还算满意。兼顾工作与家庭,我感到困难,那时孩子小,又得倒班。我在印刷厂,急件很多,老要加班,很困难,只能靠自己克服。我同意家务应该一人一半,他也同意。那时候我上班,他一人也得蒸馒头,烙烙饼,蒸米饭。那时我们生活挺困难的,他也得干呀,他不干怎么吃饭呀。他弄煤,换煤气罐。
在男女平等这种新价值观的影响下,有许多城市的男性能够分担家务。一位老年退休女工说:
家务我们没分工。平时我做饭,来客人我就不做,是他做,因为我做不好,我收拾屋子刷碗。他也做家务。工作加上家务就紧张点,劳累点。爱人帮助点,做饭洗衣他都帮助点,他还给孩子洗尿布。有一段很累,要不我怎么想退休呢。
丈夫分担家务的做法即使在农村也出现了。一位青年农民说:
家务事还是女的做得多,男的重活、地里活干得多。现在男的也干家务。都是人,平等一点就行了,不产生矛盾就行了。
有时,由于夫妻两地分居,男性也不得不做家务。一位曾与丈夫两地分居的城市女性说:
家务没分工,照顾孩子都是我一人的事。他在外地呢,怎么分呢?现在也不分。谁能做谁做。我做饭,洗碗。衣服自己洗自己的。他身体不好,老腿疼,再说他也不会干,让他干还不够着急的呢。他自己衣服都洗不干净。谁能干什么,力所能及的就应主动去干。我老伴也不是不干,他墩地,扫扫这儿,弄弄那儿的,这也算家务事,是吧。他能干什么干点什么,具体分工没有。
有些男性干家务不多,但是态度正确。也就是说,虽然仍存在干家务活女性干得多男性干得少的情况,但是并不是因为观念上的男女不平等造成的。一位农村女性这样说起她的丈夫:
我们的家务没特意分工。我洗衣、擦擦桌子什么的,打扫方面他比我干得多。早饭晚饭由我做。有的女人干特别多家务,有的男人什么都不管。应当是谁有能力,谁强壮一点,谁在哪个方面有特长就去干。他没跟我特意谈过两人怎么分工,是很自然的东西。他也不是不干家务。男女都该为家奉献,他也是这个态度。
夫妻两人根据各自的能力能者多劳,已经成为很多城市年轻夫妻的家务劳动分工模式。一位城市女青年说:
谁在家谁做,都在家时两人一起干,我洗衣他擦地,他挺勤快的。他做饭,我刷锅,我不爱做饭,他做的好吃。我觉得挺满意的。我们俩无所谓家务劳动分工,能者多劳。谁在家就多干点。
男性做重活、女性做轻活是另一种分担家务的方式。一位城市女性说:
买菜做饭我做得比较多,因为我不坐班。家里有复杂问题,比如孩子有什么思想问题,一般由他来谈,因为他比较会谈。孩子根本不听我的。他也分担女同志做不了的事情,一些繁重的,修理各种东西。重活、修车、修钟表都是他。他还洗衣服。我对家务分工比较满意,他很照顾我,比如我有关节炎,洗不了衣服,他就洗。
有的夫妻之间甚至是男性干家务多些。一位城市女性说:
他做家务比我多,因为我工作比较忙。他的工作轻松。他比较体贴我。做饭、洗衣都是他做,我到现在不会用洗衣机。家务不是能分清的。不能一三五七我干,二四六他干,这是不可能的。但是要分担,我绝对不能同意一个人干。
这种情况不仅出现在城市生活中,传统观念更深厚的农村也有男性家务比女性做得还多的现象了。北京郊区农村一位在村办企业上班的农村女性说:
他干家务干得多,因为我上班不回家,他的班是干一天歇两天,所以他做得多。我有时也帮他做。
由于近年来保姆业的大发展,家务劳动分工的第三种模式是由雇工来做家务的模式。在这种情况下,家务劳动分工中的性别区分已经从家内的性别平等问题变成了劳动力市场上的性别分隔问题了——保姆是一个标准的女性行业。存在的问题是全行业的问题:工资低廉,缺乏劳动保护,没有休息日,没有退休待遇,被各种劳动保障措施排除在外。保姆在职业声望排序中常常是“垫底”的,属于最不需要专业技能、不需要培训成本的粗工行业。一位城市女性说:
家务我俩谁也不做,雇人做。当初没雇人时,也是什么都不做。他很重事业,也很爱干净。我也一点不会做家务。他本来挺勤快的,一看我什么都不做,他也不做了。平常在外吃饭,偶尔在家吃饭,有时我做,有时他做。
干部知识分子家庭雇人做家务的情况更为普遍。一位退休的老干部女性说:
他不管家务。也没什么家务。孩子送托儿所幼儿园。家务有保姆做。没感到兼顾工作与家庭的压力。没有感觉到那个问题,没有什么家务。我们大多数时间吃食堂。
男女平等的家务劳动分工模式是妇女解放的必由之路。波伏瓦曾经说过,几乎没有什么工作能比永远重复的家务劳动更像西西弗斯所受的折磨了:干净的东西变脏,脏的东西又被搞干净,周而复始,日复一日。家庭主妇在原地踏步中消耗自己:她没有任何进展,永远只是在维持现状。她永远不会感到在获取积极的善,而总是在与消极的恶作无休止的斗争。女人在家里的工作并没有给她带来自主性,它对社会没有直接用途,既不能开拓未来,也不能生产产品。它只有在与超越自我的、在生产和活动中走向社会的生存者相联系时,才具有意义和尊严。她的工作远没有让她获得自由,而是让她依附于丈夫和孩子们。(波伏瓦,515~521)只有在工作和家庭两个领域的完全的男女平等的实现,才是我们追求的最终目标。
在以种族歧视著称于世的法西斯德国的主流观念中,也有在家务劳动分工上的性别歧视观念。在希特勒时代的德国,妇女被分配的角色严格地局限于全力以赴当好母亲,服务家庭。纳粹内务部长说:母亲应能全心全意地为她的孩子和家庭服务,妻子应能全心全意为丈夫服务。未婚女子赖以维持生活的,只能是与女性的体质和气质相关的行业。至于其他的行业,在雇佣时应全部交给男人。纳粹德国的一项政府法令曾将高等学校男女生的比例规定为10比1;在高级中学,女生仅占学生人数的三分之一。(米利特,247~249)也许有人会认为,法西斯是法西斯,男权制是男权制,二者没有关系。其实,种族歧视与性别歧视只差一步之遥,其思维模式是一样的,其实质也是相似的——都是把人分为等级的,高级的统治,低级的被统治。因此,不要以为说性别歧视的人有法西斯倾向是言过其实,性别歧视同种族歧视是一脉相承的,都属于应当认真检讨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