鲢鱼和冬瓜还在锅里煮着的时候,菲桐就直叫唤肚子饿死了,隔三差五地跑到锅边看,问我汤煮好没有。还好,我现实的选择是根据肚子的要求“量身订做”的,如果要熬制骨头汤或乌鸡汤的话,估计就只能当夜宵了。鱼肉容易熟,嫩才鲜,煮老了反而不好,但要去好腥味,所以,冬瓜要先煮到七八分烂,然后放入拌好的鱼块,加入葱段和蒜瓣,大火烹煮,汤开六七分钟,调好味就可以了。煮冬瓜的当口,用适量老抽、陈醋、姜末和淀粉拌好的鱼肉就正好放置入味。
鱼汤大功告成,我先盛出满满一碗,让菲桐好好享受去了。炒菜嘛,菲桐说还想吃肉,我就准备来个青椒炒肉丝,弄得辣辣的,好吃饭,呵呵。
一罐啤酒委实太少。但两个彼此相爱相惜的人儿,同杯共盏之间,会生出多少情愫来?平日被繁忙的工作和尘世喧嚣的烦忧逼退的那些只关清风与明月的情趣,植根于回忆与憧憬之中的美丽,随着淡淡的酒意,在两个人互相关注的一颦一笑间,渐渐充盈在两人的胸膺里,不吐不快。
“你说,我们两个怎么会相识呢?”菲桐说这话,竟然有些痴了,“当时我们同学聚会,那么多人,唱歌的时候,你怎么就会选择在我身边坐下呢?还不经意地有时候用手轻轻拍我的背,而我居然却没有丝毫反感。那么多比我漂亮的女孩子,你怎么就唯独钟情于我呢?”
“我也不知道,反正事情就这样自然而然地发生了,让人毫无防备。”其实,关于这点,就像一个谜,让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两个人就那样走近,然后又走到了一起,仿佛前世的相识,换了两张面皮,今世相遇,灵犀相通,心底早已经神往很久。
“我们师大的同学聚会,你跟着来搅和什么?”菲桐倒是明知故问了。
“秦悦琳是你的校友,张远志那时正和秦悦琳恋得死去活来,是“烟卷”把我强拖过去的啊,说是说不定会有意外收获。这话倒是说中了。”我一五一十地再次坦白,八分无奈加上两分得意。
“哈,你是不情愿去啦?”
“要是知道宝贝在,就是九牛二虎拖住我的腿,我也要去;就是所有人骂我脸皮厚,我也要来!”
菲桐竖起她的右手巴掌,我赶紧双手作势捂住我的脸。
“酸,真酸!不过,我爱听。”菲桐把我的手拉下来,“还敢说不愿意?看你煮汤的份上,就饶你这次吧,哈哈,小样,看你吓得?”
菲桐可真是个宝贝!
一大碗鱼汤落了我们两人的肚子。菲桐吃炒肉丝的时候,一边辣得直吸溜,一边直呼过瘾,顺了两碗米饭,这会靠在我的身上,一动也不想动。
我让菲桐仰面躺在我的腿上,闭上眼,张开嘴。看我装得一脸正经,她咯咯地笑着,问我又想使什么坏。
“酒还没有喝完呢?”
“哪有啊,不是喝得底朝天了吗?”
“闭眼,张嘴嘛。”我把喝空了的啤酒罐举了起来,菲桐忍着笑,张着嘴,眯缝着眼。
好一会儿,啤酒罐里慢慢爬出来一小滴酒,在罐口的边沿坠了两坠,准确地落入菲桐张开的嘴里。我的嘴唇马上紧贴着菲桐的双唇,两人缠砥的舌,共尝到这最后一滴酒的微苦和绵甜。
当两双嘴唇恋恋不舍地分开,我们又静静地倚靠在一起,沉醉下去。
家务活细碎而平淡,但假若你喜欢整洁,关爱你的小家庭,你便会轻松快乐地把家务活打理得索索利利、井井有条。有两个词叫男耕女织、夫唱妻随,我和菲桐却是男刷碗,女洒扫,然后一起去洗个热水澡。
今天菲桐也不用赶着回学校宿舍,真好。
我又把菲桐亲了个遍,从手指到脚丫。
当我们喘息甫定,一言不发地,我俩十指相扣,安静地平躺在柔软的床垫上。房间里没有灯光,窗帘是拉上了的,只有两个人均匀和缓的呼吸声和空调静静的送风声清晰可闻。
菲桐曲着一条腿,把大半个身体压在我的身上。她的鼻息吹得我耳朵下的脖子痒痒的。我轻轻在她的背上摩挲着。菲桐的皮肤不是像绸缎或者像鸡蛋清那样光滑,而是——怎么形容呢——就像用手指抚摸八十年代常见的布纹纸相片一样,光滑但不失纹理的质感,这和抚摸光滑如镜面的零零年代的光面纸照片,感觉是截然不同的。那是菲桐皮肤的纹理,透过我的指肚和掌心,在我心里静静咂摸和醇化;我已经为这种感觉而着迷。
菲桐的脑袋往上拱了拱,她的长发因为还未干透,显得湿润而特别柔顺,让我想起沐浴过新雨后的马蹄莲长长的花蕊。
“我还想和你说说话。”
“嗯,我听着呢。”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在一起的时候吗?”
“怎么不记得?”
“我居然一点也不害怕,我已经就那么信任你了。以前,我从来不敢答应任何一个男孩子含着那样意图的邀请,对你,却是一个例外。和你在一起,为什么我就会有那么强烈的安全感?”菲桐动了动,把蜷曲着的右腿整个放在了我的肚皮上。
“其实,那次我们什么都没有做,就像两个傻孩子,抱着,心里扑通了一整晚。”
“哈哈,是你太笨了,人家可是早有心理准备的。”菲桐咯咯地轻笑起来。
“真正的第一次,在十九号,一月十九号,我一生都会记得这个日子。”菲桐的思绪又好像回到了那一晚。
“你说,你要给我一份特别的生日礼物——我哭了。”当时的感动,像一波潮涌,从内心深处那样熟悉地澎湃而出。
我们一时都沉吟,彼此的思绪都向那晚缠绕,缠绕,不敢轻易说一句话,就好像那晚是一个熟睡的婴儿,除了柔情万分地默默注视,不能有半点声响的惊扰。
“秦悦琳和张远志,他们是在跟团旅游时认识的。在漂流时,张远志英雄救美,付出了血与肉的代价,才有今天的缘分。你可是捡了个大便宜呢。”菲桐忽然戏谑起我来。
“我是幸福的牛郎,能得美丽的织女垂青,真正是飞来艳福啊!不是捡了个大便宜,是得了个前世不遇,今生不换的亲亲宝贝呢。”
“让我尝尝,看你的肉到底酸不酸?”菲桐一口咬住我的肩胛肉。
“啊——啊——救命啊,妖精又要吃唐僧肉啦!”
两人在一起,总有无尽的欢愉和甜美。长夜,两颗漂泊于尘世的心相依相偎,不再孤单。
菲桐翻了个身,沉沉睡去。我帮她把滑落的被子盖好。夜晚的黑暗逐渐无边无际起来,淹没了我微阖的双眸。