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釋疑
匡郭,一本匡作垣,陳抱一註本改為圍郭,避諱也。
運轂正軸,謂修丹當正其心,猶運轂當正其軸也。軸在轂內,以貫於轂。輻則又在轂之外,以輳於轂者也。一本軸作輻,非是。
牝牡四卦,蓋繳上文乾坤門戶、坎離匡郭之句總言之也。此四卦,乃鼎器、藥物。後言六十卦,乃火候也。如中篇謂四者渾沌,亦是繳上文乾剛坤柔、坎離冠首之句。後又日六十卦用,張布為輿,恰成六十四卦。六十四卦皆為吾丹道之用,此所以為《周易參同契》也。一本以牝牡四卦為震、兌、巽、艮,非是。
以為祟籥。凝神子陳會真註本以作互。
猶御者之執銜轡,有準繩,正規矩,隨軌轍,處中以制外。謂如御者處於車中,而能制御馬之進退,以合乎規繩也。蓋與中篇龍馬就駕,明君御時意同。舊本猶御者之執銜轡,有準繩,作猶工御者執銜轡,準繩墨。非是。前輩乃承誤注釋,以為猶工者之於繩墨規矩、御者之於銜轡軌轍,誤矣。
兼并為六十,謂日用兩卦,一月三十日兼并為六十卦也。一本作兼并為六十四,非是。
用之依次序,一本依作如。
《既》、《未》至昧爽。即下文晦至朔旦之謂也。一本昧作晦,非是。蓋《既》、《未》即月晦,昧爽即月朔。若以為《既》、《未》至晦爽則猶言晦至晦爽,於文義大謬矣。
春夏據內體,從子到辰巳;秋冬當外用,自午訖戌亥。蓋以兩卦並言,前一卦屬春夏,自子至巳,陽自下而升也。後一卦屬秋冬,自午至亥,陰自上而降也。若只以一卦言,則一卦止有六爻;以十二時配之,恰欠其半。畢竟日用兩卦直事,須當以兩卦並言。
得其序,一本序作理。
變化於中,晦菴朱子註本變化作升降。一本作升降變化於其中。
包裹。蓋用文子《通玄真經》語。舊本作包囊,非是。
以無制有,乃是制造之制,非制御之制也。大丹之法於無中造出有來,故曰以無制有。如作制御之制發明,而以無為神,為汞,為離;以有為氣,為鉛,為坎,此亦是一說,然非魏公本旨。愚嘗反覆考之,蓋因《龍虎經》有所謂有無相制,朱雀炎空。於是,後人更不究上下文之義,竟以制造之制作制御之制說了。又如中篇謂:剛柔斷矣,不相涉入。言剛柔不相侵逾也。故繼之日:五行守界,不妄盈縮。卻與後章剛柔離分之義不同。或又泥乎《龍虎經》有所謂剛柔抗衡,不相涉入,非火之咎,譴責於土之說,亦未免以剛柔離分之義說了。今人相傳皆謂魏伯陽因《龍虎經》而作《參同契》,故不得不祖《龍虎經》之說。殊不知《龍虎經》乃是檃括《參同契》之語,實出於魏公之後。晦菴朱子云:後人見魏伯陽傳有《龍虎上經》一句,遂偽作此經,大皆是體《參同契》而為之。其間蓋有說錯了處。愚向者未得其說,亦弗敢便以朱子此論為然,後來反覆玩味,以《參同契》相對互考其說,乃覺《龍虎經》之破綻旁出,而真是檃括《參同契》之語也。蓋魏公之作《參同契》,乃是假借《同易》爻象發明作丹之祕,非推廣《龍虎經》之說。若果推廣《龍虎經》之說,則當日《龍虎參同契》,不得謂之《周易參同契》也。然而《龍虎經》亦是好文字,是故蔡季通探喜其言,如曰:元君始鍊汞,神室含洞虛。又曰:自然之要,先存後亡。誠為至論。但不是魏公以前之書耳。
器用者空,李抱素註本者作皆。
為徵,一本徵作證。
相當,一本當作合,非是。
始終,一本作終始,非是。
皆稟中宮,一本稟作在,一本作中宮所稟,非是。
之時,一本時作際。
統黃化,一本作化黃包。
