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9200100000020

第20章 歌手(1)

克罗陀福卡村以前是一个女地主的领地。这个女地主凶悍泼辣,被当地的农民取了个外号“奸婆子”。这个名字一叫开,她本来的名字反而没人记得了。克罗陀福卡是个很小的村庄,位于一座荒山的半山腰,现在的领主是比特堡的一个德国人。村庄所在的山也是座小山,山中有条深沟,是被从上往下流的水猛烈冲刷而成的。这条沟不是河——它比河深多了,架不了桥,像个大张着嘴的深潭,把小山从山头劈到山脚,连带把村庄和村里的马路也劈成了两半。深沟两边是两条砂土坡,沿坡种了两行枯瘦的爆竹柳,寥寥几棵,露着怯;沟是干的,底部有一些土黄色石板,是粘土变硬以后结成的。这样的景致真算不上赏心悦目,但附近的农民却喜欢来这里——这是通往克罗陀福卡的路。

山沟裂缝靠近山头的那一端有一个小木屋,距离裂缝的顶端没几步。木屋四四方方,独自立着,没有邻居。木屋屋顶有个烟囱,顶棚是用麦秸铺成的;墙壁上开着一扇窗,正对山沟,冬季的晚上,木屋一开灯,这扇窗户就像一只张开的眼睛,在迷蒙的雾气中一闪一闪的,给路过的农民指明方向。木屋门楣上有一块蓝色牌子——原来这是一家小酒馆,因为常有人来这儿娱乐歇息,所以被叫做“颐和居”。这家酒馆总是顾客盈门,不是因为酒价比其他的酒馆便宜,而是因为酒馆的老板尼可拉·伊凡内基。

尼可拉·伊凡内基年轻的时候个子高高的,身体健壮有力,红脸颊卷头发,是个英俊的小伙子。但现在,他在克罗陀福卡村已经待了二十多年,身材早走了样,头发也花白了;二十年来积蓄的脂肪长上了脸,原本温和的眼睛里有了狡诈的光,光秃的脑门上也布满了皱纹。在很多方面,他和其他的酒馆老板没什么区别,比如脑子快,有心眼。但和很多老板不同的是,他个性淡泊,从来不讨好别人,也不怎么会说话。然而客人们还是愿意来他的柜台前坐着,因为他个性亲和,虽然有时候有些过于犀利,但对于地主、农民和商人们的生活都很了解,经常给身处困境的人提一些好建议,让客人们一坐在他面前就身心舒畅。尼可拉·伊凡内基虽然看问题总能一针见血,但接人待物仍然谨小慎微,明哲保身,不肯把麻烦牵引到自己身上,因此只肯对自己喜欢的客人做些提点和暗示,还是以不经意的方式,让他们认清楚是非,妥善处理好自己的事。尼可拉·伊凡内基擅长很多事,几乎所有俄国人重视的东西——比如牲畜林木、砖瓦器具、毛皮布革,甚至歌舞等——他都是个行家。店里不忙的时候,他就把自己的两条细腿盘起来,在门前地上坐成个麻袋的形状,向所有往来的路人致意,聊些闲话。尼可拉·伊凡内基曾经亲眼看着几十个小贵族一个接一个地离世,这些人全是他的老主顾;周围一百俄里发生的所有事,就算警察局长也未必能发现、不起疑心的,他全部心知肚明——是的,心知肚明,但他从不说出来。他话不多,从不自夸也从不吹嘘,别人和他说话的时候,他总是笑着摆弄他的酒杯,就算这样,他也还是这一带举足轻重的人物,不止平民百姓对他满怀崇敬,就连县里最大的地主和高级文官谢列皮坚可,路过他家的时候,也要放低姿态和他打招呼。他有个朋友的马被一个颇有名号的盗马贼偷走了,是他让这个贼把马原封不动送回来的;附近有个村子换了新主管,村民们不肯接受,是他说服了村里的人——这样的例子太多了,但千万别因为他做过这样的事,就以为他真的有副侠义心肠。不是的,他只是不想自己生活的地方发生什么麻烦事,惊扰了自己的平静。尼可拉·伊凡内基早就结婚生子了。他的妻子是个小市民,办事机灵,手脚利落——那些沾点酒就发酒疯的人看见她都打怵,他们不讨她喜欢,因为喝不了多少酒还搅扰她的清净——她喜欢那些压着心事,不说话只喝酒的人。她替她的丈夫把持着家政和财务,还为他生了几个孩子:最早生下来的几个没长大就死了,活下来的这几个都还小,是些娃娃,长得和父母很像。这几个孩子仰着红扑扑的脸,让人一看见就心情舒畅。

