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东南郊外的枫丹白露森林,每到周末或是假期,就会吸引来大批的巴黎市民。平时略显寂静的森林公路,一到这个时候就会车流如海,人们在这座如梦幻一般美丽浪漫的广袤森林里,一边和家人子女享受着天伦之乐,一边陶醉于孕育了以米勒、柯洛、卢梭等巴比松画派大师的美景之中,心灵在不自觉间得到了陶冶和洗涤。
陈恪轻轻靠在一棵粗壮的橡树上,看着那参天蔽日的浓密枝叶向天空伸展,不由轻轻发出一声感叹:“难怪这里可以生长出那么伟大的画派。”
“你打算在巴比松镇住多长时间?”爱米丽问。
陈恪看着她,轻轻笑了笑:“我有一周的假期,但在这么点时间里,不知能不能完成一幅完整的作品。”
爱米丽是个身材高挑的短发姑娘,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语,在陈恪初到巴黎时,她给予陈恪许多帮助,这让陈恪的心中对她充满了感激和谢意。然而他却始终与她保持着一种微妙的距离,并不让两人间的感情进一步升华,因为在遥远的中国,在那个与巴黎相比,既缺少艺术气息,又缺少物质条件的城市里,有一个一直在等待他回去的女孩。
她叫林思思,是陈恪在大学时的学妹。陈恪现在还记得与她最初的那次见面。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陈恪像往常一样来到运动场上,在一道从正面射向他的阳光中,他望到了一个美丽的身影。那身影在以优美的姿势向前奔跑,被束成马尾的长发在后边一荡一荡,陈恪的心中,就突然莫明其妙的产生了一种冲动,一种想和那女孩并肩奔跑的冲动。
应该说,从青春期——甚至是从青春期之前开始,陈恪就已经是女孩们眼中的白马王子了。从小习武的他,有着远比同龄人健壮得多的体格和高大的身躯,父母亲优秀的遗传基因,又让他拥有了书生一样白净的脸和俊秀的外貌。然而要命的是他的闪光点又不止于此,他从母亲那里得到的艺术基因,让他在绘画和音乐上有着魔鬼一般的天才,当他拉着小提琴或是弹着钢琴时,甚至连比他大出许多的成熟女性,也会被他周身散发出的艺术家气息所迷倒。在他初中毕业前,他的音乐老师就曾不顾一切地向他表达过爱意。
或许是经历了太多来自女生的瞩目,陈恪对所有的女孩都无甚感觉,在他看来,天下似乎都是庸脂俗粉,不屑一顾。
直到他见到林思思。
林思思身上有一种非常独特的气质,那是一种超然物外的淡定与从容。自从那个让陈恪有了奇妙冲动的早晨之后,他总是希望有机会能接近这个女孩,这对他来说,几乎是破天荒的想法。或许是老天也感动于他的转化,竟然在不久之后就为他创造了一个机会。
大学里有不少学生活动团体,其中包括了跆拳道、拳击、空手道等格斗性的竞技团体。对这些,陈恪都没什么兴趣。他的父亲是一位传统的武术家,与其他武术家相比,他的思想要更加开放。而且自打“李小龙”这三个字传入中国内地后,陈恪的父亲就疯狂地迷上了这位功夫大师兼电影明星。在父亲的影响下,陈恪对李小龙崇拜得五体投地,而且对李小龙所创建的截拳道武术思想也有着深入的研究。李小龙的思想深深地影响了他,让他对体育形式的武术感到一种没来由的厌烦,也让他对截拳道有一种疯狂的热衷。所以当他发现学校内竟然还有一个截拳道会后,立刻就加入了进去。
然而与其它热闹的团体相比,这个团体却冷清得多。从两年前他进入大学加入这个集体至今,算上指导教师,这个团体也才只有五个人。然而这几个人却也自得其乐,每当别的团体拼命在校园内表演,想尽办法拉拢新生力量时,他们只是默默地在学校弃置已久的一座既旧且小的体育馆里进行着他们的修炼。
与林思思的第二次见面,竟然就是在这个冷清的体育馆里。
那天是会员活动日,陈恪因为要完成一副素描作品,去得晚了些。一进体育馆,他突然发现气息有些不对头,平时说话不多,只顾训练的三个会员,竟然都在滔滔不绝地练着嘴皮子功夫。
在三个人的围攻下,一个长发女孩一边微笑,一边不断地移动着头部,细心地聆听着。陈恪看到她,心竟然不自觉地狂跳了一阵。
白净的脸庞,细长的弯眉,高挺的鼻梁和明亮的眼,再加上几乎完美的脸型和显露出东方女性美的飘逸长发,构成了林思思的外貌,而那苗条的身段,又让她拥有了一种西文女性的美。然而这些并不是她令陈恪着迷的地方,最令陈恪对她无法忘怀的,却是她身上散发出的那种气质,那中从容的气质,让陈恪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怎么才来?”
