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线上流量面临天花板,线上向线下转移趋势明显
互联网的商业模式是流量为王,谁拥有了海量访问的流量入口,谁就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因此,互联网企业在运行初期往往采取免费策略,以烧钱、倒贴来获取客户信任和拥趸,2014年春节前后支付宝“快的打车”和微信“嘀嘀打车”大战就是非常典型的案例。先圈鸡,后取蛋,是互联网式思维方式的形象比喻。但是,线上流量是有极限值的,即上网人口极值乘以单位平均上网时间。
同时,大量的线下生活场景是无法完全迁移在互联网上交付服务的,比如书报亭、停车场、便利超市、小吃店等等场所,以及学生听课、病人看病、朋友聚会等等场景,上述场所和场景的共同特征是习惯的高黏性和需求的刚性。
所以你会发现,目前互联网公司不约而同地开发支持从线上到线下打通的移动支付创新产品,无论是支付宝手机钱包,还是微信支付,都瞄准了二维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不惜下重金、血本,就是为了抢占从线上入口到线下入口的制高点。
第三,快速拓展金融服务场景,风控意识相对滞后
互联网金融从最初为解决网购支付的转接清算发展到金融产品销售代理、跨行清算结算、账户余额投资理财、网络贷款、网络保理(企业应收账款服务)、供应链融资、集团企业或行业现金管理解决方案、跨境结售汇与多币种兑换,几乎覆盖了个人金融的全部和企业金融的部分服务场景。
尽管从体量上看,还不足以撼动传统金融机构,但增速非常明显,个别领军企业在逐渐演变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譬如年内余额宝可能达到1万亿元的规模,将超过中国第三大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的资产规模。
在快速发展和金融脱媒的同时,对风险的考量和驾驭就必须成为题中之义。互联网金融的经营模式往往是客户体验优先,在平衡成本、效率、风险三者关系时,一般会把创新资源的天平倾向于前两者,而忽视或漠视了风险管理的创新和投入。
金融归根结底是经营风险、驾驭风险和追求风险溢价的行业,如果一味把风险投入滞后而仅顾眼前的快速发展,就会积聚金融风险。就像一辆马车,外表很华丽,乘客越上越多,而车速越来越快,如果不考虑其车轮、轴承的强度和路况,恐怕将驶向危险境地。
第四,从负债端向资产端演进,混业经营趋势明显
互联网金融从虚拟账户体系和支付起家,一步步把网购支付、线上缴费发展成百姓上网行为中的刚性需求。随着余额宝的出现和迅猛发展,投资理财等资产端业务也将逐步成为百姓网络行为的刚需。
大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实际上已经慢慢成长为混业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只不过目前的服务渠道还主要依托线上,但其向线下物理渠道渗透的趋势已经非常明显。苏宁等线下实体店也在通过“苏宁云商”品牌转向线上线下协同,其支付体系“易付宝”和“零钱宝”理财产品的推出,说明战略框架已十分明显。
第五,事实参与并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
余额宝、理财通、现金宝等互联网理财产品的问世,极大地调动了普通民众理财的热情。因为遵循监管规定,银行之前仅能销售起点5万元以上的理财产品,为高净值客户提供高于银行存款的投资回报,但把5万元以下的储户拦在了门外。
余额宝1元起购的口号和十数倍于银行活期利息收益水平的标语一经打出,自然会使低净值客户趋之若鹜。余额宝产品的大受欢迎不单是体验便捷的结果,主要还是收益水平高过存款利息以及银行理财产品的竞争力所致。
因此,事实上,“宝宝”们的出现,实际参与并推进了中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必将导致银行存款分流和公众理财意识的觉醒,之前利率管制的金融压抑一旦被释放,就将产生不可逆的溢出效应,无法再阻拦这部分家庭储蓄流出银行体系的趋势。
对不同的参与主体来说,面临的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挑战是不同的角度和范畴,归纳起来:
对客户来说,面临的是客户信息和账户信息安全风险。各类在线虚拟账户规模不断壮大,该类账户体系后台防攻击体系的健壮性和客户信息操作风险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
前段时间,媒体曝出的携程网客户信用卡账户信息泄露事件,就是大型互联网公司在从事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时带来的外溢性风险典型案例。互联网金融各个业态发展到今天,培育和积累的客户群体已经相当庞大,如果客户信息和虚拟账户体系遭到失窃或盗用,将带来较大声誉风险和社会问题。账户是金融血液循环赖以生存的血管,如果这个血管不通畅、不透明或者被人为改道、被病毒侵入,将会失血或者败血。
对操盘者来说:面临的是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余额宝等互联网货币基金,如果维持目前的投资结构,当银行间市场的流动性宽裕时,必将面临收益下滑,目前的趋势已经很明显,破6%后可能再破5%。当收益不如预期,或者有风险事件发生,基金持有者会集中、大量提交赎回指令,则基金净流入骤减,垫资成本骤增,对其流动性将产生巨大压力。
同时,当基金规模大到万亿时,其头寸管理和资产管理的系统性复杂,必然面临资金池结构摆布和期限错配的巨大考验,其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将面临严峻市场挑战。P2P公司的“非标”资金池管理面临同样的问题。如果下一步监管趋严,上述问题还将叠加政策性风险。
对实体经济来说:金融普惠并未对称实现两极平衡普惠。目前的互联网金融实践,除了P2P和众筹在推动资产端(即贷款方)普惠外,互联网理财、互联网保险、互联网证券、虚拟账户体系、电子货币等都体现为负债端普惠,即拥有账户或者资金方收益,而对创新制造、流通中介、终端销售等实体经济领域来说, 并未降低成本或带来输血型资金支持。
