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事实证明我自己太嫩了,比黄瓜芽还嫩……对于这些事情还真的没有什么处理能力可言,话说到这份上我只有接受的分。谈毕,看着他嘴角微翘,似乎呈现出较满意状。我更后悔了。好歹我也说一个高点儿的性价比啊,就这样把自己卖了,不过公司规模还算大,这份工作我也很喜欢,应该有我发挥的余地吧!
在面试前,掌握你要面试的这家公司的情况,然后结合个人的条件,确定一个自己期望的薪酬,在面试官问你的时候有所准备。
(1)在面试官问你希望薪酬的时候,干脆利落地回答一个具体数字。不要因为觉得没有把握,而提一个“区间”,那样的话,你得到的最高薪酬,很可能是区间的最下限。
(2)不要在提出数字的时候,附带你的理由,或者说类似“其实稍微低也可以接受”的话,除非面试官问你为什么这样提薪酬。你想啊,你去买东西的时候,卖方一旦这样说,是不是就等于告诉你,其实我不值这个价呢?也不要说“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学到东西、经验”这样的话,因为会给人一种很矫情的感觉,你想啊,人家愿意给你报酬让你去干活也不愿意要一个没有价值的“负担”啊!
(3)不要让对方为你破例,否则到时你进去后,对方会以高要求来考核你的。
(4)问清楚除了工资以外的其他福利待遇。
要知道“薪酬问题”不是简单的“收入”问题,它包括基本工资、补贴、福利、浮动薪资、期权/股份、年薪。还有,如果对方没有特别说明,一般公司向我们应聘者询问的薪酬都是指税前薪水。
税前薪水一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扣除部分一个人所得税=税后所得。
(5)不要主动提薪水。在宝贵的面试机会中谈薪资是一种浪费,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给别人一个拒绝你的理由。
最后哕嗉一句,不要以为面试官和自己谈薪水了就是想要自己了。这个想法是错误的。有些时候谈薪水只是想看看你的期望多高,对自己的实力感觉怎么样,对所应聘岗位的了解程度,甚至只是通知你一下,免得以后再说了。
◆ 面试也要讲诚信
嗯,尘埃落定,马上就要去上班了。啦啦啦啦……其实我即将去上班的这个公司,面试的时候是超级紧张的,我害怕他们认出来。因为一个月前我去面试过,当时我是第一轮就被刷下来的,汗颜!但是我非常地中意这个公司,一个月后我再一次投递了简历,希望能鱼目混珠,没想到还真被混上了。我这次面试的时候一直在考虑一个问题,要不要说呢?要不要告诉他们我来过一次但是没被选上,期望这一次他们给我一个机会?我一直陷入天人交战中,在斗争在斗争……结果就一直斗争到了通知我去上班。哪,不要鄙视我嘛,人家也不是故意的,他们没有问我嘛!平时我也没怎么说过谎,虽然我男朋友说了,说多了就好了,就好像《大话西游》中的周星驰说的:“我吐啊,吐啊,吐多了就习惯了。”可是这不算说谎吧?
不管怎么自己骗自己,万一我以后又被认出来了呢,这事憋得我心里难受啊,我最后又向那位高手倾诉了,高手告诉我:“放下你的心理负担,只要你没有对他的关键问题撒谎就没有问题。这年头连王八还叫甲鱼呢,哪儿去找100%真实的人呢?我以前也碰见过这样的事情。曾去一个公司面试失败。两个月后又去那家公司,我说了实话‘我以前来面试过’,结果连个面试的机会都没给我。偶尔有点不真实面试官也能理解,但有些还是要按照原则来的。”
高手介绍了两条重要的原则:
第一,千万不要低估面试官的智商
你要知道,每个公司的招聘经理,每天做的事情就是面试各种各样的求职者,面试经验之丰富绝对是普通的求职者难以想象的。千万不要认为自己精心修饰的谎言,可以侥幸地瞒过招聘经理。当然,如果你凑巧遇到一个对自己工作不负责任的招聘经理,也不是没有可能。不过,一个公司的招聘经理如此稀松平常,说明该公司对员工是不够重视的,如果你想在参加工作的最初几年快速成长,这样的公司,还是不去也罢。
第二,不要在关键问题上说谎
他们经常会听到同行用一句最简短的话概括一个面试者被淘汰的原因:又一个皮诺曹!只要你有说谎的打算,谎言就藏在字里行间,无论你要怎么粉饰。他们筛选简历的时候会找出符合要求的面试者,一通电话打过去,请他们过来面试。结果你猜怎么样?几乎全军覆没!问面试者经历的时候说得天花乱坠,结果他们开机一测试,只有一个小女生设计出了一款包装作品;其他人都是胡乱设计出来一张不算设计的VI作业。这个样子,岂非叫人怀疑面试者的诚信和真实实力?