鄞鄂,朱子《考異》作根鄂,鄂即萼也。《詩》云:鄂不囗囗,是此鄂字。或作垠堮,或作圻堮,或作釿鍔,皆非是。
稱元皇,一本稱作當。
元年,一本年作炁。
乃芽滋,一本作芽乃生。一本作乃牙滋。
復卦建始初,或疑與《關睢》建始初重複,遂改初為萌。朱子謂此乃不謂古韻者妄改之也。又如下文九六亦相當,或疑與剛柔相當重復,而改當為應。皆非是。
日月無雙明,謂日出則月沒,月出則日沒,晝夜遞照迭為出沒也。一本無作炁,非是。蓋古先無字皆作无,如《易》所謂无妄、无咎,皆此无字。一本作煥炳而成雙。
兔者吐生光,一本作兔魄吐精光,一本作兔魄吐生光。
東方喪其明,舊本作東北喪其明,蓋因《易》有束北喪朋之語,遂相承其誤,習之而弗察也。按《坤》卦云:西南得朋,東北喪朋。蓋謂坤位西南,西有兌,南有離、巽,皆陰卦也;以陰從陰,故云得朋。若東北,則震、艮、坎、乾皆陽卦也,故云喪朋。今魏公謂:坤乙三十日,東方喪其明。蓋言三十日之晨,太陰沒於東方乙位,即非用《坤》卦東北喪朋之說。何以明之?蓋西方庚辛、南方丙丁、東方甲乙,乃一月六節內太陰昏見晨沒之地,王保義所謂月有三移是也。今夫月之三日昏見于西方庚,至十六則晨沒于西方辛;八日昏見于南方丁,至二十三則晨沒于南方丙;十五日昏見于東方甲,至三十則晨沒于東方乙,其理蓋曉然矣。豈得乙為東北耶?自古甲之與乙俱列于東方,即不在東北。今以乙為東北,則乾體就之時,曷不謂之盛滿甲東北耶?甲近東北且不謂之東北,何況乙在甲之前而又近東南?其非東北也明矣。
九六亦相當,上文《復》卦建始初下已釋之。
《易》象索滅藏,謂三十日之夜,日月之象俱沉於北方也。一本《易》象作陽炁,非是。
象彼仲冬節至以曉後生盲。舊本錯於《後序》,陳抱一移置子當右轉之前,皆非是。按此章凡押兩傷字,并上文《易》象索滅藏連之,則又押兩藏字。蓋古人多用重韻,後人不曉,往往妄亂遷改,遂使文意不連屬。如上文《關雎》建始初與《復》卦建始初。又如剛柔相當與九六亦相當,皆重韻也。豈可遽以重韻而害其正文哉?
商旅,一本商作賈。
浩廣,一本廣作曠。
眇難睹,一本睹作覿。
符徵,一本徵作證。
節令,一本節作時。
中稽於人心,一本心作情。
依卦變,一本作循卦節。
循《象》辭,一本循作因、彖作象,非是。
乾坤用施行,天地然後治。一本治作理,一本作天下然後治。此二句似乎引用《乾》卦乾元用九天下治之文,然按上文坎離者乾坤二用,則是坎離為乾坤之用,非謂用九、用六也。如上文東方喪其明,亦非用《坤》卦東北喪朋之義。蓋魏公之為是書,大率皆是假借,正不必牽泥也。
可不慎乎,一本作可得不慎乎,非是。
魁杓,一本杓作柄。
誃離,即別離也。一本作移離,一本作坎離。
仰俯,他本皆作俯仰。朱子謂:當作仰俯,乃吁韻,今從之。
統錄,一本統作總。
日含五行精,一本含作合,非是。
詰過貽主,一本作結過移主。
辰極處正,一本處作受,一本正作政。
布政,一本作政德。
終脩,一本脩作循,一本作中美。
以掩蔽,一本以作已。
有無亦相須,謂水火二氣相資而成造化也。有無,或作金炁,或作吟炁,皆非是。
進退分布,一本進退作退而,非是。
採之類白,一本採作望,一本作搖。
白裹,一本作包裹。
相扶,一本扶作拘。
相連,一本連作通。
是非歷藏法,謂此道非歷五臟存思之法也。若以是非兩字作是是非非之義,則誤矣。
次日辰,一本次作以,非是。
累土,一本作周回。
而意悅,一本作意悅喜。
跨火不焦,入水不濡。道成之後,法身則然。若以血肉之軀投界水火,則豈特焦濡而已哉?
