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了一上午的训练,累的骨头都散架了,这就是侦察连,这就是师直属侦察连,高强度的训练,一切都是为了准备着战争,战士们都时刻准备着,虽然我在大学坚持着锻炼,但我不得不承认我是一个标准的懒骨头,特别的懒,不是一个勤快的人。我都不知道我是这么挺过来的,等多年以后的今天在回忆起当年的事,我终于明白了这就是军营的量,他可以将任何一个人改变。
侦察连是现代战争乃至未来战争的尖兵,永远是冲在最前面的,往往是穿越无人区,深入敌后。侦查第一手情报给空军做精准的引导打击,等等
很快我和连长要的设备都到齐了,包括人员都到齐了,这些人员都是全军文化水平最高的,所有的都是高中生,还有两个号称计算机精英。等人员就位以后我问他们:“各位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谢同心,临时是咱们班的班长,去年12月份入伍,是一个正宗的新兵蛋子。家市SD的,在临开始以前我想让你们也自我介绍一下你们的情况,好让大家相互了解一下。”
“我先来,我叫张小毛,来自3连,入伍两年高中毕业,最喜欢计算机,将来想成为计算机高手。”
我来问你,你为什么加入我们师侦连呢。
“应为我喜欢计算机,想成为一个计算机高手,将来造福人类,报效国家。”
“好说得好,下一个。”
“我叫李大光,中专毕业,专业是计算机编程,来这里的目的是想学以致用,报效国家我入伍已经4年了,是一期士官。”
“我叫王大宝,今年23岁中专毕业,学的专业是计算机一体化,至于来这里吗我也说不好,可能是领导看我太优秀了哈哈哈哈。”
“我其实就是想缓和一下气氛,我认为真正的军人应该就是无论在什么环境下都应该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我来这里的目的和他一样,就是学以致用,更好的报效国家。”
下面分别是王宝龙,王志宝,上官云清,刘广瑞,刘子龙,李宝龙,杨中华。分别介绍了自己的情况。我接着说:“我相信你们都是最优秀的士兵,来这里我相信你们接到的通知是不一样的,但里面都有一条是我们这个单位是高度保密的,所以我想我们做一个简短的仪式,算是入班仪式吧,大家跟我说忠于祖国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人民,终于中国GCD的领导,终于中国GCD的领导,听从党的教诲,听从党的教诲,无论在任何时候,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时间,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地点,任何地域形态下,任何地域形态下,都严格保密,都严格保密,绝不泄露秘密。绝不泄露秘密。”
“好我这里有一份保密协议,你们都看一下,如果没有什么疑问就签署一下。”
保密协议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
为确保国家及军队机密安全,维护国家的军队利益,所有开发人员必须遵守下列保密守则:
1、所有需进入部队营区的人员,需经公司政审合格并持有准入证方可进入部队营区工作。
2、进入部队营区的人员必须遵守部队营区规定,必须在指定范围内活动,不得随意走动、不得随意进入部队办公区。
3、所有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找军人打听军事事项,不得打听军事机密,不翻看军事记录;做到不该过问的事不问、不该进入的不进;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
4、不得私存军事资料、图纸,不准带照相机随意拍照,如检拾含有军事事项的有关材料,要及时上交项目经理妥善处理。
5、要从维护军队利益出发,互相监督,自觉接受检查;公司将定期对工人和管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并检查执行保密守则情况,好的表扬,差的批评,违犯上述规定将其开除或移交军事法庭
项目保密协议
保密项目:_________项目组成员:_________乙方因参与甲方关于_________项目的有关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军事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GWY有关部委和相关规定,订立本保密协议。第一条保密的内容和范围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军事秘密范围包括:1.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设计要求、服务内容、实现方法、运作流程、技术指标、软件系统、数据库、运行环境、作业平台、测试结果、图纸、样本、模型、使用手册、技术文档、涉及技术秘密的业务函电、技术信息、专有技术和甲方《文件管理办法》中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等等;2.内部信息:包括客户名称、客户地址及联系方式、需求信息、采购资料、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资料等等;3.其他事项: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通过与项目对方当事人缔约)和有关协议(如技术合同等)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第二条乙方的保密义务对第一条所称的该项目军事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1.主动采取加密措施对上述所列及之军事秘密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义务人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3、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浏览、复制等)获取与本职工作或与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军事秘密
4、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在该项目中的军事秘密。
5、不得允许(包括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行为)或协助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关于该项目中涉及的军事秘密,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牟利,擅自披露使用军事秘密,制造涉及军事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军队有关的物件,不得测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事,不得直接或间接的向公司内外部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方披露相关的军事秘密,不允许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资料。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文件,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之外使用。
6.该项目的军事秘密所有权始终全部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对项目不同程度的了解申请对于该项目的军事秘密所有权,在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依法具有某些所有权者除外;7.如发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军事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8、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军队。
第三条保密期限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第四条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但尚未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的违约罚款。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侵犯了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权利,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第五条争议的解决办法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第六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解决。第七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__谢同心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我接着说如果大家没有什么异议就签了吧。另外就是,这十天我们除了训练就是学习保密条例从现在开始。我和大家一块重新学习。”
就听有人说:“兴兵蛋子凭什叫我们?你以为你是谁啊?”
