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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小奴才茗烟:贾府上下,数他为第一快活神仙(2)

一跨进袭人家,茗烟先就笑着把话递过去:“别人都不知道。”这个信号,当然不是说给宝玉听的,也不是说给花自芳听的,分明是针对袭人的。话里既有示好的意思(“咱们俩没得说!”),也有一点小小的套近乎的意思(“看!我把他引到你这儿来了!”),还有一份立此存照的意思(“咱们心照不宣,对不对?”)。因为他太了解花袭人在贾宝玉心目中的位置,这点慷慨的巴结,大概不至于白搭工夫。

袭人是何等聪明的角色,她不是不吃这一套,但她在吃这一套时,要你明白,她心里明镜似的。她先来个下马威:“你们的胆子比斗还大呢!都是茗烟调唆的,等我回去告诉嬷嬷们,一定打你个贼死!”这以后,临走的时候,袭人又抓些果子给茗烟,又把些钱给他买花炮放。

一打一拉,显出袭人的心智,又吃又拿,茗烟也不见外,表明两人都相当了得,可算是奴才中的佼佼者。否则,这两人怎么能在这最令人眼红的位置上,稳如泰山呢?应该说,奴才与奴才之间,惺惺相惜者少,互相作对者多,彼此拆台你倾我轧者更众。乃至于争风吃醋、抢尖卖快、讨好邀赏,在主子面前撕破脸皮,打得不可开交者,也是屡见不鲜的。不过,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利益相关的原因,暂时的联合,一个较长期间的平安相处,也不是不可能的。所以,袭人并不愿意宝玉换一个比茗烟更刁钻的小厮,同样,这小子也不愿意他主子换一个比袭人更尖刻的姑娘,来当首席女侍。所以,那次宝玉挨他老子的打以后,关于薛蟠捣乱,环三陷害,私藏女优,金钏跳并的情报,那么快地被袭人掌握,而且作为资本,好给王夫人去打小报告,就是从这小子口中得来的。

主仆二人,由袭人之兄花自芳陪送回来。“来到宁府街,茗烟命住车,向花自芳道:‘须得我和二爷还到东府里混一混,才过去得呢,看人家疑惑。’花自芳听说有理,忙把宝玉抱下车来,送上马去。宝玉笑说:‘倒难为你了。’从这个小镜头可见小奴才当得多么地道,多么识时知趣,多么能赢得主子的欢心。”

可见奴学之深奥焉!

有些奴才经常被主子掌嘴,或屁股上挨主子一脚,不必埋怨他人,只怪自己才疏学浅罢了。焦大被塞了一嘴马粪,就由于他不知自己是老几?早过气了的明星,还倚老卖老,就没人待见了。何况他竟敢当众揭主子的疮疤,那更是犯忌的事情,这和茗烟把贾宝玉服侍得妥妥帖帖,简直是天壤之别,自然待遇也大不一样了。

所以说,奴才依靠主子,主子又何尝不依靠奴才呢?封建社会里,有些最大的主子,也就是皇帝老子,离了奴才,是寸步难行的。假如贾宝玉大摇大摆回到贾府,岂不又要惹起一场风波么?茗烟就这样势所必然地成为宝二爷的亲信、心腹、左膀右臂。

曹雪芹笔下有些细节描写,非常形象地表现出他们主仆之间的不同一般的关系。第四十三回,“原来宝玉心里有件心事,于头一日就吩咐焙茗:‘明日一早出门,备两匹马在后门等着,不用别人跟着(可见对这小子的特别重视和信任)。说给李贵,我往北府去了。倘或要有人找我,叫他拦住不用找,只说北府里留下了,横竖就来的。’焙茗也摸不着头脑。只得依言说了。今儿一早,果然备了两匹马,在园后门等着。”这个李贵,是宝玉奶妈的儿子,和宝玉有奶兄奶弟之谊,身份要比焙茗高,而且是名正言顺的跟宝玉的人。贾政查他儿子的学习情况,不问别人,偏问李贵,看样子贾宝玉的众多奴才中的首席男仆,是李贵而不是焙茗。但贾宝玉做一些机密事,却背着李贵,并不瞒焙茗,其中不无一点蹊跷吗?

第四十七回,在赖大(奴才发迹成了主子,但对老主子仍是奴才的人)家,贾宝玉和柳湘莲交谈,言语中颇能听出焙茗的被重用程度。去给秦钟墓上供,是他的事,联络柳湘莲,贾宝玉也打发他去找过,如非心腹,怎么会委以如许重任呢?