七月,空气如火,燥热难耐,我带着狗,一步一挪,沿着克罗陀福卡山沟往上爬。高悬的太阳疯了一样地蒸烤着大地,地面上空气干燥,尘土飞扬。刺眼的阳光下,乌鸦和白嘴鸦的羽毛看上去更光亮了,它们嘴巴大张,一脸愁苦地看着来来往往的路人,好像在等着哪个人和它们产生共鸣。麻雀没有一脸苦相,它们大张着翅膀,一会儿飞到篱笆墙上打闹,一会儿“呼啦啦”地全部腾空而起,飞过满是灰尘的路面,飞到绿得正浓的大麻地上,乌云一样在低空徘徊,叫得比什么时候都欢畅。我渴得快受不了了,但附近根本找不到水喝——最近的克罗陀福卡村和远处的其他村庄一样,没有泉水和井水,只有池水——啊,把池塘里的浑水喝到嘴里,让人一想就作呕——我还不如去尼可拉·伊凡内基店里要杯啤酒或者克瓦斯呢。

说实话,克罗陀福卡村一年到头都没有怡人的风景,不管春夏还是秋冬。夏天,尤其是七月最可恶,阳光把村子变成了一个烘焙炉,人待在里面就像被烘烤着一样,忍不住地焦躁难安。这时你放眼去看吧,村子在中间有条深沟的深山谷中央,村里的褐色屋顶破烂不堪;牧场上尘土飞扬,像被烧焦了一样,死气沉沉,里面还有同样死气沉沉的长腿瘦母鸡在游荡;从前的地主住宅只剩下一个灰扑扑的白杨木屋架,还有山洞似的一扇扇窗;池塘四周长着荨麻、苦艾和其他各种叫不出名字的草,池水被太阳晒得烫手,水中漂着鹅毛,看上去一团黑;池塘边的堤坝竖在半干不干的淤泥里,早塌了半边;绵羊在堤坝旁的土地上挤来挤去,把土地踩成了粉末状,它们全部低垂着头,喘不上气,还直打喷嚏,一副愁容满面的样子——垂头丧气的神情,好像这难以忍受的酷暑不会有终结的一天了。我一路脚步沉重,终于来到尼可拉·伊凡内基的店门前。和看到其他的陌生人一样,孩子们惊讶地大张着眼睛,眼神空洞地看着我;连狗都借着我的到来发泄它们的满腔怒火,扯着喉咙狂叫不止,那副架势,好像不把自己的五脏六腑喊破誓不罢休一样;到最后,它们自己都撑不住了,停下来又喘又咳。这时,一个人出现在酒馆门口。这是个中年男人,他个头很高,长着一头浓密的灰发,一张脸干巴巴地皱着;没戴帽子,上身穿一件厚呢大衣,腰胯的地方扎一根淡蓝腰带,看上去像个仆人。他匆忙地挥舞着双手——舞得过了劲,看样子是喝醉了——他在叫谁。

“快过来,过来!”他高扬着眉,嘴里嘟嘟囔囔地说,“快过来,眨巴眼儿,过来!嘿,老兄,别磨磨唧唧的,这真是个坏毛病,这么多人等着你呢,你还在那里慢悠悠……快啊!”

