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7岁那年,在旧金山一个矿业经纪人那里当办事员。每周六下午股市收盘之后,时间就是我的了,我经常在那个时候弄条小船到海湾里消磨时光。
有一次,一不小心小船漂到海里了,正当夜幕降临时,一艘开往伦敦的船将我救了起来,并叫我以工作抵船费。
到了伦敦之后,我身上分文没有,真是又饿又困。这时,我看到一个孩子把刚啃一下的梨给扔了,我很想把它捡起来,却又顾忌行人的目光。
正在这时,一个衣着华丽的仆人将我叫到一间屋子里。里面坐着两个上了岁数的绅士。他们交给我一个信封,叫我找个安全的地方再打开。过了好多天我才知道,他们是在打一个赌:信封里装着一张价值一百万英磅的钞票。一个绅士认为,一个又诚实又聪明的异乡穷人可以凭它度过30天,而他哥哥却认为不可能,因为它既不能兑现为零钞,也不能支付。那位绅士弟弟便说他赢的话,哥哥应给我一份高薪的工作。
走出屋子,我马上打开信封,一看有钱,就赶紧冲到饭店里,饱餐一顿,等到我把钱掏出来,自己吓了一跳,老板也一下子呆住了。我缓过神来,告诉老板没零钱,老板笑眯眯地说,尽管吃,随时都行,可以赊账,无论多久都行。身上揣着这么多钱,我有点欣喜若狂,经过一家服装店时,身不由己地走了进去。刚开始,服务生好象看不起我,但等我把钱掏出来,他马上帮我挑选衣服并允许我赊账。
这样不久,我的住所里充满了豪华的东西,我也成了伦敦的名人。于是我便去见美国公使,看是否有需要自己效劳的地方。在宴会上,我和大使女儿的朋友——22岁的波蒂娅·朗姆一见钟情,正当我们俩谈得开心的时候,我见到了旧金山的老友赫斯丁。
在以后的几天,我和朗姆度过了一段美妙时光,她是那样地温柔、可爱,于是我就把真相告诉了她,但她说她依然爱我。我顿时心花怒放,所有的担忧和顾虑都没了。
第二天,我又见了赫斯丁,他说他推销一座矿山的股票,结果却没人买。于是我允许他用我的名义推销,结果大获成功。我因此也分到了几十万英磅。
3 0快到了,我劝朗姆和我一块去见两个绅士,那样我会比较踏实。令我吃惊的是,那绅士弟弟竟是朗姆的继父。
我把钞票还给他们之后,朗姆的继父把它兑现了,然后银行给它盖上注销的戳子,当作礼物送给他,他又在我和朗姆的婚礼上赠给了我们。从此以后这张钞票就配了镜框,一直挂在我们家里最神圣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