移居,一本居作名,非是。
功滿,一本滿作成,非是。
偃月,按下文曰汞日,則偃疑作鉛,音聲相傳之訛耳。
作鼎爐,舊本作作法,非是。
艮亦八,一本作亦如之。
虧明,一本明作傷。
金本從日生,朔旦受日符。謂月之光從日而生,每月朔旦與日相合也。蓋金火即日月也。舊本日作月,非是。若以為金本從月生,則猶日月本從月生。此何義理?
數稱五,一本數作號。
含育,一本作貪欲。
佇息,謂凝佇呼吸之息,二者合而為一,如夫婦之交合也。一本息作思,一本作恩,皆非是。
執平,一本執作氣。
土遊於四季,守界定規矩。諸本皆在壽命得長久之下,惟鄭虛一本卻在本性共宗祖之下。
金以砂為主,稟和於水銀。即是直指凡砂、凡汞之造化,以譬喻丹法之造化,卻非假借外一物以比並內一物,相對而言也。
以黍,一本黍作粟,非是。
其卵,一本卵作子,非是。
泥汞,一本汞作澒。
鍊飛,一本飛作治,一本作持。
鼓鑄,一本鑄作下,非是。
雜性不同類,一本類作種。
僥倖訖不遇,聖人獨知之。朱子本無此十字。
生狐疑,一本生作坐。
始畫八卦,效法天地。一本作:始畫八卦象,效法天地圖。一本作:畫八卦,效天圖。皆非是。
循而。一本作結體。
庶聖,謂無位之聖人也,孔子是已。一本作聖者與,非是。
三君,一本君作聖。
令可法,一本令作誠。
為世定此書,謂金丹大道無形無兆,無以使後人取法,故定此《參同契》一書于世。與中篇定錄斯文義同。舊本作為世定詩書,非是。
竊為,一本為作待。
輒思慮,一本作綴斯愚,非是。
金計有十五,水數亦如之。即前章所謂上弦兌數八,下弦艮亦八也。蓋上弦金半斤,下弦水半斤,以兩弦相合而觀之,則成一月三十日之數,卻與水中金之義不同。一本金計有十五作金數十有五。
其土遂不入,二者與之俱,三物相含受,變化狀若神。此三物即是金、水、土三件。金、水二者與土合而為一,故曰三物相含受。若又添水火言,則成五物矣。或以三物為金、火、木,以二者為水、火,冗雜殆甚,非至論也。一本其土作其三;二者作火二,又作水二,皆非是。
擣治,一本作鑄冶。
致堅完,一本致作緻。
炎火張於下,龍虎聲正勤。與下篇升熬於甑山兮,炎火張設下;白虎倡導前兮,蒼龍和於後,實同一義。舊本龍虎作晝夜,非是。
始文使可修,一本作始初文可修。
親觀,一本作相親,一本作須親。
服之,一本作粉提,一本作粉捏,一本作提粉,皆非是。
一丸,一本丸作元,一本作粒,皆非是。
刀圭,即是刀頭圭角些子而已,言其不多也。若以刀為金,圭為二土,巧則巧矣,然非魏公之本旨也。
較約,一本較作簡。
光明,一本明作榮,非是。
薄蝕,一本作激薄。
顯龍虎,一本顯作題。
嘉黃芽,一本嘉作加。
『後』,原作『復』,據四庫本改。
『韓』,原作『韓』,據四庫本改。
『遞照』,四庫本作『遞炤』。
『受』,原脫,據四庫本補。
『作中美』,原脫,據四庫本補。
『白』,原作『日』,據四庫本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