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进出口商品流通的概念
对外贸易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与其他国家或地区进行的商品和劳务交换的活动。对外贸易在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生产要素的充分利用和资源的有效配置,降低生产成本,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创造就业机会,带动相关经济部门的发展和提高国民的多样化消费水平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进出口商品流通的概念。
1,进口贸易业务。
进口贸易业务是指商贸企业以外汇在国际市场上采购商品,满足国内生产和人民生活需要的业务。
进口贸易业务是商贸企业的一项重要业务。一个国家所生产的商品,不可能完全满足本国的全部需求,因此只有通过进口贸易业务进行商品交换,才能满足国内生产和人民生活需要。同时,通过引进先进技术,进口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国内紧缺的原材料和燃料,可以提升我国的科技水平、生产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促进我国出口贸易业务的增长,扩大我国与世界各国的经济交往,以达到互通有无,共同发展的目的。
2,出口贸易业务。
出口贸易业务是指商贸企业组织产品在国际市场上销售,取得外汇的业务。它是商贸企业的一项重要的业务。商品出口收汇是我国外汇收入的主要来源,它为进口我国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先进生产设备和用于满足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商品创造了条件。
一个国家的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是相辅相成的,没有出口贸易,也就没有了进口贸易。出口贸易大于进口贸易,外汇收支表现为顺差,构成了外汇储备的来源,它标志着一个国家的支付能力和经济实力。
商贸企业应积极拓展出口贸易业务,加强出口贸易业务的核算和管理,这对于密切国际间的分工协作,扩大就业机会,安全及时收汇,降低出口成本,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加快国民经济的建设和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进出口商品流通业务核算的特点。
进出口商品流通业务核算的特点是由商贸经营业务的特点所决定的,主要有以下三点:
1,采用复币记账。
商贸企业经营的出口和进口业务都涉及外币结算,而我国商贸企业主要是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因此涉及的外汇业务在填制记账凭证和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填制或登记外币数额,同时以外币的数额为基数,按照折合率填制或登记人民币数额,同时核算人民币和外币。
2,需要反映汇兑的损益。
在浮动汇率制度下,外币与人民币的汇率经常会发生波动,从而产生了汇兑损益。为了反映汇兑损益对商贸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根据重要性原则,需要单独设置“汇兑损益”账户进行核算。
3,核算出口退税。
国家为了使商贸企业能够公平地在国际市场上参与竞争,对出口商品采取了国际上通行的退税政策。商贸企业通过对出口退税的核算,以核算出口退税额对营业利润的影响。
进出口业务的程序。
1,进口贸易业务的程序。
进口贸易业务有进口贸易前的准备工作、签订进口贸易合同、履行进口贸易合同以及对内销售与结算四个业务程序。
(1)进口贸易前的准备工作。
商贸企业应根据国内市场需求情况和国际市场上商品的价格、供应商的资信情况以及企业的利润预期来确定进口贸易业务。对于国家规定必须申请许可证的进口商品,商贸企业必须按规定申请领取许可证,然后与国内客户签订供货合同,明确进口商品的名称、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日期、结算方式等内容,做到以销定进。
(2)签订进口贸易合同。
商贸企业在与国内客户协商签订供货合同的同时,与国外出口商通过询盘、发盘、还盘与反还盘和接受四个环节进行磋商,在磋商成功的基础上与国外出口商签订进口贸易合同。
(3)履行进口贸易合同。
商贸企业履行进口贸易合同可分为以下五个环节:
①开立信用证:商贸企业根据进口贸易合同上规定的日期,在其所在地的外汇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信用证的内容必须与进口贸易合同的条款相一致。
②督促对方及时发货和办理必要的手续:商贸企业开立信用证后,在合同规定交货期前,应督促国外出口商及时备货,按时装船。倘若以FOB价格成交的合同,应由商贸企业负责办理租船定舱工作,及时将船名、船期等通知出口商;倘若以FOB价格或CFR价格成交的合同,商贸企业还应办理货运保险。租船定舱工作通常委托外贸运输公司办理。货运保险工作是指商贸企业在收到出口商的装船通知,应立即将船名、开船日期、提单号数、商品名称、数量、装运港、目的地等通知保险公司,据以办理货运保险。
③审核单据和付款赎单:商贸企业收到银行转来的国外出口的全套结算单据后,应对照信用证,核对单据的种类、份数和内容。只有在“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情况下,才能凭全套结算单据向开证行办理进口付款赎单手续,如发现单证不符,应及时通知开证行全部拒付或部分拒付。
