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的爸爸是下乡知青,妈妈是农民,有一年,二十四岁的爸爸遇到了十七岁的妈妈,他们结婚了,转年,我出生了。
每一个人都有他出生的地方。每一个人都能记住他出生的地方。如果要在我的户口本上填写出生地的话,我会很愉快地写上“斜角街”,我宁愿把它作为我的出生地。
斜角街是一条并不古老的街,好像是第一个外地的打铁铺子搬到这来以后,这个街就开始有了最初的雏形,当更多的外地人搬来这里后,这条街就慢慢成为一条街了。至于为什么叫斜角街,不得而知。
我真正的出生地是一片贫瘠荒凉的地方,经常刮一种狂风,当风吹过电线的时候,声音就像是有人在号哭。我惧怕那种风,甚至对它恨之入骨。那里的冬天尤其不堪忍受。斜角街的风不一样,它很害羞,悄声细语地吹,似乎吹得猛了,它会感到不好意思,它的羞怯温和很像我;这儿的夜晚也很可爱,就像慧青的诗里所说,“可以把任何人的灵魂从阴影里拉出来”。什么叫灵魂,什么叫阴影,我不太懂,我想说的是,自从我来到这里以后,晚上再也没做过噩梦。
搬来斜角街后,我认识了一个和我家同租一个院子的知青,他叫慧青,近三十岁还没有结婚,人长得帅气,爱穿一件漂亮的黑皮夹克,露出健壮的手臂,上面凸起的血管就像一条条河流。他总是那么“宽容、温和、谦逊”,在当时我还不会使用这些恰当的词语来形容他。当时,对于我感受到的事物,我总是想用一些合适的词语来描述它,这种心情如此急迫,后来成为我从事写作的动力源头。
慧青还有个独特的本事,讲故事。只要我们说,叔叔,给我们讲一个故事吧。他就开始讲了,讲的全是斜角街住着的人,故事里的每个人都变了个样,所有的事件都很夸张有趣,让我们从头笑到尾。这些好玩的故事带着我满世界地转,上天入地,最后再回到斜角街。
每逢有月亮的晚上,他就一个人坐在窗前,悠悠地吹着口琴,轻松愉快,自由自在。我相信他肯定有烦恼,但他从来不流露出来。那把口琴好漂亮,银色的琴身,晶莹透明的绿色琴格,悦耳的声音,使我认为它是世界上最美的东西。有好久一段时间,能拥有一把口琴成了我最大的梦想。
我对他着了迷,有一阵子,他走到哪里我就会跟到哪里。我非常渴望能够每天和他在一起。我没法描述对他的那种奇特的感情,现在想起来,这就叫“崇拜”。我禁不住想向所有认识的人谈起他,想要所有人都认识他。有一次,我还写了一篇作文《我最喜欢的人》,在班上朗读了。
我的作文是这样写的:“我最喜欢的人是慧青……一个人的脑子里怎么能装下那么多的东西,会做那么多的事情呢?”
可是,没等读完,同学们就哄堂大笑,连老师也跟着笑起来。我感到莫名其妙。
下课后,马上就有人怪声怪气地学着我的声调说:“一个人的脑子里怎么能装下那么多的东西,会做那么多的事情呢?”紧跟着的又是一阵哄笑。我羞臊难耐。
后来我才了解到,在斜角街很少有人看得起慧青。他“好逸恶劳”,是条臭名远扬的大懒虫,整天只知道看书或在外面游荡闲逛,弄得没人肯给他说媒,到现在也没结婚,总之不可救药。但是我的感觉和大家相反,我总觉得他不是那种人,他只是一个特别的人,有着特别的生活方式。但在众多的评价之下,我的言论毫无地位,大人们总是无视我的存在,这令我难过。
这件事害得我整整考虑了好几天,心情很苦闷:我知道不该去喜欢他,该去疏远他,但又无法控制自己不去想他,反而比平时更加思念他。
其实,我也是条懒虫,我从小就害怕风吹日晒和尘土,一想到将来也要像大人们一样去田间劳作,心中就充满了绝望。但是我同情、尊重着农民,为他们担忧着一季刚刚种下去的庄稼,关心他们所吃的蔬菜,所穿的衣着,关心他们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就像关心我自己一样。使我拥有这种温柔的目光的,是斜角街的人,这些勤劳坚强、纯朴、善良的人教会了我许多东西,我学会了如何尊重别人,尊重事物,小小的心灵有着一种悲天悯人的大情怀。
(二)
爸爸从一所中学转到政府去工作,成了那里的食堂管理员后,我的日子再也不是平淡如水了,它刮起了飓风。
爸爸每天要工作到很晚才回家,渐渐地,他染上了酒瘾,开始不回家,工资也拿不回来,妈妈开始和他吵架。妈妈心里有一个宏伟的蓝图,她一心想在斜角街建一座最好的大房子,为了这个理想,她奋斗了大半生,等有了房子后,她却几乎失去了一切。这是以后的事情,现在我不想说它。
记得我刚懂事起,他们就在不停地吵。我曾经用一个本子,专门记载他们吵架的原因和经过,争吵的内容和结果大同小异,直到我失去了耐心,后来搬家的时候这个本子丢失了。
妈妈不但跟爸爸吵,还跟姥姥吵,跟邻居吵,跟每个人吵,跟人动手打架也是经常的事。谁说了她一句坏话,她就要找到人家里去吵,哪个孩子打了我,她去人家里吵。爸爸跟哪个女人多说了两句话,被她发现更要吵……总之类似的“战争”时常会爆发,我整天都在提心吊胆。每天放学回来,我都要侧耳细听,如果家里传出吵骂声,我就到别处去待上一阵子,等他们不吵了才回去。有时候他们要吵到很晚,我只好硬着头皮回家,还要为他们拉架。
