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标
学完本章,你应该能够:
(1)正确看待并发挥政府与市场在会展经济发展中的不同作用;
(2)了解会展业法制建设、发展规划以及会展协会的作用;
(3)学会会展运作系统化、品牌化、集团化,扩大综合效益;
(4)正确看待国际竞争和合作;
(5)了解会展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基本概念政府引导、会展市场化、会展管理模式、会展行业统计、信息不对称、会展协会、优先权原则、会展品牌、会展企业集团化经营管理、会展区域合作。
§§§第一节强化政府引导和服务职能,营造会展发展环境
政策是严肃的,不能朝令夕改,因而政策必须基于对会展业运行规律的深刻理解而制定。会展政策应起到促进会展产业平衡发展的效果,既有所限制又有所鼓励。
一、政府引导、协调和服务功能的利用和强化
首先应该肯定,政府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政府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制定政策、进行总体规划和战略设计是政府的特权;会展业要协调土地、投资、银行、旅游、服务等各方面的利益,这只有政府才能协调;政府还可以提供资金、信息、服务等。上海为鼓励申城企业赴印度参加2004年印度国际贸易博览会,用政府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基金对展位费给予全额补贴;深圳为鼓励企业参加境外展览开拓欧盟市场,也出台了补贴展位费等优惠政策。再如,在会展的申办中,要某一家协会或公司拿出高额的费用,压力非常大,但如果政府出面或是提供援助,资金压力就可以大大缓解,而且会展带来的高额回报又可以重新回填政府的财政,如1999年昆明世界园博会、中国东盟博览会都是在政府多项政策和资金的扶持下举行的。
美国是高度发达的市场国家,而且是实行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的国家,但是政府的相关政策可以决定某个行业能否得到发展机遇。美国巴尔的摩市以1美元的价格把最好的一块地卖给了国际著名酒店,以换来会展经济的飞速发展。再看德国,其展览业的快速发展,主要得力于政府的扶持。德国政府注重展览投资,汉诺威、法兰克福、科隆、慕尼黑、杜塞尔多夫等城市将展览业作为支柱产业加以扶持,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措施和优惠政策,吸引展会组织者和参展商。每年联邦经济科技部直接对出国展览提供财政支持,通过特定的组织或机构,组织德国企业赴国外参加展览会,另外,联邦食品、农业与林业部也对若干专业展览会提供出国参展的经费支持。德国的展馆是由政府投资兴建的,经营模式上展馆既是主办者,也是展览场地的经营者。德国实力雄厚的展览公司多由政府控股,如汉诺威展览公司由下萨克森州政府和汉诺威市政府分别控股49.8%。作为世界博览会发源地的英国,其今天展览业的发展根本无法望其项背。意大利对外贸易委员会(ICE)受委托代理意大利和外国公司之间的贸易促进、商业及产业合作。企业通过与ICE合作,并通过ICE和各个国家的良好合作关系,能以优惠价方便地参加各国展会,将自己的产品打入国际市场。
中国的企业正越来越快、越来越多地走向国际化,如何降低成本,如何快速打入市场,这些都值得深思。国内的会展业经常政企不分,各自越位,而意大利政企合作的成功经验非常值得中国企业、协会和政府机构学习。
我们要学习和利用国内外先进的办展经验来加快我国会展业的市场化和国际化竞争。会展的发展离不开政府客观的布局和宏观的调控。政府要从政策和税收方面扶持展览业,为市场主体服务,如按企业规模决定企业举办会展的级别、严控展馆建设和制止盲目建馆、建立办展备案制度、开展展会等级评定、大力扶持大展名展、积极整合会展资源等。
这些都有助于从制度保障上给市场主体一个可预见的发展环境,而这种良好的市场环境只能靠政府来营造。政府要以公信力为基础,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强化信用观念,引导企业为追求长远利益而维护自身权益和信用。
二、既要发挥政府职能,更要发挥市场作用
当然,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作用,与过去计划经济不一样,计划经济是计划化、行政化、指令化,而这在市场经济下是不可能的。我们既要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发挥政府职能,更要发挥市场作用。如果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就会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抑制市场真正主体———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的增强。比如,在场馆投资开发上就要科学决策,不能盲目上马。
