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小友,女,漂亮。小友有一追求者,追求小友快半年了,小友一直不冷不热着。某天,追求者突然捧一束鲜花至。花显然经过精心挑选,朵朵娇艳。小友看到花,突然变了脸色,抢过花来,扔进一边的垃圾筒去,生硬地送上一句,谁让你送花的?
一盆冰水泼将下来。众目暌睽下,只见追求者的脸色,先是红了,后转白--煞白。他怨恨地看了小友一眼,转身走了。再没见过他来。小友却不曾为她的行为有一点点内疚,满不在乎地说,管他呢,我又不爱。
我很替那些鲜花委屈。鲜花何罪?它们一朵一朵,开得多好,却莫名其妙地葬身垃圾筒。若是我,我定会收下它,说声谢谢。大不了照单付账。我会找好的瓶子装它们,让它们开尽美丽,吐尽芬芳。纵使不爱,也不用恶脸相向,留条后路好相逢。惜花是善良,惜人是美德。
也是巧了,翻阅最新社会新闻,看到一起因鲜花引发的事件,让人感慨。
与鲜花关联着的,是两个人,男孩,女孩。男孩来自偏僻山区,在某家公司,讨得一份做保卫的差事。女孩是那家公司的员工,长相甜美。女孩日日从大门口过,久了,男孩喜欢上女孩,找了机会搭话,一来二去的,也成熟人。男孩有时买点小礼物,吃的,玩的,送给女孩,女孩笑纳。男孩私下欢喜,以为女孩也是喜欢他的。
千方百计地,男孩探得女孩的生日。为她的生日,他节衣缩食了好些日子。那天终于来到了,男孩很激动,提早就在花店预购了红玫瑰。是歌里唱的,九百九十九朵。男孩一人捧不过来,另请了几个朋友帮忙,组成一支鲜花小分队,开往女孩的宿舍。惹得路上行人频频观望。男孩一直笑着,他想象着,女孩若见了,会是何等的意外和开心。
相见的结果,却大相径庭。一屋子的人,正在闹,喝着啤酒吃着蛋糕唱着歌,都是女孩请来的朋友。女孩开门,看到男孩的鲜花小分队,先是惊讶,后是恼羞成怒。她未等男孩把花摆好,就连拽带踩,别人拉都拉不下来。瞬间,花瓣纷飞,零落如雨--女孩压根儿就没喜欢过男孩。
男孩愣怔在现场,紧抿着嘴唇,什么话也没说。第二天,男孩辞去了工作。后来的后来,有一天,女孩在下班途中,突然遭到男孩袭击,一瓶硫酸泼下来,女孩如花似玉的脸,顿时扭曲成一团。
女孩美好的人生,从此不再。审讯室里,男孩一直喃喃着一句话,她毁了我的花,她毁了我的花。
其实,她毁的哪里是花,而是他的自尊和他爱着的一颗心。
是的,这个男孩很残忍,他像打碎一件精美的瓷器那样,打碎了女孩的一生。但当初她若懂得尊重,温婉相待,何至于此?我们可以选择不爱,但我们没有权利伤人自尊。爱没有错,鲜花无罪。
自尊,是人生杠杆的一个必不可缺的支点,因为它赋予生命以意义。当罗彻斯特作为财大气粗的庄园主向地位低下、其貌不扬的家庭教师简·爱吼叫“我有权蔑视你”的时候,简·爱毅然地说:“你以为我穷,不好看,就没有自尊吗?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正像你和我最终将通过坟墓站在上帝面前一样。”她最终因自尊而获得了罗彻斯特由衷的敬佩与爱慕。伤害一个人的尊严,就毁灭了他最圣洁的灵魂。是的,学会尊重,我们可以选择不爱,但我们没有权利伤人自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