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问题的领域中,与愉快不愉快的主观性不同,需要有客观性。这个客观性又不像适应不适应的价值那样,在数量上可以测定。但平等这个定义能否实现,作为一个标准在理论上是可以测定的。因而价值的客观性,不仅仅是指可测定的尺度数量。
同样是正义的,或在法律上是同等的。但怎样为善,这也会引起人们的议论。如同事因病住院,不去探望在法律上无所谓坏,也无所谓好,是同等的。这是用正义这个价值概念衡量的结果。而如用道德观念衡量的话,人们就会说还是去探望比不探望置之不理好。于是,人们便是在追求善这一价值,并使之有实现的可能。从这个意义来说,可以明确善是比正义、愉快、适应都要占优位的价值。这一事实是毋庸置疑的吧。然而,价值关系确又存在着不可能单纯系列化的问题。去探望病人,如不适时,就未必是善。再说,即使自己认为探望是应该的,可却减少了家属探望的时间,那么病人是否高兴呢?还要考虑到如用工作时间去探望是否应该。如无碍工作,上级又同意,那是对的。但如不去也没有什么错处。尽管如此,利用工作之余去探望一下,也是应该的。归根到底,我们可以认为在已谈到的价值中,善是最高的价值了。
我们把去探望病人看作善,这就是尽头了吗?当我们拿着慰问品来到病床前时,病人说他贫穷的未婚妻给他送来了巧克力,这时我们就要想一想我们带来的大盒巧克力拿出来是否好?也许,这和说一声:“我时间仓促,没来得及买礼品。”然后到医院小卖部买一小束花送来,在善意这一点上没有什么区别。因为,无论怎样做,都是为朋友送些东西表示慰问。但如果病人心爱的人带来的是小礼物,为了使这小礼物不失光彩,那么带大礼物的人如能做些牺牲,再去另买些小礼物送给病人,那么这个人的心灵就是美的。
在生活中,只有努力站在对方的立场上,真正想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的心情,才能产生出行为美或同情美来。
这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例子。但它提出了一个问题,美与善相比,到底有什么不同呢?与义字相比,又有什么不同呢?无论怎样,只要行动,首先就要下一个决心。在这个意义上,自己就成了责任的主体。如果是这样的话,自己就要负担沉重的牺牲,前面已经讲过,这就是善字的含义。
善字的构造,包含了牺牲有大小的意思。到医院去探望病人,可能会受到传染,同时还牺牲了自己一部分工作、休息、娱乐的时间。另外,不仅得不到钱,反而还得破费些钱财。从这个角度看,善确有做出一定规格牺牲的含义。但是,只有超越规格的牺牲才是美的,因为是行动自由的人支配着牺牲的大小。为国家纳税,执行选举义务,这些是对国家表示责任的价值。如果能为儿童教育捐款,那便是善。但如为教育儿童而贡献了一生,就不能仅仅说它是善了。当然,人们做事的动机各有不同,但仅从同情的角度看,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为孩子们服务,我们就不得不说这已超越了善,而已成为美了。
这样看来,美的最高形象是与宗教的圣相等的最高价值。美是精神表里如一,具有牺牲精神的人格形象。美的光彩与单纯履行义务、做些不为他人所难的正确的事情,不牺牲自己,也不犯错误的道德模范的善不同,美的光辉是照耀人们心灵的灯塔。我们可以称赞重义之人,也可以赞叹行善之人。但是,那些称赞和赞叹能够打动我们的心灵吗?能够给予我们的生命以奋起向上力量的只有光彩夺目的美,只有美才能唤起人们的力量。
美与创造有关。那些美的行为,不正给我们这些平凡的人们带来了对产生出其他美的行为的憧憬吗?由于美的光辉,美几乎成了包括一切闪光的东西的概念。就连那些月光下海滩上的沙粒,我们不也用美字来形容它吗?这不能说它错。对于那些闪耀着语言光辉的华丽的或典雅的文章,人们称它为语言艺术,这也是对的。但是,如果我们仅仅把这些小小的自然界的光辉和小小的艺术光辉看做是美的话,而忽略了美之光彩夺目的源泉,美的人格和美的行为,那便是人类的末日。美,作为最高价值,可以说是为了人类牺牲自己。美以爱来完成一切细小事情,并在生活中点燃起充满希望的光辉。
台湾作家林清玄这样阐述“人生之美”。他说:
人生的美,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欲望、物质带来的美。物质的人生是永不能满足的。比如你吃东西吃得很好,但科学家的分析是,你只有15厘米的满足感,即从舌尖到喉咙。
美的第二个层次,是文化、艺术、文明带来的美的满足。比如听动听的音乐,看美幻的灯光。
美的第三个层次是灵性、精神的美,这要求我们通过努力,去认识生命中一些美好的部分。要告诉自己:“快乐地活在当下”和“尽心就是完美”。
林清玄曾说过“爱和美可以减轻许多人生的负担”。
林清玄还这样告诉我们“爱的试验”:回到家,当看到你的爱人的时候,用一种充满爱的感动把她抱起来,转一圈。然后你再去找一个50公斤重的大石头,哇,你会发现这石头好重,比爱人要重好几倍——为什么,那是因为你对石头没有感情!