④海关报关和货物接运:进口商品到达港口后,应及时办理海关报关和货物接运工作,计算交纳税款和港口费用。
⑤商品检验和索赔:商贸企业应及时请商检部门对进口商品进行检验,如发现商品数量、品种、质量、包装等与合同或信用证不一致,应立即请商品检验部门出具商品检验证明书,以便据以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根据造成损失的原因和程度向出口商、运输公司或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4)对内销售与结算。
商贸企业收到运输公司船舶到港通知及全套单据后,应根据合同向国内客户开出发票,办理结算。
2,出口贸易业务的程序。
不同方式的出口贸易业务程序不尽相同,这里以自营出口销售的业务为例进行介绍。自营出口销售的业务有出口贸易前的准备工作、出口贸易的磋商;签订出口贸易合同和履行出口贸易合同四个业务程序。
(1)出口贸易前的准备工作。
商贸企业为了使出口贸易得以顺利进行,应进行调查研究,充分了解国外市场的情况,包括了解进口商所在国的自然条件、进出口贸易的规模、商贸政策、贸易管制状况、关税措施、贸易惯例、运输条件等;了解进口商或消费者对我国出口商品在品质、规格、包装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研究国外市场的供求关系和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了解进口商的资信情况、经营范围和经营能力等。
(2)出口贸易的磋商。
在确定出口贸易对象后应进行磋商。一笔交易的磋商过程通常分为询盘、发盘、还盘与反还盘、接受四个环节。
①询盘:询盘又称询价,是指交易的一方要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而向另一方发出探询买卖该种商品有关交易条件的一种表示。其内容通常包括商品的品种、规格、性能、价格条件、交货日期和付款条件等。
②发盘:发盘又称报价,是指发盘人向受盘人提出一定的交易条件,并愿意按照这些条件成交订约的表示。
③还盘与反还盘:还盘又称还价,是指受盘人对发盘内容提出不同意见,或要求修改某些条件的表示;反还盘是指发盘人对还盘人再提出新的意见。一笔交易往往要经过多次的还盘和反还盘的过程才能成立。
④接受:接受是指受盘人在发盘的有效期内无条件地同意发盘中所提出的交易条件,愿意订立贸易合同的一种表示。
(3)签订出口贸易合同。
商贸企业与进口商在磋商成功的基础上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是指贸易双方通过磋商就某一项具体业务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并取得意见一致的书面协议。贸易合同通常由出口商填制,经双方核对无误并签字后,各执正本1份,据以执行。
(4)履行出口贸易合同。
商贸企业履行出口贸易合同可分为以下五个环节。
①组织出口货源:商贸企业应根据贸易合同或信用证的规定准备好出口商品。出口商品的品种、质量、数量、包装及交货期等都必须与合同相符,以免遭受买方的拒收或索赔。需要由商检局检验的商品,则应申请检验,以取得由商检局填发的商检证书。
②催证、审证及通知派船或租船:商贸企业如未按时收到信用证,应及时催证,并对收到的信用证进行审查,如发现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修改。审查或修改无误后,根据合同规定通知对方派船接运或租船托运。
③办理托运手续:商贸企业接到进口商派船通知后,应持全套出口单据办理托运手续,并向海关申报出口。海关放行后,出口商品才能装船出运。
④交单收汇:商贸企业办妥出口商品装运手续,取得正本提单或运单后,应当立即持全套出口单证交银行审单收汇,同时应向进口商发出装船通知。
⑤索赔与理赔:如进口商未按合同规定履约,从而造成经济损失的,商贸企业应向进口商提出索赔;反之,如进口商验收商品,发现有违反合同规定而提出索赔的,应根据其提供的合法证明,按照合同的条款,认真处置如属供货单位责任的,商贸企业应与供货单位联系,予以解决;如不属供货单位责任范围,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索赔,应据理拒绝理赔。
(第二节)自营业务的进出口
自营进口业务的核算。
1,自营进口物资采购成本的构成。
自营进口商品的采购成本由国外进价和进口税金两个部分构成。
(1)国外进价。
进口商品的进价一律以CIF价格为基础,如果与外商以FOB价格或CFR价格成交的,那么商品离开对方口岸后,外贸企业负担的国外运费和保险费均应作为商品的国外进价入账。商贸企业收到的能够直接认定的进口商品佣金,应冲减商品国外进价。对于难以按商品直接认定的佣金,如累计佣金则只能冲减“营业费用”账户。
(2)进口税金。
进口税金指进口商品在进口环节应交纳的计入进口商品成本的各种税金。它包括海关征收的关税和消费税。征收消费税商品的范围和税率与出口商品相同。商品进口环节征收增值税是价外税,它不是进口物资采购成本的构成部分,应将其列入“应交税费”账户。
2,自营进口商品购进的核算。
