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朗说:“久闻你的大名,现在终于很荣幸地见到了你。你既然知晓天数,明辩形势,为什么要没有原因地起兵呢?”诸葛亮:“我奉皇帝的命令讨伐奸贼,怎么能说是没有原因呢?”王朗说:“天数是在变化的,朝代的更替,是归属于有德行的人,这是一个自然规律。自从桓帝和灵帝以来,黄巾军造反,天下的人无不趁势而起,来争夺机会。到了初平、建安年间,董卓又开始造反,李傕、郭汜作乱;袁术在寿春盗用皇帝的名义,袁绍在邺上号令群雄;刘表占据了荆州,吕布获得了徐郡;盗贼象蜜蜂一样群起,奸诈的豪杰就鹰一样横行;国家就象堆起来的鸡蛋一样形势危急,世道有颠倒的危险。我的主公太祖曹操,扫平天下消灭诸侯,百姓顺服,四方都称臣。并不是凭借他的势力强行夺取的,而是天注定要让他做皇帝。现在的世祖文皇帝,文武全才,继承了皇位,是顺着天意和人心的。他效法尧和舜,虽然身处中原而统领着其他的国家,这难道不是因为他的德行吗?现在你有很大的抱负,又有很高的才能,自己把自己比作历史上的名臣管仲、乐毅,为什么却要逆天而行、背离人心来做事呢?难道你就没有听说一句古话叫‘顺天者昌,逆天者亡’吗?现在我们大魏国有部队上百万,良将上千员,那些腐败的草的微弱光芒,怎么能和天上的满月相比呢?你可以改变立场放下兵器来投降,还可以得到一个侯爵的职位。同时因为没了战争,百姓安居乐业,国家富裕安定,这不是一件很好的事吗?”
诸葛亮坐在车上大笑道:“我以为一个汉朝的忠心的老臣,能够说出什么高明的见解,没有想到却说出这样下等的话!我有一席话,你们都仔细听好:过去桓帝和灵帝的时代,一些宦官作乱;致使国家动荡年景恶劣。黄巾军造反以后,接着又是董卓作乱,跟着又是李傕和郭汜的叛乱;他们绑架汉朝的皇帝,残暴地杀害百姓。最终使得宫廷之中,滥竽充数的人坐了高位,品德低劣的人成了主人。那些狼心狗肺的人,满世界都是;奴颜婢膝的小人,纷纷掌握了权力。以致国家危急,百姓遭殃。我向来熟悉你的所作所为:你家世代居住在东海海边,当初因为是孝廉才被举荐为官;理应寻思报效,为国效力,安定汉朝,辅助刘氏皇帝;怎么能够反过来去帮助叛贼,一同去篡夺皇位!你的罪恶极大,天地都不能容忍!天下所有的人,都愿意吃你的肉以泄气忿!很幸运的是上天并不愿意看着汉朝灭绝,我的主公昭烈炎皇帝统一了西川并且称帝。我现在奉第二代君主的命令,起兵来讨伐你们这样的贼人。你既然作为只会向奸贼献媚的人,理应当收敛行为,只图个衣食无忧;又怎么敢在两军阵前,随便地讲什么天数!白头发的老匹夫!长胡须的老奸贼!你马上就要死去,还有什么脸面去见先朝的二十四个皇帝!老奸贼快快回去,教你们的主子来与我一决胜负!”王朗听完这一番话,怒气填满了胸膛,大叫一声,从马上栽下来就死去了。后来有人写诗称赞诸葛亮:兵马出西秦,雄才敌万人。轻摇三寸舌,骂死老奸臣。
在两军阵前,人与人之间,不是朋友,便是敌人。这不但体现在战斗中,而且也体现在言语交锋上。诸葛亮与王朗之间本无过节,但两者服务于两个不同的阵营,且是互相敌对的关系,所以诸葛亮对这个对手并没有手下留情,相反,针锋相对,以毒攻毒,对对手穷追猛打,利用言语把对方的“华丽外衣——汉末名士”给一层层地给扒了下来,揭穿对方是一个反复无常的小人。这对于极重名节的古人来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王朗不可避免地败下阵来。同时通过这一“骂”,诸葛亮的嘴上功夫也深深地植根在魏国每一个将士的心底。
古为今用:
辩论中有一个技巧,那就是利用对方的荒谬逻辑,去驳斥对方的无端指责。
欧布里德是古希腊有名的诡辩家。一次他向邻居借了一笔钱,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他好像什么事都没有了。邻居找到他时,只听他轻飘飘地说:
“没错,我是向你借过钱,可你要知道,万物都是在变化的,从前的我绝不是现在的我,从前的你也不是现在的你,因此我没有义务为从前的那个我还钱,而你也没有资格替从前的那个你追帐。你找错人了。”欧布里德得意地瞅着这位邻居。
邻居一听,二话没说,抄起棍子把他狠狠地教训了一顿。欧布里德吃了大亏,叫嚷着要去告官。邻人说道:“你看明白了,我不是过去的我,你也不是过去的你。就像你刚才说的,万物都在变化,现在的你有什么资格替过去挨打的你要求现在的我替过去打人的我负责?”欧布里德反倒被邻居给绕糊涂了,一下子不知如何是好。
靠诡辩摆脱责任,纯属徒劳,因为本身诡辩者的逻辑就建立在一种错误的基础上。就好像建造房子,把地基选择在沙滩上,建起的房子又怎么会牢固呢?所以面对诡辩,不要乱了手脚,只要依照对方的荒谬逻辑,以牙还牙,就会让他无法自圆其说,最终理屈词穷。这种以毒攻毒的辩论方式,还有一个好处:它可以使你的意识不被对方左右,始终占据主动。
安徒生有一回戴着一顶破旧的毡帽在路上行走。有个瘪三嘲讽他说:“你脑袋上的那玩意儿是什么东西,能算是帽子吗?”
