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下定了决心,那便说干就干,一家人吃完午饭,下午就去城里逛了,既然要干,那么就得好好的谋划,首先得找个好地方,对于餐饮和服装行业来说,地段基本上可以决定存亡。
对于逛街,王金萍不喜欢,樊国胜也不想出来,所以只有樊晶晶也跟着跑了出来。
不过现在城里基本上繁华的地方就那么一条街,其他的地方都还没有开始开发,看着现在城里的街道,对于哪怕是已经来转过一两次的樊计白来说,还是让他有一些感叹。
作为最繁华的商业街,现在也只不过是一条两车道的柏油路,两边隔几米就有一颗法国梧桐,路上都是骑自行车的,只有偶尔才能看见一辆汽车,街道两边的房子没有高过四层的,商店也不多,卖的东西种类也不多,来来去去就那么几样。
想想再过一些年城里的变化,樊计白不禁感慨,谁又能想到,仅仅过了十几年,这个城市就会有天翻地覆的变化呢?大街变长变宽了,各种商店开了起来,高楼盖起来了,路上车来车往的,这还只是一个放在全国只能算的是五六线的小城市的变化,那些大城市呢?变化恐怕更大吧!
逛了一会儿,樊计白实在是感到没意思了,他对父母说他感到累了,让他们把他放到新华书店就行了,本来父母是不同意的,毕竟一个小孩子,人生地不熟的,很容易走丢,但是耐不住樊计白的央求,他们只得同意,只是要求他只能待在书店里,不能出去乱走,樊计白自然是满口子答应。樊晶晶还是跟着樊国平他们,她本来就好动,静不下来,自然不愿意待在书店里了。
等父母走后,樊计白就在书店里转了起来。
新华书店可以说是全中国最有名的书店了,基本上每个城市都会有一家新华书店,它里面的图书种类齐全,内容丰富,只要你想要的书,基本上都可以在里面找到。
看着满满一屋子的书,樊计白很认真的在书店里转了起来,他想看看有什么能用得着的书能用得上,以前没有条件,现在有条件了,自然要多买几本回去来好好的充实自己。
他转的很快,凡是他看见的,想买的,他都给挑出来,一会功夫他就挑了十好几本书,他人也小,拿不动那么多书,只能将他们摆成一摞,放到身前。
他一个小孩子弄了这么多数,人家书店里的员工还以为他是来捣乱的呢,一位三十多岁的妇女就走了过来,对他说道:“小孩,你家大人呢?怎么也不管管你,让你这么捣乱?”,说完她就蹲下身子,准备将那些书给抱起来,嘴里还说道:“赶紧让我把这些书放回去,别给弄脏了。”
樊计白双手往书上一按,不让她去拿,他对那个女营业员说道:“阿姨你别动,这些书是我专门挑出来要买走的。”
那位女营业员一听,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说道:“你一个小孩子家家的才几岁,识字么?你知道这都是什么书么?”
听见他们这边闹出的动静,书店里其他的人都围了过来看热闹,听了这个营业员的话,他们都往地上看去,想看看这个小孩挑了什么书,这一看,大家都是有些哭笑不得。
什么《论语》《史记》《资治通鉴》《孙子兵法》《世界通史》《国富论》《资本论》《经济学原理》《国际贸易》《计算机编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阿加莎克里斯蒂全集》《金融学》林林种种的什么都有,这些书别说小孩子,就是很多大人都看不进,现在看见这么一个可能刚上小学的小孩子要买这些书,他们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那个营业员说道:“你这个孩子是来捣蛋的吧?你家大人呢?”
樊计白说道:“他们出去逛街了,我在这等他们回来。”
营业员道:“赶紧让我把书放回去,不然等你父母来了我可就告诉他们了?小心他们揍你。”
樊计白道:“你放心吧,阿姨,等他们来了肯定会给我买的。”
反正不管营业员怎么说,樊计白就是不肯把书放回去,最后边上有一人说道:“那先别管了,等他父母来,让他们说吧。”
女营业员无奈,只好放弃,说了句,“那你可不能把书给弄破弄脏了。”樊计白点了点头,那女营业员见他点头,就起身去忙自己的事了。
等人群散去,樊计白拿起了一本书看了起来,他挑的这些书,有些对于他来讲,看起来的确有点困难,他虽然有着成年人的思维,但毕竟不是天才,不过正因为他不是天才,他才要买这些书回去,他要比别人强就需要更加的努力,反正他时间大把的有,一遍看不懂就多看几遍,一直到看懂为止,古语有云,“书读百遍,其义自现。”,终有一天他会看懂的。
樊计白现在看的书相比较其他书来说很有趣味性也很简单,那就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他上辈子看了好几遍了,百看不厌,是他最喜欢的小说之一。
他正看得入迷,忽然耳边传来一个声音,“小朋友,这书上的字,你认识吗?”
