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乐早就准备好了,就网络文学而言,还有比斗破更合适的吗?够小白,够热血,够单纯,他第一本没有选它,是因为没有类似的作品,怕这里的读者不接受,当时的处境可不允许他扑街,现在有了冒牌大英雄积累的人气,不愁人不耐心的看下去,只要他肯看下去,他相信,这书能在前世那样红,这里也不会埋没掉。
《斗破苍穹》?小编很快就接到了文稿,足足一百多万字,他不得不惊叹他的码字速度。据他所知,这一年,他不仅写了一部四百多万的冒牌大英雄,一部百万字的武林外传的剧本,现在都已经拍成剧集了吧,另外还在天下杂志连载了一部百多万的鬼吹灯,一本诗集,一本青春小说,唔,还有明朝那些事,做了这么多事,居然还有时间码新书,这家伙一天得写多少字,怪不得报纸上总抱怨他太宅,不宅能码这么多字?
惊叹归惊叹,他最在意的还是新书,对于一个著作者来说,他的第二本书至关重要,有不少的作者都是昙花一现,写了一本红书后就此沉寂,他可不希望这位也是其中一员,毕竟上一本书,足足给他带来百多万的收益。
“‘斗之力,三段!’
望着测验魔石碑上面闪亮得甚至有些刺眼的五个大字,少年面无表情,唇角有着一抹自嘲,紧握的手掌,因为大力,而导致略微尖锐的指甲深深的刺进了掌心之中,带来一阵阵钻心的疼痛…
“萧炎,斗之力,三段!级别:低级!”测验魔石碑之旁,一位中年男子,看了一眼碑上所显示出来的信息,语气漠然的将之公布了出来…
中年男子话刚刚脱口,便是不出意外的在人头汹涌的广场上带起了一阵嘲讽的骚动。
“三段?嘿嘿,果然不出我所料,这个“天才”这一年又是在原地踏步!”
“哎,这废物真是把家族的脸都给丢光了。”
“要不是族长是他的父亲,这种废物,早就被驱赶出家族,任其自生自灭了,哪还有机会待在家族中白吃白喝。”
“唉,昔年那名闻乌坦城的天才少年,如今怎么落魄成这般模样了啊?”
“谁知道呢,或许做了什么亏心事,惹得神灵降怒了吧…”
周围传来的不屑嘲笑以及惋惜轻叹,落在那如木桩待在原地的少年耳中,恍如一根根利刺狠狠的扎在心脏一般,让得少年呼吸微微急促。”
这文笔,小编揉揉额头,跟冒牌大英雄那样老练的文笔相比,这书真心白,不过出于对作者的信任,他还是忍着不适继续看下去,此时的他就像个普通的读者,随着剧情的深入,各种冲突,各种打脸,各种金手指一一出现,他不知不觉就被彻底吸引住了,也不知道看了多久,忽然一阵清脆的闹铃声将他惊醒过来,抬起头,看看天色,有些吃惊,他居然一直坐在这里看了一个晚上,他猛地站起身,正要去洗手间,忽然停住脚步,眼睛盯着屏幕,呵呵的笑了起来,“这书要不火,就没天理了。”
小编的反应,余乐自然不知道,他此时正接待柳依呢,这女人一大早就来了,之前连个电话都没打,显然对这书她十分的在意。
“你这书我看了。”余乐给她倒了一杯茶,柳依哪有心情喝茶,急切的问道,“如何?”
余乐摇摇头。
柳依脸色一白,“你不肯帮忙吗?”
“我帮你将剧情重新梳理了一下,去掉了一些东西,增加了一些东西,我给你讲讲?”余乐没直接回答她。
柳依目光在他脸上转了转,“我写的真的很差?”
“你的文笔还是不错的。”
“那你跟我说说。”柳依有些失神的说道。
“夏沫和洛熙都是孤儿,少年的他们在养父母家相识,因为童年留在内心的阴影,他们彼此充满戒备和防范。
洛熙在夏沫和弟弟参加电视歌唱大赛遇到尴尬状况下为他们解围,两个孩子中间的坚冰在逐渐融化,而深爱夏沫的富家少爷欧辰为了分开两人,把洛熙送到英国留学……
五年后的洛熙成了拥有无数FANS的天皇巨星,而夏沫作为唱片公司的新晋艺人与他再次相遇,欧辰失忆了,三大主角再度登场,爱恨纠葛,他们之间将会发生怎样的一段故事……”
“跟我的故事不太一样。”柳依咬了咬嘴唇,不甘的说道,这本书,她写了好几年,比十月怀胎还辛苦,就像她的孩子一样,如今不仅要改名字,还要换皮肤,她心里怎能好受。
“其实本质是一样的,另外,你写的时候,不要再刻意追求文字的美感了。”
“什么意思?”柳依心情不好,口气自然也凶了起来。
“让文字尽量简单一些,就像这样。
那个少年的眼底有妖娆的雾气。尹夏沫第一次见到洛熙,脑子里就奇怪地飞闪过这个字眼。虽然,当时她只有十五岁。那天,尹夏沫放学回来推开院门。庭院里的樱花正在盛开,淡红的霞光透过晶莹娇嫩的花瓣斜斜映照在微湿的青石台上,石台上放着一只小小的行李袋。一个少年望着晚霞的天空出神,他身上的衬衣有些旧了,衣角被风吹得轻轻飘起。
再有
她的眼珠黑白分明,眼神很静,静静地凝注着教导主任,眼底那股奇异的气势使得教导主任忽然忘记了原本想说什么。屋内也变得静悄悄。所有人都很好奇,不知道她会怎么样“好好地解决这件事情”
再有
又是夏天,教室天花板上四只吊扇全部开到最大风档,课桌上的书本纸页被吹得翻来翻去,教室外面的白杨树上,蝉在树梢声嘶力竭地叫着“热啊——热啊——”。好热的天气,又闷又潮的,学生们一个个昏昏欲睡,强打精神等待金融老师宣布下课的那一刻。
再有
这是采尼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跟洛熙接触。虽然曾经在某些场合远远地见过他,在电影、电视和报纸上见过他,知道他的美丽属于惊心动魄的那种类型。可是,当洛熙真真切切地对他轻笑的时候,采尼就像当头被狠狠揍了一拳,眼前金星乱冒,胸口有血气喷涌,窒息得半天都说不出话。
最后
“这首歌叫《钻石》。”Jam回忆着说,“很多年前,这首《钻石》在酒吧里非常红,相传是一个酒吧女为了挽留自己的情人而唱的歌,其他酒吧女们很喜欢,便争相传唱。因为词曲都很好,曾经有许多公司想要灌录成唱片,但是那个酒吧女宣称这首歌只唱给自己的情人。酒吧女似乎颇有江湖地位,那些唱片公司只好放弃了。于是《钻石》只有在酒吧里才能听到。后来……”
就这样。”这是他从中截取的一些几个时段比较精彩的片段,很能代表书的风格。
“感觉就像漫画一样。”
“就是这样。”余乐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