见陈恪开门进来,三个会员中个子最高的王科回说喊了起来,那劲头,仿佛他就是截拳道社团中的领导者一样。陈恪冲他一瞪眼:“皮在痒是不是?”
王科的语气立刻软了下来,满脸陪笑:“不是,我们等你都等急了。”
陈恪明白,这小子是想在美女面前展露一下男子汉的阳刚之气。本来,他们都是相处了两年的好哥们儿,随便卖给他个面子也不是不可以,但在林思思面前,陈恪就是不想让别人占据上风头的位置。
王科、胡勇和谢小军,这三个小子平时对陈恪都是既敬又怕。敬的是他那高超的功夫,而怕的就不光是这个了。这三个小子长相都不算“困难”,但和陈恪一比,就简直是萤火之比日月了,平常四个人一起走在校园里,女生们的目光都会绕过他们,直射陈恪,这让三个小子多少有些嫉妒。而且因为“红花绿叶”原则的关系,三个小子到现在都没有女朋友。
所谓的“红花绿叶”原则,是三个人里最贫的王科提出来的。大意是如果草地里有了一朵红花,那么青草长得再品貌端庄,也不会有人看。有了陈恪,他们三个就成了青草。根据这条理论,他们把找不到女友的罪全推到了陈恪身上,并且约定,他们没有准另一半之前,陈恪也不许找女朋友。
“你也是这个社团的会员?”林思思一见陈恪,立刻惊讶地问道。陈恪点了点头:“怎么,你对截拳道也有兴趣吗?”
“是啊。”林思思说,“我爸爸是个标准的‘龙迷’,受他的影响,我对李小龙也挺崇拜的。没想到大学里竟然有这样的社团,所以我就来看看。”
“有兴趣的话,不妨加入吧。”陈恪微微一笑,“我可以让你对李小龙宗师有进一步的了解。”
转眼之间,原本的三人围攻,就变成了一对一,三个小子再没能插进一句话。三个里最聪明的谢小军看出陈恪和林思思显然早已认识,知趣地拉着另两个跑到一边练功去了。等林思思走后,三个家伙一下炸了窝,上窜下跳围着陈恪,逼着他交待什么时候认识了这么漂亮的女孩。陈恪只是一笑:“也不算认识,只是有次在一起晨练来着。”
一切就是从那开始的,后来陈恪和林思思谈及时,林思思如春风般的一笑:“知道吗,那是我生平第一次晨起跑步,为的就是能见到你。”
对新入学的林思思来说,陈恪是女生们中间流传着的一个神话,也是让她春心大动的一个帅哥。她不否认自己像其他女孩一样,对帅气男生有一种天生的渴慕,也不否认那次相遇,是她故意为之的非偶然。但她不止一次地对陈恪说过:“知道吗,虽然最初吸引我的是你的外表和才华,但真正让我爱上你的,却是你的心。”
这是陈恪人生中第一次恋爱,也是让他永远无法舍弃的惟一的恋爱。两年后,陈恪大学毕业,而林思思却只上到大二,分手似乎已经成了定局。但在陈恪赴法留学的前夜,林思思却将自己整个献给了陈恪。
“你将是我生命中惟一的男人。”躺在陈恪怀中,林思思温柔地说。“恪,不论你走出多远,我都会在这里等着你。但如果你不再爱我了,不想回来了,我绝不会死缠着你,去影响你的前途。”
“我会回来的。”陈恪有些激动地说,“只要一想到在这座城市里,有我最爱的人在等着我,就算是天堂放在我眼前,我也会回头的。”
法国,巴黎,艺术之都。所有的一切让陈恪眼花缭乱,但只有一件事,在他心中是完全清醒着的,那就是不论如何,他都要回到那个他所深爱着的女人身边。