“啊,马上,马上,”一个矮胖子抖着声音,一瘸一拐地从房子右边走出来。他也穿了一件呢外衣,衣服看上去干净齐整,一只衣袖套在手臂上,另一只披在肩上;头戴一顶尖顶高帽,帽檐低低的,压着眉毛,给他的胖圆脸平添了几分调笑的神气。他眼睛小小的,黄眼珠骨碌碌打转;细长鼻子从脸上猛地凸出来,像个船舵一样,难看极了;薄嘴唇总是带着一抹笑,笑容拘束,放不开。“马上,哥们儿,”他边说边拖着瘸腿朝酒馆走,“喊我干吗?谁等我呢?”

“喊你干吗?”穿厚呢大衣的高个子语气里带点指责,“眨巴眼儿,你可真是个怪人啊,大家好心好意等着你,你说喊你去酒馆做什么!老兄,你看土耳其人亚日卡、怪大人和从日斯特拉来的包工头都来了——亚日卡和包工头赌了一罐啤酒,比谁歌唱得更好,知道吗?”

“你不是在骗我吧,傻冒儿?亚日卡唱歌?”这个绰号叫眨巴眼儿的瘸子兴致上来了。

“你当我像你一样爱胡扯?”傻冒儿回答得郑重其事,“打了赌就一定要唱,你这老油子!”

“好了,快走了,笨蛋。”眨巴眼儿说。

“啊,先让我亲你一下再说嘛,宝贝儿。”傻冒儿向眨巴眼儿张开手臂,嘴里叽里咕噜地说。

“看你,话都说不明白还撒娇,跟伊索似的,”眨巴眼儿一脸不屑,边说边拿胳膊肘把他推到一边。两个人一块儿走到门口,弯腰进了酒馆那扇矮门。

他们这番话把我的兴趣勾上来了——土耳其人亚日卡歌唱得好,在这一带最有名气,连我都不止一次听说过。这一次他要和别的歌手比赛,这么难得的机会,碰上肯定不能放过——我边想边加快步伐,走进酒馆。

看这篇故事的人,可能没有几个去过乡村酒馆的,但猎人哪儿没去过呢?乡村酒馆的内部空间其实很简单,只有一间门厅和一个正室。门厅一般暗沉沉的;正室往往有个烟囱,用一道板墙隔成里外两间,外间待客,里间是不让进的。板墙上开了一个大壁洞,壁洞是长方形的,洞前放了一张宽大的橡木桌——这张橡木桌就是卖酒用的柜台。放酒的货架正对壁洞,大大小小的酒瓶封着口摆在上面。正室靠近门口的半部分是专门用来待客的,摆了几个空酒桶和长板凳,角落里还有一张桌子。大多数乡村酒馆,里面的光线都是昏昏沉沉的。酒馆的墙壁通常是圆木结构,那些在一般农家墙壁上经常看到的,五颜六色的大众版画,在这里很少看到。