第五十一回,晴雯感冒了,来了位胡大夫,乱用虎狼药,贾宝玉不干了,要另找一位熟大夫来。可这事又张扬不得,于是,这类偷偷的事属机密的活动,通常是委派焙茗的。而外人,有什么事要想找到宝玉,当然也非正常渠道,必得焙茗方可,颇有点子首长跟前的大秘书的架势,他这一关是很难通过的。所谓“阎王好见,小鬼难搪”,就是指这类人而言。秦钟病得不中用了,但尚未死,他老爹就得求焙茗向宝玉通报,这是私情。一回明贾母,便公开化了,就由李贵陪着去哭灵了。

总之,一个小奴才能混到如此得心应手的地步,不简单。可他究竟何德何能获此在奴辈中的殊荣呢?那么多奴才互相竞争的局面,像若干条狗在抢一根骨头似的,他何以能脱颖而出,实在是让人纳闷的。他若是长得十分人才,也许可以往同性恋上去怀疑,但书中一字未提过。同样,曹雪芹也未交待焙茗有多高的文学水平,会吟诗作画,令主子赏识。那他以什么方法和手段得到宝二爷的信赖和宠幸呢?或许,对奴学感兴趣的诸位,希望获得一些教益吧?如果从第二十三回的一段文字看,说不定有些启发,但愿--

“那宝玉不自在,便懒在园内,只想外头鬼混,却痴痴地,又说不出什么滋味来。茗烟见他这样(好小子!),因想与他开心(来机会了!)。左思右想(出馊点子了),皆是宝玉玩烦了的,只有一件(恶主意、邪主意来了!),不曾见过。想毕,便走到书坊内,把那古今小说并那飞燕、合德、则天、玉环的外传与那传奇角本拿了许多,孝敬宝玉。”

这一招不可谓不厉害也!一下子击中要害。

“宝玉一看,如得珍宝(鱼上了钩了!)。茗烟又嘱咐道:‘不可拿进园里去,叫人知道了,我就吃不了兜着走了。’宝玉哪里肯不拿进去?”

再吊一吊胃口,让主子咬得更紧些。

由此可见,奴学之精髓在于教唆主子往恶的一面发展,把握住主子的畸变,便也把主子紧紧攥住了;当然,看这些当时认为是精神污染的书籍,倒也无大碍。若是声色犬马,为非作歹,假设主子本质上也未必好到哪里去,那就如鱼得水,狼狈为奸。如此两恶相加,其恶更甚,那必为患一方了。所以旧戏里,恶主刁奴,勾结一起,朋比为奸,则必定坏出水来不可。

话说回来,按今日之眼光来看,《西厢记》、《牡丹亭》是算不得黄色书籍的。按当时标准来衡量,显然不是好书,属禁书。其实禁与不禁,此一时,彼一时,只能相对而言,一个时期禁,过一个时期又不禁了,也有一个时期原不禁的,不知什么缘故,过一个时期又禁得甚严起来,上面的脾胃,是很难说得清和把握得住的。反正在贾府或有贾府的那个时代,这些书是被看成坏书或禁书的。所以,茗烟敢用“禁书”去毒害他的主子,居心叵测地扮演了一个教唆犯的角色。这种东西像海洛因一样,很容易上瘾,加之吸毒者本人也知道事干禁忌,于是,一种无法摆脱,甘受控制,甚至乐于依赖的局面便出现了。

这当然是比较“邪乎”的说法。第一,焙茗还不到如此老谋深算的程度,如果那样的话,怡红院早装不下他了。第二,贾宝玉也不至于“二百五”到不知好歹的地步,他把那些粗秽不堪的读物,藏于外书房里,“单把那文理雅道的拣了几套进去,放在床顶上,无人时方看。”可见,贾宝玉也还是有分寸的公子哥儿。

从学塾替主子卖命冲杀,到引主子去花大姐姐家串门,到秘密提供“禁书”,宝玉对焙茗另眼相看,视为知己,成为奴才中的特殊人物,也就不奇怪了。

这快活自在的小奴才,在那个做人难、做狗也不易的环境里,似乎从不见他愁过,而且绝不耽误他充分享受人生。甚至最后,他的主子进考场丢了,满世界找寻,全家人慌乱得一塌糊涂的时候。他什么也不想,这个既精明、又不精明的小奴才,居然满怀信心,洋溢着乐观主义精神地乱嚷:“我们二爷中了举人,是丢不了的了!”别人问他何以见得?他说:“一举成名天下闻,如今二爷走到哪里,哪里就知道的,谁敢不送来!”我们可以想象他那喜形于色的样子。

他既不愁今天,也懒得去愁明天,他也许悟了,也许根本谈不上悟,反正他这个优越条件,放在别的奴才头上,早蹬着梯子往上爬了。他大概不愿意熬到李贵那样,到处弯腰打千儿,倒索性不如当一个快活神仙了。

能有这份豁达,难得难得!

一般而言,正在势头上,踩着他人脑袋往上爬的大小奴才,很难有焙茗这点悟性。

于是,小奴才茗烟也有其可爱之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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