安徒生回敬他道:“你帽子下边那玩意儿是什么东西,能算是脑袋吗?”
瘪三本打算卖弄小聪明拿人寻开心,却不料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灰头土脸,自取其辱。
不仅对于心存敌意的人可以运用“以毒攻毒”的策略,对待那些专门喜欢开别人玩笑的人,也可以如法炮制,以玩笑应对。
一个小保姆到一户人家打工。那家的主妇告诉她,她不喜欢改变自己的习惯,以前的保姆名叫阿莲,所以以后也就继续管这个新来的小保姆叫阿莲,并请对方不要太在意。
对这个不合情理的要求,小保姆没有做激烈的表示,而只是微笑着回答:
“太好了!我也有这个习惯。我以前服务的那家主人姓马。我管他叫马先生,以后我也这么称呼您吧。希望您也不要太在意。”
小保姆凭借机智的口才维护了自己的人格。
一个药剂师到邻居开的书店里看书。他拿下一本书,诡异地问:“这本书写得好吗?”
“不知道,没看过。”
“呀!你自己卖的书自己都不看,这怎么能让人相信你卖的都是好书呢?”说完,药剂师哈哈大笑起来。
不料邻居却微笑着回答:
“你自己开的药房里的药自己都尝过了吗?你自己也不尝尝,怎么可以告诉别人,你的药是有效的呢?”
看了上面的故事,你千万不要以为“以毒攻毒”的辩论技巧只是追求嘴上过瘾,而于大事没什么用途。事实并非如此。“以毒攻毒”除了使你在生活中不吃哑巴亏,在关系到法律正义、民族尊严的关键时刻,也可以出奇制胜。
20世纪30年代中期,香港茂隆皮箱行经理冯灿靠着自己经营有方,生意做得如火如荼。没想到这竟然引起英国人威尔斯的嫉妒。
威尔斯想搞垮茂隆皮箱行,使出了吹毛求疵的下流伎俩。
他跟茂隆皮箱行签订订货合同,订购皮箱三千只,价值二十万港币。规定一个月后取货,并且着重说明如果卖方不能保证质量,如期交货,将赔偿买方50%损失……
一个月以后,茂隆皮箱行来交货,威尔斯却说,合同写明是皮箱,而送来的三千只却全都含有木料,这完全属于质量不合格,因此告到法院,要求判冯灿诈骗罪,并支付赔偿。
冯灿只得委托律师罗文锦出庭辩护。
正当威尔斯在法庭上把他那套歪理说得黑白颠倒时,罗律师站起来,从口袋里取出一只金怀表,高声问法官:
“法官先生,请问这是只什么表?”
法官回答:“这是英国伦敦出品的金表。这跟本案有什么关系呢?”
“有关系。”
罗文锦律师对着在场的所有听众,说道:
“法官先生告诉我们,这是金表。这没有任何疑问吧?但是如果按原告威尔斯的逻辑,这块金表因为内部机件不是金制的,就不能算作是金表,我们能够同意他说法吗?”
“不能!”听众异口同声。
罗律师接着说:“那么,很显然,威尔斯控告我的当事人犯有诈骗罪,根本就是诬告!他属于无理取闹,存心敲诈!”
