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我们的国家里,儿童和青年正被有目的地引导去接受那种对现代历史条件下人们的相互关系起进步作用的道德理论和道德规范。学校以及成为全民事业的学生道德教育在实现这一任务中起着主导作用。在学校、家庭和社会团体的紧密合作下,列宁关于要使对现代青年进行的教育、教养和教学的全部事业成为培养他们具有共产主义道德的事业的思想得到越来越顺利的实现。
我国青年在党的领导下,在踏上自觉的生活道路时,正沿着父辈走过的道路,继承革命传统,为我们社会增添着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共产党和苏维埃人民为列宁共产主义青年团的英雄历史,为我国青年的光辉业绩感到自豪,他们在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阶段都表现出对共产主义思想的无限忠诚。
在党的领导下,共青团已成为年轻一代经历社会生活,接受政治锻炼,以及按照列宁方式进行共产主义教育的出色的学校。列宁写道:“教育是长期而艰巨的事情。在这里决不能用指令来敷衍塞责,应当耐心地灵活地进行工作,我们现在这样做,将来还要这样做。事业要求我们非常谨慎,但是又要坚定不移”。
(第二节)培养学生置身社会主义社会的道德关系是积极生活态度形成的必要条件
社会主义的经济关系是整个道德关系体系的基础,而作为理论、思想、目标、理想的总和的社会意识形态在这种道德关系的形成过程中起着极大的作用。因此,在学生的意识中确立共产主义的道德准则,是思想工作内容的组成部分。共产主义道德准则应当成为每个学生处理日常生活行为和站稳公民立场的指导原则。
共产主义道德是集体与个人行为的准则和道德成熟的标志。因此,学校的道德教育应当对班级、整个学校和其他集体的生活给以系统的影响,应当把共产主义道德教育贯穿到学校的教学活动、劳动活动、社会-政治活动、群众文化活动以及体育运动各个领域中去,应当帮助每个学生更加深刻地了解他们的行为动机是道德的还是不道德的。所有这一切是形成学生的道德认识(包括知识、观点、信念、判断、评价、理想)、道德-意志的性质特征(包括意向、定势、论证、决定)和识别行为方向(包括动作、行动、熟练、习惯)所必不可少的。
上述各个部分的总和构成经过道德教育培养而成的学生个性的整体结构的轮廓。不过这种轮廓,形象地说,还只是人的骨架,而丰富的精神世界才能构成反映个人在对他人,对他人劳动及其成果,以及对待自己的态度上的完整的品质。这种品质包括对共产党、对苏维埃国家、对共产主义理想的忠诚、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以共产主义态度对待劳动、对待公有财产,以及集体主义、友谊、同志情谊、遵守纪律、有责任心、尊重老人等等,“主宰”这些品质的就是每一个人的良心,良心就是道德的“审判员”。必须指出,个性的所有品质是相互联系的并形成一个完整的发挥作用的整体。同时,在一些条件下,可能较多地表现出某一些品质,而在另外的条件下又表现出另一些品质。不过这些品质所发挥的作用又受作为个性基础的性格的支配。
人们的思想境界越高,道德品质也就更能显示出来,各种道德品质的界限越明显,人的性格也就会更加活跃,更具有共产主义的思想倾向,从而能坚定地面对周围的现实。
在现实生活中,学生个人的道德品质集中表现在对周围世界的积极态度上,表现在公民的自觉性和道德、意志的方向性上。而这一切又取决于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取决于他对共产主义理想的忠诚程度以及遵守诺言和履行任务的责任心。
通过学校道德教育的实践,可以看出人的发展跟包括本人在内的各种关系是相互联系的:在集体活动过程中,学生之间的关系往往更具有集体主义的精神,社会舆论对每个人的影响也会有所增强。
不断改善和发展学生集体中的关系,提高集体成员对道德的认识和自我认识以及使共产主义的社会生活原则深入到学校生活去,乃是进一步丰富学生行为的道德准则的前提,这对于集体向学生和他们的道德提出更高要求也起着促进作用。
对学生集体中关系的分析证明下述论断是正确的,即随着学生活动及其组织的改变,学生之间的关系也会发生变化,每个人的个性也随之发生变化。换言之,客体关系在向个体关系转化,并在个体自身的品质中逐步稳定下来。因此,在学校集体中建立起来的关系是学生道德面貌形成的因素,研究这些关系有助于揭示学生个性的形成和发展机制。了解学生在不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中的现实关系和相互关系,这是能否巧妙地向学生提出社会要求的一个极重要的条件,而向学生提出社会的要求则是使学生认识道德理想、共产主义道德原则和规范,以及培养学生坚定的个性品质的重要途径。