政府职能部门对展会的影响,有时是作为展览活动的主办单位,有时更是展会的操办者。从中国改革的大局来看,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必须首先转变政府官员思想,努力剔除展会着意追求的“政绩表现功能”、“官员展示功能”和“其他汇报功能”,从现实的政府型展会向正常的经济型展会转变。除了那些必须由政府主办的公益展览活动,政府部门要逐步退出对展览活动的直接参与,改为运用经济、法律手段进行宏观管理和监督管理,在创造硬件设施、提供便利的城市配套服务等方面做更多的工作。
有人认为,行政加市场可能是中国会展业的治乱方剂。商务部内贸领域的中国零售业、餐饮业、食品、三绿工程、国际丝绸和“中国会展经济论坛”六大展会近日以群体的形式亮相,这在商务部成立以来还是第一次。一些展览公司对商务部参与展览的市场行为颇有微词,认为这是一种不公平的市场竞争。而一些参展商则对商务部办的展会表现出极大的兴趣,认为由国家主管部门商务部出面办展,自己就不必担心展会的质量,更不用担心骗展等问题的出现,专业观众也会更加关注这样的展会,商业机会也就有了保障。
中国经济处于转型期,办展也应该是多元化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可以办展,政府主管部门也可以参与那些涉及面比较广、需要政府调动资源进行支持而企业或协会很难能办得起来的展会,比如说广交会、科博会等。当然,政府部门办展不能以赢利为目的,而应通过搭建一个平台来促进行业内的交流和政府与行业间的交流。展会是一个贯彻和宣传行业政策和行业标准的平台,商务部作为行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这个平台对行业实现管理和规范。比如,国务院发布了食品安全条例,商务部作为食博会的主办方就将这个条例在食博会上落实;商务部制定了酒类的行业标准,食博会同样成为宣传和推行这个标准的舞台。针对目前市场并不十分规范的情况,商务部还在食博会、餐博会、零售业博览会等展会上设置一些准入标准,将不符合规定的企业挡在展会之外,以促进行业内的优胜劣汰,这也是一种市场管理的方式。从这个角度来说,展会已经成为政府的职能和工作载体之一,并发挥着公益性的作用。
其实,商务部内贸领域的这六大展会是商务部将行政资源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打造的行业品牌展会。在中国,在会展业没有完全市场化的情况下,政府比企业更能高瞻远瞩,也能更好地借助会展机会充分宣传和促进地方经济。这种现象在美国、德国、新加坡等发达国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所以,政府组织企业参展有其可取的一面。但是,由于中国会展业发展的行政色彩比较重,政府意向和企业意愿难以契合,往往造成企业的疲于奔命,因此,如何把握好企业和政府合作的“度”是问题的关键。中国有六成以上大型展会以地方政府名义举办,政府的一举一动都将会对中国的会展业产生强烈的影响。政府以何种姿态,用何种方式参与会展业的发展,将决定我国会展业的发展前景。
三、尽快构建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互动的会展管理模式
专家认为,一个行之有效的会展管理模式可以是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互动的有机整体,三者职能分工、各司其职: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营造宽松而规范的会展经济运行环境,通过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制度创新等方式调控宏观经济运行,引导并约束微观企业的行为;企业按照政府制定的“游戏规则”,通过规范经营和公平竞争,以独特的会展产品和服务占有市场并获取利润;行业协会作为非赢利性行业组织,充分发挥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作用,根据国家法律和协会条约,制约和协调会员个体行为,并为企业提供信息、研究、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促进会展产业的整体健康发展。目前,中国贸促会应该积极推进展览业市场化取向的改革进程,促进行业自律协调和行业服务体系的建立,加快我国展览业法制化、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的进程,利用其国际网络和资源,为中国展览业搭建与国际展览界广泛交流与合作的平台,促进中小企业和展览业界间的合作。而目前会展行业的许多问题,都因上述三者关系没有理顺:政府职能定位不准,一方面政府该做的工作如制定产业政策、完善法律法规等没有做好,另一方面却又参与了大量不该参与的具体会展实务,影响了会展行业的公平竞争秩序;行业协会组织涣散、力量单薄、形同虚设;而近年来大量涌现的会展企业成立时间短、人员素质低、管理水平差,缺乏品牌竞争力和稳定的客户资源,在缺乏有效的资格评估、资信论证和法制监督的情况下,就导致了各种短期行为和恶性竞争现象的产生。
如何构建行之有效的会展管理模式?