那啥,听得我一头冷汗,幸亏我没有犯这些错误。要找工作的MM们,明白了吗?咱们不要在关键问题上面说谎;咱们要谦虚,不要低估面试官的智商。但咱们有不光彩的经历,只要和工作无关的,他不问咱就不说,连孔子都说:“不说,不算说谎!”
练就知法用法的“化功大法"
试用期合同=劳动合同,法律明确禁止“试用期合同”的存在。如果有公司跟你说试用期合同和劳动合同不是一回事要另外签的话,你完全可以啐他一口:呸,你这个骗子!
◆ 签约时的谨慎思考
今天第一天来上班,没有安排很正式的工作,就是签约,签劳动合同,填四金。我这是第一次看到合同书长什么样,在看到这些正式文本的时候突然有种别样的激动,像一个终于有人名正言顺要了的孩子,有了一分归属感。
很奇怪,同来的同事也是很激动的样子,我问他你没签过保险吗?他告诉我不要说四金的那些社会保障什么的了,连劳动合同他还是第一次签。我更奇怪了,你不是已经工作一年多了吗?他想了很有一会儿,然后淡淡地回了一句:没有听说过什么叫不守法吗?呃,已经没有汗了,连愤慨都没有了,我直接无语……
关于合同知道的不知道的有太多人提醒我要小心。说的也是,在现在这个特殊背景下,人才市场完全是供大于求的状况,相当一部分像我这样刚毕业的学生为得到一份工作,虽然在和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心里有很大意见,但是害怕失去工作机会而忍气吞声,不敢坚持己见,委曲求全地在合同上签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都觉得不满意似乎应该提出协商,但好像又不是很妥,总之,模棱两可的感觉占了上风,那么以后的麻烦就大了!要知道,你一旦在合同上签了字如果你拿不出应聘公司强迫你签合同的证据,就代表着你是自愿签字了,这份合同在法律上是生效的,你要按照合同来行使你的义务。因此,为了避免以后的各种纠纷,事前我们一定要协商好了,才能签合同!
我特别咨询专业人士,现向各位姐妹汇报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第一,这份合同是否有效
主要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我们与企业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否平等,只有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第二,这份合同是否完整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中必须要明确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
第三,试用期的时间要注意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
第四,要签书面合同,并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
现在有些单位用人很不规范,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也有的单位领导图省事。这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毕业生应向招聘人员素要样本或复印件,如发生纠纷也能及时向法庭举证。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多听、多想、多看(参看别人的合同),避免签“口头合同”、“不全合同”、“模糊合同”、“单方合同”以及一些危险性行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工伤概不负责”的生死合同。
第五,合同要面面俱到
为了避免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发生纠纷,签约前达成的收入、住房和保险等福利待遇协议最好在合同书的备注栏中注明。
最后提醒各位姐妹,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就应当签,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之内的,因为只有存在劳动合同,才有试用期的问题。
我的朋友给我讲了和公司发生纠纷的一段故事,具体情况是这样的:他从去年10月份进入公司,当时老板说月薪给1800元,不签合同之前扣半个月的工资900元作为保证金。当时他也没多想,感觉公司是个小型外资企业,规模又不算很小,就留下了,可是让他没有想到的事情接连发生了。今年过年回来,公司领导找他谈话,说要和他签劳动合同,他同意了。他当时问领导签了劳动合同是不是他的押金就应该给他。领导说,那不是押金而是奖金。他脑袋一下子就大了,奖金有从员工工资里面扣的吗?而且领导说了试用期内当时承诺的五险一金不给上,必须签完正式合同之后才给上。
我听完以后直觉就是这公司的行为违法了:首先前来说,用人单位扣压毕业证、身份证或者是押金的行为属于抵押物,是明确禁止的。用人单位有这种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的方式来解决。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
最后郑重提醒大家:如有公司跟你说试用期合同和劳动合同不是一回事要另外签的话,你完全可以啐他一口:呸,你这个骗子!
◆ 保险的雷区
特别要提的是“五险一金”是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的,但是企业给你交的那部分早晚也是你的。只要你达到一定的要求,比如住房公积金,你将来买房时,是可以一次性取出来的。如因为那500元是虚的,是你在不买房子的时候就取不出来的,所以大家在签合同的时候要问清楚这福利是怎么回事,小心啊小心!
还有,因为现在全国五险一金这个东西部分城市没有联网,在本市内转公司的话比较保险。就是说如果你本来在北京的一家单位工作,几年后跳到北京的另外一个单位工作,这样五险一金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从其他省市跳的话,转的时候会很麻烦。万一要是转不了的话,那么你的钱就白交了,还取不出来。有人可能会问了:那我如果不打算在刚开始工作的城市发展一辈子,为了防止将来转不出来五险一金,我能不能不交纳?答案是不能。因为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至少三险那部分是国家强制必须上的,所以比较无奈。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