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纯属出门忘吃药那伙儿的,不是,这有啥好玩儿的,嗯,我看看,这浑身上下那块儿是义肢。呦,不会这脸也是毁容之后有再捏咕的吧,整得还挺像真的,韩国的手艺思密达?”我看着一点儿不知道愁的沈涵,不由得感慨起这社会发展实在是太快了,才差两岁,我们之间竟然已经有了如此迥异的代沟了。
“讨厌啊你,怎么什么话一到你嘴里就变味儿呢?”沈涵先是娇嗔地作势要踢我,但旋即就一改脸上的轻松,变得如有所思,目光也深邃如夜空,“其实,我真的不怕死,很多时候我都曾想到过死,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人只有死过一次之后,才会真正弄明白一个困扰了自己终生的问题,就是知道了自己最需要、最珍视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看着突然变得如哲学家一样纠结、睿智的沈涵,一时之间我都有点儿无所适从了,尤其是她刚才那番人死后才会放下一切杂念、彻底大彻大悟的话语,暗合佛家“生又何欢,死又何哀?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的深奥理论,绝非一般只懂得网购泡夜店、苹果香奈儿的脑残族能够参透禅机的。
这个沈涵,果然很有内涵,远非其表面所显示出的刁蛮任性、喜欢搞怪的邻家小妹妹的形象。
看着骤然安静下来的沈涵。我第一次对这个女孩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为,她本身就是一道迷。而探寻秘密,并揭开秘密,似乎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一种满足窥私欲的本能,且乐此不疲,老少咸宜。
“姑娘,你要是喜欢刺激,那正好,咱们要去的第一站,奇乾林场就能满足你的一切需求,只要你有足够的胆量和运气。”老魏头儿半天没说话,这会儿冷不丁来了一句,之后又开始耷拉着脑地打瞌睡,或者是闭眼假寐,又在打什么鬼主意。
终于,船头柔和地撞击在长着茂密的植被的河岸上,船身一震,老魏头儿一声吆喝:“船到码头车靠岸,顺风顺水走起来,上岸。”
我先搭手将沈涵扶上岸,紧接着有何老魏头儿一道将那些装满装备的背包扔到岸上,随后才一前一后的跳上岸。
上了岸,老魏头儿朝仍木然地坐在船上的乌日根一抱拳:“大兄弟,辛苦了,小商店的人晚上一准儿把酒送到你们家,半个月后,咱们还是这里,不见不散。”
乌日根不点头,也不摇头,自顾自地调转船头,咿呀咿呀地划走了。
我看看四周松树林立、杳无人烟的环境,有些心虚地看向老魏头儿:“这老先生喝得跟个横度竞二似的,能有准儿吗,他这要是不来接咱们,可瞎了。”
“操,咸吃萝卜淡操心,他答应的事儿,没有一回秃噜扣的(东北方言:言而无信的意思)。赶紧走吧,到了奇乾还能赶上吃几口热乎饭。”老魏头儿看着乌日根远去的背影,漫不经心地说道,随即背上老式蓝色双肩背包,大步流星地向林子里走去。
我也麻溜背上背包,让沈涵走在我和老魏头儿的中间,我殿后,一行三人逶迤地向吉凶未卜的密林深处走去。
尽管眼下正值金秋,天气已经日渐凉爽,但由于林子里樟子松、桦树、落叶松长得密密嚓嚓的,风根本就刮不进来,再加上太阳烤了一天,林下经年无人捡拾、厚如海绵垫子的松针不断散发出混杂着松香的蒸腾热气,走了一会儿,我已经是汗透衣衫,气喘如牛,浑身上下全是热汗,就像千万条小虫子在蠕动,又湿又痒,难受之极。
再一看沈涵,嗬,遮阳帽拿在手里扇着风,俏脸涨红,满是汗珠儿,好似雨打睡莲一般惹人心疼。
不过,这丫头心气儿很强,虽然已经是筋疲力尽,但却一声不吭,咬牙坚持着不掉队,一点儿不肯示弱。
我知道,再这么走下去,沈涵的两只脚等睡一宿觉之后,第二天早上百分之百得打水泡,那可遭了大罪了,而且必然还会耽误接下来的行程。
想到这儿,我就喊了一嗓子在前面带路兼探路的老魏头儿:“嘿,老魏大叔,歇会儿呗,累得不行了,再走我就拉拉胯了。”
