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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声容部(6)

鞋袜

男子所着之履,俗名为鞋,女子亦名为鞋。男子饰足之衣,俗名为袜,女子独易其名曰“褶”,其实褶即袜也。古云“凌波小袜”,其名最雅,不识后人何故易之?袜色尚白,尚浅红;鞋色尚深红,今复尚青,可谓制之尽美者矣。鞋用高底,使小者愈小,瘦者越瘦,可谓制之尽美又尽善者矣。然足之大者,往往以此藏拙。埋没作者一段初心,是止供丑妇效颦,非为佳人助力。近有矫其弊者,窄小金莲,皆用平底,使与伪造者有别。殊不知此制一设,则人人向高底乞灵,高底之为物也,遂成百世不祧之祀,有之则大者亦小,无之则小者亦大。尝有三寸无底之足,与四五寸有底之鞋同立一处,反觉四五寸之小,而三寸之大者,以有底则指尖向下,而秃者疑尖,无底则玉笋朝天,而尖者似秃故也。吾谓高底不宜尽去,只在减损其料而已。足之大者,利于厚而不利于薄,薄则本体现矣;利于大而不利于小,小则痛而不能行矣。我以极薄极小者形之,则似鹤立鸡群,不求异而自异。世岂有高底如钱,不扭捏而能行之大脚乎?

古人取义命名,纤毫不爽,如前所云,以“蟠龙”名髻,“乌云”为发之类是也。独于妇人之足,取义命名,皆与实事相反。何也?足者,形之最小者也;莲者,花之最大者也;而名妇人之足者,必曰“金莲”,名最小之足者,则曰“三寸金莲”。使妇人之足,果如莲瓣之为形,则其阔而大也,尚可言乎?极小极窄之莲瓣,岂止三寸而已乎?此“金莲”之义之不可解也。从来名妇人之鞋者,必曰“凤头”。世人顾名思义,遂以金银制凤,缀于鞋尖以实之。试思凤之为物,止能小于大鹏;方之众鸟,不几洋洋乎大观也哉?以之名鞋,虽曰赞美之词,实类讥讽之迹。如曰“凤头”二字,但肖其形,凤之头锐而身大,是以得名;然则众鸟之头,尽有锐于凤者,何故不以命名,而独有取于凤?且凤较他鸟,其首独昂,妇人趾尖,妙在低而能伏,使如凤凰之昂首,其形尚可观乎?此“凤头”之义之不可解者也。若是,则古人之命名取义,果何所见而云然?岂终不可解乎?曰:有说焉。妇人裹足之制,非由前古,盖后来添设之事也。其命名之初,妇人之足亦犹男子之足,使其果如莲瓣之稍尖,凤头之稍锐,亦可谓古之小脚。无其制而能约小其形,较之今人,殆有过焉者矣。吾谓“凤头”、“金莲”等字相传已久,其名未可遽易,然止可呼其名,万勿肖其实;如肖其实,则极不美观,而为前人所误矣。不宁惟是,凤为羽虫之长,与龙比肩,乃帝王饰衣饰器之物也,以之饰足,无乃大亵名器乎?尝见妇人绣袜,每作龙凤之形,皆昧理僭分之大者,不可不为拈破。近日女子鞋头,不缀凤而缀珠,可称善变。珠出水底,宜在凌波袜下,且似粟之珠,价不甚昂,缀一粒于鞋尖,满足俱呈宝色。使登歌舞之氍毹,则为走盘之珠;使作阳台之云雨,则为掌上之珠。然作始者见不及此,亦犹衣色之变青,不知其然而然,所谓暗合道妙者也。予友余子澹心,向著《鞋袜辨》一篇,考缠足之从来,核妇履之原制,精而且确,足与此说相发明,附载于后。

(评)

