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彪接到中共中央这一电报指示后,持怀疑态度。因为,自从他挂帅东北军事工作以来,被杜聿明这个黄埔同学整得好苦,杜聿明所部一个劲地压着东北人民自治军打,根本没有丝毫停战的态势。刚收到毛泽东关于“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的指示才几天,正准备将部队分散布置到各地开展建立根据地的工作,怎么又变了?又要集中打大仗了?已经“分散”、“集中”、“分散”一个循环了,还要再“集中”吗?林彪对此不太放心,故于1月5日致电中共中央,询问情况。他的电报是这样说的:3号电悉。国内和平是否完全可靠?如完全可靠,则我在东北部队目前应集中力量作最后一战。如不可靠则仍分散建立根据地,准备应付敌明年之进攻。盼复。
中共中央收到林彪5日电后,即于6日复电林彪指出:国内和平有望。保卫热河的战斗是带有决定性的,目前阶段中并可能是最后一战,决战方面是由程萧部队担任,你在义县、阜新方面是钳制作用,但须由你们作有力之钳制。
中共中央的复电明白地告诉林彪,东北部队还要再“集中”起来,要准备大打。于是林彪又开始集中部队。1月10日,林彪向中共中央汇报准备情况。报告说:此间作战部队决定明天开始出动,向阜新、新立屯一带前进,消灭留在该地之敌一个师。而后再以义州为目标向敌进攻,协同杨得志消灭向热河前进之敌。
就在林彪集结人马准备大战的时刻,延安和重庆都宣布了停战协议。毛泽东发布命令指出:“全中国人民在战胜日本侵略者之后,为建立国内和平局面所作之努力,今已获得重要之结果。中国和平民主新阶段,即将从此开始。”毛泽东和中共中央的态度是严肃的。为此,1月12日,刘少奇以中央名义向林彪、黄克诚连续下达三道命令,指出:“你们对顽军进攻务必于1月13日24时以前停止,否则违法。”
对于这一突如其来的变化,林彪难以接受。眼下已出现战机,国民党军现已开始分散占领城市,每占一城就必须分散一部分兵力,自治军也开始集中兵力准备打一仗。突然停战,有利的是国民党,而不利于我自治军部队。
1月14日,林彪毫不客气地向中共中央提出了数条疑问,电文说,我驻军地区与城市,他是否有权进驻?如有权进驻,则我后方即难设立……倘顽军开入后,实行高度分散,以合法地位控制政权,限制群众运动,则我既不能在军事上打他,又无合法地位进行群众工作。
……如我无政权、财权,则部队衣食、供给如何解决?……如我无一定的整块立足地区,无实行民主、民生的政策权,无发动组织群众之权,则顽军一旦翻脸,我岂不无立足地区?
林彪以上疑问,问题看得很准,疑虑也很实在,是关系到整个东北乃至全中国生死攸关的重要问题。
15日,林彪请示中共中央,提出:以现在敌之分散情况,我们如配合热河部队采取各个击破方法,消灭杜聿明全部,夺取锦州有充分把握。望中央速考虑,是否能让我们开始攻击。我意最好利用国民党对东北问题拒绝谈判以前,我们开始攻击。
同日,中共中央复电林彪还是不让再打。电报指出:国民党在各方面已遵令停战,15日只有个别地方有战斗。你们现在决不要攻击,部队在现地停止待命。但对方来攻时,则坚决消灭之。
中共中央信守13日停战时间,国民党军在13日以前却一天也没停止过对东北的进攻。
1月7日,国民党第52军第25师向营口发起攻击。时值天下大雪,自治军吴克华部打退了对方6次冲锋,坚守了正面防线,但却让由辽河迂回过来的敌军包抄了一下,损失了部分兵力,最后不得不放弃营口,撤回了海城。52军第25师占领营口后,仅留1个营驻守,其大部拟铁运沈阳,参加“接收”。吴克华部侦获此情报后,决心夺回营口。经苦战于停战令生效前2小时的14日凌晨2时,收复了营口。
