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洁的房间,干净的书桌,空气中还有清新的茉莉花香。一个穿着小恐龙睡衣的少女正坐在电脑前奋斗着。
长长的刘海挡住了少女的面容。只听见“啪啪”的键盘敲打声,电脑屏幕上显示的是技能光效不断的闪烁。终于屏幕的光效停止闪烁,映出了一个少女的身形,而地上则躺着一大片玩家。
“叮,恭喜‘夜夜夜’玩家获得噬尸珠”电脑屏幕上端出现了血红的标示。
游戏聊天频道顿时炸开了锅。
我不爱你:哇塞,又是夜大神赢了啊。大神越来越厉害了,叫我们怎么仰望大神啊。
我就爱你:大神是用来仰望的吗?大神是用来祭拜的!!
我母鸡啊:怎么又是夜夜夜,这货不会是人妖叭。
小孩纸奏凯:楼上滚粗。
和尚洗头用飘柔:+1
…………
“啪”少女不去理会聊天频道在讨论她是不是人妖的问题,而是果断的关上了银色笔记本。拿起桌子上的牛奶一口一口的喝着。
她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噬尸珠应该能卖到一个好价钱。
她玩这个游戏就是因为能赚钱,毕竟已经脱离父母的资金接济了。
从一开始的小白到现在被一众人称为大神,她的努力也并没有白费。
靠着卖稀有装备赚钱,到现在已经独自可以买到了两层楼房。不可否认,她是成功的。
少女名叫林夕,她有社交恐惧症。很少接触人群的她在家修完了高中学业。
林夕的父母觉得林夕已经可以独立生活了便去离了婚各自找幸福去了。
当然这只是外界的说法。
所以林夕便开始寻找能赚钱的资源。然后她找到了丧尸生存游戏。
丧尸生存游戏,可以说真实也是不真实。里面有小说里的异能,普通异能,和各种奇葩异能。
而林夕则选择了主雷系副速度的这样的大众技能。她的操作算得上顶尖,一次又一次的抢到许多好装备,让人又羡慕又嫉妒。
林夕拿着已经喝光的牛奶杯,走出房门。打开冰箱,皱了皱眉头。“没有吃的了”不开心。
林夕决定出去买点,换上紧身牛仔裤与蓝白格子衬衣。穿上小巧的运动鞋,极其普通的衣服穿在林夕身上到别有一番风味。梳了个马尾。背上包,出门了。
“哟,小夕出去啊”住在隔壁的大妈一眼就看到了准备出去的林夕。
“嗯”扶了扶双肩带,林夕并不打算耗费口水继续交谈直接走出巷口。
“呸,赔钱货,妈当小三,自己也长得像小三,没礼貌。”
林夕的脚步停顿了一下,又走了。这种话听多了,她根本不在乎。
搭上车,看着快速掠过的景象。突然想到什么,从口袋里拿出了手机,打开联系人。
沉思了一会又放回口袋里。的士停在了超市门口,超市是个普通的两层小超市,下面一层是生活用品,上面一层则是卖衣服鞋子什么的。
买完自己所需的东西,林夕提着一大堆东西准备回去“疯子,疯子,快抓住他,啊!小心!”随着一声高过一声的尖叫声林夕还在迷茫中,只觉得右手有些刺痛。
往旁边一看,发现是个眼睛发白,皮肤发灰的男人咬住了自己。林夕赶紧拿着手中的购物袋砸过去,“该死,松口。”林夕砸了好多次,都没有松口。
旁边一个售货员用棍子不停敲打男人的身体,男人一下松了口朝售货员跑去。林夕看看了伤口,有个牙印,但是没有流血。
林夕又转头看着周围的人,然后随着群众的尖叫声林夕倒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