巴黎,这个浪漫的城市,到处都洋溢着艺术气息。而身在艺术殿堂中的年轻男女们,常会被这种浪漫的气息所感染,迷醉在爱情的巨大甜蜜之中。陈恪这个自小就倍受女生关注的男子,到了这里一样受到姑娘们的欢迎,只是大方的异国女孩们,远比东方女性更为开朗,她们会毫不掩饰地向陈恪表达自己的爱意,让陈恪不得不总摆出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面孔,好打消她们的念头。
爱米丽也是其中一个。
她的家门非常显赫,父亲是跨国大集团的总裁,她年纪轻轻,已经当上了父亲旗下一家公司的CEO,当然,这里凭得可不是血缘关系,而纯粹是个人能力。
美貌、智慧、财富,这些光环加在一起,使爱米丽成了无数男子追逐的对象,但这位眼高于顶的才女,却极少对谁流露出一丝半点的好感,只有陈恪是个例外。
她与陈恪的相识,是很具戏剧性的。那是陈恪初到巴黎的事了,第一次欣赏到巴黎美丽夜色的陈恪,也看到了在夜色隐藏下惊心动魄的一幕。
巨大的财富总会吸引不法之徒为之铤而走险,尤其是面对爱米丽这种年轻美貌,但按中国话来讲,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当爱米丽离开朋友的舞会,开车返回时,旁边一条僻静的街道里,突然窜出一辆车,横在她的车前,她急忙一个急刹车,险些和那辆车撞在一起。
没等她下车质问对方,那辆车里已经冲出五个蒙着面罩的人,刹那间,她意识到将要发生什么。她大声呼救,却立刻被人用胶带封住了嘴,她拼命挣扎反抗,但区区一个弱女子的力量,根本无法同五个大男人较量。
陈恪就是她的救星。当这个一头黑发的中国男子从黑暗中杀出,在短短十来秒的时间内,将五个壮汉全部撂倒时,她几乎疑心自己是在做梦。
开车的匪徒驾车逃走,已经顾不及去抢救别的同伴。数天后,这位逃离者也被警察缉拿归案。而这场波澜,让爱米丽认识了陈恪。有时爱米丽甚至有些后怕:如果那天没去参加朋友的舞会,那么可能就遇上不那些绑架者,也就遇不上陈恪了。因为在那次意外中认识了陈恪,她有时竟觉得应该感谢那些劫匪。
爱米丽的父亲是个中国通,他疯狂地迷恋着中华文化,受父亲的影响,爱米丽也对中华文化情有独钟,很小的时候,她就已经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语了。这让她与陈恪交流起来一点也不费力气,而且也让陈恪对她生出了一种不可言传的异样感情,让他有种他乡遇故知的感觉。
陈恪出现的戏剧性,以及陈恪自身的巨大魅力,让这位眼光挑剔的法国姑娘很快陷入了情网。一开始,她总以为自己是为了报恩,才会有意接近陈恪,帮助陈恪,但时间长了,她无法再否认自己内心的情感,她知道,自己已经爱上了这个充满魅力的男人。
然而陈恪是不可能接受她的爱的。这一点她非常明白,在交往之初,陈恪就故意透露了关于林思思的信息。爱米丽是个聪明的女孩,她立刻明白了陈恪的用意,于是她只将那份爱深藏在心底,却从不说出口,这样,两人间那似乎是朋友,但又远远超出朋友情谊的感情,就得以长久地维持了下去。
陈恪不是神,他是一个正值青年的男人,面对美丽而充满魅力的女人,他并不会完全不动心。虽然在他心中,那一方圣土永远为林思思而留,但他却也无法像对待其他女人一样,将爱米丽拒之于千里之外。毕竟,身在异乡的那种孤独,是需要有人来抚慰的。爱米丽既然不点破这层关系,陈恪也乐得有这么个朋友,就算是“红颜知己”吧。
