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时,我的人生就好像一堆刚炮制好的便便,新鲜又热乎,就是乏人问津。
地上的拖鞋一堆堆找不到谁和谁一对,就胡乱穿了。唯一一本没被撕破的《男人装》,就拿着进了厕所。惬意地点燃我的“中南海”,深吸一口准备锻炼下括约肌,这才发现,《男人装》中间的海报被什么玩意粘住了,撕扯不开,似乎是泡面汤之类的。操!影响心情,不拉了。我相信美好的一天总是从通畅的排便开始的,这个时段没有排泄,接下来的生物钟就全乱了,心情会很烦躁。
我的人生没有早晨,睁开眼就中午十一点了。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仔细想想,就是在上了大学后。我是很有理想的人,从大一开始就笃定自己的大学必定是堕落的四年,曾带领寝室其他三人对着窗外大喊:“不变态不是大学生!”这当然不是我一个人的想法。还是个文学青年的时候,就有位老作家——从青年写到壮年再写到老年都无人赏识的愤青——教导我说:“上大学你根本不用学东西,一个男生学个屁中文!你就好好写你的小说,我帮你出版,咱先赚一笔稿费,然后卖版权拍电影,咱再赚一笔,齐活了!”我哼哈地答应,心里琢磨着,这么简单你咋没齐活?我妈在一旁吓完了,估计很想捂住我的耳朵,就像我小时候看见男女欢爱镜头时想捂住我眼睛一样,非礼勿视啊!我确实按照他说的做了——课我是不上的,但小说我也坚决不写。大一的时候老作家还总催我,啥时候开始啊?后来渐渐觉得我是江郎才尽没啥出息了,也就销声匿迹了。
泡泡妞还是用得着的,也仅限中学时代了。那时候的姑娘多单纯啊!当时的我鼓足勇气给我初中暗恋三年,高中有幸成为同班同学的刘薇薇写了个小纸条:
留下不留下,
微笑不微笑,
危险不危险,
我是不是我,
爱你不爱你,
你都说了算。
她略显纳闷地回头,越过千山万水寻找布满青春痘戴着高度近视眼镜的我,肉乎乎的小嘴唇儿,白莹莹的小牙齿,她性感地张开嘴:“啥?”
我只好再空投了一个纸团:“每句第一个字。”于是我看见她深深地埋下头。在我这个角度看,只有一个校服领子支在肩膀上,好像脑袋被人卸了。一会,她抬头了,脖子粉白粉白的真好看,不过她没回头,估计是脸太红了。刘薇薇往身后扔了个纸条,正落在叉子桌上。正值英语课,老师顶着满脑袋乱发唾沫横飞,褐色大镜片从眉毛上端一直罩在眼袋下面。他左手举着课本,看见第二排有动静,就往下走,喷完唾沫抽空问叉子:“What happened?”手向纸团伸过去了,叉子连头都没抬,直接拎起纸团扔给我。那时候我还年轻,还很嫩,不过我机智地把纸条偷偷给了同桌。心有灵犀那么久了,默契还是很有的。他自然迅速地“毁尸灭迹”。于是,我按照大眼镜的指示,轻车熟路地来到班主任办公室。
“我错了。”我挨近班主任潇洒哥的身边,小声说。
“你又咋了?”潇洒哥停下手中的笔。
“我上课传纸条,被英语老师抓住了。”我故意轻描淡写。
潇洒哥的标准动作——靠着椅背极度地向后,于是椅子前面的两条椅子腿稍稍翘起来,潇洒极了,“不是告诉你们上课别老搞小动作吗?在我的课也就算了……你给谁传啊?”
这个不好说谎,我细声细气地说:“刘薇薇……”
“啊——”潇洒哥把椅子腿解放了。
这个“啊”是什么意思呢?它在今后的日子里无数次地出现在我和潇洒哥的对话中,是思考着下一句怎么说,还是他明白了我可以息声了?
“纸条现在在哪呢?”潇洒哥问了句仿佛无关紧要的话。他的眼神那么忧郁,那么纳闷。刘海有点长了。
我只好回答:“在我桌子上吧,英语老师说他不会窥探孩子隐私的。”这真的是原话。
潇洒哥很潇洒地说:“你让刘薇薇拿过来,我看看内容。”
当时的我真的非常激动:多么聪明的孩子啊!就在我被“审讯”的这工夫,我的好同桌早就毁掉了证据,换了张无关紧要的纸条。这是无数次经验的积累和失败的教训积淀的战斗宝典啊!我假装很无辜地回到班级,很潇洒地探半拉身子进班级,刘薇薇果然很忐忑地坐在那,不知所措的样子,实在太可爱了。
我很沉得住气,示意她拿着纸条出来,她接受着大家的瞩目慢吞吞地走向我同桌,接过翻版的纸条,移到门口。我看到她原本白嫩的小脸变得红彤彤的,冬天变得好像热气腾腾了。关上班级门,随他们议论去吧,反正爷不用上课到办公室吹热风去了!
