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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这天终于来了,是像小学生作文开头那样美好的一天。

有一个神秘号码给我发短信说:“这儿有你想要的东西。”我犹豫了一会儿回道:“您那儿有gun(枪)?”我这人一向小心谨慎,发短信都尽量避免敏感词。过了五分钟,丫回:“有戆有戆各种戆。”我问:“那您的淘宝店名是?”丫回:“只支持当面交易,咱们约个时间吧。”我先是大喜,功夫不负有心人啊!不过转念一想,感觉不妙,不会是警察叔叔来逮我了吧!速速关机,故作镇定,昂首挺胸,想象自己是一名优雅的资深龙套,专演便衣警察,自信地走向制片厂。而在制片厂门口常年蹲点的群众演员则讨论着上午的奇遇,据说是施瓦辛格来了,扛着胶片,还带了老大一墨镜,造型特像终结者。我路过听见,觉得这也太诡异了吧。好多群众演员跑来围观他的签名,我为了和群众混为一体,不让警察叔叔发现,也扎进去看了一眼。哇噻,那签名一看就是楷书,而且为了体谅中国影迷的实际情况,上面清晰地签着“shiwaxinge”。

我呆看着签名,脑袋晕了一下。感觉这风格不像地球人,头顶的天线接到若隐若现的信号。难道我的gun真的要来了?

苏夕说,自从林天人间蒸发后我就变得十分不正常,表现在我竟然可以早睡早起正常生活,除了一直疯狂地在找那把手枪,其他一切表现都太正常了。

没有林天,我按时吃饭,及时保暖,未雨绸缪,换得了灯泡,扛得动煤气,可我宁愿活得没有那么健康,没那么像个新时代的独立女性。

我喜欢站在他制造的烟雾之中,呛着烟和他争吵,吵着吵着就笑起来;或者手足无措地哭,躺在他怀里说“我们要完了”,大概世俗的口角才让我活得安心。如果他不在,我就变成那种不善与人交际的小动物,抽烟看着钟点工扫地,之后把烟灰弹到地上,她就跑来擦,来来回回,恼火的她把扫把一扔,说我是故意找她麻烦。其实我是想开口和她说话,但出于害羞,一直沉默着。我以为她是聪明的,知道可以等我把烟灰弹尽之后一起扫。我害怕和所有不熟的人说话甚至是相见,这种不熟并非陌生,而是一直知道对方的存在却没有交集,就像我和我的房东。有次他来修空调,我不在家,回来的时候在走廊里照面了,他说他把我的台灯打了。我说好的。他问我几块钱,赔给我。我说不用不用,不值钱的。其实我很爱我的台灯,甚至回家之后花费了很长时间来缅怀它的意外死亡。我捡起躺在地上的每块碎玻璃,突然想到我妈说的一句话,她说她的感情就像是一地的碎玻璃。我接着把我妈的爱情全扫干净,免得看着碍眼,想着矫情。只是我不想告诉不熟的人关于我的一切,特别是内心的情感。交际却是林天的特长。他是著名的交际草。他甚至像个老师那样教过我,“和人说话不难,只要找到他们的兴趣点。”或者懒惰或者驽钝,反正至今我都未学会这项技能。只有在他与别人侃侃而谈的时候,我才能看着傻笑,间或说出一两句至理名言。只有林天这种俗人衬托,我才能变成智慧女神雅典娜。

我开机,对着陌生号码回了一条短信:“我想要一把手枪,对着脑门开一枪,好的坏的全都忘了,不再想念,也不再等待,你有吗?”

很快,卖家回复:“我有,我们当面交易吧,带着你的记忆来,我帮你开一枪。”

我问多少钱。卖家回:“用你的记忆买。”

我说:“好,等着您定交易时间。”

我戴上墨镜,晃晃悠悠地走进制片厂。

我开始习惯于这种反复,反复地离开和回来,被抛弃和被想起。或许我能把他留在我身边,只要我跑得足够快,超越了光速和庸俗的爱情。

我回家后把林天的东西打包扔到门口,准备明天一大早倒垃圾的时候带下去;我换了新的床单和枕套,从超市买了一大堆速冻食品和新鲜水果填满冰箱,还有一盒焕然新生面膜。我把地板擦干净,杂物整理好,床单什么的塞进洗衣机。我光着脚在家里跑来跑去。十点钟准时敷上面膜,切了半个西瓜,坐在沙发上看电影,然后我跑去把洗好的床单晾起来。我又回到沙发上看电影,打了两个电话给朋友,闲扯些影视圈八卦。谁也看不出我的异样,谁也不知道,等天一亮我脑袋就要挨一枪,之后什么也不记得了。我开始琢磨,这一枪打在哪里比较不影响美观,你说谁愿意和一个脑门上有个洞的人吃饭、喝酒、打牌啊!不过很快我又不再纠结这个问题了,反正都忘了,也不用和别人吃饭、喝酒、打牌了。能忘了林天,怎么样都好。