尼采在《悲剧的诞生》里,用日神阿波罗和酒神狄奥尼索斯的象征来说明艺术的起源、本质和功用乃至人生的意义。“日神精神的潜台词是:就算人生是个梦,我们要有滋有味地做这个梦,不要失掉了梦的情致和乐趣。酒神精神的潜台词是:就算人生是幕悲剧,我们要有声有色地演这幕悲剧,不要失掉了悲剧的壮丽和快慰。”
活出人生梦的情致,活出悲剧壮丽的色彩——金大中就是一个范例。在所有的政客里,他是让我们感动的少数几个中的一个。当一个人把自己面对死亡的困境都当作审美对象时,还有什么能让他屈服?审美的人生,金大中深刻领悟了酒神的精神。他的一生所遭遇的苦难真是让人感慨万千。他五次面临死亡,五次侥幸逃脱。被绑架到海上的临死时刻,他“拉住上帝的衣襟,乞求上帝拯救”他,冥冥之中他感知了上帝的光芒,死亡都变得轻盈起来。是悲剧吧,更是信仰之光的闪耀。信仰的支撑让金大中的人生韧劲十足,“与无所希望中得救”。
而尼采,他也亲身演绎着审美的人生。是痛也好,是悲也好,他在他悲剧的人生里活出了一个骄傲的自我。“我的‘我’教给我一种新的骄傲,我又以此教人:不要再把头埋进天堂这类东西的沙堆里,而要使头自由,使这颗尘世头颅为尘世创造意义。”
审美的人生并非刻意追求,而是一种自然而然、情不自禁的状态,是发自肺腑的。因为内心极度渴求,才不得不这么做,就像马太,他激动得浑身颤抖着记录来自天堂的福音。尼采宣告上帝的死亡,他在自己的狂醉里活得壮丽;马太激动于上帝的存在,他在上帝的召唤中传播福音,一样精彩的人生。截然相反的人生状态,却都是完完全全自然而然的,都是审美的人生。如歌德所说,诗人作诗也应该自然而然,否则,他就只是“勉强的诗人”。如果写诗必须痛苦,这痛苦决不是来自绞尽脑汁,而是来自于内容本身带来的激动。我们可以做的,是多多积累生活经验,从拥有中提炼,审美才不至于这么辛苦。歌德说:“如果有现成的材料,工作就会容易些,做得好些。”金字塔的底座够宽广,塔尖才可遥指天空。而审美化的人生却处在脱离现实生活的土壤、悬置于空中的状态。没有生活的土壤的滋养,生命之树的精彩之果何以结成?太唯美会丧失踏实感。
与审美的人生相反,还有一种物质化的人生态度存在。功利使人生变成一种负累,审美的生活才充满情趣。审美的人生并不排斥功利,因为人始终都生活在社会中。但是,功利决不能成为人生的主导。虽然物质和精神是人生中均不可缺的两部分,但是,生活态度是决不可物质化的。相反,对生活中物质的追求却可以是审美的。“理性的最高行动是一种审美行动。”不仅是最高行动,我们大可以化解被物质化的生活积聚的焦躁、抑郁而使其处于一种审美的状态,只要人愿意收敛自己的欲望。物欲横流,会破坏人生的美。
审美与灵感在某些地方有相似点。灵感要求自然而然,我们常常把灵感的出现看作“顿悟”;审美也是,也要求那种自然而然的感叹。但是,灵感的突然闪现是与作家们日积月累的思索密切相关的。柴科夫斯基是举世闻名的大音乐家,他的音乐才华世人称叹。他每年至少有一部作品诞生,而且每一部都是可以在世界音乐宝库里占据一席之地的佳作,并且这些作品几乎涉及了音乐样式中的各个方面:歌剧《叶甫根尼·奥涅金》、交响曲《“悲怆”》、芭蕾舞剧《天鹅湖》、《第一钢琴协奏曲》等等、等等。无疑,这些作品里有灵感闪现的因子,但更多的是柴科夫斯基勤奋不懈的结果。在灵感闪现的时刻他努力捕捉,没有灵感的日子里他依然孜孜不倦。如尼采所说:“实际上,优秀艺术家和思想家的想象力是在不绝地生产着,产品良莠不齐,但他们的判断力高度敏锐而熟练,抛弃着,选择着,拼凑着;正如人们现在从贝多芬的笔记中所看到的,他是逐渐积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多种草稿中挑选出最壮丽的旋律的。谁若不太严格地取舍,纵情于再现记忆,他也许可以成为一个比较伟大的即兴创作家;但艺术上即兴与严肃刻苦地精选出的艺术构思深切关联。一切伟人都是伟大的工作者,不但不倦地发明,而且也不倦地抛弃、审视、修改和整理。”
同样,要使生活变成审美的生活,也需要审美经验的不断积累。审美能力的提高与审美经验的积累有着紧密的联系。什么是要的,什么是不该要的,在不断的审美过程中,不倦地抛弃、选择、审视、整理,才有形成自己独特审美品位的可能。这样的可能才为审美的人生提供可能性,也可以说是坚定了个人审美的人生的思想基石。
柴科夫斯基也好,贝多芬也好,都亲身演绎着审美的人生的真谛。活出人生梦的情致,活出悲剧壮丽的色彩。