T·E·孔尼科娃把儿童集体看作个人道德形成的最重要手段,她强调指出,不能把儿童集体的影响仅仅看作外部因素的影响,仅仅看作个人与集体间的某些相互联系,而应看作对该集体的每个学生的经验和态度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可见,全面研究受学生的学习活动、劳动活动、社会-政治活动和游戏活动制约的学生的各种关系,首先对于正确指导人的道德发展是必不可少的。
苏联学生的个性是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条件下形成的,其特点表现在对待社会的态度上以及在各种形式的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社会积极性,因为教育总是受社会-经济条件制约的。列宁早就非常明确地指出这种属性:“在改造旧资本主义社会的时候,那些将来要建立共产主义社会的新一代人的学习、训练和教育,就决不能再象从前那样了。”
道德教育的社会职能恰恰就在于:使成长中的一代人形成坚定的道德行为和道德感,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生活方式的熟练技能和习惯,发扬青年自身对待生活、对待具体活动的积极性,养成受社会责任感支配的习惯,使学生充分认识他们对社会的关系、对人对己的关系,并根据高度的道德标准调整这种关系,这是学生道德教育和自我教育必不可少的条件。
实践证明,根据对集体的作用和集体赖以建立的原则的理解去组织各种关系,便能逐步形成并巩固学生的道德责任感,而这种责任感又是信念和活动统一的最高表现,是获得良好道德经验的结果,是进一步丰富道德经验的前提。为此,在道德教育中,应当把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对个人经验的认识结合起来,同时不要犯形式主义,这样才能保证集体关系和个人关系互相产生积极影响,使集体的要求变成学主自身的要求。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才能为学生的道德修养的提高创造必要的先决条件。
学生的道德面貌,是指学生的志向、处世的态度以及对世界的认识,表现为一个学生对待社会、对待他人、对待精神财富的态度,以及对待履行自己的权利与义务的态度。因此,解决学生道德面貌的形成问题,应该从这样的观点出发,那就是保证整个社会关系体系(生产关系、逻辑思维关系、法律关系、道德关系、日常生活关系和家庭关系)及学生生活的私人关系对学生的个性起客观的影响作用。
学生的道德面貌不是自发地形成,而是通过方向明确的和系统的教育工作以及自我教育的途径实现的,而自我教育又是同自我批评和认识自己的优缺点的发展水平相联系的。教育学生跟自己的缺点作斗争,应当与社会舆论以及成熟的学生集体的监督对他的影响相结合。学生置身于通过学习、劳动和社会工作而形成的各种关系之中,学习以高度的思想观点评价现实生活中的事件和事实,从而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生活和活动,并开始更深刻地认识自己所起的作用,这对提高学生的认识和加强认识对行为的影响是大有帮助的。
渗透到师生交往的各方面的道德关系,包括他们在学校集体中的日常生活、日常活动和日常行为,以及跟成年人的相互作用,都是由社会关系决定的。上述的一切符合恩格斯的着名论断:人们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吸取自己的道德观念”。
因此,学校的任务--使道德认识和品行相统一---在于为学生创造实践的条件,以便帮助学生感受、认清并在实践中履行自己对社会、对自己的集体和相互间承担的义务。C·Л·鲁宾斯坦写道:“教育的主要任务恰恰就在于,通过各种途径把人和生活联系起来,要从各个方面向他提出使他感到有意义的、有吸引力的任务,使他把这些任务当作自己的任务并去解决这些任务。这一点比什么都重要,因为一切道德弊端,一切越轨行为的主要根源,在于人们心灵上的空虚。当一个人对于周围现实生活漠不关心,置身于现实生活之外,感到自己只是对一切都无所谓的生活的旁观者的时候,他就会产生这种空虚感,就会对什么都不在乎。”
不过,实际上,我们学生的道德意识的形成过程和他们所参与的社会关系之间的联系,往往被理解得太简单了。例如,丰富多彩和错综复杂的人生,有时仅被归结为从事“伟大”劳动或进行“细小”交往过程中的种种关系。作家Г·A·梅登斯基对千万人的道德堕落和复活问题作过研究,并在其所写的《令人沉痛的书》中列举了许多这样的例子:一些超额完成定额并被评为先进的生产能手,一些天赋聪慧而且精神生活也相当复杂和讲究的人,竟变成了犯罪分子、小偷和道德败坏的人。Г·A·梅登斯基接着写道:“可以不去收获成吨的粮食,不去炼钢、炼铁,也不去创造纪录,而去打扫街道,分送信件或护理病人,但希望在清扫工和卫生员的普通岗位上看到忠于自己职守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在现实中可以看到一些个别不健康的关系。这种不健康的关系是由于个人不正确地、主观地理解社会经验而造成的。造成道德认识和行为脱节的主要原因往往就在于此。这种情况的危险性在于,有一些虚假的道德概念和观点,实际上已在人们的行为举止中,在社会关系中表现出来了。因此,学生在进行着理解他们所积累的社会行为方面的经验的工作,学校对此决不能放任自流。学校的任务在于通过道德经验的积累,帮助学生更深刻地认识他们生活中发生的那些关系的实质和性质。使学生充分了解他们的这些关系,并且根据新的道德概念改造它们,这是进行道德教育和自我教育的必要条件。
