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渐渐褪去了它的身影,天开始慢慢亮了起来,待到城市里的人们开始陆陆续续走出家门,开始了一天的工作之时,天空并没有出现人们期望的太阳,仍旧像刚刚天亮时一样,灰蒙蒙的一片,空气中的压抑都快把石头挤出水来。
C城冬天的天气大多时候都是这样的阴晦,难得有几天能见到太阳。这种天气,人们的心情自然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一栋年代久远破旧的居民楼下,一个中年男人正扯着嗓子朝楼上狂吼,“哪个短命的在楼上倒水,倒的老子一身都是水,哪个,哪个倒的,给老子站出来!”
中年男人在楼下兀自地咆哮着,却见三楼靠窗一个房间的床上,洪鹏飞“轰”地一下坐了起来,头发蓬乱,本来闭着的眼睛兀地一下睁开,双目也不知是熬了夜还是愤怒变得通红,射出两道骇人的红光,一张圆脸因为愤怒变得扭曲。
床上的人影没有丝毫犹豫向窗户扑去,同时扯开天生的大嗓门朝楼下的男人吼道:“喊个球呀,老子捅死你”,说完也不管男人的反应,顾不上只穿了条内裤和寒咧的天气,从枕头下摸出那把英国空军特种部队专用的匕首打开门冲了下去。
这边,中年男人却是被炸雷般的声音吓了一跳,强大的气势把他嚣张的气焰打掉了一半下去,没等反应过来,心里还在琢磨要不要还击之时,远远的却见一个几乎****的人从楼上旋风般冲了下来,手里好像还有东西闪了一下。
妈呀,动真格的呀,男人毕竟已经步入中年,不再是年轻气盛的小伙子,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自然明白,没等洪鹏飞冲到楼下,中年男人已经脚底抹油一溜烟地跑了不见人影。
其实,也是这男人本性比较软弱,颇有欺软怕硬之势,他已经被刚才那雷霆一吼吓跑了几分胆气,根本没来得及仔细看下来的是什么人,又见来人有刀子在手上,感觉上是个硬茬,根本没注意下来的只是个半大的孩子就跑掉了,所以可以说是洪鹏飞凶狠的气势把人给吓跑了。
待到洪鹏飞冲到刚才中年男人的地方,哪里还有人影,只得恨恨的说道:“妈的,别让我再看到你,不然把你打成猪头,哼”。
其实,别看洪鹏飞提了刀下来,从他内心中只是想吓唬吓唬人,没有真想要把别人怎么样。他们三人虽然多次强劫,他的刀就从来没用过,即使有人反抗,他都没想过用刀去伤害对方,倒不是说他怕血或者胆小,而是从内心中觉得不忍,一颗善良的心始终让他无法把刀插进无辜人的身体里,而他的这种善良却经常被他的兄弟冬瓜嘲笑,即便如此,洪鹏飞却依然坚持自己的原则,刀的嗜血应该是在该用的人身上而不是在手无寸铁的被劫者身上。
因为现在是上午,楼里绝大多数的工薪族都已经上班去了,楼下的大片空地上并没有人围观,偶尔有人路过也是瞟了一眼就匆匆离开,大家都要生存,谁也不会去关注太多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事。
洪鹏飞立在原处,血气渐渐平稳下来,****的身体被寒冷包裹着。这时他才感到丝丝冰凉的寒气,虽然没起风,却也让他打了个哆嗦。
正准备转身往楼梯口走,赶紧上楼暖和一下,却听见远处传来的警车拉动的警报声,声音来的很快,眨眼工夫,一辆警车从大楼转角处转了出来,离洪鹏飞已经不到50米的距离。洪鹏飞暗道声不好,把刀贴在手臂上,撒开脚就朝楼梯口跑去。
