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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这全都是费普斯出的“好主意”。他只通知我骑脚踏车到哈龙桥去和他碰面,其他的什么也没说。自从他差点溺死以来,我都没再见过他,因此不管他有什么计划,我没多问就来了。

我们在闪烁的阳光下滑行,骑过第四街道大桥时,沿路的松树被风吹弯了腰,这一切都将留存在我的记忆中。女孩们从车窗里对着我们傻笑--费普斯骑在过小的脚踏车上确实很滑稽--他的棕发随风扬起,像是挂在脑袋后的一面旧旗子。雷尼尔山像一块巨石盘踞着天空的一边,损毁的议会大厦则占据了另一边,而在它们下方还停泊了一艘船--我敢说这是我在奥林匹亚所见过最大的。那是一艘红黑两色的货船,船身有两个街区宽,高度超过半个市中心的距离。

我曾在书上看过,普吉特湾是由超过三百米厚的冰河所形成的。在超过一万年的时间里,冰河在加拿大与奥林匹亚之间不断前进与后缩,挖掘和切割出大大小小的海湾和海峡。如果我眯上眼睛,那个画面偶尔会飘浮在我的眼前。但要想象海啸的场景可就容易多了:海啸--也许只有袭击阿拉斯加六十米高巨浪的一半--怒吼咆哮着直直灌入海湾,将海水往狭窄的海峡外挤,接着滚滚的巨浪涌上巴德港,如断崖般拱起的愤怒狂涛粉碎了市中心的玻璃窗,冲撞上议会大厦时将海藻和水母震得四处飞溅。

我们骑车穿过席维斯特公园,朝着海峡前进。人行道两旁异常拥挤,好色的风掀起了女孩们的裙摆,让费普斯频频转头。我看见三剑客红着脸从东区酒馆中走出来,立刻别开脸去,却又在另一边的人行道上发现妈妈的朋友爱丽斯,身旁还跟着以前我常逗着玩的小鬼,害我又急忙闪开。人只是到街上来闲晃,但感觉似乎还会有事情要发生,而且就快发生了。费普斯不时露出疯狂的微笑,一副我们侥幸逃过一劫的模样。

地震造成的残骸碎片还堆在被封闭的人行道上,但大部分损害都只在建筑物的砖瓦装饰面,没有人会因此伤心流泪。我享受着驱车前行的感觉,完全没去想我们的目的地在哪里。如果费普斯在此转头,就这样骑回家去,我还是觉得他的主意棒极了,但很显然他心中另有打算。

我们转进一条嘈杂的小巷,到处充斥着震耳欲聋的音乐。我跟着费普斯,停在美国第一银行后面的绿色垃圾桶旁,将我们的脚踏车锁在垃圾桶上,然后跨着有点酸痛腿软的步子,往震天撼地的鼓声来源走去。等我们走得更近一些,费普断才终于透露,他老哥曾经告诉过他,这间“姐妹淘”是最容易溜进去的俱乐部。“后门的保镖是个笨蛋,”他说,“而且这里非常吵,还标榜免费。”

在我们继续走近前,我点出了一个明显的事实:“我不可能假装二十一岁--我看起来连十一二岁都不到吧。”

“没有人会看见你的,鱿鱼小子,这是你的优点。”他递给我一顶帽檐上印着“滚石乐队”字样的帽子,命令我像一条哈巴狗一样,跟在他左后方。我将帽围调到最小,在不至于看不见的程度下,将帽子尽可能压低。

我们前面是一群年纪较大的吵闹小鬼,费普斯等在一旁让他们先走,然后趁他们被一个壮汉挡下来时,从后面挤进去。我紧跟着他,两人直直切过人群穿到门的另一边,而保镖这时还在门外用一支小手电筒检查进场人手上的隐形徽章。突然间,场子里充斥着太多的人和噪声,多得几乎要溢出这个小小的房间。

