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正是经历了这样的家变,听过太多的冷言冷语才导致他的性格至此吧。他学习成绩极好,每次大小考,从来都是拉下第二名几十分。班里的老师可怜他,常带他到教师宿舍吃饭,偶尔还会拿上几件旧衣服。课堂上,又对他赞不绝口。似乎正是这样激怒了班级几个男生,他们私下里商量好,到了周五下午放学,等到下课铃响老师出了教室,一人冲上去用校服包住他的头,其他人涌上来一顿猛揍。揍得解气了,舒服了,扯过校服,大摇大摆往外走。
那时老师们都着急回家过周末,办公室里早就没了人。周六日不上学,他们算准了他没法打小报告,待到周一上学,一旦他去告发,他们就咬定没有这回事。更何况,群揍他的时候早就威胁他,如果老师知道了,“打得你妈都不认识你。”
他们邪恶地笑。
“不打你,你妈也不认识你吧!”
“哈哈,没事,也许我们多打你几顿,你妈就能认识你了。”
“对,也许你爸还能回来。”
接着他们表演合唱,“带着你的弟弟,带着你的后妈,坐着那马车来……”
班里的其他学生多半胆小,事不关己,连热闹也不敢看,早早溜走。他似乎真的从未对家人和老师说起,至少老师那里没有任何动静。那帮男生的胆子因此大起来,发展到后来,一到周五,如同例行公事一般,成了他的挨揍日。
直到别琼看不下去,离开家时,偷偷藏了一把水果刀在书包内,才结束了他历时半年多的挨揍生涯。
她还曾经送给他一副棉手套。有天轮到他值日,她返回学校拿落在课桌内的作业本时看到他冻裂不断渗血的手背后,从商店里买来偷偷塞在他书包里的。
当然无关爱情,她是真的看不下去,总觉不做点什么,良心难安。
这两件对她而言无足轻重乃至迅速忘记的事情,似乎让他有点受宠若惊。连班级里最迟钝的男生都发现他看到她时,“突然变得很不一样”。
别琼走进教室的时候,他会突然坐得很端正。
上课时老是盯着别琼的背影愣神。
别琼值日时,每节课后黑板上的粉笔字,他跳起来抢着擦干净。
别琼生病缺勤时,他整个人坐立难安。
……
逐渐越来越多的人开他俩的玩笑,见到两人中任何一个,起哄叫着另外一个人的名字,继而彼此暧昧大笑,挤眉弄眼。
别琼问心无愧,镇定自若,倒是他似做了亏心事,常常憋得满脸通红,更说不出完整的话来。
终于捱到了小升初,升入市重点,偏又和他分在同一班。
女生早熟,别琼开始格外留意自己的言行,小心同他保持距离。他虽也有收敛,却不过是转入地下。每天早上她都会从课桌里找到他塞进去的东西。一个红透的苹果,一个大大的梨子,一捧不知名的野花,一束带着麦秆的青色麦穗,甚至是一只通体碧绿被穿在狗尾巴草上的蝈蝈……
之所以明确是他塞进去的,是因为每次别琼看到,惊讶地在班内搜寻送礼人时,总会察觉到来自于斜后方某个角落里沉重的注视压力。
那压力来自于他的注视,带着极其沉重的力量,让她如芒在背。
回头看他,会收到一个十分胆小的微笑,再偷偷点下头,意思是说,东西是我送的,希望你能喜欢。
别琼在放学路上拦住他,请他不要再送。他以为她怕别人说闲话,只安慰她“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让别人知道的”。暗示了几次他仍不明白,干脆打开天窗说亮话。
“我不喜欢你送我这些东西,也不喜欢你,现在你明白了?”
