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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走失在回忆里(3)

唐颂笑了,揉她的额头:“我怎么吓你了?说请你吃饭而已。”

莫桑推开他的手,挣扎着喝下牛奶,头昏脑涨,连眼睛都不愿意睁开。

大雨里满身是血的人是她,冷冰冰拒人千里之外的是她,现在这样困得睁不开眼的小女人也是她。唐颂侧过脸看着莫桑,眼睛里都是笑,抱住她拍拍头。

莫桑的起床气没处撒就变相折腾,故意暧昧地抱着他的脖子蹭过去。唐颂无奈,轻轻吻她的头顶说:“好了别闹,再去睡一会儿?真是的,和糖糖一样。”语气像哄她的小女儿一样温柔。

她也闷声笑,知道自己在无理取闹,松开手不逗他了:“我可没有你这么好的父亲。”她的血压一直偏低,最怕这种没法缓解的头疼,靠着他肩膀摇头,“躺下睡不着,估计我去山上开两枪就好了。”

唐颂义正词严地拒绝,扯着她上楼:“不行。”

最后,莫桑捧着唐颂亲自泡的茶,讲究的是老树春茶,一芽一叶。她闻着沁人的香气,终于舒服了一点,坐在藤椅上。

他看她好奇地盯着自己书桌上的毛笔,拿下来,铺好纸,问她:“会写中文吗?”

莫桑点点头,又摇头,说:“就会写几个字,而且很难看。”

“教你写字,来。”他指挥她研墨,莫桑从没见过,觉得新奇,于是蹦过来,把头发梳起来,又玩了半天砚台,她被唐颂抓着,终于耐下性子,低头开始给他研墨。

他写字的样子很专注,莫桑看着看着忽然想起以前黛西说过,认真做一件事的男人最迷人。

果然。

莫桑不懂书法,但做她这一行的人必然极懂古董藏品,她看到宣纸上劲骨内敛的字,还是不由得赞叹。她曾见过碑帖,当年宋徽宗别开天地、自成一家的字体,古今一绝。唐颂的瘦金体得了精髓,又有他自己的气态。

他写了一句话,铁画银钩,如刻如镂,这字体妙便妙在笔锋的功力上: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

莫桑看了半天,觉得每个字都认识,放在一起就不知道什么意思,她瞪他一眼,有点不服气,抓了笔过来,歪歪扭扭地比画着写了一个“颂”字,东倒西歪,像是小学生的样子。

唐颂笑着举起她写的那个字:“我爷爷要是知道你这么写,肯定发脾气。他给我起的名字……”

“这句话什么意思?”她咬着紫毫笔指他刚才写的那句话。他思索了一下,简单地举例给她:“不要屈从天命。好比,人人都以为这世界上我大哥注定得到一切,可是我不这么认为。”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眼底依旧很静。

唐颂示意她拿好笔,那可是上好的纯紫毫,古语“紫毫一笔如金贵”,如今的精品照样价值过万,却被莫桑拿在手里玩得不亦乐乎。他扣着她的手教她,蘸了墨,拿好笔,慢慢在纸上一笔一画地写:“我爷爷也这么说,他相信我。”

同样都是自己的孙子,何苦要费尽心机扳倒一个,而偏袒另一个?莫桑不理解。

唐颂慢慢引着她的手,气息平稳,不动分毫,嘴上却在说一件很隐秘的事:“我有三个哥哥,可是大哥和二哥是同年生的。”

莫桑忽然有点明白了:“你大哥不是你父母亲生?”

“不,同父异母。他母亲生他难产去世了。不知道他为什么把这笔账赖到唐家,认为是爷爷当年从中作梗。他从小就不和人亲近,爷爷也不喜欢他。好在我母亲对他很好,她原谅了父亲,把唐烨当自己的孩子,可是唐烨总也不领情。”

唐颂看了看莫桑严肃的表情,示意她放轻松,这种事没什么大不了:“你昨天说我们不够了解彼此,的确,我应该把我的事告诉你。”

莫桑一愣,摇头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每个人都有秘密,而且你家族的事和我也……”

“如果是我想让你知道呢?”唐颂气定神闲,按着她的手,将“颂”字的最后一笔写完,拿起来看了看,很是满意,然后继续说,“我两个亲生哥哥的死,都和他有关。”

莫桑看着他平静的表情,手下一动,毛笔上的墨滴在纸上,洇开一片污点。

他慢悠悠地说:“爷爷说,他战争年代提着脑袋打下的基业,不能真的落在唐烨手上,那孩子狼子野心,是来复仇的,早晚要毁掉唐家。”

莫桑看着他,突然握住他的手,终于明白这个男人所背负的东西。她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唐颂似乎也不需要安慰和开解。

他果然知道她的意思,笑了笑看她:“陆远柯小时候还亲眼见到杀手冲到他家,现在不也过得风生水起?”

莫桑只是觉得一个人要藏起所有锋芒,忍受其他人的轻视和误会,是一件无法坚持的难事,而唐颂已经习以为常。她摇头说:“你把自己藏了这么多年,不累吗?”