实践表明,假如在教育工作中向学生系统地解释他们这些关系的意义和实质,那末,他们就会能动地实现从个人具体的感觉经验转变为综合的理性认识反映;从与个别人的联系和对个别人的眷恋转变为与集体的联系,这是建立在对集体作用、集体原则的认识基础上的联系。此时,想与人交往的欲望表现了学生对团体和社会的态度,是学生道德意志成长的标志。在这种情况下,决定态度的原因就会发生变化:这时的态度不再是单纯地使个人得到满足,而是经过总结归纳后的要求和被意识到的需要。此时,学生道德发展过程的特点是:欲望与责任、个人需求和兴趣与社会义务正在逐渐接近,逐渐吻合。于是,学生的道德责任感也就逐步形成并得到加强,他们逐渐认识到这种道德责任感既是一种信念和活动统一的高度表现,文是具有重要意义的道德实践的结果,是进一步丰富这种道德经验的前提。
因此在道德教育中应当把学生未来的志向跟其当前的任务结合起来,这儿并不存在狭隘的实用主义。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已经能够站在为社会服务的立场上作内心的自我分析,对集体的各种关系作切合实际的评价。这种具有重大社会意义的关系,一旦为学生们所认识,将会引起他们极大兴趣。他们会因克服困难,以最大的毅力去达到目的而感到满足,因认识到自己在履行社会义务而更加强自己的责任感,这时候,他们便会把社会责任看作是个人的责任。
德育理论首先研究的是学生个性在社会关系和定向体系中的形成过程。学生个人的爱好和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集体(作为社会有机的组织)要求的影响。在集体内部相互依存、相互监督和相互负责的体系中这类依存、监督和负责具有何种社会力量,紧张到何种程度,要看教育工作的水平而定,以高度的社会-道德要求为基础的各种关系是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教师的任务就在于保证这种集体与个人的关系产生积极的相互影响,使其保持在集体的要求成为学生本身的要求的水平之上。这是形成学生道德认识和行为统一的最可靠的途径。
高水平的道德意识必然会影响学生的关系。把社会行为经验和社会积极性相联系,我们就能明白,理性活动是怎样改变学生的个人态度的。列宁写道:“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
意识的改变不可避免地要引起整个个人关系体系的改变。教师在帮助学生了解他和集体的相互关系的性质以及他与劳动和社会委托的关系的性质时,在帮助学生克服同志关系中的矛盾,找到真正的朋友或者摒弃不良的交际的时候,对这一点要深信不疑。教师的艺术就在于将学生的正确的观点变为他对待一切事物的态度,使学生正确的思想信念变成他的行为准则。
谈到学生对待现实的态度时,不应忘记,这些态度是他们感情的体验。K·Д·乌申斯基写道,无论是一句话,一种想法,甚至于我们的一个行动。都不可能象我们的知觉那样清楚而真实地反映我们自身和我们与世界的关系:在知觉中感受到的性质,已不是个别的思想,个别的决定,而是心灵和心灵体系的全部内容。因此,如果学生计划某种生活态度情感反应的性质和程度,便可保证积极道德感情的相对稳定。列宁在谈到感情的作用时曾经写道:“没有‘人的感情’,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于真理的追求。”
道德感可以成为学生与以思维为中介的现实相联系,与社会实践相联系的形式,可以反映并表达内心的愿望和情绪状态,成为评价的一种方式和手段。总之,学生的行为在许多方面取决于作为特殊的情绪背景的道德感的倾向性。因此在学校的生活中,必须为学生创造能引起应有情绪的情境。K·Д·拉金娜写道:“性格和情感的道德倾向性是受活动的内容及其组织方式的制约的”。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活动内容都能使学生产生所需要的道德感。只有那些与浪漫主义精神、新鲜事物,不同寻常的环境、令人惊奇和赞叹的事物有联系的内容才能产生这样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