淡蓝色的厚厚烟雾,在天花板上摇摆不定的风扇下方盘旋缭绕,原本似乎只是毫无规律的噪声,在室内听来也比较像音乐了,但也更加激烈和具有攻击性,低音贝司甚至震得我的肋骨咯咯作响。在原地摇晃的人们全都盯着同一个方向,没有人坐着,也没有人捂起耳朵,除了我之外。费普斯拉着我走向噪声的来源,钻过人群朝舞台靠近,而越是接近,啤酒和香烟的臭味越加浓烈。有个女人的哀叫声比贝司和鼓还刺耳,但我一个字都听不懂。

我努力想跟上费普斯,但被一个人后退撞到,又被两个人敲到头,而且他们根本没发现我的存在。终于,我还是跟了上去,想办法在交杂的肩膀、胸部和手肘之间,费力地瞥一眼舞台,希望在被压扁或丢出去之前,尽量看到一点东西。我最大的优势是,所有人的目光都在我的头顶以上;但讨厌的是,我的高度刚好够得着大家的夹肢窝,会不时地闻到可怕的味道,但这对其他人似乎都不会构成什么困扰。所有人都互相黏在一起,或者说几乎黏在了一起。这里让我想起某个不舒服的经历:有一次我不小心开错了门,结果撞见三十个全身油腻腻的中学摔跤选手,正气喘吁吁在一块栗色厚垫子上拼命练习,房间里没有窗,同样的空气一定在同样的嘴巴和鼻孔间来回循环过十几万次了。然而这里的情况更糟,虽然没那么多汗水,但是更热、更黑,而且弥漫的烟雾让我的鼻子阵阵刺痛。除此之外,音乐也让人不舒服。不过,所有人还是在拼命往前挤,仿佛他们听得不够清楚,他们想要摸到旋律。

费普斯抓住我的手臂,拉着我钻到舞台边,前头只隔着三个女孩,她们身高都矮得足以让费普斯看到舞台。所有的人都面向前方,像是随着完全不同的音乐小幅度地舞动。我趁着前面女孩偶尔分开的短暂空当,看见了舞台,瞬时嘴唇一阵酸麻。

安琪在舞台上,就穿着我春天时看她在户外演出的那身条纹洋装。她梳得尖尖的头发摆动着,双眼紧闭,脖子闪闪发亮,新眉环泛出霓虹绿的光芒。

费普斯突然跃入我的视线,大喊:“吓到了吧!”

我早该发现是怎么回事的,但我太低估费普斯了。外面的海报上没有L.O.C.O.或安琪的名字,而且她大部分的歌我都不熟。但她就在那里,昂着头,穿着大靴子的双腿站得比肩膀还开。裙摆高高皱起,露出晒得很漂亮的大腿。突然间,她开始尖叫起来,就像人们在高空跳水时会发出的一样。接着,她贝司的振动声从和我一样高的扩音器中消失,毛茸茸的鼓手疯狂击鼓的动作也在同一瞬间停止。

我猜掌声应该算是很大,但和刚才隆隆的音乐声比实在算不了什么。我期待安琪会大叫像是“怎么啦,奥林匹亚”之类的话,不过她什么也没说,只是等着掌声渐渐静下,然后随意地询问大家有没有注意到她的新尖叫声。“那是某天晚上一只仓鸮宝宝教我的,”她说,“那家伙真是可爱得要命。”她随口乱说了一些关于仓鸮的印象,然后对着麦克风又笑又咳,惹得所有人哈哈大笑。和这群湿湿闷闷的家伙一起分享我最钟爱的笑声,让我感觉受到了侵犯,就好像有人劈开我的脑袋,将我的幻想像赠送薄荷糖一样到处派发。

安琪转过身去喝东西,让我们所有人盯着她的背后看,洋装上细密的条纹像是有生命会自己动一样。有个家伙高声大喊“安琪,我爱你”,许多人大笑起来,发出像牛仔一样的咿呀怪叫。我暗自希望,在有人注意到我们或再有人向安琪表白之前,音乐能赶快开始。我四处看看有没有虚伪法兰基的踪影,但没办法辨认任何一张脸。在没有音乐声的状况下,每一秒都像是我和费普斯的最后一秒。要发现两个十三岁的小鬼需要多少时间?不过好险,至少灯光还是暗的。突然,一股臭味冒了出来,我屏住呼吸,不过强烈的恶心感还是迟迟不散。这是我所闻过的臭屁中最臭的,却躲都躲不掉。腐烂的海狮闻起来都比这好一点,连泥沼地低潮时最糟糕的臭味,和这比起来都还算清新宜人。但没人咒骂、抱怨、尖叫,甚至连捂鼻子的人都没有,仿佛浸在这样的大屁缸里只不过是摇滚仪式的一部分。