他看着她摇头:“我大哥很小就被接回来,他恨这个家族中的每一个人,但是他把仇恨藏到今天,为了彻底报复,他还在做一个尽职尽责的继承人。莫桑,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活得容易,这就是一盘棋,每个人都付出心血,只看谁先坐不住,谁就输了。”

莫桑叹了口气问:“那你为什么要告诉我?”

唐颂靠在桌边,慢慢地将小茶壶中的水蓄满。他目光温柔地看着她说:“别人怎么想我都好,你不行。”他看着她笑,面容模糊在一片暖暖的水汽里,“如果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可以理解我,我希望那个人是你。”

她手上的紫毫戳在宣纸上,很久没有动,墨渍越来越大。

有些事,一而再再而三地超出预计,莫桑没有认同,但也没有反驳。

一连几天下午,莫桑不再去山上放空枪,开始迷恋写字带来的平和。

莫桑实在缺乏书法天分,这种修身养性的行为原本和她不沾边,但在唐颂的引导下,她终于学会像模像样地拿笔了。

她的字依然是歪歪扭扭,总是让两个人哭笑不得。

唐颂的一个“颂”字,她怎么写都改不了,总把左右两部分写得很分散,看上去活像两个字,不能融合在一起。

“好吧,就当是你对我的特殊礼遇。”唐颂举着那个难看的字,欣然收下,想了想,他看着她补了一句,“嗯,比起那个茶叶,我更喜欢这个礼物。”

她看着他细心收好的动作,忽然有些触动,凑近他的脸看他:“何必对我这么好?”

“我说喜欢你的话,你会信吗?”

她睁大眼睛,果断摇头。

“为什么不信?我连最大的秘密都告诉你了,雪山之泪……我家里的事。”唐颂显然有些不解,手指抚过她的长发,低声说,“你戒备心太强了。”

她承认他说得有道理,微微垂下眼,忽然又说:“那你告诉我,糖糖的母亲当年出了什么事?”

唐颂手下的动作明显放缓,他微微皱眉,摇头说:“这个不行。”

莫桑反而笑了:“这么看来,你还没疯。”

唐颂看看日历,再次提醒她说:“周三一起去吃饭,我定了餐厅,在穹顶,那里风景好。”然后向外走,忽地又回过身抱着莫桑的腰,认真地看着她说,“给我一段时间,让我想好,我会跟你说那件事的……好吗?”

莫桑看着他的眼睛,点点头:“好。”

安静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唐颂似乎已经忙完一段时间,最近都很空闲。等到莫桑学会写出一段完整中文的时候,已经到唐颂二十八岁的生日了。

这几天艾莉莉又来过一次,她一直对莫桑充满敌意,见到唐颂和她在一起就不舒服,从进门开始就挑三拣四,她本来是来祝贺哥哥生日的,最后也闹得不欢而散。

散步的时候,唐颂有些头疼地说莉莉被爷爷惯坏了,在家的时候,从来没人当她是养女,家里又只有这么一个女孩,人人都疼她,自然说话没顾忌。

莫桑有点羡慕她:“我十几岁的时候都没有她这么漂亮……嗯,像开在阳光下的花,生气都招人喜欢。”

唐颂不再说话,却慢慢将她的长发缠绕在手指间,轻轻地说:“不,你一直很美。”

好像很久很久之前,他就见过,想念过,深爱过她。

她只当他是恭维,却不敢真的去想。

周三那天,白天下了雨,天气凉爽了很多,到了傍晚,淅淅沥沥仍有零星雨点。

莫桑听说过他订的餐厅,那是叶城唯一的旋转餐厅,坐落在二十三层的旧钟楼上,十年前还没有太多高楼大厦,它一直是最佳的观光餐厅。直到后来市中心逐渐建起高层建筑,高度已经不再是它的优势,它被重新投资,转型只做真正的高端私房菜,并不对外开放,每晚只接受预约。

圆形餐厅缓慢移动,三百六十度玻璃窗环绕,可以看到整个叶城。

莫桑随便找了一件衣服套上就要下楼,她看着反光的玻璃,第一次觉得自己这样不太好,又跑回去,翻出一条能见人的one piece样式的黑色绸缎裙,穿上上次去紫金山庄的高跟鞋,这才和他坐上车。

唐颂平常为了孩子时常开四门跑车。今天他开了辆黑色的迈巴赫,看莫桑跑上跑下换衣服有点意外,以为她误会是个大场合,解释说:“只有我们两个人。”

莫桑微微扭头看窗外没理他,脸上却破天荒地有点发烧,过了一会儿她憋不住地说:“我不是穿给别人看的。”

唐颂忍着笑,直到车子开下山,终于忍不住得意地笑出声。他把脸凑过来,与此同时,道路两旁有高大的树木,遮出一片暗影,车里又没有开灯,他在晦暗不明的光线之中想吻她,她偏要躲开:“发什么疯?开车。”

“有个成语,叫情不自禁。”他一只手扶着方向盘,一只手拉过她。

两个人躲在黑暗的夜色里笑,雨下得悄无声息,车子一路开向灯火摇曳的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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