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1659600000041

第41章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制度(2)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三、突发事件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国家建立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必要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信息。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

四、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对举报突发事件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奖励。国家公布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举报电话。

§§§第四节应急处理的法律规定

一、应急预案的启动

突发事件发生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提出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在全国范围内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启动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向国务院报告。

应急预案启动后,突发事件发生地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医疗卫生机构、监测机构和科学研究机构,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相互配合、协作,集中力量开展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

二、应急处理措施

1.突发事件的评价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负责突发事件的技术调查、确证、处置、控制和评价工作。

2.法定传染病的宣布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根据危害程度、流行强度,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及时宣布为法定传染病;宣布为甲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决定。

3.应急物资的生产、供应和运送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生产、供应;铁路、交通、民用航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保证及时运送。

4.人员和物资的调集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5.交通工具上传染病病人的处置

交通工具上发现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其负责人应当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前方停靠点,并向交通工具的营运单位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相应的医学处置措施。

6.人员和疫区的控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可以对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对传染病暴发、流行区域内流动人口,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做好预防工作,落实有关卫生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需要治疗和转诊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执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等采取控制措施,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及时对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措施。

三、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的责任

1.医疗卫生机构的责任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①应当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②医疗卫生机构内应当采取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③应当对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采取医学观察措施,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应当予以配合。④收治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依法报告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立即对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需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2.街道、乡镇和居(村)民委员会的责任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街道、乡镇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力量,团结协作,群防群治,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居民、村民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3.公民的责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应当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所谓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是指与传染病的确诊或高度疑似病例有过共同生活或工作史,以及其他形式的直接接触者,或者根据流行病调查和现场情况,由卫生防疫人员综合评定的其他人员。

四、表彰和奖励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医疗卫生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和保健津贴;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第五节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规的法律责任

一、隐瞒、缓报、谎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律责任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政府主要领导人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医疗卫生机构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纪律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法律责任

(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未按规定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要的设施、设备、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对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对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医疗卫生机构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纪律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扰乱社会和市场秩序的法律责任

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下列几类案件有关犯罪的界限与刑罚适用作出了具体规定:①传播传染病病毒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②以防治传染病之名,非法行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医用卫生材料,危害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案件;③虚假广告、坑蒙拐骗、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④在传染病防治期间趁火打劫,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危害社会治安的案件;⑤编造、传播谣言或恐怖信息,危害国家政权或社会稳定的案件;⑥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贪污、侵占、挪用防治传染病款物的案件;⑦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防治传染病工作中渎职失职,造成疫情传播等严重后果的案件;⑧妨害传染病防治公务的案件等。这些具体规定,为依法惩治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犯罪活动,保障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了强大后盾。

同类推荐
热门推荐
  • 尊上,请别叫我小蛇妖

    尊上,请别叫我小蛇妖

    她等了他六百年,却发现,他还不如死了;七日夫妻,从来一场笑话;他说:“小蛇妖,本尊眼光再差,也轮不到你!”她飞身成仙,他却剔她一身仙骨,囚在身边;梦里,她的那个他哭着说:“娘子,你是不要我了吗?”
  • 萌宝来袭:找个BOSS做爹地

    萌宝来袭:找个BOSS做爹地

    她曾经以为那不过是一段即将埋葬的记忆。却被自己的宝贝儿子和自己的哥哥们再次推向了风头浪尖。“我是你儿子!”“我把我妈咪给你送来了!不过不包括我。”“只有一个要求,收了妈咪后,你让我和舅舅们打一顿!”……某男的脸上满是黑线,不知道怎么回答这小包子的话,这打一顿后他还能结婚吗?那一夜他将她不带一丝温柔的占有,那一夜她如同烟花般消失在所有人的记忆中。只是,这究竟是一场谢幕,还是另一场盛世的开幕。
  • 开局百亿技能点

    开局百亿技能点

    魂穿异世,由于是废物被人辱骂,一朝系统觉醒,运气爆表,抽中百亿技能点,什么,境界不够,不好意思,我有系统,什么,没钱,不好意思,我有系统境界:武者武师大武师武灵武王武皇武宗武尊武圣武帝武仙武神作者是新手,不好勿怪!
  • 奈何BOSS太祸人

    奈何BOSS太祸人

    “人生啊,你敢不敢不要这么跌宕?!三流演员终于翻身当主角,开机就撞上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阴险小人。偏偏这人是她的金主,想报复?做梦!最佳拍档张俊弦抱大腿求喂养,垂涎她厨艺求勾搭!金主啊,你又不满意啦?撂下狠话:不准和妖孽男玩暧昧!Boss,遇见你,我上辈子是折翼天使,这辈子是新奥尔良烤翅啊!剧透:Boss心思太难猜,妖孽勾搭太暧昧。小妞翻身太困难,各位看官瞧过来。”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吾本大神

    吾本大神

    多年以前,不知是仙见我日亦崛起,灭了我,可惜我还没死透!五十年后君归来,拿破这日月,盗尽这苍穹。吾本大神,护佑天下。吾本大神,无限嚣狂。吾本大神,无惧仙邪。
  • 哥谭唐人街之王

    哥谭唐人街之王

    哥谭镇阴沉的迷雾下,有着这样一个家伙。法尔科内评价他是一个值得信赖的生意伙伴!而企鹅人则说他是一个完美的好朋友!戈登一提起他心里就会咯噔。最后就是我们的老朋友蝙蝠侠,他一定会咬牙切齿的低吼,“我一定会抓住你的,秦威!”唐人街之王,秦威!
  • 重生奇葩女神:萌爆高冷男神

    重生奇葩女神:萌爆高冷男神

    重生前,她乖巧孝顺温柔可爱,仍然被那个不入流的后妈赶了出去。苦苦恋他七年,当他把女人带回家的那一刻,她心灰意冷。”阮子夜,你过分了“萧如歌对他大吼。”受不了那就滚吧“阮子夜丝毫不留情面。双重打击之下,她选择了死亡。却发现自己狗血的重生了?上天给她机会让她报仇。重生后,她彻底的从一个小白兔变成了大老虎。”带着我的孩子想去哪?“阮子夜勾唇一笑。奇葩女神见情况不妙,心里暗叫不好,36计逃为上计?看她如何玩转高冷男神?
  • 十里春风不如你,柔柔暖暖的元曲

    十里春风不如你,柔柔暖暖的元曲

    对于这个时代,元朝的文人倾诉着一切:有离开故国的悲伤,与往日的浮生盛世告别的不甘;有羁旅在外、离愁别绪的难抑;有对人生和恋爱的情殇;有对生不逢时的愤恨;也有对整个时代灰暗背景的不满;亦有不断挣扎在社会边缘的可怜人。他们之中不乏潇洒之人,但满腹牢骚却总是不在少数。对他们而言,一生苦苦寻觅,苦苦把握,苦苦追求,把义愤难纾的情感捧在掌心,终日凝望,他们直言不讳对统治者的不满,却并没有因此获罪。由于元王朝的专制性并不如明、清两代,特别是在文化政策上,蒙古人无意间摧毁了宋代以前的文化硕果,而其无意识的包容令文人们敢于倾吐不满,这也间接造就了元曲文化的繁盛。
  • 太乙两仪记

    太乙两仪记

    一把断意剑,引出一段不为人知的往事,何为断意?为何断意?柳子恺替父去完成未尽的修行,未入的仙途,以及未知的冒险,少年持剑,必将长歌纵马,肆意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