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学校大一女生到某超市购物,保安怀疑其偷窃超市商品,将其带入地下室以非法手段强行搜身并侮辱其人格。此学生为此起诉到法院。保安的行为错在哪里?
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有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包括生存权和自由权。
公民人身自由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人身自由权。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2)人格尊严。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3)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住宅。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案例中保安的行为侵犯了该女生的人身自由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