结果,威尔斯理屈词穷,被法庭判以诬告罪,向冯灿支付罚款。
这个案例足以显示“以毒攻毒”的无穷威力。
10、避免无谓的争辩
当你遇到他人的刁难时,并不是每一个都要针锋相对,奋力还击,而是要有选择性地为自己进行必须的辩护。倘若是一些很小的分歧,或者对方本无恶意,你就不值得去做无谓的争辩,误人误己,对于双方都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诸葛妙语:
在诸葛亮讨伐南方的少数民族的时候,因为赵云与魏延的年龄有些大了,于是就对他们两个加以照顾。然而赵云、魏延见诸葛亮不派遣他们,都很不高兴。质问诸葛亮为什么不派遣他们任务。面对这样的询问,诸葛亮并没有争辩,而是说:“我并不是不使用你们两个。而是因为你们两个年纪大了,再去从事这么冒险的任务,如果被蛮人算计,就打击了我军的锐气了。”赵云说:“如果我们认识地形,熟悉道路,那又怎么样呢?”诸葛亮:“你们两个人要小心行事,不要轻举妄动。……”
面对自己的部下积极地请求任务时,诸葛亮不能够打击他们的积极性,只能小心谨慎地解释自己的理由。当看到他们一再坚持的时候,诸葛亮就退让了一步,同意派遣给他们任务,但要求他们要小心谨慎。这里,诸葛亮就避免了一场无谓的争辩,很好地安抚了两位大将。如果诸葛亮继续坚持下去的话,局面很可能就会陷入尴尬,那是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
古为今用:
每个人都会遇到不同于自己的人,大至思想、观念、为人行事之道,小至对某人、某事的看法与评判。这些程度不同的差异可能会转化成人与人之间的争执与辩论,任何独立的、有主见的人都应正视这个问题。
留心我们的周围,争辩几乎无所不在。一场电影,一部小说就能引起争辩,一个特殊事件、某个社会问题能引起争辩,甚至某人的发式与装饰也能引起争辩。而且往往争辩留给我们的印象往往是不愉快的,因为争辩的目标指向很明白:每一方都以对方为“敌”,试图以自己的观念强加于别人。
所以,争论不适个人与个人之间,而如果是用于团体之间,像辩论会似的,又应另当别论。比方说:由于最近发生的某个社会问题而引起两者间争论。最后,虽然你用某种事实或理论来证明你的意见是正确的,你通过争辩的手段达到了胜利的目的,使他哑口无言,但你却万万不可忽略了这一点,他不一定就放弃他的思想来信奉你的主张。因为,他在心里所感觉到的,已经不是谁对与谁错的问题,而是对你驳倒他怀恨在心,因为你使他的颜面扫地了。
这样看来,你虽然得到了口边的胜利,但和那位朋友的友情,却从此一刀两断。比较之下,你会不会觉得,当初真是有欠考虑,仅仅为了口边的胜利,而得罪了一个朋友——如果那位朋友一旦为人小器,说不定他日后会伺机报复呢!
有些人在和朋友翻脸之后,明知大错已铸成,也故作不后悔状,还经常这样认为:“这样的朋友不要也罢。”其实这样对你又能有什么好处呢?而坏处却很快可以看到,因为和别人结上怨仇,你就在少了一位朋友的同时,又多了一位“敌人”。
这种现象我们应该尽一切可能却避免。
基于上述理由,当一场唇枪舌剑的争辩到来之前,你必须首先冷静地思考一番,弄清楚以下几个事项:
(1)这次争辩的意义。如果是一些根本就不相干的小事情,你还是避免争论为妙。
(2)这次争辩的欲望是基于理智还是感情上(虚荣心或表现欲等)?如果是后者,则不必争论下去了。
(3)对方对自己是否有深刻的成见?如果是的话,自己这样岂不是雪上加霜?
(4)自己在这次争论当中究竟可以得到什么?究竟又可以证明自己的什么?
一位心理学家曾经说过:“人们只在不关痛痒的小事情上才‘无伤大雅’地认错。”这句话虽然不胜幽默,但却是事实。由此也可以证明:愿意承认错误的人是少的——这就是人的本性。
现在就让我们姑且认为这次争论是一次积极争论,也就是说,它值得我们去争论。但是在这过程中,我们仍需时时把握住自己。因为在争论中最容易犯的毛病,就是常常自己认为自己的观点才是世界上最正确的,只顾阐述自己的观点,而忽略了要耐心诚意地去听取别人的意见。
这就往往可以使善意的争论变成有针对性的争论。需要强调一下,这种现象是很危险的,也很常见。因为即使最善意的争论,也是由于双方的观点有分歧引起的,所以,在一开始,双方就是站在对立的立场上,对于对方的论点,根本就不加以分析,而一味地表述自己的看法。
如此一来,争论过程中就难免有情绪激动,面红耳赤,甚至去翻对方的陈年老帐。所以,当双方都各执己见,观点无法统一的时候,你应当控制情绪,把握自己,把不同的看法先搁下来,等到双方较冷静时再辩明真伪。也许,等到你们平静的时候,说不定会相顾大笑双方各自的失态呢。
而在当你胜利的时候,你也应该表现出自己的大奖风度,不应该计较刚才对方对你的态度。争辩是一回事,而交情又是一回事,切切不可混为一谈。当他向你认错的时候,也万万不该再逼下去,以免对方恼羞成怒。
争辩结束后,你也应该顾及到对方的面子,可以给对方一支烟或是一杯茶,或者要求他帮一点小忙,这样往往可以令他恢复愉快的心理。
这才是真正的为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