我走进这家名叫“颐和居”的酒馆时,里面已经满是人了。

尼可拉·伊凡内基像往常一样站在柜台后面,嘴角挂着懒洋洋的笑,正用他的胖手给眨巴眼儿和傻冒儿两个人倒酒——这两个人刚进来。他身穿一件印着花的布衬衫,脸颊圆滚滚的,胖身子几乎快把大壁洞堵上了。往他身后看,在窗户旁边的角落里,能看见他那位眼神犀利的妻子。土耳其人亚日卡就站在屋子正中间,他二十三四岁,穿着一件蓝色粗布外衫,外衫的衣襟很长,看上去像个爽快的工人;个子又高又瘦,身体算不上强壮。他有一头浅黄色卷发,全部梳向脑后;额头光洁白净,发际线有点斜;灰眼珠大大的,眼神里透着忐忑;脸颊下陷,有个秀气的鼻子,鼻翼一张一翕的;嘴唇生动,大而饱满。这是一张情感丰富、感觉敏锐的人脸,从他现在的表情也可以看出来——眼睛忽闪忽闪的,呼吸不均,双手发抖,像生着热病一样——他确实生着热病,每一个要当众讲话或者唱歌的人都会生这样的热病——心跳突然加速,紧张得难以自抑。是的,他很激动。有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站在他旁边。这个人有一头短硬的黑发,额头很窄,眼睛很小,像个鞑靼人;颧骨宽宽的,鼻子又矮又短,还有一个方下巴。他脖子很粗,围着一条黑色的、有点发旧的绸质围巾;肩膀宽大,穿着一件旧外套,外套上还有滑溜溜的铜纽扣。他面色阴沉,嘴唇惨白,如果不是温和地思索着什么,而是面无表情站在这里的话,这样的容貌简直称得上是一脸凶相。此刻,他正站在原地,缓慢地观察着环境,这副样子真像一只套着车轭的公牛。他就是那两个人口中的怪大人。有一个人坐在他正对面,圣像下的长凳上,这个人就是亚日卡的对手,来自日斯特拉的包工头。这个包工头三十岁左右,个子不高,是个粗壮的汉子。他也有一头卷发;褐色眼球,眼神灵活;一脸麻坑,有个短短的海狮鼻;下巴上长着稀稀落落的胡子。他一身簇新的灰呢上衣,上衣很薄,有个棉绒领;里面套着一件高领红衬衫,衬衫紧紧地包着他的喉咙——被灰外衣一衬,这件衬衫看上去格外显眼;脚上蹬着一双好看的靴子,靴子边缘还滚着滚边。他正神气十足地东张西望,屁股坐在手上,晃着双腿,两脚拍打着,发出“啪啪”的声音。再往对面看,门右侧角落的桌子旁坐着一个农民,他身穿一件旧长袍,袍子紧巴巴的,肩膀的地方还烂了一个大洞。房间里有两扇小窗户,窗玻璃上沾满灰尘。阳光从窗户里射进来,颜色昏黄,好像被屋子里经年累月的阴晦打败了一样,只在家具器皿上染了一层有气无力的光。房间阴暗,但是清凉。我刚迈进屋内,全身的暑热就都消散了,感觉真是轻松了很多。

能看出来,我一进去,尼可拉·伊凡内基的客人们就开始局促起来——我让他们不安了。但是尼可拉·伊凡内基招呼我就像招呼一位旧相识那样,这又让他们放松下来,不再觉得我是个突兀的闯入者了。我点了啤酒,到角落里和那个穿破袍子的农民坐在一起。

“喂,什么情况?”傻冒儿端起一杯酒一口喝光,喝完忽然一声大喊,与此同时,他的双手还傻头傻脑地挥舞着,跟自己的喊叫分工合作——很明显,如果没有双手配合,他根本就喊不出话来。“磨蹭什么呢?还不快开始。亚沙,你说对不对啊?”他喊着亚日卡的小名说。

“现在开始吧。”尼可拉·伊凡内基点头说。

“那就开始吧。”包工头看上去志在必得,沉着地笑着说,“我这里一切就绪了。”

“我也是。”亚日卡跃跃欲试地说。

“啊,开始吧,哥们儿。”眨巴眼儿尖着嗓门儿喊。

但——虽然每个人都说可以开始了,却没有一个人打头唱歌,包工头连从椅子上站起来的表示都没有——这种气氛,好像在等待什么。

“现在开始!”怪大人沉着声,果断地说。

亚日卡闻声一抖。包工头站起来,紧紧腰带,清清喉咙。

“从谁开始呢?”他问怪大人,声音跟刚才说话的声音已经全然不同了。怪大人在屋子中间分开腿站着,两条粗腿外面罩着灯笼裤,有力的手放在裤子口袋里,口袋几乎没到他的肘部了。

