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根本任务。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关键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使人大工作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利于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这里,我就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强调以下五点:
一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支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领导的政权组织形式。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要通过人大的工作,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并对他们进行监督。人大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人大常委会党组要事前向同级党委报告,在取得党委原则同意后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在人大工作的共产党员,必须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模范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是一脉相承而又与时俱进的科学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最新成果,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全党全国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人大是民主选举产生的,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人大的每一项职能,都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相关;人大依法进行的每一项工作,都直接关系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贯彻落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解决人大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行职责的整个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
三是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这是中国历史和现实发展得出的结论。我们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牢牢把握这一点极为重要。如果这一点把握不好、把握不牢,走偏了方向,不仅政治文明建设很难搞好,而且会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损害,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影响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关键是必须从我国国情和实际情况出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我们党在团结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积累了发展人民民主的丰富经验,创造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制度,这些我们一定要坚持好、发扬好。同时,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认真总结实践中创造的新经验,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使这一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和特点更充分地发挥出来。我们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得越好、发展得越好,就越有利于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就越有利于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四是必须坚持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人民是我们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人大及其常委会受全国各族人民重托,为人民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必须兢兢业业,扎实工作。人大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最大的危险是脱离人民群众。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是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只有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好地代表人民,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才能使人大工作保持旺盛的生命力。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人大工作的准则,倾听人民呼声,代表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使人大的各项工作顺应民心,反映民意,贴近民生。人大代表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充分反映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人大通过的法律和作出的决定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五是必须坚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开展工作。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根本的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人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很多工作都是法定的,一定要做,而且要做好,不做就是失职。同时,要在提高工作实效上狠下功夫,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这当中关键的一条,就是人大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紧紧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从人大工作的定位和特点出发,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努力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效果。去年以来,我们在监督工作中着重抓了出口退税、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超期羁押和“三农”等问题,督促和支持有关方面解决了多年以来没有解决的一些问题,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今后我们还要这样继续抓下去。
同志们,我国改革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任务越来越繁重、越来越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统一思想,求真务实,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为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温家宝: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2007年3月5日(星期一)上午9时,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日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温家宝指出,发展民主,健全法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构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他提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建设。完善人民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加强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保证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各级政府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决策责任制度,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温家宝说,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立法工作,重点是发展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加强社会管理、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立法。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督。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都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要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支持监察、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履行监督职责。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做好行政复议、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继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维护司法公正。
2008九大工作任务之八: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发展基层民主,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推动城乡社区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政府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今年要重点加强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建设、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立法。政府立法工作要广泛听取意见。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原则上都要公布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合理界定和调整行政法规执法权限,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制度。加强对行政收费的规范管理,改革和完善司法、执法的财政保障机制。加强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健全行政复议体制,完善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制度。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守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完善社会管理。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做好解放工作,完善信访制度。健全社会矛盾调解机制,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伸展平安创建活动。改革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构成,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集中整治突出的治安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依法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加强国家安全工作。
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加大源头治理力度,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巩固和发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成果,继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健全重大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依法加快监管,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