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重点】
1.掌握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问题、中央银行的主要业务。
2.熟练掌握中央银行的职能、中央银行对货币发行的控制以及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
中央银行的职能
(一)发行的银行
中央银行独占货币发行权,成为全国唯一的货币发行机构,是中央银行不同于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独特之处。
中央银行独占货币发行权,是中央银行发挥其职能作用的基础。中央银行通过掌握货币发行,可直接地影响整个社会的信贷规模和货币供给总量,通过货币供给量的变动,作用于经济过程,从而实现中央银行对经济的控制作用。
(二)政府的银行
政府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既作为政府管理金融的工具,又为政府提供金融服务。其具体内容包括:
1.代理国库。中央银行经办政府的财政收支,保管国库的存款,兑付国库签发的支票,代理收缴税款,经办政府公债的发行、还本付息以及其他有关国库的事务,充当国库的出纳。
2.对政府提供信贷。中央银行作为政府的银行,负有对政府融通资金,解决政府临时资金需要的义务。但中央银行仅向政府提供短期贷款,用以弥补财政收支的临时性差额,这种信贷对货币流通总的影响一般不大。在财政赤字长期化的时候,政府如果利用中央银行的信用弥补自己的支出,就会破坏货币发行的独立性,从而使这部分政府的贷款成为威胁货币稳定的因素。所以许多国家为了稳定货币流通,对中央银行向财政贷款的数量及期限都有法令加以规定,限制财政向中央银行的无限制借款。
3.管理金融活动,调节国民经济。作为政府的银行,中央银行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受某个经济利益集团的控制,处于一个比较超脱的地位,这样就可以较好地保证一国的各种金融货币政策的制定、实施符合国家的最高利益,为国家的经济发展长远目标服务。中央银行除了是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者之外,还是管理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最高当局,负责监督和管理各金融机构和境内金融市场的业务活动。此外,在金融立法方面,一般除国会之外,中央银行作为代表政府管理全国金融的机构,是全国唯一具有金融立法权的机构。
4.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活动,进行国际金融事务的协调磋商。在国际金融事务中,各国政府往往授权中央银行作为本国代表,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参与国际金融重大决策,积极促进国际金融领域里的合作与发展。
(三)银行的银行
中央银行一般不同工商企业和个人发生往来,只与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直接发生业务关系,在业务上和政策上对所有金融机构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同时也为金融机构提供各种服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管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为了保证存款人的存款安全,利用信用杠杆调节经济,中央银行规定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必须按一定比例向中央银行交存准备金,这使中央银行能够通过各种手段影响商业银行的现金准备数量,从而控制全国信贷规模和货币供应量。
2.对商业银行提供信贷。商业银行需要补充资金时,可将其持有的票据向中央银行请求再贴现,或以有价证券抵押申请贷款。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贷款,其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库存款和商业银行交存的准备金,如果中央银行资金不足,则可发行货币。中央银行成为商业银行的“最后贷款者”,这是中央银行极为重要的职能。通过对商业银行提供信用,中央银行加强了对它们的监督和管理。
3.办理商业银行之间的清算业务。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开立账户,并在中央银行拥有存款。这样,它们收付的票据则可通过其在中央银行的存款账户划拨款项,办理结算,从而清算彼此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这一方面节约了资金的使用,减少了清算费用,解决了单个银行资金清算所面临的困难;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中央银行通过清算系统,对商业银行体系的业务经营进行全面及时的了解、监督和控制,强化了中央银行对整个银行体系的监管职能。目前,大多数国家的中央银行都已成为全国清算中心。
(四)管理金融的银行
中央银行除了担负起组织和调控货币供应职责外,作为一国的金融管理当局,必须负有对本国辖区内的金融机构,包括本国与外国银行、内外合资银行等的监督和管理的责任。如中央银行依据相关规定,要求一切吸收存款的机构向其注册,请求批准。凡在国内新建立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或本国银行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均须经过中央银行批准,按照立法程序完成登记注册手续,并定期呈报材料,接受监督。中央银行有权制定一般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管理规章细则,经常检查它们的业务和账户,了解业务经营状况,在必要时向其发出政策性通告与训令,使之遵循有关金融政策和法令。中央银行还直接参与金融市场的交易,以控制金融市场,使之服从政府经济政策和货币政策的要求。
中央银行的主要业务
(一)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
1.中央银行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
中央银行业务操作情况集中反映在一定时期的资产负债表上,分别以美国联邦储备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为例来说明。
美国中央银行的资产中,证券是最主要的资产项目,其中主要是美国政府及其机构发行的证券,还包括银行承兑票据。证券的总额由公开市场操作所控制。贴现贷款是美联储对银行的贷款,其数额受贴现率影响。特别提款权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各国政府发行,用以清算国家之间的债务,它在国际金融贸易中已经代替了黄金,是一国的国际储备资产之一。而在中央银行的负债中,联邦储备券(即联储发行的流通在外的通货)和存款是最主要的负债。
我国中央银行的负债主要是银行存款和流通中的通货。对金融机构负债是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上缴的存款准备金及各银行和金融机构的超额储备。人民银行的资产主要是外汇储备以及对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可以看出外汇储备在中央银行的资产中占有很大的比重。
2.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与基础货币之间的关系
资产负债表的基本恒等公式:
资产总额=负债+资产项目
也可表达为:
资产总额=存款机构准备金存款+其他负债+资本项目
存款机构准备金存款:资产总额-(其他负债+资本)
上式表明:中央银行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如果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项目不变动的话,会使存款机构准备金存款增加(或减少);而中央银行负债的增加(或减少),如果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项目不变的话,会使存款机构准备金存款减少(或增加)。
可见,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上各项目的变动,在决定商业银行体系准备金存款的规模上是起作用的。
(二)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
中央银行的负债是指金融机构、政府、个人和其他部门持有的对中央银行的债权。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是由存款业务、货币发行业务、其他负债业务和资本业务构成的。
1.存款业务。收存存款是中央银行的主要负债业务之一。中央银行的存款一般可分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准备金存款、政府存款、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外国存款、特定存款和私人部门存款等几种。中央银行的存款业务有其特定的目的与特点,不同的存款种类在业务操作上是不同的。中央银行的存款业务与其职能作用的发挥密切相关。
2.货币发行业务。现代各国的中央银行均在立法的基础上垄断着本国的货币发行权。因此,货币发行业务是中央银行最重要的业务特权,也是最重要的负债业务。
3.其他负债业务。中央银行的其他负债业务包括发行中央银行债券、对外负债和资本业务等。发行债券是中央银行的一种主动债券业务,发行对象主要是国内金融机构。通常是在商业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超额储备过多,而中央银行不便采用其他政策工具进行调节的情况下发行的。对外负债业务主要包括从国外银行借款。对外国中央银行的负债、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在国外发行中央银行债券等。中央银行的资本业务实际上就是筹集、维持和补充自有资本的业务。中央银行自有资本的形成主要有三个途径:政府出资、地方政府出资或国有机构出资、私人银行或部门出资。
(三)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
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是指中央银行在一定时点上所拥有的各种债权。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主要包括再贴现业务、贷款业务、证券买卖业务、黄金外汇储备业务及其他一些资产业务。
1.再贴现业务和贷款业务。再贴现和贷款是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融资的两种主要方式。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其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主要资金往来,一方面是储备货币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也是中央银行投放基础货币的重要途径。
2.证券买卖业务。中央银行买卖证券的意义在于调节和控制货币供应量,以影响整个宏观经济,而不是为了盈利。在公开市场上买卖有价证券,是中央银行调控货币供应量的三大基本工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