从“鞋袜”款及所附余怀的文章,我无意间获得了一个重要知识,即中国古代女子(至少一部分女子)是穿“高底鞋”的(李渔说“鞋用高底,使小者愈小,瘦者越瘦”;余怀说“至于高底之制,前古未闻,于今独绝”),这与西方女子穿高跟鞋相仿。过去我一直以为当下流行的女孩子或年青女人穿高跟鞋或高底鞋是从外国传来的,我们的老祖宗从无此物;现在我发现,最晚在李渔那个时代之前(前到什么时候说不准,大概不会在五代女子开始缠足之前),中国女子已经穿高底鞋(我猜想那高底鞋的跟也有点高,与高跟鞋相近)了。中国古代女子之穿高底鞋与西方女子之穿高跟鞋,从形式上看有点相似,但,我想她们的初衷大约是很不一样的。按照西方的传统,女子特别讲究形体美、线条美,她们的胸部和臀部都要有一种美的曲线突现出来,而一穿高跟鞋,自然就容易出这种效果。这是她们的高跟鞋的审美作用。而按照中国五代女子开始缠足之后的传统,小脚是一种美,而且愈小愈美。不但缠之使小,而且要用其他手段制造脚小的效果,于是高底鞋派上用场了:“鞋用高底,使小者愈小,瘦者愈瘦,可谓制之尽美又尽善者矣”;有了高底“大者亦小”,没有高底“小者亦大”。这是中国古代女子高底鞋的审美作用。我想,为了突现脚之小,若那高底鞋之跟也略高,效果会更显著一些。这也是前面我为什么猜想古代女子高底鞋之跟也有点高的原因。

但是,我早已表明我的态度:缠足是对女子的摧残;欣赏女子的小脚,是一种扭曲的、变态(病态)的审美心理。因而,我绝不认为古代女子穿高底鞋会有什么美。同样,如果现代女子穿高跟鞋有害健康的话,我认为女人付出这样的代价制造美的效果是不值得的。

习技第四

“女子无才便是德。”言虽近理,却非无故而云然。因聪明女子失节者多,不若无才之为贵。盖前人愤激之词,与男子因官得祸,遂以读书作宦为畏途,遗言戒子孙,使之勿读书、勿作宦者等也。此皆见噎废食之说,究竟书可竟弃,仕可尽废乎?吾谓才德二字,原不相妨。有才之女,未必人人败行;贪淫之妇,何尝历历知书?但须为之夫者,既有怜才之心,兼有驭才之术耳。至于姬妾婢媵,又与正室不同。娶妻如买田庄,非五谷不殖,非桑麻不树,稍涉游观之物,即拔而去之,以其为衣食所出,地力有限,不能旁及其他也。买姬妾如治园圃,结子之花亦种,不结子之花亦种;成荫之树亦栽,不成荫之树亦栽,以其原为娱情而设,所重在耳目,则口腹有时而轻,不能顾名兼顾实也。使姬妾满堂,皆是蠢然一物,我欲言而彼默,我思静而彼喧,所答非所问,所应非所求,是何异于入狐狸之穴,舍宣淫而外,一无事事者乎?故习技之道,不可不与修容、治服并讲也。技艺以翰墨为上,丝竹次之,歌舞又次之,女工则其分内事,不必道也。然尽有专攻男技,不屑女红,鄙织纴为贱役,视针线如仇雠,甚至三寸弓鞋不屑自制,亦倩老妪贫女为捉刀人者,亦何借巧藏拙,而失造物生人之初意哉!予谓妇人职业,毕竟以缝纫为主,缝纫既熟,徐及其他。予谈习技而不及女工者,以描鸾刺凤之事,闺阁中人人皆晓,无俟予为越俎之谈。其不及女工,而仍郑重其事,不敢竟遗者,虑开后世逐末之门,置纺绩蚕缲于不讲也。虽说闲情,无伤大道,是为立言之初意尔。

(评)

李渔谈女子“习技”之目的,活脱脱显露出他男子中心主义观念之顽固。人们为什么要女子习技?李渔认为,这是为了使女子更好地成为男子审美欣赏,甚至性享受和消费的对象。李渔说,娶妻如买田庄,而买姬妾如治园圃。既然是治园圃,那么,结子之花与不结子之花都得种,成荫之树与不成荫之树都得栽,因为“原为娱情而设,所重在耳目”。假使“姬妾满堂,皆是蠢然一物,我愈言而彼默,我思静而彼喧,所答非所问,所应非所求,是何异于入狐狸之穴,舍宣淫而外,一无事事乎?”这些观念在今天看来已经是腐朽不堪了。