他被逼急,说话结巴,“我是想,是想,说谢谢你曾经为我……我,我也想表达我对你的,对你的谢意。”
“只要你离我远点儿,就是你对我最大的谢意了。”她又说,“你也别把之前的事情看得多么重,就算是只流浪猫,流浪狗,我看到也会搭把手的。”
也许那天的谈话刺伤了他,她的课桌终于安静下来,再没有收到任何东西,同样安静的,还有他。
清清静静读完了初中。中考时录取通知书下来,直升重点高中。不知为何,她第一反应是他有没有如愿。直到报到那天在高一年级组办公室外看到了分班名单,看到他的名字,松了一口气。看到他在隔壁班,又松了一口气。
也是在那时,她认识了同桌邵小尉,或许也因此,改变了她的人生方向。
大学时,不知是不是巧合,他同她考入同一大学。
那时的她,希望他能离自己远点,却并没有到讨厌的份上,暗地里期望着他能考个好大学,将来有个好前程。
那天晚上。
四妞丢下她一个人跑回宿舍后,他支吾半天,突然把她拉到路灯后枝繁叶茂的梧桐树下,似乎视线暗下来,他才有说话的勇气。
他问她:“你我之间,到底还有没有可能?”
这个问题,刚升至高一摸底考试全班倒数第八时,高三她同温沈锐热恋时,大一她和温沈锐吵架吵得最猛烈时,大二她被温沈锐抛弃时……他都曾经不合时宜地跑来问过她,得到的都是拒绝。每次拒绝后他都会消失一阵,没多久又平静出现,见到她时也会客气打个招呼,仿佛什么都没发生。
这一次,又赶上她的心情格外不好,早上起来登录QQ时意外发现温沈锐改了QQ签名:“老婆会武术,我也挡不住。”
像是瞬间被闪电击中,电流穿透四肢百骸,动弹不得。
一直以为她和温沈锐之间,即便分手,也还有些故事没有讲完,她期待着有那么一天,他能朝她走来,用只有对她说话时才独有的温柔语气说,小琼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我是因为XXXXXXXX才不得不压抑对你的爱,违心与你分手,求你原谅我,再回到我身边好吗。
这个因为“XXXXXXXXXXXX”的理由,她曾经替他想了上千遍。
家人希望我以事业为重,在他们压力下只好与你分手。
其实是我得了重病,不想拖累你。
你妈妈曾经找过我,觉得我们不合适,希望我能同你分手,让你安心毕业。
……影视剧里不都是这么演的吗,男主角强行与女主角分手,总有着各种各样不得已的理由,但其实,他是爱她的。
他同她分手,其实是为了她好,是为了他俩的前途着想。
眼下的短暂分手,是为了将来更够更好地在一起,过上幸福美满的甜蜜生活。
所以即便与他分手一年多,她一直活在童话般的梦境里。
在那里,她可以自由地假想着,他们还在一起。
可是这个QQ签名,仿佛魔镜里突然伸出来的一只手拉她进入现实世界,似告诉白雪公主的后妈你不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般,告诉她,你已成为过去式,眼下,人家有亲密女友,亲密到可以如此打情骂俏。
在床上木头般躺了一天,四妞看不下去拖她逛超市,他又不识相跑来找她。
似乎每次告白,他都来得特别不是时候。他像是算准了她心情不好,于是倒霉催的偏要跑来找她。
她积攒了一天的怒火终于找到发泄的出口。
像是有人树了一面大旗,上书“老婆会武术,我也挡不住”在她头上来回挥舞,不知死活的他又闯过来,似掏出一个打火机,嗒!点燃这面大旗,带着火星的碎屑噼噼啪啪落下来,燃着她的头发。
噼噼啪啪。
噼噼啪啪。
她一把推开他,觉得不解气,使劲踩了他的脚,见他疼得咧嘴直皱眉头,终于抛出了最致命的一击——
“我说,你!”她气呼呼地看着他,说话一字一顿,“能——不——能——找——个——你——配——得——上——的——人——喜——欢?”
【如果你曾奋不顾身爱过一个人】
邵小尉是在很久之后才明白,那些动辄把分手挂在嘴边看上去十分强势的一方,反而是在恋爱关系里最弱势的那个。说分手不过是威胁,因为无法控制而摆出决绝姿态,想吓唬、制衡对方,当然不是真的想分手。
恰恰是从来不说分手的那一个,某天真的说分手,才是真正彻底想要结束关系——分手权,是牢牢掌握在人家手里的。
可惜她知道的,太晚了。
所有人都觉得她强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