“我告诉你们,我没认为我是谁,但我希望你们遵守纪律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守军事秘密,维护国家军事利益,保障军队建设和作战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军事秘密是关系国家军事利益,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如悉的事项。军事秘密是国家秘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全军所有单位和人员都有保守军事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军队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军事秘密安全又便利各项业务工作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
第五条军队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控制知密范围,防范窃密活动,消除泄密隐患,确保军事秘密安全。
第六条全军团以上单位设立保密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委员会主管全军的保密工作,各单位的保密委员会主管本单位的保密工作。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保密委员会的工作机构承办。
第七条保密工作的业务、装备、科研等经费,列入全军预算。
军事秘密的范围和等级
第八条军事秘密包括符合本例第二条规定的下列事项:
(一)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规划及其实施情况;
(二)军事部署,作战和其他重要军事行动的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三)战备演习、军事训练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四)军事情报及其来源,通信、电子对抗和其他特种状态等基本情况,军以下部队及特殊单位的番号;
(五)武装力量的组织编制,部队的任务、实力、素质、状态等基本情况,军以下部队及特殊单位的番号;
(六)国防动员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七)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配备情况和补充、维修能力,特种军事装备的战术技术性能;
(八)军事学术、国防科学技术研究的重要项目、成果及其应用情况;
(九)军队政治工作中不宜公开的事项;
(十)国防费的分配和使用,军事物资的筹措、生产、供应和储备等情况;
(十一)军事设施及军事设施保护情况;
(十二)军援、军贸和其他对外军事交往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十三)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九条军事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损害。
第十条军事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以及国防科工委依照本条例第二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确定,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军事秘密密级的确定、调整与解除
第十一条产生军事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军事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及时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在确定密级前,产生该事项的单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确定保密期限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对是否属于军事秘密和属于何等密级不明确的事项,依照下列权限确定:
(一)秘密级由团级以上单位确定;
(二)机密级由师级以上单位确定;
(三)绝密级由军级以上单位确定。
第十三条军事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或者解除。密级和保密期限的调整或者解除,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十四条军事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产生该事项的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军事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不需要继续保密的,产生该事项的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应当及时解密。
保密制度
第十五条接触军事秘密以工作需要为原则。产生军事秘密事项的单位,应当确定接触该事项的范围;接触军事秘密事项的单位,应当确定接触该事项的人员。
第十六条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管、移交、销毁军事秘密载体,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登记、签字手续,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七条复制军事秘密载体,必须严格控制。确需复制时,须经原密级确定的单位同意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权限审批。复制件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
第十八条携带军事秘密载体外出,必须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携带绝密级载体外出-的,还必须报同级管理保密工作的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未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任何单位或者人员不得将军事秘密载体携带、传递出境。因特殊原因需要向境外组织、人员提供军事秘密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经有相应批准权限的机关批准,并报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条不需要保存的秘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后,及时销毁,并由二人以上到指定场所监销。
第二十一条存储、处理、传输军事秘密的技术设备、设施、系统、网络、场所等,必须符合技术安全保密要求。
第二十二条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军事秘密,必须根据其密级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严禁使用明码或者未经总部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密码传递军事秘密。
第二十三条军事设施和其他涉密场所、部位,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防护措施,未经有相应批准权限的机关批准,不得对外开放。
第二十四条掌握和经管重要军事秘密的人员出境,必须严格控制;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保密工作主管部门认为其出境后会危及军事秘密安全的,不得批准出境。
第二十五条涉及重要军事秘密的会议,主办单位应当对会议场所组织保密安全检查,采取保密措施,并指定人员按照保密规定管理会议文件、资料。
第二十六条公开出版发行军事报刊、书籍、地图、声像制品,公开展示军事装备、国防科学技术成果,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军事秘密。拟公开发表的军事学术、国防科学技术论文和反映军队情况的各类稿件,投稿前必须经撰稿人所在单位或者文稿涉及事项的主管单位进行保密审查。
第二十七条各级领导干部应当模范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家属、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军事秘密。第二十八条发生泄密事件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并迅速查明被泄露军事秘密的内容、密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和程度,采取补救措施。
第二十九条全军所有单位都应当对所属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保密教育列入部队政治教育和院校教学计划,分别由政治机关和院校教学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对所管理的军事秘密载体、涉密技术系统和涉密场所进行保密检查。保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及所属单位的保密工作。
第三十一条战时或者执行特殊任务时,除执行本条例外,有关单位还应当根据上级指示和担负的任务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军事秘密安全。
第三十二条全军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守则。
奖励
第三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人员,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一)对保密技术、产品、设施的研究开发有重要贡献的;
(二)在危急情况下,保护军事秘密安全的;
(三)对盗窃、毁坏、出卖军事秘密的行为举报或者侦破有功的;
(四)发现泄露或者遗失军事秘密,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损失的;
(五)在保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处分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盗窃、毁坏、出卖军事秘密的;
(二)泄露或者遗失重要军事秘密的;
(三)利用军事秘密进行非法活动的;
(四)发生泄密事件,隐情不报或者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五)玩忽职守,使军事秘密安全遭受危害的;
(六)其他违反保密制度危害军事秘密安全的。战时或者执行特殊任务时,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应当给予处分的,从重处分。
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条例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6年11月27日ZYJW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即行废止。
编辑本段保密守则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该带的秘密不带。
(五)不该传的秘密不传。
(六)不该记的秘密不记。
(七)不该存的秘密不存。
(八)不随意扩大知密范围。
(九)不私自复制、下载、出借和销毁秘密。
(十)不在非保密场所处理涉密事项。
就这样我们上午训练,下午强化学习保密条例和保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