但是,比起那些表面看来道貌岸然而满肚子男盗女娼的伪君子来,李渔也有他的可爱之处,他堂堂正正地把他所思所想所作所为公开摆出来,他是表里一致的。

文艺

学技必先学文。非曰先难后易,正欲先易而后难也。天下万事万物,尽有开门之锁钥。锁钥维何?文理二字是也。寻常锁钥,一钥止开一锁,一锁止管一门;而文理二字之为锁钥,其所管者不止千门万户。盖合天上地下,万国九州,其大至于无外,其小至于无内,一切当行当学之事,无不握其枢纽,而司其出入者也。此论之发,不独为妇人女子,通天下之士农工贾,三教九流,百工技艺,皆当作如是观。以许大世界,摄入文理二字之中,可谓约矣,不知二字之中,又分宾主。凡学文者,非为学文,但欲明此理也。此理既明,则文字又属敲门之砖,可以废而不用矣。天下技艺无穷,其源头止出一理。明理之人学技,与不明理之人学技,其难易判若天渊。然不读书不识字,何由明理?故学技必先学文。然女子所学之文,无事求全责备,识得一字,有一字之用,多多益善,少亦未尝不善;事事能精,一事自可愈精。予尝谓土木匠工,但有能识字记帐者,其所造之房屋器皿,定与拙匠不同,且有事半功倍之益。人初不信,后择数人验之,果如予言。粗技若此,精者可知。甚矣,字之不可不识,理之不可不明也。

妇人读书习字,所难只在入门。入门之后,其聪明必过于男子,以男子念纷,而妇人心一故也。导之入门,贵在情窦未开之际,开则志念稍分,不似从前之专一。然买姬置妾,多在三五、二八之年,娶而不御,使作蒙童求我者,宁有几人?如必俟情窦未开,是终身无可授之人矣。惟在循循善诱,勿阻其机,“扑作教刑”一语,非为女徒而设也。先令识字,字识而后教之以书。识字不贵多,每日仅可数字,取其笔画最少,眼前易见者训之。由易而难,由少而多,日积月累,则一年半载以后,不令读书而自解寻章觅句矣。乘其爱看之时,急觅传奇之有情节、小说之无破绽者,听其翻阅,则书非书也,不怒不威而引人登堂入室之明师也。其故维何?以传奇、小说所载之言,尽是常谈俗语,妇人阅之,若逢故物。譬如一句之中,共有十字,此女已识者七,未识者三,顺口念去,自然不差。是因已识之七字,可悟未识之三字,则此三字也者,非我教之,传奇、小说教之也。由此而机锋相触,自能曲喻旁通。再得男子善为开导,使之由浅而深,则共枕论文,较之登坛讲艺,其为时雨之化,难易奚止十倍哉?十人之中,拔其一二最聪慧者,日与谈诗,使之渐通声律,但有说话铿锵,无重复聱牙之字者,即作诗能文之料也。苏夫人说“春夜月胜于秋夜月,秋夜月令人惨凄,春夜月令人和悦。”此非作诗,随口所说之话也。东坡因其出口合律,许以能诗,传为佳话。此即说话铿锵,无重复聱牙,可以作诗之明验也。其余女子,未必人人若是,但能书义稍通,则任学诸般技艺,皆是锁钥到手,不忧阻隔之人矣。

妇人读书习字,无论学成之后受益无穷,即其初学之时,先有裨于观者:只须案摊书本,手捏柔毫,坐于绿窗翠箔之下,便是一幅画图。班姬续史之容,谢庭咏雪之态,不过如是,何必睹其题咏,较其工拙,而后有闺秀同房之乐哉?噫,此等画图,人间不少,无奈身处其地,皆作寻常事物观,殊可惜耳。

欲令女子学诗,必先使之多读,多读而能口不离诗,以之作话,则其诗意诗情,自能随机触露,而为天籁自鸣矣。至其聪明之所发,思路之由开,则全在所读之诗之工拙,选诗与读者,务在善迎其机。然则选者维何?曰:在“平易尖颖”四字。平易者,使之易明且易学;尖颖者,妇人之聪明,大约在纤巧一路,读尖颖之诗,如逢故我,则喜而愿学,所谓迎其机也。所选之诗,莫妙于晚唐及宋人,初中盛三唐,皆所不取;至汉魏晋之诗,皆秘勿与见,见即阻塞机锋,终身不敢学矣。此予边见,高明者阅之,势必哑然一笑。然予才浅识隘,仅足为女子之师,至高峻词坛,则生平未到,无怪乎立论之卑也。