枫丹白露森林是陈恪心中的圣地,因为巴比松画派一直以来,都为他所推崇。他常对爱米丽说:“是巴比松画派的伟大艺术家们,让法国的风景画从新古典主义的束缚中解放了出来,是他们揭开了现实主义美术运动的序幕……”等等这些,陈恪往往可以滔滔不绝地讲上半个多小时,爱米丽虽然一句也听不懂,但却总是微笑着细心聆听。其实她听的何尝是什么画派,什么艺术,而只是陈恪那令她着迷的声音罢了。
陈恪喜欢到枫丹白露森林来,爱米丽也乐得陪他。两个人经常会在周末或是有空闲时出现在这里,这成了陈恪紧张的学习生活中最放松的一刻。在这里,他能放飞所有的疲劳,也能突然获得艺术灵感。
这次,陈恪得到了一周时间的休假,这让他有充足的时间在这座梦幻森林中长期呆下来,去完成他早就想完成的关于橡树的艺术创作。
然而事情却并不能尽如人愿,当陈恪刚刚在巴比松镇的小旅馆中住下,连草稿也没完成时,爱米丽却突然匆匆赶来,一见面,陈恪就被她那惊慌的表情和苍白的脸吓倒了。
“你怎么了?出了什么事?”
“恪。”爱米丽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显得镇定,用手轻轻抓着陈恪的肩膀说:“答应我,不论听到什么样的消息,你都一定要挺住,可以吗?”
陈恪的心向下一沉,一种难以言表的焦躁与不安,迅速在他心中升腾起来,他隐约感觉到了些什么,但却不敢朝那个最有可能的方向想。他一把抓住爱米丽的手,声音有些颤抖:“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学校收到了中国来的消息,是一个叫谢小军的人发过来的……”
陈恪的手开始抖了起来。谢小军,由这三个字所代表的坏消息,是陈恪最怕听到的。因为当年陈恪离开时,曾郑重请求他帮助自己照顾林思思。
“思思……怎么了?”陈恪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用最平稳的声音问。
“她……她去世了……”
“什么!?”
就算有一个晴天霹雳在陈恪头上炸响,也不会让陈恪比听到这个消息更感到震撼、恐惧、惊慌……他怔怔地看着爱米丽,大脑在突然间变得一片空白。爱米丽拼命地摇着他的手,晃动他的肩膀,大声喊着什么,但他已经一个字都听不到了。他的耳朵里传来一阵嗡嗡的鸣声,整个世界慢慢变成了惨白的一片。
他昏了过去。这是爱米丽没能想到的,在她的印象里,陈恪是一个坚强的硬汉,就算天塌下来,他也完全能扛得住。然而当他听到这个消息时,他竟然昏倒了。爱米丽可以想象,在这个坚强男人的心里,林思思占据着怎样的地位。
“带我回去!”这是陈恪醒来后的第一句话,此后,不管爱米丽说些什么,他都始终一言不发,那双本来明亮清澈的眼睛里,充满了红色的血丝。
陈恪不相信这是真的,他认为这完全是一个错误,是消息在传递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发生的错误。这可能是学校的错误,也可能是爱米丽的错误,更可能是谢小军的错误。
思思怎么会死呢?这是不可能的,这一定是一个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