一直是这样,爸爸妈妈在我的印象里只是个称呼而已,我从没感受过他们的爱。他们很少关心我,爸爸只爱他的酒,妈妈只是拼命追求她心中的梦想,她的那座大房子。
我不想要一幢好大好大的房子,我只要一家人和睦相处,哪怕只能住在一间破旧的小土房里。妈妈从来不相信我这个说法,她非常不屑地说我没说真心话,谁会喜欢住在破旧土房里呢?她说,如果她只有一间小土房,恐怕她这辈子都不想回家了。她不相信,我就再也不说了。她不屑的样子让我难受。
“还不都是为了你们,我才张罗着盖这座房子,可我到最后得到了什么?”每当妈妈受委屈的时候,她就哭着说。
那时爸爸还算不上酒鬼,他变成真正的酒鬼是在我十三岁以后,我的噩梦又开始了。在他们的婚姻一步步渐入绝境的苦不堪言的日子,我开始了思考,开始用笔倾诉苦闷。但是我总是无力完美地表达自己的内心,如果有些文章恰好把我无法诉说的心态描摹出来,我就把这篇文章的作者奉为知己。我多么渴望自己也能够像别人那样,把自己的想法清晰地、自由地、毫不拘谨地、生动地表达出来。于是开始尝试写作,在雪白的纸页上面写下笨拙的文字,那些词语像是胡乱飞翔的鸟群,等待着未来,怀有着希望。
(三)
放学的路上我经常一个人走,边走边胡思乱想。我幻想在某个岛上矗立着一座神秘的大城堡,那是我的秘密基地;我幻想在那个城堡内外发生的一切故事,也在悄悄地幻想着我的“爱情”。
但在生活中,我从不敢注视一个男生超过三秒钟,害怕人家洞悉我的“无耻”。和同龄的男孩子在一起,我总是感到害羞、不安。我从不敢和男孩子说话,我也不是女孩子们的好伙伴。她们好像不喜欢和我玩。我总是想找到原因,却总是徒劳。
生活中我一无是处,贫穷,窝囊,害羞,肮脏,馋嘴,记性不好,上学总是迟到,总是不能正确理解老师的话,我的数学测验总是不及格。我的思维方式总是和别人不一样,心里常常充满了矛盾和自责;我多愁善感,阳光普照就感到快乐,阴天就会感到悲伤;我天性脆弱,任何轻微的碰撞都会在我的心里留下痕迹。有时我试图通过哭泣来渲泄,但是我甚至不会哭泣。
我也有些优点:我非常诚实,很少说谎。如果有人肯把她的心里话说给我,我知道如何去聆听。我从不嘲笑任何人,对弱小者充满了同情。为了观察一只蚂蚁或一朵花开,我可以坐在田野里几个小时一动不动,我是如此的安静,对事物有着无止尽的耐心。
在我看来,世界上没有什么是平淡无奇的,日月星辰、花草动物,任何事物都具有着鲜活的生命。宇宙里到处充满了生命。我和藤蔓小声聊天,和豌豆谈心,向马铃薯微笑,向曼陀罗挥手,劝说黄瓜开花,耐心地等待西红柿变红……我了解石头,了解植物和河岸,当我们一起听风声的时候,我能知道它们在说什么。当我们在黑暗中坐在一起的时候,我可以感觉到彼此孤独的心在跳动。
我时常感到寂寞,只有在幻想中才能够找回内心深处的自己。我就是凭着这种“胡思乱想”生活下去的,这种奇特的幻想陪伴我走过了整个童年。
(四)
妈妈又命令我去后院的刘姨家借东西用了。像每次一样,我不想去,妈妈坚决地要我去。我一再央求,于是就挨了打。我哭起来,妈妈对我的眼泪视若不见,我只好去了刘姨家。
那是一幢破旧的平房,许多房门都锁着,房子周围有个阴森森的大园子,里面长满了纠缠不清的果树。可怕的不是这些,而是她闲屋里放着的一个东西,一具红棺材。
在斜角街,人一上了岁数,就提前把红棺材打起来,放在闲屋里,为最后那一天预备着。棺材是空的,可它带来的死亡阴影却比真正的坟墓还要可怕。我见到那些家里有棺材的人就像见到鬼魂一样,生怕他们那寒刺的目光把我的魂魄摄去。我从不跟脖子背后有难看皱纹的人来往,我认为他们就快死了。
刘姨的屋子外高里低,一进屋感觉就像掉进了一口深井,发黄的古画,发黑的家具,还有一种难闻的气味,无法形容,有点像某种金属,虽然我从未闻到过金属的味道。每次去了我总是想以最快的速度逃开。刘姨每次看到却显得很兴奋,招待我总是很殷勤。她常年卧床不起,浑身无力,脸上没有一点血色,但是看到我总是破例挣扎起来,从脚下的行李里掏出一盒饼干给我。
我从盒里捏起一块饼干。饼干已经软了。我礼貌地装在口袋里,尽量不朝她看,打量起她的房间来。她默不作声地看看我,笑一笑,什么也没说。她盯着我看,突然间,她俯下身闻了闻我。
“你的味道真好闻。”她说。
我的脸红了。
她不顾我的羞涩一直说下去:“又凉快又温暖又鲜美,是风和太阳的味道,多好闻啊。”说着她又俯下身闻了闻我。这种亲昵的态度让我很不适应,但我尽量避免露出想躲开她的表情。
“好孩子,多好的孩子呀。”她端详着我说。
我自觉对她不够好,为什么她会固执地认为我是好孩子呢?我不明白。说真的,我对她的夸奖一点也不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