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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心有灵犀:错过,只为遇见对的你(2)

《夜莺与玫瑰》是一首极美的童话诗:一个年轻人爱上了一位美丽的姑娘,面对年轻人炽热的追求,姑娘希望年轻人能为她摘取一朵红玫瑰,她就愿意和他跳一整夜的舞。然而他走遍了整个国家,却没有发现红玫瑰的踪迹,他瘫倒在草地上,泪如雨下。

栖息在森林深处的夜莺,目睹了年轻人的痛苦。它感慨爱情的神秘和伟大,也被年轻人深深打动,这只可爱的鸟儿决定为他寻找一朵玫瑰花。它飞过茫茫的海洋,飞过积雪的山巅,飞过大片大片的原野,找到了许多种玫瑰,却没有一朵是姑娘想要的红玫瑰。它历尽风险,终于找到了红玫瑰,却听红玫瑰说它因寒风侵蚀,已不可能再开花,除非夜莺用尖刺刺入心口,淌着血为它彻夜唱歌,当鲜血流下,就会成为红玫瑰的颜色。

夜莺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一朵爱情的红玫瑰。它最后的愿望,是希望那个年轻人去做一个真诚的情人,不要辜负爱情的珍贵。爱情的伟大,远远超乎了生命的存在。林徽因用极其美妙的语言,将这首童话诗译成中文,发表在《晨报五周年纪念增刊》上,那是她文学生涯的第一篇作品,这其中也有梁思成的功劳。

在林徽因的照顾陪伴下,梁思成的病情渐有起色,很快,他就能拄着拐杖下地行走。当时,有友人为他拍摄了一张照片。照片上的梁思成拄着拐杖,腿上的石膏还没有卸下,他坐在椅子上,笑得满足而温暖。或许当时,林徽因就在镜头之外不远处的地方看着他,同样的笑意清浅。她每日都待在医院,自然清楚地知道梁思成的病情,她知道,大约梁思成这辈子都要留下来一些小毛病了。

林徽因不知道这在旁人眼中,会不会是否定他的一个理由。但是,在她心里,只是纯粹地感到幸运。只要他能够从死神手中活下来,就算是落下了终身残疾,也没什么打紧的。最重要的是,他还活着,能够聆听她的话语,她也可以触摸他的体温,两人相依相伴,携手同行。

这个忙碌的尘世,每一分钟都有那么多的错过,萍水相逢,短暂相聚后匆匆诀别。错过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不再是彼此的风景,所有的喜乐忧惧,从此别无干系。林徽因是多么庆幸,在经历了与死亡擦肩而过后,在茫茫人海里,她还能握紧梁思成的双手,还能听到他从容淡然的言语。她不追逐多么轰轰烈烈的时光,不渴望锦衣玉食珠光宝气的生活,不钟情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繁华,只要有一个人,长久地陪伴在身侧,柴米油盐酱醋茶,也诗酒琴棋长做伴,这样生活下去,直至天荒地老,就足够美好。

欢歌·点点滴滴皆欢愉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或许,世界上最为捉摸不透的便是感情。春去秋来,燕去花开,流光点滴闪逝,总有那么些人,如过客一般,于漫长的生命里,匆匆而来,匆匆而去,叩门和辞行,都不带走一片云彩;也总有些人,可以长久地停留,总是短暂一瞥,却如惊鸿,耀眼了整个人生。

无法预知究竟是谁,将在自己的生命中留下入木三分的痕迹;也无法揣测,究竟茫茫人海中谁会一生相依相伴;更无法料到,情之一路的尽头,是千回百转,抑或细水长流。不到最后时光,谁都看不见彼岸的风景。珍惜吧!珍惜时光中的转瞬即逝,珍惜每一个萍客的徘徊与告别,珍惜人生路上所有花木的美丽姿态,总有那样的一刻,生命因这些而圆满从容,笑意因这些而充实愉悦。

那个凝聚了山岚清灵的女子,如一掠而过的飞燕,滑过天际的时候,任何一个滑翔的瞬间,都焕发出了最动人的光彩——包括情,也包括她的人生。

毕业那年,她长成了一个更加秀美聪慧的女子。像一块琥珀,在时光的积聚和沉淀中,越发柔润晶莹。时间赋予了她更加镇静的心性,也带来了更加丰富温柔的内心。她剪去了一头长发,将秀发剪至耳后,刘海儿轻盈,发线流畅。那是时下女学生最流行的发型,于她身上,更显出一种清雅古典的韵味来。

林徽因也是在那一年,考取了半官费留美的资格。原本,梁思成会比她更早去美国留学,然而那场意外的车祸,延迟了这一计划。他不得不留下来,等待次年的机会。而他弟弟梁思永和同学们,都已远赴海外,幸好,父亲梁启超对他的要求并不因受伤住院而有所松懈。他时常会来医院,为梁思成补习国学,《论语》《孟子》《荀子》……梁思成的国学造诣深厚,很大程度是梁启超的严格要求打下的基础,这对他后来从事建筑业也有相当大的帮助,后来他也曾直言,自己所取得的成就,同父亲的“严苛”不无关系。