前面的女孩浑身啤酒味的男友归队了,舞台也从我的视野里消失。就在这时,我听见背后有个家伙在问是谁把“他妈的小弟也带来了”。其中有人拍拍我的肩膀,但我假装没注意。然后我又听到有人窃窃私语说,我大概是个“小矮子”或“侏儒”,接着便是一阵窃笑声。

还算幸运,就在我们快被发现的关键时刻,音乐又响起了。短短几秒的间隔就像一个月一样漫长。但问题又来了,此时我却被跟前这个穿着牛仔装、宽肩膀的讨厌男生挡住了,根本看不到安琪。但我听得出来,这次开口唱歌的是那个鼓手。他和安琪轮流奏出节拍,然后他大概每十秒就会说一次“昏倒”。没有其他歌词,就只有“昏倒”两个字。观众高声号叫,看来这首歌是他们期待已久的。我们前面的几对情侣蹲了下去,舞台又一次突然清晰地呈现在我们眼前。我看到安琪努力想睁开眼睛,而她摆动的样子似乎太夸张了。昏倒。费普斯和蹲在他右边的一个女人说话,吸引了我的注意力,等我回头时前面的情侣又站了起来,闻起来有一股大麻的味道,一片混乱中我又看不到安琪了。我听到费普斯向那个蹲着的女人要她抽过的烟,舞台上的歌继续一阵阵鼓动着。昏倒。我搞不清楚这歌唱到哪里了,也不知道会唱到什么地方才结束,我尝试各种角度,但只能看到安琪一闪而过的影子。我集中精神听她砰砰的贝司声,希望能从中听出她正在做什么,但同时的噪声实在太多了。我看见费普斯身边那个女人站起身来,抓住他的下巴,好像在人工呼吸一样,将他的嘴唇压在她的上面。就这样持续了好长好长一段时间。在烟从费普斯的嘴边溢出,让他开始狂咳之前,我脑袋里大概转过十七种念头,从害怕到嫉妒,什么想法都有。我不确定他算是被攻击或是自愿的,但当微笑浮现在他嘴角的一刹那,我就只剩下羡慕而已了。他伸出手来要和我击掌,我狠狠地回了他一掌,然后找到一个适合的角度,重新集中精神看着舞台上那个属于我的女孩。我告诉自己,就算她不会给我一个烟雾缭绕的吻,还是比费普斯的那个马子聪明、可爱而且酷十倍。

安琪专心地看着她的贝司弦,左手在长长的脖子上游移抚摸着。昏倒。灯光下的她看起来好像全身浸湿一样,仿佛一只从海湾中游来的音乐美人鱼。我前面的男人又站起身来,在看不见安琪的情况下,音乐听起来更响了,因为我四周只剩下嘈杂的噪声、汗味,外加又一个可以列入吉尼斯世界纪录的臭屁。费普斯向我竖了竖拇指,因为他,没错,因为他够高,所以还可以轻松地看到安琪。他一边瞄着那个喂他烟的女人,一边模仿安琪的姿势给我看。我看见那个女人抱着另外一个家伙,将烟吹进他嘴里,接着又抱住另一个女人也开始接吻时,我再也无法忍耐,赶紧将头转开。前面那群人又蹲下去抽烟了,但我并不喜欢我眼前的景象。安琪正摇摆着,但完全没有跟上节拍。那鼓手吼道:“昏倒倒倒。”然后放慢速度又说了一次。歌曲结束时,安琪整个人摇摇欲坠,鼓手站起来伸出手迎向她。掌声越来越大,我跨过前面那几个穿牛仔服的笨蛋爬向安琪,没说半句借过,就这样踏在人的四肢、臭气和烟雾中往前挪动。然后我听到群众的笑声,又看见安琪嘴角露出的微笑。没多久所有人开始欢呼,我听见安琪说着“谢谢……”鼓手也坐回原位,露出得意扬扬的笑容。