没上到半层楼梯,身后就传来汽车轮胎磨擦地面的刺耳声,车门被迅速推开,一名警察从车上跳下来,也不停顿,直接跑向洪鹏飞上楼的楼梯口。
“站住,别跑,我们是警察”。
洪鹏飞这时刚好快到楼梯尽头,停下身来,转过脸,一脸茫然的看着刚跑到楼梯口的警察。
“下来,见到警察你跑什么。”楼道口的警察一脸冷峻。因为是栋老楼,通光效果并不好,他只看到一条微胖的人影站在上面,见到人影开始移动,他开始全神戒备,身上的肌肉也进入了紧张状态,随时可以爆发出最大的力量。
洪鹏飞慢慢从上面走了下来,全身微微颤抖,好像很害怕的样子。下面的警察听到一缕有点发颤的稚嫩声音,“叔叔,我不是坏人,没做坏事,你们别抓我”。
警察听见声音,愣了一下,继而稍稍松了口气,仍然戒备地说道:“如果你没违法,我们自然不会为把你怎么样,你先下来,到了下面再说。”
到了楼下,警察才清楚的看见站在自己面前的竟然是个比自己矮了半个头的半大孩子,圆圆的脸上写满了憨厚与无辜,微胖的身体在寒冬中只穿了一条内裤,两只小胖手紧紧握在一起放在胸前,抵御着寒冷。
看着这一幕,警察完全放松下来,心里不禁感到有些好笑,“小胖子,住哪儿的?干嘛没穿衣服就出来了?怎么见了我们就跑?”一连串问题从那张微微裂开的嘴里蹦出来。
洪鹏飞对这些问题早就做好了准备,无辜的眼神望着警察,“我家就住在三楼,每天我都要上下楼跑几次锻炼身体,刚才我正好是该往楼上跑了,不是想要跑什么。”
“我们接到报警,说这里有人闹事,你有没有看到。”另一个站在旁边的警察问道。
“嗯,没…注意,可能我刚好跑上楼了吧。”
见这个憨厚的少年没什么可疑,又是光着身子站在这里,于是两名警察挥手让洪鹏飞赶紧回家。然后又在大楼前面转了转,见没什么特别的情况,这才上车离开。
洪鹏飞上了第一截楼梯,见警察走了,这才从楼梯转角处的黑旮旯中摸出匕首。这是刚才洪鹏飞情急下借着脚步声的掩护,在警察刚下车时把匕首扔出去的。
洪鹏飞上楼进了屋里,华哥和佟诚从里屋走了出来,佟诚一把上前抓住洪鹏飞的肩膀,关切地问道:“鸽子,没事吧,刚才你和‘油子’没碰面吧。”
随即又露出埋怨的脸色,“你他妈这只死鸽子跟那个鸟人生什么气,还跑下去和他叽歪,犯的着么,大冬天的”。
洪鹏飞苦笑一下,继而嘿嘿笑了笑,挠挠头,“不好意思,兄弟,把你和华哥也吵醒了。不过,至于那俩‘油子’,是刚才有人报警说在吵架,已经被我打发走了。哦,等我先把衣服穿上再说,嘿嘿”。
待到他把衣服穿好出来,另外两人已经坐在一张破旧的方桌旁,这也是他们的“分赃台”,以往劫了什么东西都会放在上面仔细清点。
“华哥,想不到昨晚上抢的那婆娘钱还真不少,大丰收也,一共八千七百八十二元,嘿嘿,华哥,你看我们是不是先分点。”佟诚用殷切的目光望着华哥,眼眸中发出热烈的光彩。
“呵呵,你这脑瓜子记性还挺好嘛,”华哥戏谑地看着佟诚发光的眼睛,喷出一口烟圈,“恩,看来还没被昨天的兴奋冲昏头,果然有守财奴的潜质,哈哈哈”
洪鹏飞心里也一阵狂笑,正准备顺着华哥的话,再“踩”上两脚,华哥又继续说道:“冬瓜,有句俗话叫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但是,我却不希望我的兄弟栽在钱上。华哥知道你很聪明,也一直都爱钱,这没错;但今天,华哥教你,那就是,要学会控制,管住自己的贪念,不要因为钱去做一些不该做的事,华哥虽然没多读什么书,却看到了很多人死在了两个字上。”