虽然错过了那年的留学,梁思成不得不滞留国内,不过,这也令两个年轻人的感情更加深厚。他们每天都待在一起,亲密无间。这对小情侣,显然已深深地坠入了爱河。这在信奉“自由恋爱”的年轻人眼中是情之所至,无可非议。然而,在一些长辈们的眼中,未免就有些不妥当了。

梁思成的母亲李蕙仙出身名门,是旧式大家闺秀,看到还未行订婚礼的小儿女如此亲密,却觉得实在是不合常理。而且,林徽因深受西方文化的影响,行事洋化,与人交往不像中式的小姐们恭顺低眉,反而落落大方,不卑不亢。在梁思成受伤住院期间,她一直毫不避嫌地照料他,在梁夫人看来,又是一处不妥。从前哪有这样的女孩子,虽然是有婚约的未婚夫妻,到底没有过了明面儿,放到从前,说个话都是要当着父母面的。

她的不满在梁启超心里,却又是另一种想法了。梁启超素来很是自豪,他以为自己在儿女的婚姻大事上那是相当成功的。长女梁思顺,就是经由当父亲的他介绍,同当时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总领事周希哲相识,继而相爱成婚的。由父母看中,再介绍给孩子们,他觉得这种方式既开明又不违常理。这种方式在长女身上的成功,令他信心倍增,而林徽因便是他为长子梁思成挑选的“最佳儿媳”。

如今这两个孩子感情日笃,梁启超又岂能不开怀呢?高兴的并不只梁启超,林家亦是感到十分欢喜。他们觉得,既然孩子们感情这样好,不如趁热打铁,给他们订婚,把婚事赶紧订下来。梁启超却觉得,林徽因和梁思成都还年轻,太早订婚会对他们的学业有所影响。不如等学业有所成之后再订婚也不迟。

最后,林徽因和梁思成还是尊重梁启超的意见,决定先立业再成家。直到1927年,他们在美国大学毕业后才结为夫妻。而在赴美留学之前,林徽因成为“新月社”的一员,尽管她自己并不认为曾加入这个文化圈,但事实上,她的文学之路是同新月社密不可分的。新月社的名字,取自泰戈尔诗集《新月集》。而徐志摩极喜欢“新月”这个意象,在他眼中,那虽然是非常柔弱的事物,却象征着无限的希望。新月社的发起,受到当时社会风气的影响。北京的上流社会流行各种聚会,最初出现在金融界、政治界,渐渐扩大至知识界、文化界。一开始,新月社是由徐志摩、胡適等人发起成立的,并创办了《新月》杂志。后来,徐志摩和梁实秋等人在上海开了新月书店。那是20世纪20年代中后期的事情了。由于同新月社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通常林徽因也被视为新月社的一员。在陈梦家收编的《新月诗选》里,还收录了林徽因的《笑》《深夜里听乐声》等四首新诗。

新月社的聚会地点,选在北京石虎胡同七号。在这方充满文化和诗意的小天地里,却创造了一个大世界。这里布置得极其幽雅温馨,每到佳节自有庆祝活动。而平日的周末,也时常会举行茶话会,内容包括书画、诗歌、散文、小说……种种形式,不一而足,文化气氛格外浓厚,更是因此吸引了当时不少名流,不仅是文化界,还辐射至金融、政治等领域,丁文江、林语堂、余上沅、凌叔华等人,都是这座宅子的常客。

1924年,泰戈尔访华至北京,是中国文化界的一件大事。主要负责接待的便是徐志摩,而林徽因和梁思成也是接待人员。为了表示对泰戈尔的欢迎,新月社特意排演了泰戈尔的诗剧《齐德拉》。这部诗剧出自印度史诗《摩诃婆多罗》:一位生得并不美貌的公主,自小被国王和王后作为男孩子教养,然而,爱情的力量令她萌发了作为女子的本能,她爱上了邻国的王子,为了让王子对自己一见钟情,她向爱神祈求美丽的容貌,爱神答应了她的请求,给予了她一年的美貌。王子果然爱上了变美后的公主,他们结为夫妇。然而,婚后不久,王子却告诉她,自己真正爱着的,是那位其貌不扬的公主。最后,美貌被爱神收回,公主在王子面前恢复了自己原本的容颜。

当时,林徽因饰演了剧中的公主,张歆海饰演王子,徐志摩则扮演了爱神,舞台设计则由梁思成负责。他们花费了许多心机来排演这出戏剧。戏剧通用英语,时间更是放在泰戈尔五月八日的六十四岁寿辰上,作为当晚的压轴大戏出场。

帷幕缓缓拉开,灯光如流水月光,温柔地倾泻在一方舞台上,美丽的少女静静立在中央,如莲花一般静好。她仰起脸,凝望着天幕上一弯皎洁的新月。一时间,那种静谧的美好,感染了座中所有观众。林徽因的美丽,向来是众所周知的,可当她穿上古装,优雅地亭亭而立,总令人要想起,大约“碧海青天夜夜心”的嫦娥也不过如此。为这种美丽所陶醉的,还有远道而来的泰戈尔,戏剧落幕之后,他微笑着上台来,拥抱这位美丽的中国少女,他不乏赞美地说:玛尼普王的女儿,你的美丽和智慧并不是借来的,是爱神早已给你的馈赠,不只是让你拥有一天、一年,而是伴随你的终生,你因此而放射出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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