一点钟的时候我吞了一片安定上床睡觉,上了八点的闹钟。这是我最后一次吃安眠药了,感觉真好。

安眠药是最能令人信赖的朋友,它不会告密,却能解决你的任何烦恼,只要你让它来它就来,从来不会放你鸽子。

在忘却男主角,昏迷的这几个小时,还是把这些碎片再看一眼吧!我这辈子还没折腾个几年,而折腾的这些年基本都与林天息息相关。

林天前几年是北京出名的小倒,无所不倒,草根如三流摇滚歌手的演唱会门票,高雅如帕瓦罗蒂的歌剧门票。再之前是出名的小霸王,无恶不作,小到抢别人一风筝,大到年三十点了人家房子。他毛还没长开,身后就已经常跟着一群女子十二乐坊,各个长得像大哥女友,要么气宇轩昂,要么骨瘦如柴。这两年林天混出点名堂,奔了小康,开最便宜的低配奔驰,住了近郊的大房,院里还放一裸体女人的雕像,我问他这是谁,他说他也不知道,美院的学生作品看着挺正,花一百块钱买的。我说:“那要是人家女朋友呢?”林天摇着头:“你话不能这么说,蒙娜丽莎还是人家老婆呢,多少人想把丫挂家里。”

我崇拜地看着他,觉得他说屁话都如此有理。

林天成了投资人。我认识他的时候,他还是小倒,那年我父母离异,最好的朋友苏夕和一个玩摇滚的傻叉私奔了,和我同居了一年的沈念一声不吭地去了香港,其实我也没被打击得快要跳江,我生活的城市本来就是如此不堪,关于她的美丽都像神话,关于她的故事都很虚假。你打开电视,所有频道都是一群人在吵架,只有你看到了才知道多壮观。私生、诈骗、网恋、房子、逃跑,三流小演员演得乐此不疲,电视台反复强调这是真的。我们的城市确实这么糟,所以我对于种种现实一点也不害怕,我的痛苦在电视机面前算个狗屁,我就是脸皮薄,要是不要脸我也去电视节目里说“我被丫一混蛋男人骗得多惨”。

林天的出现是个意外,他拿了两张机票说“我们走吧”。我敏锐的神经感知到这将是一个转变我未知生活的契机,于是我,作为一个知道抓住机会积极上进的女性,握住了这张入场券。

在我众叛亲离的时候,林天像石头缝儿里蹦出来的猴子,说:“我们走吧,人老杵一地儿是很没劲的。”多么诱惑,一艘破烂的诺亚小方舟开向了我这座孤岛。

我和林天的第一次碰面并没和对方说话,那些认识和相处的细节着实无从记忆,我只记得后来的事,他拿着机票的手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我毫不犹豫,对着一个不熟的人说:“好,我跟你走。”

那年夏天上海遭遇了空城计,和我息息相关的仿佛都消失了。我也坚持不下来,回避直视上海无奈的脸,跟着一个北京小倒逃走了,他带着不安的气焰,承诺给我环游世界的冒险。

我跟着林天东奔西跑很多年,像朋友也像恋人,去了很多地方,也分开了很多次。我们的分开像两个被喊回家的孩子似的,可以一声不吭扭头就走。这种感受就像气功大师站在你身后,抽空了你身体里的东西。

但是那年夏天之后我便不再执著于得与失,我不会彻底失去任何人,就像我未曾得到一样。林天的来来去去让我完全适应了这种剥离和镶嵌。其实人都是独居的动物,害怕寂寞,更害怕相处。所以这种反复成为了生活的必需,好像目睹过城市不一样的面孔就可以回答难以解释的一切。

大家都觉得林天是生性热闹的人,酷爱扎堆儿。什么热火干什么,他当乐队主唱、杂志编辑、派对高手,搞过电脑,做过物流,卖过盗版。他说他要拍一部电影,之后便消失了半年。

每次我去北影厂帮公司送本子,都要询问看大门的是否有林天的消息。小刘每次给我的消息都是他从女演员那里听来的。这样我便知道至少他过得不算糟糕。

没有电话,没有短信,没有明信片。但我知道他一定会回来,只有林天有资格这样挥霍我的时间和心思。

那年林天带我去了海边。青岛的海,单纯得很,蓝得粗糙。

我们每天在大街上疯到凌晨睡到中午。他和我顺着起起伏伏的街道一遍遍走,街道的尽头连着开端,夜里的教堂散发着白色的光芒。有天他喝醉了,说:“我们把教堂的门砸开结婚去吧!”我因为害怕院子中间的白色雕像不敢进去,林天抱着我就往里面冲,我看那雕像特神圣、特鄙视地看着我,就吓得哭了出来,林天说:“和我结婚就这么痛苦吗?”