走廊很短,但和刘薇薇一起走就更短了。我在前面走,鞋底在走廊磨出吱嘎的声音,她就无声息地在我身后,用小脚一点点地蹭着地。现在想起来,竟然忘了她的样子,骤然想起又忘了,模糊不清的是把谁和她记混了呢?
我的紧张当然不关纸条的事,是因为第一次和喜欢的女生去共同承担一件事,稍微有点激动,就变得语无伦次,我回头说:
“你别害怕,纸条我已经换掉了。”
她立刻欣喜地抬头,那小眼神居然还有点崇拜的意思,让我不由得在心中暗爽:“姚赫你太聪明了!”我想稍微等一下她,问问她到底写了什么给我,顺便能闻闻她头发上的香味。于是快到办公室的时候我停下来,镇定了下心情,回头等她蹭到我身边,便深情地俯下身……
“进来吧。”潇洒哥突然出现在我身后。
我承认,在高中这三年里,潇洒哥犹如天兵般地出现,解救了很多少女。
潇洒哥确实是个很潇洒的人。校园里经常能看见他穿着黑色风衣骑着大二八带风飞驰的飒爽英姿,还有他随风飘摇的刘海,总是在恰当的时间挡住前额,然后被利落地甩到一边。他不抽烟偶尔喝酒必多。在晚自习踱到我的桌子旁,假装没有趔趄,拿出班主任的腔调指着草稿纸大声质问我:“数学晚自习你背什么英语啊?”我很无辜地小声说:“潇洒,这是sin……”他“啊”一声,当做什么也没发生转身离开,其实是到教室后门默默张望教室里的动静。大家都很默契地不说话,细心的能听见他没站稳不小心头磕到门,小声“嘶——呀——”倒吸冷气的声音。
潇洒哥说“进来吧”,我下意识地对身后的刘薇薇做了个请的手势。记得那一天,办公室的空气很干燥,隐隐的有橙子的清新香味,浅蓝色的百叶窗静静地垂下来,营造出一种让人昏昏欲睡的气氛,这样的状态很舒服,想拿起本武侠小说在蓬松的软椅里慵懒地看一下午。潇洒哥依旧很惬意地翘起椅子的两条前腿,淡然地说:
“纸条呢?刘薇薇写的?拿给我。”
刘薇薇怯怯地拿出小纸团,放到潇洒哥桌子上。整个气氛真挺融洽,我淡定地看着他假装委屈地说:“我都还没看呢……”潇洒哥很经典地一笑,抱着肩膀冲着纸团努了下嘴,说:“我也不看。”又冲刘薇薇说:“你写的是吧,复述下内容。”
我看着刘薇薇幽怨的小眼神,镜头开始旋转——空气干燥得我要流鼻血了,上百个橙子拼命袭来,百叶窗落下又被扯上去,整个世界“咣咣咣”——天啊,刘薇薇怎么能知道我的好同桌写的什么?多少次,我在梦中想起这句话,都会惊醒:潇洒哥,你好毒!
刘薇薇我爱你——我的高一宣言,我青葱的十六岁花季打着雷倏地溜过。如今的我还会不会再写那么肉麻的小诗了?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别说写诗了,提笔的时候仅限于在账单上签名。
厕所的自动冲水系统哗哗的声音打乱了我的思绪,说不拉不拉还是消磨了我一根烟的工夫。大四刚开学,好多同学都实习去了,满走廊是我拖鞋寂寞的回响——它比烟花寂寞,比它更寂寞的是我的生活。尤其我们这一帮学中文的大老爷们,平时就打打魔兽,把寝室搞得乌烟瘴气,到期末的时候想起来该看看书,通宵一个晚上基本没效果,就干脆把讲义缩印带上考场,能抄就过,抄不着就挂,完全听天由命。到了大三大四,谈恋爱的坠入爱河了,和小姑娘租房子住在校外过大生活。还有一些人就完全脱离了我们的低级趣味,早早地就去找了工作。
所以原则上寝室应该四个人,但常住人口只有两人,一人如我整日无聊,一人如大飞整日睡觉。
“怎么这么早醒啊……”大飞在床上迷迷糊糊地说。
“已经中午了,能不能起来陪我吃口饭啊?”我把书放回地上。昨晚大飞回来太晚,熄灯后才敲门。早上一看,满地狼藉:钱包、上衣、外裤、袜子,靠,怎么好像还有内裤?
我用笤帚钩着内裤挑到大飞床边戏谑:“我说你怎么睡觉把这玩意脱了,你不冷啊?”