说到这里,荣华故意停顿了一下,看着面前的两个小弟茫然的目光,“欲望,欲望是道深渊啊。”荣华叹了口气,微微抬起头望着窗外,原本明亮的眼色霎那间暗淡下来,似乎记忆回到了过去,“其实,在认识你们之前,我有个好兄弟。他大我两岁,比我聪明,打架也是一把好手,那时,我们都在万龙帮中,我还是小弟,他就已经是一个堂口的堂主了。他的野心很大,他对我说他要趁着年轻上位,于是,趁帮主受伤之际发动了几十人对帮主进行偷袭,不料却被帮主暗中的力量破坏,最后去的几十人,却没有一个活口。”
华哥勉强说完最后一句话后,眼中已经蒙上了一层雾气,目光也暗淡了许多,但在眼睛深处却有着深深的仇恨,浓烈的杀气骤然而出。
客厅又陷入了一片沉寂。佟诚和洪鹏飞都知道,虽然华哥虽然把整个过程说的非常平淡,却不知那一战是如何的惨烈和残忍。他们两人虽然跟了华哥这么几年,却不知还有这么段故事在华哥心里埋藏着。佟诚模糊中明白了点华哥的用意。
沉默片刻后,华哥低下头又继续说道:“后来,帮主开始清洗手下的人,而当时我们俩是好兄弟的事,在帮里人人皆知,帮主看在我平时有功,又没有参与行动,没有杀我,只是把我赶出帮就没有再追究了。”
说完这些,荣华原本低着的头猛地抬起,豪气大放,“妈的,过去的就让******过去了,来来来,都中午了,我们还是先来分钱,分了钱我们今儿个就去吃顿好的,哈哈哈。”
按他们平时的规矩,荣华给了佟诚五百元,洪鹏飞三百元,这只是两人的零用钱,故而两人并没有什么异议。
话分两头说,当荣华他们还在屋里分赃时,这边盘问洪鹏飞的警察中午把辖区巡逻完,回到了公安局里,准备歇口气就去吃饭,靠在柔软的沙发椅背上休息,无聊之下研究起墙上的每张通缉令,以此来锻炼自己的推理能力。
当眼光落在靠边的一张上午刚发出的通缉令时,上面那张经过模拟拼图拼出来的照片猛然让他觉着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从沙发里站起来,原地转了几圈,抬头看着照片上的眼睛,伸手一拍脑门,我靠,原来是那小子,跟通缉令上的年龄也差不多。嗯,先不管是不是,先提回来审了再说。
没过多久,三辆警车风驰电掣地驶出了公安局大门。
却说这边三人分完钱后,舒舒服服的抽了两支饿烟,开始商量去哪里吃饭,吵来吵去,也没个结果,最后华哥拍板,听说“金豪”大酒店的特色菜不错,今儿就到东城的“金豪”吃顿好的。吃饭一向都是由华哥出钱,吃好的,两人自然没有意见。于是,三人在套上自己平时最好的衣服后,揣上钱,直奔“金豪”大酒店。
三人前脚刚离开不到2分钟,后面三辆警车就到了楼下,下来八九条大汉,直扑三楼。
“刑队,每个地方都搜过了,没人。从发胶瓶嘴上还有泡沫来看,应该是刚刚才出去的。”
“刑队,桌上包里的证件初步确认就是昨晚被抢的包。”
“好,看来八九不离十了。把证物带回去。你们四个人留在这里埋伏好,有情况立即联系。其他人跟我走,三辆车分北面、南面、西面去追,嗯,东面出不了城,只要我们堵住各条出口,就不怕他们窜逃出去。另外,小张通知监控单位密切注视各个长途车站、火车站、飞机场。好,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