樊计白抬起头看向了说话的人,这人大概三十多岁,头发虽然梳得整齐,但是可以看出他掉发掉得很严重,稀稀疏疏的可以看见头皮,双眼温和而有神,鼻子上架了一副黑框眼镜,他外边穿了一身藏青色的西装,里面穿了一件高领毛衣,整个人看起来文质彬彬,非常的有书卷气息,右手还拿了一本厚厚的书。
樊计白说道:“嗯,这字我都认得。”
那人又道:“哦?那你能看懂里面的讲的内容么?”
樊计白回道:“能啊。”
那人又问道:“那你能给我说一下里面讲的是什么吗?”
樊计白这回没有马上说话,而是仔细的看了一下那人,然后说道:“叔叔,咱们认识吗?你是不是先介绍一下自己。”
那人愣了一下,似乎没有想到樊计白会这么说,一般的小孩子就算警惕,也只会说父母不让和陌生人说话,而不会像樊计白那样说,樊计白说话的口气就好像两个大人在说话一样。
不过他虽然感到惊奇,但还是说道:“行啊,那咱么互相介绍一下行不行?”
见樊计白点头,他才说道:“我姓董,叫董志书,是一个老师。”,说完看就看向樊计白,等待着他的介绍。
樊计白回道:“我姓樊,叫樊计白,是一名学生。”
董志书见他学自己说话有些无语,他顿了一下才说道:“噢,你好呀,樊计白同学。”然后他指了指樊计白手中的书,说道:“能给我讲一下里面写的是什么吗?”
樊计白笑道:“看来董老师是在考我呀。”,他才不信董志书没有看过福尔摩斯呢,他应该是怀疑自己到底能不能看懂。
董志书只是微笑,并没有说话。
反正是个陌生人,樊计白也不用担心,用手拍了拍书,道:“这书里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私家侦探和他的助手华生医生破案的故事,这书呢,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书中以华生的视角,描写了一个个生动有趣构思精巧的故事,刻画了一个智勇双全,精明能干的侦探形象。”,说完,他看向了董志书。
董志书惊讶的问道:“你以前就看过这本书?”,樊计白摇了摇头。“那你怎么会了解的这么清楚?”,董志书又问道。
樊计白笑道:“这不是书上这么介绍的么?我现在正在看“血字的研究”这个故事。”
董志书点了点头,但他的心里还是十分的惊奇的,他没有想到这个小孩居然真的可以看懂这本书,他有指了指其他的书,试探的问道:“那其他的书你也能看懂了?”
樊计白摇了摇头。
见他摇头,董志书松了口气,在他想来,樊计白可能是识字早,再加上福尔摩斯比较有趣味性,所以才能读进去,而其他的书都是些生晦艰涩的大部头,他肯定是看不懂的也看不进去的。
想到这里董志书疑惑道:“既然你看不懂,那你把它们拿出来干什么?难不成你真的要买它们?”,他以为樊计白会回答他胡乱挑的。
没想到却见樊计白居然点了点头,然后樊计白就对他说:“我没说全部都看不懂啊,这些书有些内容我还是能看懂的。况且这些书在以后都能用得上,我现在看不懂,不代表我以后也看不懂,我不信我看他个十遍八遍的还看不懂,书上不都说了么,书读百遍,其义自现。”
这下董志书是真的有点震惊了,他脱口道:“那你的学习怎么办?”,说完他就自嘲一笑,眼前的这个小学生都已经能看懂大人看的东西了,小学的知识对他还是问题么?
果然他就听见樊计白回道:“我现在已经把初中的课本都自学了一遍了,除了一些理科上的东西有些疑惑之外,其他的我都学得差不多了,正准备找些高中的课本来看呢。”
听了他的话,董志书更是无语,但他心里更多的还是兴奋,他知道自己发现了一个天才,他问樊计白道:“樊计白同学,你现在在哪个学校上学呀。”
樊计白听了他的话,,隐隐知道了他的意思,不过他还是回答道:“我现在在北村小学。”
听了他的话,董志书说道:“哦?是在农村上学么?”,樊计白点了点头。
董志书有道:“那你有没有兴趣来城里上学?”
闻言,樊计白立刻道:“不用了董老师,我现在在学校里过的挺好的。还有,我现在并不想跳级,现在我的时间非常的充裕,能干些自己想干的事,如果去和那些初高中的人竞争的话,我会很有压力的,谢谢您的好意。哦,对了,董老师也不用想办法去劝我父母,他们现在还是很尊重我的意见的。”
他一口气不停的说了这么多,将董志书想要说的话都给堵回去了,董志书无奈,他叹了口气,说道:“唉,你小子……”,说着他就摇了摇头,他抬起手臂看了一下表,对樊计白说道:“我还有些事,就不跟你聊了。”,说完这一句,他又意味深长的说道:“努力吧,樊计白同学,我相信咱们还有再见的一天的。”,说完他就拿着他要买的书就结账离开了,离开之前他又扭头看了一眼樊计白就出门了。
樊计白一直没有说话,他一直看着董志书,他知道董志书是个老师,也猜出他是哪个学校的了,但他又不确定,因为上辈子他好像没有见过,想到这里,樊计白摇了摇头不再想了,一个学校那么多老师,谁又能全部认完呢?反正他们还有再见的那一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