大飞眼睛睁开条缝看了下,镇定地伸手接过来塞到枕头下,“昨晚喝多了,吐湿了。”
我继续扫地。
“你这几天晚上都不在,是去哪了?我还没问你呢。”我漫不经心。
半晌也没人吱声。
“你说我是什么样的人?”原来他一直睁着眼。
大飞是什么样的人?我的脑子忽然转不动了。三年下来,大飞也许是和我厮混时间最长的朋友了:一起逃课、一起上网、一起喝酒、一起打架,类似的话从来没问过。
记得入学第一天,我最后一个到寝室,已经是晚上。村长在看书,大明正泡脚,都很热情地和我打招呼,就他在上铺睡觉。我把书铺到书架的时候,他突然探下头问我:“喝酒去啊?”我很纳闷,这人还真他娘的隔路(方言,特别、与众不同之意),但也还是去了。就在人声鼎沸的大排档,十根羊肉串、四个腰子、两杯酒下肚,大飞已经涨红了脸,探过身子神秘兮兮地和我说:“看出来了吗,一直拿本书在那装模作样的肯定跟咱们不是一路人!”
我假装不解,“怎么会呢,我看他很认真在学习啊?”其实心里很郁闷,这么点时间,你就看出我不务正业了?大飞不屑地大幅度摇头,手里的酒立刻洒了一半。
“你不也是自费来的吗?整个班就俩二表的,他算一个。看他长得那猥琐样儿,还装文质彬彬。中午我们一起吃饭,他加他那堆老乡四个人竟然只喝了一瓶啤酒!”
他?哦,他就是装模作样男……我有点理解他的逻辑了,但还是若有所思,这么简单就拉近了我们之间的关系是不是太仓促?不过,毫无疑问的,这句话确实奠定了我今后决定堕落的状态:一定是义无反顾且愉悦的。
这么说来,大飞算是个很直爽的人?至少作为哥们来说,很实际。这几年,我潦倒的时候都是他周济的,有事要帮忙——能帮绝对第一个伸手。但我决心不说这么肉麻的话。我把笤帚放门后,问他:“你有啥事吧?有事说事。”
“我还是陪你去吃饭吧。”大飞忽然坐起来,吓我一跳。
大飞的马自达停在楼下操场上,我刚准备开车门,他遗憾地歪着脑袋告诉我,昨晚回来撞护栏了。我前后看了下,还好就保险杠瘪了,但在这个知名的纨绔子弟充斥的学校,开一辆受伤的马自达,不只是外表寒碜,还说明你的开车技术不咋的。
我是对这种东西无所谓,开自由舰也照样泡妞,但大飞很在乎面子上是否过得去。记得大二时候一个月末——那时大飞还开个小破捷达——大家谁都没钱了,吃泡面都只能买三鲜伊面,在寝室干瞪眼穷靠着。忽然大飞接到个电话,一姑娘约他晚上出去“谈心”。这姑娘可不好追啊,大飞低声下气给人买了俩月的早点,才得这么一次召见。当时大明还没女朋友,兜里剩下那点零钱就被大飞活生生掏走了。
我问他:“这点钱够你俩干啥啊?”
“泡妞在于个情调,你懂啥啊!我就带她喝喝咖啡,说点体己话,基本就能拿下。”大飞得意地说。临走前还用凉水洗了个头弄得香喷喷的。
十点多我在床上接到了他的电话:“赫啊,救救哥,车没油了……”那哭丧声想起就闹心。
我挨个寝室借了点钱,找到横在路中央的大飞。大飞大冬天在车里冻得直哆嗦,那姑娘早就没影了。
“人呢?”我问。
“这么冷,我把剩下的钱给她让她回寝室了。”大飞说。
“你倒是挺仗义,让我来这给你送钱!”我强忍困意。
“我这儿马上没油了,就让她先走了。估计到不了寝室就得死路上,再说那点钱去加油不得被人笑话死啊?”一个急转弯,灯光晃着大飞疲惫的脸。
“瞧你死要面子那德行!你俩有没啥进展啊?”我继续调侃。
“进展个屁!我说喝咖啡,人家非要喝什么情人泪!”大飞忽然愤然道,“妈的那哪是情人泪啊,简直就是我的泪——三十五元一杯,我他妈亲眼看他放的雀巢!”
“哈哈,也就再外加两口小零食,你的泪就这么不值钱?”
“吃吃喝喝无所谓,我就不明白,女生有心事为啥非要在车里说。车里说就说还非要兜风!我就眼见着我这指针刷刷掉。港台片看多了吧?”如今的小姑娘确实受肥皂剧毒害太深,动不动就要兜风散心,上个月我就是因为散了两次心,走了N遍机场路,啃了半个月馒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