商贸企业采购国外商品主要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当收到银行转来国外全套结算单据时,将其与信用证或合同条款核对相符,并通过银行向国外出口商承付款项时,借记“物资采购”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当支付国外运费和保险费时,应借记“物资采购”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进口商品运抵我国口岸,向海关申报进口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时,根据进口关税和消费税的合计数(增值税是价外税,暂不作处理),借记“物资采购”账户;贷记“应交税费”账户。商贸企业收到出口商付来佣金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物资采购”账户。当进口物资采购完毕,验收入库,结转其采购成本时,借记“库存商品”账户;贷记“物资采购”账户。商贸企业支付进口商品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例:东方食品进出口公司根据进口贸易合同从美国奥尔良公司进口卷烟一批,采用信用证结算。
(1)6月1日,接到银行转来国外全套结算单据,开列卷烟500箱,每箱96美元(FOB价格),总计货款48000美元,审核无误后,购汇予以支付,当日美元汇率卖出价为8,30元。作分录如下:
借:物资采购--美国卷烟398400。
贷:银行存款398400。
(2)6月2日,购汇支付进口卷烟国外运费1891美元,保险费109美元,当日美元汇率卖出价为8,30元。作分录如下:
借:物资采购--美国卷烟16600。
贷:银行存款16600。
(3)6月19日,卷烟运达我国口岸,向海关申报卷烟应纳进口关税额144900元,应纳消费税额372600元,应纳增值税额158525元。作分录如下:
借:物资采购--美国卷烟517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1449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372600。
(4)6月20日,美国奥尔良公司付来佣金1500美元,当日美元汇率买入价为8,26元,收到银行转来结汇水单。作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12390。
贷:物资采购--美国卷烟12390。
(5)6月21日,500箱进口卷烟验收入库,结转其采购成本。作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库存进口商品920110。
贷:物资采购--美国卷烟920110。
(6)6月26日,以银行存款支付进口卷烟的进口关税额、消费税额和增值税额。作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1449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327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58525。
贷:银行存款631025。
3,自营进口商品索赔理赔的核算。
自营进口商品销售采取单到结算方式,当进口商品到达时,所有权已属于国内客户,由其检验商品。如果发生商品短缺、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区别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属于运输单位责任或属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范围,由国内客户向运输单位或保险公司索赔;如果属于国外出口商的责任,应由外贸企业根据商检部门出具的商品检验证明书在合同规定的对外索赔期限内向出口商提出索赔,并向国内客户理赔。
例:东方粮油进出口公司7月份从美国达拉斯公司购进黄豆250吨,每吨400美元(CIF价格),计货款100000美元,佣金2000美元,当日美元汇率卖出价为8,30元,交纳进口关税额24000元,交纳增值税额113178元。这批黄豆采取单到结算方式,已售给泰康食油厂,每吨4000元,计货款1000000元,增值税额130000元,款已收妥入账。8月5日,黄豆到达港口,泰康食油厂检验黄豆时发现其中25吨已霉烂变质。
(1)8月7日,收到泰康食油厂转来商检部门出具的商品检验证明书,25吨黄豆霉烂变质系美国达拉斯公司的责任。泰康食油厂向外商提出索赔,经协商后,外商同意赔偿9800美元,予以冲减商品销售成本。作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US9800×8,30)81340。
贷:自营进口销售成本81340。
(2)8月7日,同时作销货退回处理,开出红字专用发票,应退货款100000元,增值税额13000元。作分录如下:
借:自营进口销售收入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0。
贷:应付账款113000。
(3)8月8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25吨霉烂变质黄豆已交的进口关税额2400元。作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2400。
贷:自营进口销售成本2400。
(4)8月20日,收到美国达拉斯公司付来赔偿款9800美元,当日美元汇率的买入价为8,26元,予以结汇。作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80948。
汇兑损益392。
贷:应收账款(US9800×8,30)81340。
(5)8月31日,收到税务机关退还25吨变质黄豆的进口关税2400元,增值税额11317,80元,存入银行。作分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