“你先吧,包工头,你先,哥们儿。”傻冒儿咕噜着说。

怪大人皱着眉头看看他。他立刻尴尬起来,软绵绵地吐出一个音节,看看房顶耸耸肩,再也不说话了。

“拿瓶酒来,抽签!”怪大人当机立断。

尼可拉·伊凡内基费劲地弯下他肥胖的腰,喘着粗气拿起地上的一瓶酒,放上柜台。

怪大人用目光示意亚日卡:“你先。”

亚日卡从口袋里拿出一个铜板,用牙齿在上面咬出一个记号。包工头从大衣胸前的口袋里拿出一个崭新的皮质钱包,不紧不慢地把带子解开,在手心上倒了很多小硬币,又在硬币中选出最新的一个铜板。傻冒儿从头上摘下他那顶帽檐破了的旧帽子,亚日卡和包工头把他们各自的铜板扔进去。

“你来抓。”怪大人对眨巴眼儿说。

眨巴眼儿面带得色地笑起来,两手抓着帽子开始摇。

屋子里寂然无声,每个人都屏气凝神,只有两枚铜板在彼此碰撞,声音微弱地叮当作响。我环顾四周,发现每个人的表情都满怀期待——怪大人眯着眼睛,我身边这个穿破袍子的农民伸着脖子。眨巴眼儿的手进了帽子,再出来的时候,里面拿着包工头的铜板。谜解开了,气氛缓和下来。亚日卡红了红脸,包工头打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

“我早说过吧,你先,我早就说过了吧,”傻冒儿喊起来。

“好了,别叫了。”怪大人一脸不屑,接着,他向包工头示意:“现在开始吧。”

“我唱什么呢?”包工头一脸亢奋。

“随便你,想唱什么唱什么。”眨巴眼儿说。

“是啊,唱什么歌你自己决定,这个不能让我们给你定,”尼可拉·伊凡内基双手环胸,抱着胳膊说,“唱你想唱的歌,但是好好唱,我们会公平裁判的。”

“公平,这是肯定的。”傻冒儿说完,伸出舌头舔了舔空酒杯边缘。

“先生们,让我先开开嗓吧。”包工头说着,伸手拉拉衣领。

“好了,别磨蹭了,快开始吧。”怪大人果断地说,说完低下头。

包工头稍微想想,摇摇脑袋站起来。亚日卡紧盯着他……

同类推荐
  • 掏神再现

    掏神再现

    这个世界是强者的世界,只有领悟掏气的人,才能在这个世界存活下去,强者为尊,强者为主
  • 漫漫尽头

    漫漫尽头

    一部以一个章节一个小故事的短篇言情小说,新人写手。
  • 我是皇叔之调戏侄女皇帝

    我是皇叔之调戏侄女皇帝

    在中国湖南某座县城中,一个姓甚名谁的技校生放假了,正在家里床上睡懒觉。梦中想着初中时的女神,突然下身一热,就迷迷糊糊起来上厕所,刚解完手,突然不小心踩滑了,身子一斜,头往茅坑里砸,顿时就头冒金星晕了过去。醒来时已经发现自己不在那个充满竞争的地球了,而是来到一个如同古代却又不同的帝国盛世时代,比盛唐时期有过之而无不及,他还惊奇的发现!他是华源帝国皇帝(玉毅)的叔叔——终玉!尼玛!这是要吊炸天的节奏啊!而且更令人抓狂的是他在与皇帝侄子相处的日子里,惊奇的发现!皇上是个漂亮、可爱的侄女!是不是令你们羡慕嫉妒恨啊!从此他与他的侄女皇帝就结下了不解之缘……
  • 我的内功秃顶了

    我的内功秃顶了

    当代大侠,绝代帮主,一夜之间头发与金手指双双失踪,一夜变成普通人的他决定靠演技挽回局面,找回头发。“帮主怎么变得如此惆怅?”“嘘!这是大彻大悟心怀天下的高境界。”“喂!我只是感伤我的头发没了啊!”
  • 天蓝色手环

