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夕阳的辉映下,或者是在午后的阳光下跑步,我们感到的往往是惬意,可是,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下奔跑,惬意两个字根本就无从谈起,生命都受到了威胁,还从哪里来的惬意?
在这样一种奔跑的状态之下,我们一直跑了有十分钟之后,才停了下来,向后面看去,那些该死的丧尸已经完全没了踪影,但是同时,我们也丢弃掉了一个兄弟,胡双鹰。胡双鹰是生是死,我们现在完全不知道,但是,在一个人对抗那么多的丧尸的情况下,胡双鹰还能够有多少的胜算,我们每个人的心中其实也都是明白的。
当然,奇迹究竟会不会发生,我们谁都说不明白,如果哪一天胡双鹰再次提着他的双节棍出现在我们的眼前,就算是奇迹发生了……
“现在该怎么办?双鹰兄弟为了救我们将自己留在了那里,是死是活都还不明白,我们要不要回去看一看?”龙飞向后面看了看,脸上满是痛悔之色。
“如果要回去,也必须是在找到武器的情况下再去,我们现在手中只有木棍,这些东西对丧尸根本就起不到灭杀的作用,去了也没有任何的用处。”高小龙叹了口气,有些无奈的看着自己手中提着的木棍。
“双鹰兄弟是为了救我们才自己一个人留在那里的,就算他现在已经遭遇了不测,我们也得回去为他收尸啊!”龙飞情绪有些激动了。
“收尸?哪里有尸体来收?如果双鹰真的遭遇到了不测,只能是有两种结果,一种是变成丧尸……另一种就是被丧尸吃的一点不剩……”高小龙已经很无力了。
“那我们就真的不回去看看了?”我问道。
“不回去了,现在距离前面的绿洲应该也就是两个小时的路程了,如果我们现在就赶路的话,在天亮之前就能够达到绿洲,只要到达绿洲,我们就安全了。”高小龙看了看这该死的天,夜空中,一轮圆月高高的挂在空中。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我突然想到了自己的家人,远在异响,家乡那面的情况不知道怎么样了,也许,同在西北地域,家乡那边也遭受到了这种灾难的侵袭吧?可是,即便我知道,家乡那边也同样受到了这种丧尸病毒的侵袭,我又能够做些什么?打个电话问问家里的情况?显然不可能,通信已经中断了,根本不可能联系到家人……
在心中默默的祈祷一番,希望家里人能够好好的活着,而后,我们继续踏上了逃生的道路。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照射在大地上的时候,我们终于站在了绿洲的不远处,往前面看,一片祥和安定,绿油油的植被,还有那横穿绿洲的河水,一切都显得那么的安定,就好像,这里是一个世外桃源一般。
“我能感觉到里面的清静,也许,这里真的是一片没有被污染的净土吧!”薛总突然发出了感慨,默默的闭上了眼睛。
女性的感性美这个时候在薛总的身上展现的非常的突出,受到这种感性美的影响,我们几个也跟着薛总默默的闭上了眼睛,感受着这几天以来难得能够遇到的这种祥和安定。
“呵……是该到我们继续行进的时候了,去到丛林中弄点野味,好好的吃上一番!”此时的龙飞,就像是一个孩子一样,又蹦又跳的向前面的丛林里面跑了过去。
我们也有些按捺不住自己激动的心情了,跟着龙飞的脚步,我们跑了过去。
“哇,你看前面,还有很多的麻雀啊,真好!”薛总再一次发出了感叹。
生活在城市中的人,已经很长的时间没有见过麻雀这种鸟了。
我再一次的想起了小时候和小伙伴们在一起的那些日子,为了去打麻雀,我总是要缠着家里人给我做一个弹弓,家里人则为了安全再三拒绝,不愿意给我做,不过我总是有各种各样的方法,绞尽脑汁的从家里人的手中弄出一个弹弓来,而后和小伙伴们一起去打麻雀,当然,最后的结果却是意向不到的,因为弹弓在手,总是会惹出一些麻烦,有时候会不小心打到人,而有时候则会啪啦一声,一整块玻璃碎成碎屑……
打猎的事情当然是要分给高小龙和我去做了,而龙飞则和薛总以及****两个人留了下来,他们要做的事情也很简单,找些柴禾,准备一会儿的烧烤大餐……
“打过猎吗?”高小龙在和我走着的时候突然问我道。
“打过,小时候打过麻雀……”我突然觉得,这也算是一种猎物。
高小龙当然是无语了,并没有再说什么,专心的寻找起了可以用来吃的猎物。
“野兔……”高小龙突然在我的胳膊上一拉,和我一起停了下来。
我顺着高小龙的视线看过去,果然,在前面不远处,一只野兔正小心的蜷缩在一起,两只眼睛到处看着,也不知道它是在干什么。
“这下有的吃了,你在这里守着,我绕到它的后面去,我们来个前后夹击!”高小龙在我的肩膀上轻轻拍了一下,而后就离开了这里,绕着一个大圆绕了过去。
我静静的看着眼前的这只兔子,突然感觉有些力不从心,兔子的灵敏度很高,如果在没有枪或者是弓箭的情况下,要想将这个东西抓住还真的是有点难。
我只能是将希望放在高小龙的身上了,希望高小龙能够有什么手段能够抓到这只兔子。
如我所愿,我很快就看到了高小龙的招数。
我正盯着远处的那只兔子看着,奇怪着它为什么在原地待了那么长的时间还不跑,却突然在这个时候听到一声尖锐的响声,紧接着,那支兔子就被一根木棍顶在了原地。
“我靠,标枪!”我立马就想到了这个东西,而后赶紧跑了过去。这只野兔还在抽蓄着,两只眼睛大张着,而后慢慢的咽下了气,看起来有些死不瞑目的样子。
“怎么样,这技术不错吧?”高小龙悠闲的走了过来说道。
“你身上的菜刀不是已经没有了吗?怎么能削出一根标枪来?”我有些奇怪的问道。
“每个军人身上都会藏着一种保命的武器,你看,这个是什么。”高小龙拿出了一本很小的匕首,大概只有手掌那么长。
“哈哈,军人的习惯还是好啊!”说着话,我将那根标枪拔了出来,而后抓住这只已经死了的兔子的腿,将兔子拎了起来,和高小龙一起返回了过去。
我们离薛总他们待的那个地方已经是有些远了,我们一直走了很长的时间,才看到了薛总他们宿营的那个地方。
我正准备向他们打个招呼过去看看,却在突然之间被高小龙给拉住了。
“你看,那边是什么?”高小龙指着丛林右边的一颗大树说道。
“一颗大树啊,怎么了?”我问道。
“不是,你再仔细看,那里有没有什么奇怪的东西?”高小龙再次诡异的说道。
我看了过去,果然是发现,在那颗树的后面有些诡异,仔细的一看,才发现在那绿油油的树叶遮挡下,竟然还有另外的一种颜色,这种颜色叫做灰色……
我的脑海开始急速运转,突然,我想到了一种以集群方式出击的动物,狼!
“是狼!”我惊讶的问高小龙道。
“是的,是狼,不过不用害怕,这只是一只狼,并不是一群狼,不然他们早就按捺不住了。”高小龙拉着我向后退去,一直退了很远的距离,他才停了下来。
“把你手中的标枪给我,没准今天咱们有得大餐吃了!”高小龙慢慢的向刚才发现狼的那个地方走了过去。
这个时候,我终于再次体会到了小时候学过的一句话:螳螂捕蝉,黄雀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