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田李下”出自《北史·袁翻传》:“瓜田李下,古人所慎。”
袁聿修是南北朝时期的北齐(建都于邺)人。他少年老成,性格沉静,很有见识。据说,他九岁时就做了州主簿,十八岁时就做了州中正,兼尚书度支郎中,后来又升为博陵太守,且政绩突出,很有声望。
他所以政绩突出又很有声望,主要原因是他能够为官清白自守,从不收任何贿赂。据说他在尚书的十多年里,从未曾接受过任何人家的一升酒喝。因此,在他的官地有不少文人联名为他立碑表彰,并送他一个雅号:“清郎”……
当然,“清郎”也有为难的时候。有一次,袁聿修到外地考查地主官吏途经兖州。兖州刺史正是他的老朋友邢邵。二人叙述别情以后,邢邵拿出一匹白绸想送袁聿修作为纪念。这就叫袁聿修为难了。不收,怕得罪老朋友;收,又怕留下什么不必要的嫌疑。但反复思索之后,袁聿修还是谢绝了,并留书曰:“我这次路过这里,与往常不同呀!瓜田李下,古人是很谨慎的。我们不能忘记古人说过的,走在瓜地里,不要弯腰提鞋子,走在李树下,不要伸手整帽子的话。只有这样,才能躲避嫌疑。你的心意我领了。白绸不能收,不能留下不好的话柄。”
邢邵很理解袁聿修的心思,就没有再勉强他。
人有没有在瓜田系鞋带,在果园里整理太阳帽的自由?有。问题是,你行使了这自由,就要准备应付行使所必然带来的代价。他人有理由也有权力因此怀疑你有偷窃行为,你不能说他们侵犯了你的自由。这个时候,就不要说自由是至高无上的话了,你有纳履整冠的自由,他人也有怀疑的自由。所以,在某些时候——甚至是大多数时候——人都需要适当地限制自己的自由。
你的自由与你愿意承担的责任是密切相关的,也就是说,在你的能力范围之内,你有做任何事情的自由,但是,对你自己的行为后果,你也要负完全的责任。比如,大街上一辆运钞车正在装钱,旁边警卫荷枪实弹地站着,你有没有头上套个丝袜,眼睛处剪两个洞,手上拎把玩具水枪,从运钞车边不到一米处走过去的自由?有,当然有,但是如果你因此挨上一枪,难道也是侵犯自由?
就算你的自由绝对不可侵犯,但是,这世上不存在不负责任的自由,自由和责任就象磁铁的南北极,总是同时出现、一同存在的。现在在谈到自由意志时,很多人总是走进这样一个误区:把自由和责任割裂开来。
拿宗教信仰来说,有神论者认为人死之后,灵魂有归宿,比如天堂或地狱,他行使自己的自由意志选择相信神,那么他要承担的责任就是遵照神的旨意修行,所谓修行就是修正自己的行为,使之尽可能符合神的标准,并以此让神感到满意,所以,真正的有神论者会通过自己的言行,负起自己的责任;无神论者不承认什么天堂地狱,这也是自由意志,他们为此承担的责任是,如果真的有神,他们死后的灵魂归宿是个问题,既然他们选择了无神论这个观点,显然对此已经有心理准备,所以,他们也是负责的。
其实一个人如果平时行得正,走得端,是不怕瓜田李下之嫌的。问题是,走在瓜田李下的人们,又有几人没有非分之想呢?身在红尘之内,面对众多的欲望,人不能为所欲为,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我们身处的社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