    天蓝色手环

    她对他一见钟情,他向她表白,他送她的第一件礼物是一个天蓝色手环,她离开后,烧了他给她的所有东西,独独留下那个手环。
热门推荐
  • 候门长媳

    候门长媳

    侯门深院里,她长袖善舞,八面玲珑,斗小妾,哄公婆,巩固地位,更是将那头狡诈的猛狼打成真正的山鹿,摸顺他的狼毛,收伏狼心,将他变成小狐狸最爱的点心。
  • 当代太监

    当代太监

    年轻快乐的单身汉们来到山里烧石灰窑。一日,兄弟们逮到一只百把斤重的大獐子,大家一阵手忙脚乱之后,一道十分难得的美味摆在了简陋的八仙桌上。兄弟们有美味吃,个个兴高采烈,人人开怀畅饮。兄弟们酒足饭饱之后,觉得浑身热血沸腾,这时有人提出下山到村子里抢寡妇……
  • 沐暖少年曾饮凉

    沐暖少年曾饮凉

    这是一次青春岁月的纯爱情歌。致那些年我们遇到的叛逆少年。桀骜不驯校园大佬温凉VS失聪少女沐虞暖。感谢这个世界有你给我救赎,我多么感谢我们的相遇和相知。我喜欢你从天南到地北,从眼边一瞥到最后整个世界,心里眼里能装下的只有你一人而已。喜欢一个人就是眼里为她流着泪,心里却默默为她打着伞。
  • 吸血族之崛起

    吸血族之崛起

    一次巨变带来了绝望,而他们却找到了希望。被世界抛弃了的你如何存活,被世界围剿你又何从开始。不能盲目活着,你要崛起……
  • 品德内涵

    品德内涵

    歌德说:“名言集和格言集是社会上最大的财宝——只要懂得在适当的场合把前者带进会话里,在适当的时间唤起对后者的记忆。我们人类社会那些出类拔萃的名家巨人,在推动人类社会向前不断发展的同时,也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物质财富。他们通过自身的体验和观察研究,还给我们留下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和感悟,他们将其付诸语言表达出来,被称之为名言或格言,其中蕴含并闪耀着智慧的光芒,成为世人宝贵的精神财富。人们将之作为座右铭,产生着无限的灵感、启发、智慧和力量,从而成为人生的航灯。作为人生的追求者,茫茫人海,关键在于找到属于自己的名家导师,关键在于找到鼓舞自己的名言警句,当然,最关键的是在这些金玉良言的指导下付诸切实的行动。
  • 沐遇春风暖斜阳

    沐遇春风暖斜阳

    我们相遇在那年夏天,我们的故事因此开始……
  • 躺在轮椅上的姐姐谁之过

    躺在轮椅上的姐姐谁之过

    姐姐挥着巴掌扑过去,要搧妹妹一个嘴巴子。妹妹一个侧身,结果,姐姐却扑了个空,摔倒在地……姐姐躺在了轮椅上——妹妹推着躺在轮椅上的姐姐,在阳光下,慢慢的走着……
  • 殇恋:花神赋

    殇恋:花神赋

    故事起源于一千多年前,魔界易主,封印破,南冥仙君陌染率领九嶷山弟子重凝封印,一场大战身受重伤,幸得花神花倾颜相救,日久生情终归结下一段缘分,只是,到底是良缘还是孽缘?一场变故,花倾颜饮下了亲手酿造的“忘尘”,自此忘记前尘,那凡尘中的种种就像是浮生一梦,一梦千年。再次醒来,得名玉夭,以花季少女的身份重新来过。有些事情早已在冥冥之中注定,千年的沉睡仍旧躲不过命运的既定,这一次,还是不可避免地遇上了......当往事成殇爱成愁,映月写下了诀别乐章;当报仇成念恨入骨,微雨迷茫了千年岁月;当等待成痴恋已苦,青姬刻下了不悔深情。三段故事,三断情殇,可否能让你放下过去?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求道于金庸世界

    求道于金庸世界

    历尽失恋的痛苦,大学生赵阳穿越到了金庸世界中,得到了广成子遗迹,开始了自己的求道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