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别人共事的过程中,只要不涉及原则性的问题,我们就应该留人颜面,这样才能做到游刃有余。
每个人都会犯一些错误或者有一些无心之失。对于这些失误如果我们小题大做,最后只会绝了自己后退的道路。这就是说,别人的失误其实是自己的后退之路。原谅和理解了别人的失误,不仅仅给别人留下了颜面,更给自己留下了一条退路。
有这样一位年轻有为的纽约律师,参加了一个重要案子的辩论。这个案子牵涉到一大笔钱和一项重要的法律问题。在辩论中,最高法院的一位法官对年轻的律师说:海事法追诉期限一年,对吗?是律师愣了一下,看看法官,然后率直地说:不,法官,海事法没有追诉期限。
当时,法庭内立刻静默下来。这位律师后来对别人说:似乎连气温也降到了冰点。虽然我是对的,他错了;我也如实地指了出来。但他却没有因此而高兴,反而脸色铁青,令人望而生畏。尽管法律站在律师这边,但他却铸成了一个大错,居然当众指出一位声望卓著、学识丰富的人的错误。
后来,因为律师这个无心之失。使得陪审团对律师产生了无理傲慢的印象,使得律师在后来的辩论中频频失误,最后输掉了这场官司。
在指出别人错误的时候,我们应该采取一些更高明技巧。罗宾森教授在《下决心的过程》一书中说过一段富有启示性的话:人,有时会很自然地改变自己的想法,但是如果有人说他错了,他就会恼火,更加固执己见。
英国世纪的政治家查士德斐尔爵士曾对他的儿子做过这样的教导:要比别人聪明,但不要告诉人家你比他更聪明。苏格拉底也在雅典一再地告诫他的门徒:你只知道一件事,就是你一无所知。
永远不要说这样的话:看着吧!你会知道谁是谁非的。这等于说:我会使你改变看法,我比你更聪明。这实际上是一种挑战,在你还没有开始证明对方的错误之前,他已经准备迎战了。
这就给自己增加了困难也让对方颜面全无。这个时候无论你采取什么方式指出别人的错误:一个蔑视的眼神,一种不满的腔调,一个不耐烦的手势,都有可能带来难堪的后果。因为你否定了他的智慧和判断力,打击了他的荣耀和自尊心,同时还伤害了他的感情。他非但不会改变自己的看法,还要进行反击。所以,必须讲求方式,尽量委婉,给别人留足面子。
在与别人共事的过程中,只要不涉及原则性的问题,我们就应该留人颜面,这样才能做到游刃有余。要知道所有人都会犯错,而承认自己犯了错并不容易。有些错误并不是不可原谅,如果自己太过较真,只会让人敬而远之。这样做并不会显示你有多么正确和聪明,只会让你身边的人感觉很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