但由于中国会展业缺乏一个统一的、权威的全国性协会组织,要构建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互动的会展管理模式,必须尽快成立一个全国性的会展行业组织,建立相应的维权体系,以维护会展从业者们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发展。要使中国成为亚太会展经济发展的中心,客观上也需要有一个机构,及时、有效地与政府进行沟通,制定出一些规则来引导这个行业走向世界。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展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能,一是充当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在行业内贯彻政府产业政策,并代表行业向政府寻求政策支持;二是作为行业的信息、研究中心,收集相关信息,研究会展发展动态,为会员单位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报告;三是对行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资质与信誉评估认证,并进行专业培训,以规范和优化行业素质,保障行业健康顺利发展。
在协会建设方面,首先应该解决功能定位的问题,即这个协会应该具备什么样的职能。借鉴香港、德国等会展协会的经验,协会应由参展商、购买者和组展者三方组成,具备并发挥5项职能:行业规范、行业协调、行业服务、行业自律和行业培训。
在国际上,行业协会作为一个中介机构,它不仅是非政府性的,而且也是非营利性的,其本质就是行业利益的代表者和企业利益的服务者。然而目前国内的很多协会并没有真正代表广大企业的利益,虽然打着为企业服务的旗号,但在行业规划、行业自律、行业标准制定、行业争端协调和涉外案件调查与公诉等方面工作很不到位,无法满足企业的现实要求。
随着中国展览业发展的不断深入,为进一步推动业内各产业环节的繁荣和进步,目前,我国已形成贸促总会及各地分会、各行业协会及地方分会、各外贸公司、各工贸公司、地方经贸委(厅、局)以及专业展览公司等多层次、多渠道的会展组织格局。在一些会展业较发达的地区已经成立了区域性的会展协会,这些协会在会展企业信息交流、规则制定、会展组织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广州会展协会的做法。深圳会展协会成立了会议展览策划评估专家委员会、会展数据统计分析专家委员会等六个专家委员会,通过专家视野,帮助指导各办展机构回避会展前期运作的风险,提供中后期运作的建议和方法,增强会展业的软环境建设。同时,还成立了全国第一家会展联盟,以提升深圳会展业的服务水平,吸引更多的会议展览落户深圳。广州、深圳两地会展协会表示,成立会展协会的第一件大事,将是力避恶性竞争,保护展览举办单位及参展商的利益,提倡公平竞争,保护知识产权;其中最大的亮点在于确立了“优先权原则”。
“优先权原则”是指在申办同类展览、使用同一展馆或不同展馆但同一展期时,上一年已经成功举办过该类展览的公司拥有再次举办优先权,后申办单位如果一定要使用他人展期,应通过赎买的方式解决,或者延后举办相隔至少3个月以上;同时后申办单位应当尊重先举办单位的知识产权,申办展会名称不得与他人的名称相同或相似,如果希望使用他人的展会名称,应当通过有偿转让获得该展会名称。
§§§第二节加强法制建设,培育会展信用,制定行业标准
一、加强法制建设,培育会展信用
一段时间以来,越来越多的名实不符的展会所引发的问题使发展中的中国会展业有如履薄冰的感觉,市场成熟度不够,加上监管不力,因而屡屡出现“骗展”现象。会展业规范机制的建立迫在眉睫。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从长远看,最重要的是要加强法制建设,培育会展信用。诚信问题目前是存在比较广泛的问题,它既表现在社会活动中,更体现在经济活动中。统计数据表明,我国经济行业由于合同违约、逃避债务、假冒产品等问题,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2千亿元人民币以上。会展既是一种人群高度聚集的社会和经济活动,同时又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自身就存在契约式的买卖行为,参展商支付费用,会展的组织者就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兑现承诺,也就是至少要达到招商宣传时的承诺。会展的法制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要根据国情,借鉴国际上会展业发达地区的制度、法规和措施,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当前需要尽快完善有关会展信用方面的法制建设,尤其是信用的信息征集、评估、披露、监督等,从立法到执法,都要加大失信成本,使失信者无利可图,名利双损。
二、注意保护知识产权
参展前的准备工作要周密、细致、精准,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展品一定不能侵权。国外展会上有一种特殊的人员设置,即知识产权警察。他往往对某类产品的专利成果异常熟悉,在展会上对同类产品进行甄别,一旦有侵权产品出现就会按有关规定没收或逐出展场。而且,有这种记录的企业以后也不会被允许参加下届展会。广交会作为中国第一展和我国对外改革开放的窗口,广州市和广东省都制定了加强对广交会及各类大型展览会知识产权的管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