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家公司录取了她,虽然是产品策划,但也是份需要文笔和创意的工作,她还算满意。
既然同爸爸谈的不欢而散,说自己要在外面好好增长见识。这才一年,就说要辞职回家,只会被爸爸当成笑话,她想一想就觉得无趣。
所以她不能任性地辞职,除非骑马找马,落定了下家。否则她只能先在这里跑着销售。
让一个耍笔杆子的文人,去过那种到处交际大口喝酒大碗吃肉的彪悍生活……
想一想就头痛!
她再吞下一大口BlackRussian,喝酒的感觉很陌生,也很微妙。喝多点,熏熏然的,满腹愁思都变薄了,变浅了,甚至,暂时遗忘了。
怪不得古人说:“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又说:“我醉君复乐,陶然共忘机”。
喝酒,果然是件快意的事情。
虽然,酒吧那种地方,是她一向敬而远之的。
别说那种吵闹喧嚣令人头昏欲裂,就是那里各形各式、三教九流都让人侧目而视,
她认为,那种面积小小的,音乐声音淡淡的,拿着吉他,哼着民谣,轻弹浅唱的清吧才是她喜欢的地方。
今晚,她真的是昏了头,鬼使神差地告诉的士司机,“我要去酒吧,嗯……最最出名的。”
司机扭头看她一眼,不再多问,几个红灯起落,就把她放在这个本市最大最豪华的酒吧门前。
辰影抬头记下酒吧的招牌——明珠夜总会,下面有一行字:一楼酒吧。
谁让她的好友兼死党萱萱有采访任务,飞到京城出差,不在南都呢?害得她只能一个人来买醉。
以前,她陪着皓然进酒吧看新奇找乐子的时候,两人还是一对卿卿我我的学生小情侣。
凌皓然和她大学同班,修长的身形,直挺的鼻梁,一双黑眸如点墨。
辰影进到大学第一眼看到他,她就觉得,他给她一种相当亲切的感觉。
很长一段时间,她不知道那种亲切感从何处来……
所以,当凌皓然在大一下学期突如其来地向她表白的时候,她犹豫一些时间,还是答应了他。
有一次,她和皓然漫步在黄昏的校园里,他走的急,她跟的缓,从后面望着他的背影,她突然明白,那种莫名的亲切感是什么了……
那是她高中二年级遇到的一个男生,平生第一次闯入她心底的男生,她的初恋,也是她三年来藏在心里的一个梦,无数次重复的梦,关于骑士的梦。
皓然修长的,瘦瘦高高的身形,尤其是转身而去的背影,与她脑海中的记忆有着90%以上的惊人的相似……
辰影明知道皓然绝对不可能是她怀念的那个男生,那个保护她、救她于危难的骑士,但她仍然因为这个重合度极高的背影,懵懵懂懂地做了皓然的女朋友。
皓然的父母都是中学教师,书香门第的孩子,到哪儿都是循规蹈矩目不斜视的模样,有种温柔敦厚的君子风范。
他对辰影细心照顾到骨子里去,就连她的一声咳嗽,一个蹙眉,都能准确无误地被他留意。嘘寒问暖,保护的无微不至,在他身边,辰影象洋娃娃一般,被耐心地呵护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