我们天天重复演绎没谱儿的事。在肯德基接了十一根吸管、跨了三张桌子、比赛谁先把可乐吸出来,后来经理跑出来把我们的巨型吸管给扔了,林天就在垃圾桶前挥了经理一拳。我们试驾名牌跑车,在海边跟拍MV似的,林天说“你看我们就要成名立腕儿了”,之后车就偏向了大海。销售员追在后面狂叫:“疯子,疯子,你给我停下,疯子!”我趴在后座上用DV机拍他窘迫的神情,回家之后反复回味,每次都笑得在地上打滚。

林天说,做人要告别颓废,活得乐不可支。我是个谨慎又怕麻烦的人,我从不跟人拍着胸脯打保票,每次都是说,这我保证不了,只能试试看。林天让我知道原来人是可以这样活,肆无忌惮,及时行乐。

林天和沈念很不一样,他的额头从来没出现过细小的汗珠,也不为任何事情紧张或后悔。他成为了姑娘嘴里的神话,他没钱的时候让你养着,有钱的时候就去百货公司拎最贵的链子给你,花光所有的钱,一日吃三顿泡面。不像沈念,所有的奢侈都建立在可以驾驭的经济基础之上,沈念从十几岁便开始记账,他欠别人的,别人欠他的,在我看来完全没有头绪。

我一直记得关于我妈的一个画面:她个子小小的,穿着藏青旗袍,绣着粉色大花,叉着腰啃一个苹果,嘴巴一张一合。说什么我都没有留心,只顾看她胸脯,我的天啊,她快五十岁的人了,怎么还能这么大这么挺,我是她生的吗?最后只听她说了一句,“跟了林天你就死定了。”

谁都可以轻而易举地离开你,唯独记忆太过忠诚。这些碎片又被撕碎了一遍,我突然感觉身后有人推我。大概是我做梦了,药物的作用,动一动手指都嫌麻烦。没想到这只无影手还推起来没完了,我靠,不会那么惨吧,在我即将焕然新生之际竟然撞鬼了!撞鬼也罢,要是撞贼怎么办,早就告诉房东给我换个锁,他就是拖拖拉拉,现在好了吧!我挣扎着转身,眯起眼睛,看见一团硕大的黑影,一把手枪抵着我的脑门。我一惊,睁大眼睛,林天站在我面前!

我“嗖”地坐起来,他坏笑着,握着手枪。

“我回来了。”他说。

我愣住,使劲转眼珠看了一眼闹钟,才五点啊,离着我受刑还有几个小时,这是怎么回事?

“你是不是死了?”我问。

“这不是活得好好的吗?”

“那是我死了?”

“你死了怎么还看见一大活人?”他眉宇清晰,说的每一个字都特别真实。

林天坐在床上,看着我说:“我回来了。”

我一巴掌甩在他脸上:“你他妈当自己终结者啊!”

林天托着脸傻笑,“你怎么知道的,今天我去制片厂,一群群众演员站门口跟我要签名,我都签的‘shi,wa,xin,ge’。”

“去你妈的!滚滚滚。”我用枕头砸他,整个人清醒起来。

“干吗滚呀,我把你要的东西带给你了。失忆手枪,货到付款,一枪见效,七日内无条件退换货哦,亲。”

“好啊,那你来一枪吧!”我十分气急败坏。

“你说这里面就一颗子弹,是朝你开,还是朝我开呢?”

“朝我开,快点!”

林天突然打岔:“樱桃,你个忘恩负义的东西,好歹我也给你交过那么长时间房租,怎么我东西你说扔就扔。”

“少废话,快点给我一枪啊!”我抓起他的胳膊,举到我头顶。

林天依旧笑着看我,一言不发。我感觉自己就要哭了,这样不好,我在海面上又找到了一块浮板,刻意和生活保持距离的我又要掉进去了。

“等我们找到第二颗子弹的时候再开枪吧,你一颗我一颗,公平。”

说罢,林天把枪伸进嘴里,咬了一口,枪瞬间短了一截。

他乐呵呵地盯着被他咬了一口的失忆手枪:“嘿,真别说,这巧克力还真挺好吃的。”

我推开他:“你离我远点儿,你身上还是一股特别特别特别讨厌的味道。”

他捏住我的肩膀靠近我:“什么味道?”

“人渣味儿。”说完我就哭了。

他紧紧抱住我,轻轻说了一声:“对不起,我这不是回来了吗?”

“还不如不回来呢。”

天一点点亮了,鸟开始叫了,楼下传来小摊小贩的叫卖声,我的眼皮越来越沉,再次沉沉睡去。林天说我每次抱住他的时候他感觉自己的骨头都快碎了。而我,每次抱住他的时候心都快碎了。

好吧,既然男主角回来了,我们的故事也只能继续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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