相反,互联网销售的货币基金所创造的团购协议存款资金,在银行体系空转,对实体经济和创新业态没有任何资金支持。从体量来讲,目前P2P和众筹的规模远远未及互联网理财、移动支付、虚拟账户体系的规模,影响力也相去甚远。
对金融市场来说,面临边界打破后的系统性风险。互联网金融大潮汹涌,各个市场玩家均不甘示弱,本来有的行业边界已经不复存在,跨界和渗透渐成潮流。
正如前文所述,互联网金融后来者在负债端和资产端缔造了无数的创新应用,全方位向金融领域渗透。而传统金融机构也在被鲶鱼效应挤压,纷纷尝试打破原有规则,触碰监管红线。
如:民生直销银行、中信二维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等,属于渠道和产品创新;建行善融商务、工行融e购商城属于进入互联网电商生态的经营范围突破。这些双向的渗透和突破,无疑是创新之举。但历史形成的“由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规则打破后,新的玩家是否谙熟游戏规则、遵守风险底线,就使金融市场在边界打破后面临系统性、结构性问题。
对监管来说:面临鼓励创新与适度监管的平衡术。这里面有一个尺度拿捏的问题,不能“一放就乱,一管就死”。
就像一个小孩儿玩蹦蹦床,这蹦蹦床的弹力大小是要考虑在孩子的安全起降幅度内。弹性过小玩得不刺激,孩子兴奋不起来,但如果弹性过大,孩子一跃飞上了天,再重重砸下来,恐怕后果难以设想。
第一,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底线不能突破两条——非法吸存、非法集资。第二,要注意“赢家通吃”的倾向,不要形成实际上的市场垄断,注意资本并购动向,不能允许在自家产品与竞争对手的产品连通性上设置障碍,或引导客户使用自家产品而屏蔽传统金融机构服务。第三,要警惕大而不能倒的新金融怪兽的形成。 第四,要高度关注大量非实名账户的存在,会给合规和反洗钱、跨市场套利监管带来不小压力。
对政府来说:面临网络安全和适度引导社会预期的问题。在中国这样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大国,互联网网民的绝对值世界第一,在城市人口中的渗透率已经接近国际平均水平。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增长,存款的快速分流,间接融资的比重不断下降,网络理财对高效“钱生钱”的公众教育,互联网金融被政府鼓励、有国家信用背书等理解,对社会预期影响很大。
一旦出现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社会舆论和稳定将面临压力。因此,对金融效率、成本、普惠的社会预期,政府要有适度的引导,应一分为二看这个问题。另外,互联网金融安全已经成为网络安全和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一环。互联网将成为未来敌对国之间信息战的重要阵地,各互联网企业尤其是金融服务机构的信息安全强度关系到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为什么互联网金融也需要监管
文/ 贺颖彦
前金融媒体从业者,现在主营金融事件和机构观察,八卦和正儿八经的分析都很喜欢。
最近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闹得沸沸扬扬,太强的概念大家都没法理解,我就尝试用人话给大家解释一下,多用比喻少用概念。
首先,无论是吃饭购物还是买理财产品、上网站,大部分个人的商业行为包含两个行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吃饭购物,基本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时间差不会太大。但是互联网不一样。比如你上百度、上新浪微博、上QQ,人家给你提供了服务,但是你不直接交钱,而是你先收货,感觉满意再交钱。
而买理财产品呢?首先你要明确你买的货,那就是利息,就是多出来的钱,这些必须过一段时间才给你的。所以,是“先给钱,得过一年两年再交货”。这三种行业风格太不一样了,结果当然是互联网监管最少,传统行业居中,而金融行业监管最多。
原因在于,如果一家网站倒闭了,你可以拍拍屁股就走,没有任何影响。如果吃饭有问题,你马上就能看到质量差。但是你理财产品买错了,你可能得花一年时间才能意识到被骗了。在这一年期间,这家金融公司可能还能继续骗钱。你上网站不花钱,吃饭花小钱,买理财产品花的都是大钱,所 以你当然需要更谨慎。
另外,开餐馆、服装店的,都是要自己先出钱制造货物,然后卖给你,一句话,叫做有一百块钱做一百块钱的生意。做互联网的呢,也要先有一百块钱才能做一百块钱的生意。而做金融的,是只要自己有一块钱,就能做一百块钱的生意。
专业上我们叫“时间差”和“杠杆”这两种东西。如果金融没有监管的话,就一定是骗子横行。通俗来说,行业特点决定了互联网公司善于忽悠很多人,而金融公司善于在你进来之后骗你钱。那么,如果把善于忽悠人的互联网和“善于在你进来之后骗你钱”的金融结合起来会怎么样?答案就是大规模地骗很多人钱。
同时金融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互相纠结在一起。比如百度跟阿里天天打架,它们相互之间业务做得很少。但是银行不同,工商银行每天借钱给招商银行,招商银行很多理财产品投资到中信信托,华夏基金跟招商银行也有合作……所以,如果华夏基金倒闭了后果可想而知。
为了避免大规模地骗很多人钱,以及大机构倒闭的发生,“央妈银爹”才会给互联网金融机构各种设限。
在过去的历史中沉淀了一些规则,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一般企业收上来的钱都是自己管的,但基金、券商从客户那收上来的钱,却必须托管给银行。腾讯推出一个产品自己觉得好就行,但是银行卖一个理财产品,需要报到银监会审批。
这些规则好坏不论,但却是保护投资者的“看门狗”,在新的技术条件下,有些需要改进有些需要变化。但是互联网金融这种胆子很大、破坏性也大的新业态,毫无疑问是需要监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