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了不到五天时间,把一个男人从陌生人变成了挚爱的人。其实我是不相信一见钟情的,反而更多的是倾向于日久生情。至于为什么当时会那么执着的爱上一个比自己大了九岁的男人,到现在也说不出为什么。用以前看过的一句话,有些人一眼就注定了是爱人还是朋友亦或是陌生人,而他可能就是一眼就注定了是爱人的人吧。所以才会不顾一切的和他在一起,即使最后落得一个人在异国他乡有家不能回也从未后悔过遇见他。
本以为再也不会相遇了,直到在阿姆斯特丹的再次遇见,四目相遇。一句“我们回家吧”竟然是那么自然,就好像从未曾离开过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