当我叹了一口气转身回去时,发现几个家伙正在骂费普斯,而且招手叫我过去。那个壮硕的保镖怒气冲冲地朝我们走来,人群自动呈扇形散开,仿佛他身上着了火一样。乐队又重新开始演奏,安琪的低音贝司震得我骨头发麻,而她的歌声在一片混乱中再次升起。“生命有时感觉有太多的忧愁”,保镖用他戴满戒指的肥手架着我们往外拖时,她高声唱着。慌乱中,下一句歌词的上半句我没听到,只听到她在唱:“所以急什么呢?”在我们被赶出后门的同时,我听见她低低地哼着:“只要给我二十个好好活下去的理由。”

“叫什么名字?”保镖问。

“西摩尔·巴兹。”费普斯说,保镖开始记下西摩尔时,他忍不住咯咯傻笑。保镖要我们最好在他叫警察前,他妈的乖乖滚蛋。

我们大摇大摆地骑在议会路中间,感觉就像电影《虎豹小霸王》中那两个抢匪搭档,在小小挑战过公权之后掩不住地得意。费普斯笑个不停,说他接吻的同时还享受到大麻的飘飘欲仙。不过后来他承认,大麻烟吸起来什么感觉都没有,而且他当时被那女人吓到了所以没敢吻回去。

“那是什么感觉?”我不情愿地问。

“你知道刚开罐的第一口百事可乐在嘴巴里咝咝作响的感觉吗?”

“嗯。”

“就有点像那样。”

对他的说法我很怀疑,但我怎么知道那是不是真的?

“她把烟喂到我嘴里时,我还感觉她的胸部在我身上擦了一下……”他又说,“才怪。”

“你又知道了?”

“故事已经够精彩了,不需要再夸张啦。”

“是吗?”

“是啊。”

“她绝对是喜欢上我了。”他说着用手拨了下头发,每当他认真想一件事情的时候,就会出现这个动作。

我没告诉他,我看见那女人还喂烟给很多人。我开始吹嘘,安琪在我们被踢出来时唱的那首歌,是我帮她一起作的。出乎我意料,费普斯竟然说他很为我开心。

“也许你和我可以组一个乐队,我来当万人迷的吉他手,你来负责写歌词。不过,有关藤壶和海星的歌,想听的人可能不多。”

“昨天晚上我看了一本书,”我说,“书名叫《谭崔:知觉的爱之艺术》。”

费普斯想了想说:“是讲什么的?”

“基本上是在讲性,但是也谈到一些关于阴、阳、女神能量和轮穴的东西。”

“说慢一点,”他说,“你从哪弄到这本书的?”

“从一位年长的女性朋友那里借来的。”

费普斯大笑说:“‘嘿,老奶奶,你这本性爱手册可以借我吗?’书有几页?”

“一百二十九页。很奇怪哦,他们把G点叫做‘神圣点’。”

“好像和宗教有点关系?”

“所有东西他们都会取一个疯狂诡异的名字。”

“譬如说?”

“他们管男生那活儿叫‘光之杖’。”

他嘴里爆出一串脏话:“狗屁,我看是你乱编的吧。那女生的他们又叫什么?”

“‘珍宝之路’。”我说,“或者叫‘金色门户’。”

费普斯吼道:“亲爱的女士,我可以用我的光之杖照亮你的金色门户吗?”

“书里面还有各种秘诀,”我说,“譬如说,你在做爱时眼睛应该要保持一直睁开。”

“这不是要看你做爱的对象而定吗?”

“两个人还要同时呼吸。”

“拜托!”

“我干吗乱编啊?”

“还有呢?”

“他们说,男性若要达到更高的灵性,最好的方法便是长时间的禁欲。”

“所以,你一定已经是他妈的圣人了。”费普斯吼道。

“对啊,”我赞同地说,“我们都是。”

骑车回家的路途漫长遥远,我们不停重复讨论着偷溜进场、喂烟之吻、安琪的歌、西摩尔·巴兹的笑话,还有光之杖与金色门户,一遍又一遍,同样的话题不断精练,不断重新体验。两个人一路上就这样,比得到任何夸赞都来得乐不可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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