东北人民自治军虽然在营口占了点“小便宜”,但在承德方向却吃了亏。国民党第13军于1946年1月5日占领朝阳,9日占领叶柏寿,10日侵占凌源。当国共双方协定停战令于13日生效时,蒋介石即密令杜聿明督率所部星夜攻击前进,务必于13日前拿下平泉等城。于是,杜聿明指挥13军和52军第195师继续西进,击退了李运昌的冀东第12、第14旅的防御,于13日拿下平泉。当李运昌指挥部队进行反攻时,由于停战令生效,李运昌只好命令部队退出战斗。
1月13日前后的国共和战问题使得东北形势进一步复杂化。为此,14日彭真致电中共中央说:现停战令下,全国能和平对我甚为有利。但国民党仍不承认我在东北之任何地位,并且仍可能向东北进兵。蒋军不向我进攻时我又不能向蒋军进攻,此种情况对我争取控制东北则甚为不利……现华北、华中停战,敌又控制交通线,可自由将关内兵力运来。东北境内敌机动方便,而我甚困难。
而林彪则对停战协定表示出明显的怀疑。他于15日给中共中央发了一个电报。明确指出,依照中央13日18时电看来,此次和平协定的实质,实为蒋之一重大阴谋。这一阴谋是对我党力量采取避实就虚,各个击破的方针。从目前所知条件看来,则我此次和平的前途较之继续战争的前途更坏。我入东北的部队目前完全处于无根据地的状态,与我军脱离中央苏区后到陕北以前的状况大体相同。如敌调整全国兵力,向我到处进攻,则对我甚为不利。如我在这方面停战,而让敌自由攻击东北,则对我党的后果是很不利的,华北之暂安局面也决不会长久。因此我们对现在所谓和平的实际收获,须清醒的考虑之……
关于东北问题,中共中央此时所采取的是“争取和,准备打”的方针。但“争取和”放在了第一位。一方面同国民党通过谈判谋求政治和平解决东北纷争,另一方面积极做好应付内战的准备。
为此,1946年2月15日,中共中央指示东北局:国民党现仍拒绝与我谈判东北问题,不承认我在东北之任何地位,他对东北我军仍未放弃武力解决方针,因此国民党军进入东北后,要向我们进攻是不可避免的。请东北局立即布置一切,在顽军进入东北向我进攻时坚决击破其进攻。必须使我在东北能击败顽军之进攻,使其武力解决东北问题之计划失败,他们才会承认我在东北之地位并和我们谈判问题。
1月16日,中央军委复电彭真、林彪,对停战问题作了解释。电文指出:我们在月初及以前时期,能给杜以沉重打击,推动全国停战,保障和平,提高我在东北及国内国外地位是有利的。而在停战命令公布以后情况起了变化,杜聿明部又未继续进攻承德,我如主动向杜部进攻,将受到国内外舆论的严重责备。蒋顽发动内战的责任将推在我们肩上,人民是不容易了解的,这于我是不利的。因此目前可能取得局部的军事胜利(你们来电所说杜部分散),也只有暂时放弃不向杜部进攻,以服从目前全局的政治形势……东北的武装冲突前途是难以避免的,但必须坚持自卫原则,才能有理;利用时间训练军队,准备战场,在顽军进攻时给予歼灭打击才能有利。经常注意掌握有理有利这两个原则,才能立于不败地位。营口盘山胜利后,应巩固这一胜利,准备将来继续争取胜利的各种条件。
林彪是军事干部,他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军事指挥员特有的戒备心理洞察局势,为了使东北人民自治军保持应有的警惕性,于1月15日向东北人民自治军各部队接连下达了两道命令。
第一个命令是15日7时下达的。命令各兵团首长,时局尚在动荡中,各部须严整战备,只有战争才能争取和平!
第二个命令是15日10时发出的。命令指出,各兵团首长并报东北局、中央:对于和平问题,切勿向下级指战员散布和平空气,以免解除精神武器,涣散军心民心。故只应鼓励为和平而战,为停止敌之进攻而战。
林彪以上两令,在当时和平迷雾浓重缭绕的形势下,对于稳定各级指挥员的思想,保持我军各部队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