老魏头儿转过身,有些不满地看着我:“这才走了几步,你就爹呀妈呀地装熊,等以后真要钻树毛子,一天走个百八十里的,你还不得累尿血了啊。我看,你要不行,趁早回去,省得到时候丢人现眼。”
“哎呀,到啥时候说啥话,没准儿到那时候我体内的小宇宙青春焕发、健步如飞了呢。但现在你要不让我喘口气儿,估计一会儿你就得背着我走了,呵呵”老魏头儿常年在山里打渔偷猎,走山路如履平地,他哪里知道沈涵的苦处。
见他执意要走,我索性几步抢过去,一屁股坐在老魏头儿前面地上,仰起脸看着老魏头儿耍起了无赖:“你就是说破大天我也走不动了,要不你就一枪打死我得了,呵呵”
“你……”老魏头儿刚要冲我发火,再一看香汗淋漓的沈涵,似乎看出了点儿端倪,冲我一龇牙,皮笑肉不笑地说道,“操,****崽子心眼儿倒不少,难怪你们能挂上马子(东北俚语:交女朋友),我那****儿子只能他妈一个人干靠。行了,歇会儿吧。”
沈涵感激地看了我一眼,找了块儿相对干爽的树根坐了下来,柳眉微蹙,轻轻捶着小腿。
歇了一会儿,眼见夕阳西斜,老魏头儿又一叠声地催促我们起来赶路。/top/小说排行榜我和沈涵也知道,如果不尽快走到那个叫奇乾的小村子,我们真就得在林子里过夜了,而这儿,就连一些经验丰富的老猎人们也非到万不得已,也不会轻易尝试。
想到这里,我和沈涵不由自主地加快脚步,紧跟老魏头儿狸猫一样轻巧快捷的脚步。
磕磕绊绊的,我们在走了大约一个半小时以后,总算走出了那片看起来似乎无休无止、有无尽头的密林,迎面看到的,是好大的一片土豆(马铃薯)地,绿油油地,间或还有粉色的小花点缀在土豆秧子的秧尖上。
过了土豆地,就是一户一户随意搭建的板夹泥土房,那些房子外表都很陈旧,墙壁上泥土剥落,外围的木头杖子(栅栏)也是东倒西歪,就像一个荒废了多少年的鬼村一样。
可奇怪的是,几乎每一间板夹泥的房子的烟囱上都冒着青烟,这也就是说,里面都住着人。
那么,在这个以密林河流为天然屏障、近乎与世隔绝的小村子,什么人会在这里居住呢?
看着那些破败的房屋,老魏头儿眼睛里竟然流露出游子回家的激动:“嗬,总算到了,这就是奇乾,走吧,咱们找个落脚的地方,好好歇一会儿。”
说完这话,他就迫不及待地向村子里走去,我和沈涵紧随其后,不知道这个看着跟秃鹫一样阴冷的老家伙为什么会对这里感情如此深厚。
走进那些房子,明显能听到里面传出男人粗脖大嗓的喊叫声,乱哄哄的桌椅相撞声,杯盘碎裂的乒乓声,更要命的是,不时还传出女人放荡的笑声和娇喘声,让人心旌摇荡,浮想联翩。
我偷瞄了一眼沈涵,这小丫头被这些yin声浪语臊得满脸通红,低着头只管疾走。
这他妈到底是什么鬼地方啊,看着跟个人迹罕至的乱葬岗子似的,却偏偏又处处流露出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靡靡景象,真是透着邪性劲儿啊。
“老魏大叔,这里是啥地界,我咋觉着有点不对劲儿呢?”我紧走几步撵上老魏头儿,心怀疑虑地问道。
“这里,是冒险的乐园,发财的圣地,销魂的金窟,,也是死无葬身之地的地狱,它是国中之国,在这里,没有法律,只有土匪恶棍,奉行强者为王的森林法则。”老魏头儿眯缝着眼睛打量着那些藏污纳垢的土房,似在跟我说话,又似在自我陶醉。
“呵呵,听你这么一说,就好像咱们到了绺子(土匪窝)似的,大爷,别忘了,现在是公元21世纪,笨拉灯都****挺了,你还跟我扯啥千年聊斋啊。”我对老魏头儿的故弄玄虚嗤之以鼻,心说这又不是拍电影呢,你制造什么气氛啊,还土匪窝,还国中之国,你怎么不直接说这里就是失踪已久的亚特兰蒂斯呢,我擦。
老魏头儿见我一脸的不以为然,也不和我废话:“小崽子,会让你开眼界的,走吧,先去找住的地方再说。”说完,老魏头儿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紧张得头都不敢抬的沈涵,自顾自地继续往前走。
要说这老魏头儿这嘴跟开过光似的,真特么灵,他话音还未落地,就见两个穿着一身脏兮兮的仿警察作训服的汉子互相搀扶着,满身酒气、满嘴脏话、横冲直撞地向我们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