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洗漱完,到前厅,却不见睿瑾的身影,我拉过来一个人:
“你们王爷呢?”
“王爷去上朝了。”一看是齐管家。
“哦。”
“王爷吩咐白姑娘醒了就上早点。”他拍拍手,就有人端上来早点。我一看,还挺丰富的,有素有荤,看来睿瑾挺懂得营养搭配的。对哦,我忘了古代的王爷到一定的年纪是要上早朝的,睿瑾虽然不在朝廷担任官职,但还是要上朝的,并且古人上朝的时间很早,这么说,睿瑾在我睡得不知道的时候就走了,下朝的时间应该是现在的7—8点,他也快回来了。到古代后,因为白天没有重要的事,晚上没有娱乐活动,所以睡得早,醒的也早,其实以前在学校,虽说是大学,也得早起,还要签到呢!
吃过早饭,我就在王府中转来转去,王府的风格不同于郑府,如果郑府是水墨画,那么王府便是园林的典范,小巧中不失大气,富贵中带着清雅,随处可见的假山,还有在小径尽头忽然出现的郁郁葱葱的古木,真的是“曲径通幽处。”王府中没有湖,却处处是水,或小桥流水,或溪流急湍,总之是把各方的风格都恰好的融合在一起,但却不失独立的风格。古人真是会享受,在这样园林般的府中住着,真是赏心悦目。
转累了,我就回到“月昏”,我走进书房,想找本书看。睿瑾的书架上没有郑韵远的书架上的书多,但也不少,多是商业方面的书。睿瑾以前是经济学硕士,所以在来这儿后,接手生意是没什么困难的,反而得心应手。
看到桌上的笔墨纸砚,心中一动,想起了我那还算凑合的字,觉得应该练一下,才女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不过那是十几年的积累,我不求四样精通,只是把自己算是最擅长的字练好,不至于一样不通,在这儿只能用毛笔写字,反正也不需要写得太快,所以写毛笔字还可以接受,若需要写快我就得另想办法了。以前习的是柳体,估计这个时代还没有柳体,我若写出来,肯定会不错,不过,今天的练字行动的确让我后来受益不浅。
我回忆了一下以前练字的规则,好久没碰毛笔了,拿在手中不免有些不习惯,手微微的颤抖,写了几个字后,感觉慢慢的回来了,我心中一阵雀跃,心下更认真起来了。
“嗯,看来你的字还没有荒废嘛!”睿瑾的声音忽然在耳边响起,我吓得手一抖。
“吓死我了,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也不出点声音?”我捂着心埋怨道。
“在就来了,只是你太投入了,所以没有发现。”他好笑的看着我。
“怎么样,还行吧?”平静下来的我举着手里的字问他。
“嗯,若是在写横时,手腕上再用点力控制,就不会这么虚无力了。”他细心的解说道。以前我们是共同练字的,只不过他练的是王羲之的帖子,而我练的是柳公权的帖子,不过看多了,他也会一二了。
他在桌边坐下看着账本,我练着字,房中静静的,不时有小鸟飞到窗棂上,蒲凌几下就飞走了,时间静静地流淌过,我放下毛笔,揉揉发酸的脖子,又甩甩胳膊,抬起头看睿瑾,他正认真地看着账本,不时的在上面写着什么,旁边放着算盘的侧脸隐在阳光中,由于离他很近,可以看见他脸上的细毛,睿瑾在现代也是数一数二的大帅哥,曾经迷倒一大片少女,但却丝毫不能打动他。在这儿,虽然换了一副容貌,但性格却还是那样,人说瑾王爷温文尔雅,却只是温文尔雅而已,丝毫不对美色动心,我听后,只说他不会利用自身资源,却招来他的白眼。
“茗茗再看下去,我们今天就不用吃饭了。”他戏谑的话语打断了我的思绪,原来我又看着他发呆了。这个毛病得改改,盯着帅哥发呆后果是很严重的。
“是啊,瑾王爷秀色可餐,小女子我看过后不知肉味,失去了吃饭的兴趣,王爷就迁就小女子吧,别去吃饭了,坐在那儿让小女子一直看吧!还能节省粮食,两全其美啊!”说完我还舔舔嘴唇。
“哈哈,两全其美的是你,不是我,你说饿着我了,对你也不好,你看到是瘦骨嶙峋的我,失去了帅气,可如何是好?”还伴有哀怨的表情,惹得我大笑。
他拉起我向前厅走去,一路上不断有人向我们问好,看到睿瑾拉着我,都很诧异,估计在王府中从没见过年轻的女子,据我观察,王爷府中没有年龄小的丫鬟,有的只是男子和大婶。
“为什么你的府中没有年龄小的丫鬟?”我边走边问他。
“从我醒来,一直就这样喽。”他回答。
“哦,这个瑾王爷还是特别的人啊!”
“那说明他的府中也没有侍妾之类的啦?”我问他。
“嗯。”
“好可惜哦,你不能享齐人之福了!”我装模作样的摇摇头,其实心想,睿瑾为什么要继续要以前王爷的人呢!睿瑾将来的女朋友一定很美好了。
“你想什么呢!就算有,也不是我的啊!”他敲敲我的脑袋,啼笑皆非。
“嘿嘿……”我挠挠头。
在王府宅了几日,每天都是在宁阳上朝后,起床吃早饭,然后在他的书房中练字,看会书,等他回来,吃饭,闲聊……
经过这几日的相处,王府中的人已经适应了我的存在,对我渐渐也很友好,我在闲的时候也会找几个大婶聊天,听他们说关于这个国家的事情,还有他们家乡和他们经历过的有趣事儿。
这天吃过午饭,有小厮走进来,给宁阳送帖子,打开一看是邀请他去参加“蝶恋花”的。
“蝶恋花,是什么东西?”我一听来了兴趣,这我还从没听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