女子之善歌者,若通文义,皆可教作诗余。盖长短句法,日日见于词曲之中,入者既多,出者自易,较作诗之功为尤捷也。曲体最长,每一套必须数曲,非力赡者不能。诗余短而易竟,如《长相思》、《浣溪纱》、《如梦令》、《蝶恋花》之类,每首不过一二十字,作之可逗灵机。但观诗余选本,多闺秀女郎之作,为其词理易明,口吻易肖故也。然诗余既熟,即可由短而长,扩为词曲,其势亦易。果能如是,听其自制自歌,则是名士佳人合而为一,千古来韵事韵人,未有出于此者。吾恐上界神仙,自鄙其乐,咸欲谪向人寰而就之矣。此论前人未道,实实创自笠翁,有由此而得妙境者,切忽忘其所本。

以闺秀自命者,书、画、琴、棋四艺,均不可少。然学之须分缓急,必不可已者先之,其余资性能兼,不妨次第并举,不则一技擅长,才女之名著矣。琴列丝竹,别有分门,书则前说已备。善教由人,善习由己,其工拙浅深,不可强也。画乃闺中末技,学不学听之。至手谈一节,则断不容已,教之使学,其利于人己者,非止一端。妇人无事,必生他想,得此遣日,则妄念不生,一也;女子群居,争端易酿,以手代舌,是喧者寂之,二也;男女对坐,静必思淫,鼓瑟鼓琴之暇,焚香啜茗之余,不设一番功课,则静极思动,其两不相下之势,不在几案之前,即居床第之上矣。一涉手谈,则诸想皆落度外,缓兵降火之法,莫善于此。但与妇人对垒,无事角胜争雄,宁饶数子而输彼一筹,则有喜无嗔,笑容可掬;若有心使败,非止当下难堪,且阻后来弈兴矣。

纤指拈棋,踌躇不下,静观此态,尽勾消魂。必欲胜之,恐天地间无此忍人也。

双陆投壶诸技,皆在可缓。骨牌赌胜,亦可消闲,且易知易学,似不可已。

(评)

“文艺”这一款是讲通过识字、学文、知理,提高人(李渔主要是指女子)的文化素养的问题。

人是文化的动物。文化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标志。世界上的现象无非分为两类:自然的,文化的。用《庄子·秋水》中的话来说,即“天”(自然)与“人”(文化)。何为天?何为人?《庄子·秋水》中说:“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就是说,天就是事物的自然(天然)状态,像牛与马本来就长着四只足;而人,则是指人为、人化,象络住马头、穿着牛鼻,以便于人驾驭它们。简单地说,天即自然,人即文化。不过,庄子有一种反文化的倾向,他主张“无以人灭天”,提倡“反其真”,退回到自然状态。与庄子相比,荀子的思想态度是积极的。《荀子·礼运》中说:“性者,本始材朴也;伪者,文理隆盛也。无性则伪之无所加;无伪则性不能自美。”这里的“性”,就是事物本来的样子,即自然;这里的“伪”,就是人为,就是人的思维、学理、行为、活动、创造,即文化。假如没有“性”,没有自然,人的活动就没有对象,没有依托;假如没有“伪”,没有文化,自然就永远是死的自然,没有生气、没有美。荀子主张“化性而起伪”,即通过人的活动变革自然而使之成为文化。人类的历史就是“化伪而起性”的历史,就是自然的人化的历史,也就是文化史。文化并非如庄子所说是要不得的,是坏事;相反,是人之为人的必不可缺的根本素质,是好事。倘若没有文化,“前人类”就永远成不了人,它就永远停留在茹毛饮血的动物阶段;人类也就根本不会存在。

因此,人的聪明还是愚钝,高雅还是粗俗,美还是丑,善还是恶,等等,不决定于自然,而决定于文化。文化素质的高低,是后天的学习和培养的过程,是自我修养和锻炼的过程。李渔正是讲的这个道理。他认为,“文理”就像开门的锁钥。不过它不只管一门一锁,而是“合天上地下,万国九州,其大至于无外,其小至于无内,一切当行当学之事,无不握其枢纽,而司其出入者也”。所以,李渔提出“学技必先学文”,而“学文”,是为了“明理”,只有明理,天下事才能事事精通,而且一通百通。

李渔所讲的这个道理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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