伦理与艺术无必然联系,但是,与人生不能不说有着那么丝缕牵扯。个体审美的人生当以不危害他人为底限,以珍爱生命为总线。曾有一位功成名就的摄影记者,他有一件作品记录了这样一个事实:一只凶猛的秃鹰、一个孱弱的女孩,秃鹰从天际直飞向无助的女孩,恰逢遭遇的刹那,记者按动了快门。这件作品在国际大赛上获了大奖,但是记者却因此自杀了,因为他不能忍受自己眼见悲惨的发生却选择了摄录而不是拯救。曾经,他那么珍爱他的相机、他的作品,他用那第三只眼表达着他对人生的态度,然而,这件作品,却最终让他明白了美的底限是什么。
人生若是梦,就活出梦的滋味,在梦里陶醉;亦或是悲剧,是悲剧就将这悲剧演得壮丽。在生活的基调上奏出绚丽的乐章,是生命之乐和谐而惊异的所在。
人生处处有艺术
我们今天谈起艺术,许多人觉得离自己很远,认为那是艺术家的事。
在现代的文明社会,艺术被看作一种专业工作,看作画廊里的美术作品,舞台上的歌舞表演,街心花园的雕塑,银幕上的艺术片,艺术家也被看作一种谋生的职业。
然而,19世纪伟大的作家托尔斯泰却这样说:“整个人类生活,无处不充斥着形形色色的艺术品——从摇篮曲、笑话、日用品、衣着,到教堂设施、建筑物、纪念碑和仪仗队。整个人类生活,完全都是艺术活动。”
艺术是情感的结晶。托尔斯泰曾给艺术下了这样一个简明的定义:“艺术是一种人类活动,在这种活动中,一个人有意通过一定的外部符号,把他亲身经历过的感情传送给他人,他人受到这些情感的感染,也能体验到它们。”
对艺术品有没有衡量的标准?
托尔斯泰给我们指出了优秀艺术品的三个特征:
第一,一件艺术品应该表现某种特定的感情,如悲痛或高兴等等;第二,他应该清楚明白地表现那种感情;第三,艺术家应该真诚地期望表现出他的感情。
托尔斯泰对这些标准进行了概括:“如果某件作品没有表现艺术家的特定感情,因而也不具有特殊的个体性,如果他没有明白易懂地表现出来,如果它不是出自作者内在的表现需要,那么它就不是艺术品。”
托尔斯泰始终把情感放在衡量艺术品的第一位,那么,在我们的生活中,只要倾注了我们独特的情感,只要是出自自己内心的表现渴求,只要我们把这种内在的情感通过一种外在的符号表达出来,那么,这种表达就是艺术品。我们在其中投入的情感越是浓烈,我们表达的体验越是独特,我们的表达方式越是明白畅晓,这件艺术品就越是高超。
我们说某人有人格魅力,这种魅力其实就是一种艺术的魅力。一个人的人格修养到了一定境界,其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会散发出一种美的气质,美的风韵。这个人一定是一个情感丰富的人,一定是一个以自己的全部热情拥抱生活的人,一定是一个身心和谐、心口如一、具有自由气质和独立人格的完整的人,而绝对不可能是一个人格分裂、口是心非、利欲熏心的人,也不会是一个没有灵魂、麻木不仁、僵化机械的人。
我们的一切活动,都可以成为杰出的艺术。一个军事家,运筹于帏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他的行动就构成了军事艺术。一个政治家,他能将一个民族的热情和力量激发出来,去追求一个伟大的政治理想,他的政治生涯就构成了政治艺术。一个科学家,运用他对宇宙的无穷的好奇心去不断发现和创造,他的科学研究就构成了一种科学艺术。
那么,普通人的平凡无奇的活动也能构成艺术吗?回答是肯定的。我们常常在最普通的人身上,感受到一种令人感动的美。一个普通的母亲,在给她的孩子喂奶的时候,那种温馨,那种慈爱,那种和悦,总是给人一种圣洁的美。一个敬业的服务员,她的一个微笑,他的一个麻利的动作,他的一个关心的问候,他的周到细致和体贴入微,都会使人感到美的欣悦。一个手工艺人,看着他倾注心力创造的工艺品,就像看着自己的孩子一样甜蜜。一个厨师,总是一盘把色香味俱佳的菜肴看作最美的艺术品。当我看到做拉面的师傅在双臂的舞动中把一团面抻成游丝般纤细的面条时,我就不由地把他看作世界上最有魅力的舞蹈大师。当我看到那栩栩如生的造型菜时,它给我的赏心悦目并不亚于观赏一幅大师的雕塑杰作。
反之,如果我们仅仅是例行公事地工作,如果我们只是把工作当作养家糊口的手段,如果我们从事的是机械的奴隶劳动,我们的生活就非但不能成为艺术,而且是一种不堪重负的苦役。因为在我们的劳作中,我们倾注的仅仅是汗水,而没有情感,没有生命的灌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